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21年創業板股票st、*st最新規則 創業板摘帽摘星規定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12月修訂)》所述:
上市公司出現財務狀況或者其他狀況異常,導致其股票存在終止上市風險,或者投資者難以判斷公司前景,其投資權益可能受到損害的,本所對該公司股票交易實施風險警示。
本規則所稱風險警示分為提示存在終止上市風險的風險警示(以下簡稱退市風險警示)和其他風險警示。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在股票簡稱前冠以「*ST」字樣,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的,在股票簡稱前冠以「ST」字樣,以區別於其他股票。公司同時存在退市風險警示和其他風險警示情形的,在公司股票簡稱前冠以「*ST」字樣。
(st規定)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對其股票交易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一)公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嚴重影響且預計在三個月以內不能恢復正常;
(二)公司主要銀行賬號被凍結;
(三)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無法正常召開會議並形成決議;叢模
(四)公司一年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
(五)公司向控股股東或者其關聯人提供資金或者違反規定程序對外提供擔保且情形嚴重的;
(六)公司三個會計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凈利潤孰低者為負值,且一年審計報告顯示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存在不確定性;
(七)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本規則第條第五項所述「向控股股東或者其關聯人提供資金或者違反規定程序對外提供擔保且情形嚴重」,是指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無可行的解決方案或者雖提出解決方案但預計無法在一個月內解決的:
(一)上市公司向控股股東或者其關聯人提供資金的余額在 1000 萬元以上,或者占上市公司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 5%以上;
(二)上市公司違反規定程序對外提供擔保的余額(擔保對象為上市公司合並報表范圍內子公司的除外)在 1000 萬元以上,或者占上市公司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 5%以上。
公司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其向第一大股東或者其關聯人提供資金,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st規定)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對其股票交易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一)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鍵鄭脊低於稿滲 1 億元,或追溯重述後一個會計年度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 1 億元;
(二)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值,或追溯重述後一個會計年度期末凈資產為負值;
(三)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四)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表明公司已披露的一個會計年度財務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導致該年度相關財務指標實際已觸及本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
(五)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st規定)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對其股票交易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一)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兩個月內仍未披露;
(二)半數以上董事無法保證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真實、准確、完整,且在公司股票停牌兩個月內仍有半數以上董事無法保證的;
(三)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要求期限內改正,且在公司股票停牌兩個月內仍未改正;
(四)因信息披露或者規范運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本所要求改正但未在要求期限內改正,且在公司股票停牌兩個月內仍未改正;
(五)因公司股本總額或者股權分布發生變化,導致連續二十個交易日不再符合上市條件,在規定期限內仍未解決;
(六)公司可能被依法強制解散;
(七)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產清算申請;
(八)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本規則第 條第四項情形,具體包括以下情形:
(一)公司已經失去信息披露聯系渠道;
(二)公司拒不披露應當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公司嚴重擾亂信息披露秩序,並造成惡劣影響;
(四)本所認為公司信息披露或者規范運作存在重大缺陷的其他情形。
⑵ st股票被收購後會摘帽嗎
ST上市公培亮正司摘帽條件:年報必須盈利,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股東權益為正值,即每股凈資產為正值,每股凈資產必須超鍵消過1元,最新年報表明公司主營業務正常運營,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為正值等。st股票被收購後,如果不具配悔備上述摘帽條件,也不會摘帽。
⑶ sT股票進入摘帽期是什麼意思
St股進入摘帽期往往代表著公司的情況恢復,股票的價格有可能會上漲。一旦摘帽,說明該股公司已扭虧為盈,並實現了利潤增倍。該個股會大量獲取市場信心,股價和市值也會在連續漲停中不斷翻倍。具體講解之前,先給大家遞上整理好的A股熱門龍頭股名單,隨時都有被刪,趕緊領取:賺錢龍頭股究竟有哪些?熱門龍頭股名單一覽!
大家在炒股過程中可能會看到 ST、*ST股票,其實是對財務或其他狀況異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給予了「標注」,在簡稱前冠以ST。雖然被冠上了ST,但這並不代表對上市公司的處罰,而是為了引導消費者的理性投資做出的風險警示。而在這期間內,股票的漲幅需要控制在±5%以內,當公司狀況恢復正常,交易也就能隨之恢復了。
而*ST出現往往預示著公司連續兩年虧損,且營收入低於1億。按照正常情況,一般下個月就要退市了(不同股票會不同)。
因此,炒st股也有風險,股民們一定要關注兩個要點,防止持有的股票有退市的危機,我在這里總結了給大家:兩分鍾判斷持有股是否有退市危機,散戶必須盯緊這兩點!
當然,一旦st股票摘帽,股價就有很大的上漲的可能,且長時間下跌後,ST股票價位已經處在了較低的位置,就有了可以操作的空間,我們可以抓住在此期間的反彈機會,來賺取股票差價。st摘帽股這么香,我在另一篇文章里總結了五大特徵,幫助你選到准摘帽股:抓住「ST股摘帽」五大特徵,機會來了!
以上就是對於該問題的所有回答啦!希望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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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什麼情況下ST股票才能摘帽
ST上市公司摘帽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年報必須盈利
2、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股東權益為正值,即每股凈資產為正值,每股凈資產必須超過1元
3、最新年報表明公司主營業務正常運營,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為正值
4、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告沒有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5、沒有重大會計差錯和虛假陳述,未在證監會責令整改期限內
6、沒有重大事件導致公司生產經營受嚴重影響的情況、主要銀行賬號未被凍結、沒有被解散或破產等交易所認定的情形。
(4)st那隻股票會被摘帽擴展閱讀
交易規則
1、股票報價日漲跌幅限制為漲幅5%,跌幅5%;
2、股票名稱改為原股票名前加「ST」,例如「ST鋼管」;
3、上市公司的中期報告必須經過審計。由於對ST股票實行日漲跌幅度限制為5%,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莊家的刻意炒作。投資者對於特別處理的股票也要區別對待。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有些ST股主要是經營性虧損,那麼在短期內很難通過加強管理扭虧為盈。
有些ST股是由於特殊原因造成的虧損,或者有些ST股正在進行資產重組,則這些股票往往潛力巨大。需要指出,特別處理並不是對上市公司處罰,而只是對上市公司所處狀況一種客觀揭示,其目的在於向投資者提示其市場風險,引導投資者要進行理性投資,如果公司異常狀況消除,就能恢復正常交易。
購買ST股票的實戰經驗
一:ST股的走勢與大盤往往是相反的,大盤走強時ST股走勢一般較弱,大盤持續低迷時ST就等閑活躍,是以弱市是炒ST股最合適的時代。
二:每年的年末和第二年年頭這段時候,因為正逢上市公司業績預告以及發布年報的時候,這段時候也是ST最活躍的時候,往往會呈現一些大黑馬,是以這段時候要積極介入。
三:ST股的走勢具有必然的持續性,經常呈現持續上漲或者持續下跌的現象。呈現一個漲停板今後往往等閑呈現第二、第三個漲停板,而反之跌停也是這樣。是以一旦某隻ST股呈現漲停今後可以連系根基面進行分析後實時介入,此外假如呈現跌停也要實時止損,避免將損失擴大化。
四:ST股之間具有聯動效應,經常呈現齊漲齊跌的現象。是以當ST股呈現齊漲的時辰,可以選擇那些還沒來得及漲的股票實時跟進。
五:ST股的波動受政策影響比力大,經常受某些利空影響呈現整體下跌的情況,這時辰往往意味著機緣惠臨,因為有些ST股根基面已經發生好轉,受利空影響現實上很是有限,大跌今後往往會呈現比力大的反彈,這時辰要斗膽介入。
六:每年年報發布時代,總會有一些ST股摘帽。可以提前從業績預告和年報傍邊知道哪些ST股有摘帽的可能,從中選擇一些股價還沒有上漲的股票實時介入,等正式發布摘帽今後再考慮出局。
七:對摘帽的ST要區別看待,有些ST股是靠自己的出產經營好轉而扭虧的,這種股票可以作為關注重點,趁股價低點介入。有些ST摘帽靠的是玩報表財技,如資產置換、變賣主業資產或者由大股東輸送利潤來扭虧的,這些ST股現實的出產經營並未獲得改變,在購買時要盡量謹慎。
八:所有購買必需適合自己的選股原則為前提,假如存在上述市場機緣但沒有合適前提的股票時要判斷是否介入,這樣才能將風險降到最低。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摘帽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ST股票
⑸ 2021年科創板股票st、*st規則 科創板摘帽摘星規定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12月修訂)》所述:
上市公司觸及本規則規定的退市情形,導致其股票存在被終止上市風險的,本所對該公司股票啟動退市程序。
上市公司股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簡稱前冠以「*ST」字樣,以區別於其他股票。
註:科創板沒有st規定,只有*st規定。
規定)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對其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一)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之前或者之後的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1億元,或者追溯重述後一個會計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之前或者之後的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1億元;
(二)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值,或者追溯重述後一個會計年度期末凈資產為負值;
(三)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四)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表明公司已披露的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導致該年度相關財務指標實際已觸及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
(五)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規定)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對其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一)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此後公司在股票停牌2個月內仍未改正;
(二)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此後公司在股票停牌2個月內仍未披露;
(三)因半數以上董事無法保證公司所披露半年度報告和年度報告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內改正,此後股票停牌2個月內仍未改正;
(四)因信息披露或者規范運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本所限期改正但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此後公司在股票停牌2個月內仍未改正;
(五)因公司股本總額或股權分布發生變化,導致連續20個交易日不再具備上市條件,此後公司在股票停牌1個月內仍未解決;
(六)公司可能被依法強制解散;
(七)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產清算申請;
(八)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本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信息披露或者規范運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情形,具體包括以下情形:
(一)本所失去公司有效信息來源;
(二)公司拒不披露應當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公司嚴重擾亂信息披露秩序,並造成惡劣影響;
(四)本所認為公司存在其他信息披露或者規范運作缺陷且情節嚴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