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創業板股票會st嗎
創業板沒有ST,符合退市條件的隨時直接退市。創業板股票退市之前也有30個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期滿後交易關閉,立即退市。
新版《創業板上市規則》中規定創業板上市公司的退市條件如下:
一、連續虧損;
二、追溯調整導致連續虧損;
三、凈資產為負或追溯調整導致凈資產為負;
四、審計報告為否定意見或拒絕表示意見;
五、未改正財務會計報告中的重大差錯或虛假記載;
六、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中期報告;
七、公司解散;
八、法院宣告公司破產;
九、連續120個交易日累計股票成交量低於100萬股;
十、連續20個交易日股權分布或股東人數不符合上市條件;
十一、公司股本總額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十二、公司最近三十六個月內累計受到交易所三次公開譴責;
十三、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收盤價均低於每股面值。
【拓展資料】
股票被st條件:
一、最近兩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的凈利潤為負值,也就是說,如果一家上市公司連續兩年虧損或每股凈資產低於股票面值,就要予以特別處理。
二、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其股東權益低於注冊資本。也就是說,如果一家上市公司連續兩年虧損或每股凈資產低於股票面值,就要予以特別處理。
三、注冊會計師對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產報告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四、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股東權益扣除注冊會計師、有關部門不予確認的部分,低於注冊資本。
五、最近一份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對上年度利潤進行調整,導致連續兩個會計年度虧損。
六、經交易所或中國證監會認定為財務狀況異常的。
② 創業板到底有沒有ST警告
是沒有的,創業板的股票出現連續虧損是直接退市的。
1、創業板將不再實施現行的「退市風險警示處理」。為了保護投資者的利益,深交所擬要求創業板公司在知悉即將觸及退市條件時及時披露有關信息,刊登退市風險提示性公告,並在此後每周披露一次退市風險提示公告。
2、同時,擬實施「退市整理期」制度,即在交易所做出公司股票終止上市決定後,公司股票終止上市前,給予30個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
3、在「退市整理期」其股票移入「退市整理板」進行另板交易,不再在創業板股票行情中顯示漲跌幅限制為10%。分析人士認為由於恢復上市和借殼難,在30個交易日中進入退市整理板的創業板股票可能天天跌停,其中的風險投資者需提前提防。
4、為了使持有創業板退市公司股票的投資者有一個可以進行股票轉讓的渠道,《方案》規定創業板公司退市後,一律平移到代辦股份轉讓系統進行轉讓。但是如果達到破產條件的,依法直接進入破產程序,不再平移。
5、退市制度將撇去創業板的估值泡沫,符合創業板特點,重建市場估值體系,讓市場更理性發展。不過,新規定可能使得公司高管和創投機構在退市前盡早減持,退出創業板。
(2)創業板股票不會被st擴展閱讀:
創業板沒有ST股票,沒有ST過程,直接退市的,所以創業板股票的風險高些,對於有違法行為的創業板上市公司,要格外小心。
st股票意義
1998年4月22日,滬深交易所宣布,將對財務狀況或其它狀況出現異常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Special treatment),並在簡稱前冠以「ST」,因此這類股票稱為ST股。
所謂「財務狀況異常」是指以下幾種情況:
(1)最近兩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的凈利潤為負值。
(2)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其股東權益低於注冊資本。也就是說,如果一家上市公司連續兩年虧損或每股凈資產低於股票面值,就要予以特別處理。
(3)注冊會計師對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產報告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4)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股東權益扣除注冊會計師、有關部門不予確認的部分 ,低於注冊資本。
(5)最近一份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對上年度利潤進行調整,導致連續兩個會計年度虧損。
(6)經交易所或中國證監會認定為財務狀況異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