1. 股票股權轉讓是利好還是利空
一般來說,股權轉讓對於現持有人來說是利好消息,對場外散戶是利空消息。股權登記後就要分紅、配股,多數公司配股、分紅後股票一般都會下跌,調整好長一段時間。
我國的非流通股市場過去的流通受到國家證券法等法律法規的限制,導致股權轉讓十分困難。按照規定,超過總股本5%的非流通股股權轉讓清算中心才給過戶,不足5%的原則上無法過戶(交易所公關之後的地下通道不計)。
拓展資料:
對於公司來說,股權的轉讓也分以下幾種情況,當然,公司轉讓股權,存在很多種可能,股票市場反應也不盡相同。
(一)公司有計劃的轉讓股權可以改善財務結構,提升現股東每股權益,那麼可能構成利好。
(二)公司經營出現問題,重要股東減資,轉嫁投資風險,那麼可能構成利空。
(三)上市公司轉讓子公司股權是利空,還是利好,不能一概而論。主要看是對什麼人轉讓。
(四)要是定向轉讓,引入大資本,那就是利好。
(五)要是對不定向人轉讓,那就是缺錢才轉讓股權,說明缺錢,就算利空!不過缺錢的股權轉讓本身增加了上市公司的流動資金,增強了公司的資金流動性,也有利好的成分。
股權登記是指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受發行公司的委託,將其所有股東持有的股權進行注冊登記。股權登記是確定或變更具體股票持有人及其股權的法律行為,是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重要環節,也是規范證券發行和證券交易過戶的關鍵所在。
除此之外,要想過戶只有走司法途徑,需要至少兩個月的時間和5%的費用。雖然也有一些私下的協議轉讓但不過戶的辦法,也有所謂二級半市場的存在,但總體上風險很高,信用存在問題。
這就使得非流通股股東除了第一大股東之外,基本都是處於極其弱勢的地位,無法流通,沒有話語權。這也變相增加了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控制上市公司的容易程度。
可以說,除了控制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東,其餘非流通股東基本處於套牢地位,除了少數公司的分紅,基本沒有任何回報,還要為大股東變相掏空上市公司而提心吊膽。
現在明確了非流通股東轉讓的合理合法和正確渠道。對第一大股東而言,他控制上市公司將不再輕松,因為其它非流通股股東可以隨時轉讓,也潛在惡意收購爭奪控制權的可能。
2. 股票大股東轉讓票權是利好還是利空
不能一概而論,但是上市公司實控人發生變更後,或引入新的優質資產,對公司未來發展有利,大概率提高盈利能力。因此,上市公司實控人變更大多數屬於利好消息。司法第35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向公司以外的人轉讓股權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按照這個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事先將與轉讓事項有關的信息包括受讓方主體情況、擬轉讓股權比例、轉讓價格等向公司通報,由公司股東會對是否同意該股權轉讓作出決議。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 股權轉讓給私募基金是利好還是利空
大股東轉讓股權的股票,散戶投資者可以直接放棄,首先我們要區分大股東轉讓股權的兩種現象:
1、直接轉讓給二級市場,利空;
2、通過大宗交易或協議轉讓給另外一家機構或者投資人,利好,說明股權結構有變更了,會提升業績,是大利好。
第一種情況,股價下跌在所難免,所以不適合追逐。
第二種情況,雖是利好,但這類股票往往都是短期大漲,甚至直接幾個漲停板,其實散戶是沒有很多的進場機會,而真的出現進場機會時,多半都是開始洗盤的時候了。
所以,碰到大股東轉讓,避之
4. 股權轉讓是什麼意思對股票是利好還是利空
在股票市場上市公司會在不同的情況階段發布上市公司的情況公告,這些公告有的對上市公司的股價影響較大、有的影響較小。今天與大家分享上市公司的一種情況公告股權轉讓。那麼股權轉讓對股票是利好還是利空?5. 大股東轉讓股份需要小股東同意嗎
需不需要小股東取決於公司成立時股東之間的協議約定,一般股份公司在成立時就會簽訂相關協議,以避免股東隨便出售或轉讓公司股份,以至於影響公司的經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股權轉讓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
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5)st長城股票大股東股權轉讓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三條 股權轉讓的變更記載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第七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十五條 股東資格的繼承
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6. 股東股權轉讓如何辦理
股權轉讓流程是:
1.簽訂書面股權轉讓合同;
2.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履行其他股東通知程序;
3.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4.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股東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當將股權轉讓的情況書面通知其他股東,並徵得其同意。其他股東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轉讓的股份;不買,視為同意轉讓。在同等條件下,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7. 長城信息被退市了,那自己手裡股票怎麼才能處理掉
可以在退市整理期看看是否有機會將其賣出。
在股市當中,股票退市對投資者而言是非常不友好的,很可能給投資者帶來嚴重虧損,針對於股票退市的相關情況,今天給大家講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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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退市是什麼意思?
股票退市,說白了,就是因為這家上市公司不符合交易的相關上市標准,自主終止上市或者被強行終止上市的情況,即該公司由原本的上市公司強製成為非上市公司。
公司在退市的情況會在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之中,公司能夠進行自主決定的是主動性退市;被動性退市一般因為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風險等,最終被市場上的監督部門強行吊銷了《許可證》。當一個公司滿足下面三個條件後就可以退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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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票退市了,沒有賣出的股票怎麼辦?
股票退市之後,交易所會有一個退市整理期,換句話說,倘若股票符合退市條件,就會被強制退市了,那麼就可以在這個期間賣出股票。過完退市整理期,這家公司就退出二級市場了,不能夠再進行買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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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退股整理期過了之後,如果還有股東沒有賣出股票的話,只能夠在新三板市場上進行買賣交易了,新三板它的最主要的存在作用便是處理退市股票,如果朋友們有在新三板上買賣股票的需求,還得在三板市場上開通一個交易賬戶才可以進行交易。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退市後的股票雖然說會有一個退市整理期的時間賣出股票,但其實是不利於散戶的。股票如果進入退市整理期,起初大資金必定先出逃,小散戶的小資金賣出去是很難的,由於賣出資金遵循時間優先價格優先大客戶優先這三個原則,所以等到股票可以賣出去的時候,股價已經大幅度下跌了,這對於散戶來說就很不利。注冊制下,散戶購買退市風險股的風險是非常大的,所以說萬萬不能買入ST股或ST*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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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上市公司大股東持有的股票可以一次性協議出讓嗎
上市公司大股東持有的股票是可以選擇一次性協議出讓的,但是我們也是需要通過正規的渠道與操作來進行的,而且我們也要符合交易的規則,千萬不可以盲目的去進行一些持有股票的危險操作。我們在選擇一次性協議出讓自己所持有的股票的時候,一定要做好相應的措施,並且我們一定要再三考慮,千萬不可以盲目的去做決定。同時,我們也是需要辦理一定的手續,提供一定的材料才可以完成這一系列的操作的。
我們在進行股票資金交易的過程當中,一定要保證有清晰的頭腦,千萬不要盲目的聽信身邊人的意見,要有自己的主觀意識。要學會合理的去分析市場當中的各種各樣的要素,然後選擇一個恰當的時機來進行操作,才能夠獲得更好的收益。我們也需要遵守這個股票市場的規則,如果我們總是逆著規則來做的話,將會給自己帶來很大的危害。
9. 大股東可以隨意轉讓股份嗎
法律分析:股東轉讓股權的時候,要遵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違反規定私自轉讓股權是屬於違法的行為。股東將其所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該股東所得收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