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票被st的條件
股票被ST的條件是公司連續兩游世年凈利潤為負。
ST是指「特別處理」,是中國證監會對於連續兩年凈利潤為負的上市公司的一種特別處理方式。根據《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規定,如果上市公司連續兩年凈利潤為負,或者耐磨物連續三年經營業績虧損且累計虧損額超過公司股本的50%,則該公司將被實行ST處理。ST處理期間,該公司的股票將被暫昌液停交易,並且需要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整改,否則將被強制退市。
除了凈利潤為負外,還有其他一些情況也可能導致股票被ST,例如公司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財務造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