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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股票問詢

發布時間:2022-03-30 10:29:02

⑴ 能幫個忙啊告訴一下st金剛股票現在是2月5號的星期五了怎麼走法怎麼走法

2020年最後一天,ST金剛(300064)成了一顆「地雷」,在2021年第一個交易日炸響了。1月4日,ST金剛早盤低開 20.07%封死跌停,截至收盤,報4.38元。相比股價大跌的現狀,ST金剛的投資者們更擔心的是公司面臨的退市危機。金融投資報記者注意到,業績巨虧52億元還遭爆炒的「妖股」ST金剛一夜間成「瘟神」,逾5萬投資者遭「悶殺」。在互動平台上,不少投資者在線求出逃辦法,有人預測ST金剛會有10個跌停板。

巨虧52億股價反漲3倍

ST金剛於2010年3月登陸深交所創業板,主要經營超硬材料產業鏈的研究、產品開發和市場拓展,產品包括人造金剛石單晶、培育鑽石飾品、微米鑽石線等。

2020年4月,ST金剛業績「大變臉」就曾吸引市場關注。2020年2月底,ST金剛發布2019年業績快報顯示,公司2019年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8040.34萬元,同比下降16.54%。2020年4月3日晚,ST金剛披露業績快報修正公告,預計公司2019年凈利潤虧損45億元至55億元。

對於業績巨虧,ST金剛表示,主要是因為根據期後事項以及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影響,基於謹慎性原則,增加預計負債確認和對存貨計提跌價准備,固定資產、在建工程和應收款項計提資產減值准備所致。從ST金剛2019年年報來看,公司2019年虧損金額為51.97億元。

金融投資報記者記者梳理發現,2010年至2018年,ST金剛累計實現凈利潤10.61億元,而其2019年51.97億元的虧損額度是接近前九年凈利潤總和的五倍。就在其披露業績修正公告後,證監會決定對ST金剛立案調查。

2020年下半年以來,在創業板實施注冊制改革且漲跌幅限制變為20%後,ST金剛遭到無厘頭爆炒,股價的不斷上漲與其基本面完全背離。復盤來看,自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10月20日,ST金剛股價累計漲幅達305.71%,累計換手率達到576.74%。

與此同時,ST金剛2020年下半年還多次被監管點名,但公司拒不回復相關問詢函與關注函。2020年11月2日,公司終於回復深交所承認存在資金被動流向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和違規擔保的情況,並已觸及其他風險警示的情形;11月4日,公司證券簡稱由「豫金剛石」

⑵ 最近股市裡ST題材為什麼會成為熱點ST明明是個不好的概念

每年有不少ST股票的投資者失敗,但是股票ST股票的具體內容不為人知,下面有詳細解說。
以下的講解大家一定要看下去,尤其是第三點,不注意操作的話很容易被坑慘。
在對股票ST進行詳細的解析之前,先給大家分享今日機構的牛股名單,趁還沒被刪前,趕緊點擊領取:速領!今日機構牛股名單新鮮出爐!
(1)股票ST是什麼意思?什麼情況下會出現?
Special Treatment的縮寫就是ST,指的是該上市公司經審計連續兩個會計年度的凈利潤為負值或最近一個年度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低於股票當期面值,從而提醒股民存在風險,被進行特別處理的股票,在股票稱名前增加一個「ST」字母,俗稱戴帽,用這個來告訴每一位投資者要再三考慮後在投資這種類型的股票。
如果一個企業持續虧損了三年,就會替換成「*ST」,表示個股有很大可能性會退市,因此,遇到這種股票,一定要比平時更加小心謹慎。
並且不僅僅要在股票名字前加上「ST」,這樣的上市公司還必須考察一年,對於考察期的上市公司,股價的日漲跌幅需要控制在5%以內。
那場極其聞名的就是2019年康美葯業的300億財務造假案例,,案件發生後,昔日的A股大白馬竟就變成了ST康美,在此之後,連續15個跌停板、43天蒸發超374億的市值。

(2)股票 ST如何摘帽?
在考察期間如果上市公司年度財務狀況恢復正常、審計結果表明財務異常的狀況已經消除,如果扣除了非經常性的損益,公司的凈利潤仍舊是正值,公司依舊可以運轉正常的話,就可以向交易所申請撤銷特別處理了。
對於俗稱的「摘帽」,就是在通過審批之後被撤銷掉的股票名稱前面的ST標記。
通常情況下,被迎來的上漲行情是在摘帽之後,像這類股票我們可以重點關注,順勢賺點小錢,這些摘帽信息要怎麼樣才能在第一時間獲得呢?下面這個投資日歷絕對能幫助你,在未來的每一天都將會提醒哪些股票進行分紅、分股、摘牌等信息,速度打開下面的鏈接:專屬滬深兩市的投資日歷,掌握最新一手資訊
(3)對於ST的股票該怎麼操作?
如果說自己手裡的股票真的變成了ST股票,則需要密切關注5日均線,其後在5日均線下方設置止損位,如果股價跌破5日均線,建議大家清倉出局,防止之後跌停,把你牢牢套住。
另外不建議投資者去建倉帶ST標記的股票,因為每個交易日,這一類股票的最大漲跌幅只有5%,操作難度相對較大,對於投資節奏是相當難把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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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答時間:2021-09-23,最新業務變化以文中鏈接內展示的數據為准,請點擊查看

⑶ 新手詢問:S、 ST、 SST、 G分別表示什麼股票

s是代表沒有股權分置改革的股票
ST是虧損或有公司有重大問題的股票
SST是沒有股權分置改革的虧損或問題股票
G是以前股改完畢的股票,現在已經取消了G了,因為大部分已經完成股改了.
還有一個就是你沒問
*ST這是連續二年虧損以後就會帶*,表示今年如果不扭虧公司就會面臨退出市場交易.

⑷ *ST股票復牌後仍然虧損什麼時候退市

1、不會突然退市!
2、具體時間你對以下內容,股票代碼,說一下,答案就簡單了。

註:年報未按規定時間的話,將又被停牌。退市前會警示公告,但是那時要出,基本難了,可能出現連續一字停跌的情況。

13.2.1 上市公司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對其股票交易實行退市風險警
示:
(一)最近兩年連續虧損(以最近兩年年度報告披露的當年經審計凈利潤為
依據);
(二)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公司主動改正或者
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後,對以前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進行追溯調整,導致最近兩
年連續虧損;
(三)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被中國證監會責令
改正但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兩個月;
(四)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中期報告,且公司股票已停牌兩個
月;
(五)公司可能被解散;
(六)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七)因第12.16 條股權分布不具備上市條件,公司在規定期限內向本所提
交解決股權分布問題的方案,並獲得本所同意;
(八)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章 暫停、恢復和終止上市
第一節 暫停上市
14.1.1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所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
(一)因第13.2.1 條第(一)項、第(二)項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實行退市風
險警示後,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審計結果表明公司繼續虧損;
(二)因第13.2.1 條第(三)項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後,在
兩個月內仍未按要求改正財務會計報告;
(三)因第13.2.1 條第(四)項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後,在
兩個月內仍未披露應披露的年度報告或者中期報告;
(四)股本總額發生變化不具備上市條件;
(五)因第12.16 條股權分布發生變化不具備上市條件,未在停牌後一個月
內向本所提交解決股權分布問題的方案,或者提交了方案但未獲本所同意,或者
因第13.2.1 條第(七)項被本所實行退市風險警示後,在六個月內其股權分布
仍不具備上市條件;
(六)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七)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14.1.2 因第13.2.1 條第(一)項至第(四)項情形股票交易被實行退市風
險警示的上市公司,應當在該會計年度結束後一個月內發布股票可能被暫停上市
的風險提示公告,並在披露年度報告前至少再發布兩次風險提示公告。
14.1.3 因第13.2.1 條第(一)項、第(二)項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實行退市
風險警示的上市公司,實行退市風險警示後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顯示
公司繼續虧損,或者雖然顯示盈利但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非標准無保留審計意見
的,董事會在審議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時,應當就以下事項作出決議,並提交最近
一次股東大會審議:
(一)如果公司股票被暫停上市,將與一傢具有第4.1 條規定的恢復上市保
薦人資格的證券公司(以下簡稱「代辦機構」)簽訂協議,約定由公司聘請該代
辦機構作為股票恢復上市的保薦人;如果公司股票被終止上市,則委託該代辦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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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提供代辦股份轉讓服務,並授權其辦理證券交易所市場登記結算系統股份退出
登記、股份重新確認以及代辦股份轉讓系統股份登記結算等事宜;
(二)如果公司股票被暫停上市,將與登記公司簽訂協議,約定在公司股票
被終止上市後,將委託登記公司作為全部股份的託管、登記和結算機構;
(三)如果公司股票被終止上市,將申請其股份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進行
轉讓,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股票終止上市以及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的
有關事宜。
14.1.4 上市公司應當在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前條所述事項後五個交易日內,完
成與代辦機構和登記公司的協議簽訂工作,並在協議簽訂後及時報送本所,披露
其主要內容。
14.1.5 上市公司出現第14.1.1 條第(一)項情形的,應當在董事會審議通
過年度報告後及時向本所報告並披露年度報告。公司在披露年度報告的同時,應
當再次發布股票將被暫停上市的風險提示公告。
本所自年度報告披露之日起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實施停牌,並在停牌後
十五個交易日內作出是否暫停其股票上市的決定。
14.1.6 上市公司出現第14.1.1 條第(二)項、第(三)項情形的,本所自
兩個月屆滿的下一交易日起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實施停牌,並在停牌後十五
個交易日內作出是否暫停其股票上市的決定。
14.1.7 上市公司出現第14.1.1 條第(四)項、第(五)項情形的,本所自
規定限期屆滿的下一交易日起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實施停牌,並在停牌後十
五個交易日內作出是否暫停其股票上市的決定。
14.1.8 上市公司在其股票被暫停上市後至終止上市前,應當參照第14.1.3
條和第14.1.4 條的規定,完成與代辦機構和登記公司的協議簽訂工作,並及時
報送本所,披露協議的主要內容。
14.1.9 本所上市委員會對股票暫停上市事宜進行審議,作出獨立的專業判斷
並形成審核意見。
本所根據上市委員會的審核意見,作出是否暫停股票上市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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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10 本所在作出暫停其股票上市的決定後兩個交易日內通知上市公
司並發布公告,同時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14.1.11 上市公司應當在收到本所暫停其股票上市的決定後及時披露股
票暫停上市公告。股票暫停上市公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暫停上市的股票種類、簡稱、證券代碼以及暫停上市起始日;
(二)股票暫停上市決定的主要內容;
(三)董事會關於爭取恢復股票上市的意見及具體措施;
(四)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
(五)暫停上市期間公司接受投資者咨詢的主要方式;
(六)中國證監會和本所要求的其他內容。
14.1.12 股票暫停上市期間,公司應當繼續履行上市公司的有關義務,並
及時披露為恢復其股票上市所採取的措施及有關工作的進展情況。
14.1.13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所決定暫停其可轉換公司債
券上市:
(一)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二)公司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不符合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條件;
(三)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所募集的資金不按照核準的用途使用;
(四)未按照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辦法履行義務;
(五)公司最近兩年連續虧損;
(六)因公司存在14.1.1 條情形其股票被本所暫停上市;
(七)本所認為應當暫停其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的其他情形。
14.1.14 可轉換公司債券暫停上市事宜,參照本節股票暫停上市的有關規
定執行。
第二節 恢復上市
14.2.1 上市公司因第14.1.1 條第(一)項情形股票被暫停上市的,在暫停
上市期間,公司於法定期限內披露了最近一期年度報告,經審計的年度財務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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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顯示公司盈利,公司可以在最近一期年度報告披露後五個交易日內,以書面
形式向本所提出恢復其股票上市的申請。
14.2.2 暫停上市後最近一期年度報告中的財務會計報告被會計師事務所出
具非標准無保留審計意見的,上市公司在披露年度報告的同時,應當發布其股票
可能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公告。
14.2.3 上市公司因第14.1.1 條第(二)項、第(三)項情形股票被暫停上
市的,在暫停上市後兩個月內披露了按照有關規定改正的財務會計報告或相關定
期報告,可以在披露後五個交易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本所提出恢復上市的申請。
14.2.4 上市公司因14.1.1 條第(五)項情形其股票被暫停上市的,在暫停
上市後六個月內,其股權分布重新具備上市條件的, 可以在事實發生後五個交易
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本所提出恢復上市的申請。
14.2.5 上市公司因14.1.1 條第(四)項、第(六)項情形股票被暫停上市
的,在本所規定的期限內上述情形已消除的,可以在事實發生後五個交易日內,
以書面形式向本所提出恢復上市的申請。
14.2.6 上市公司申請恢復上市,應當聘請具有主辦券商業務資格的保薦人保
薦。
保薦人應當對公司恢復上市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進行核查,
在確信公司具備恢復上市條件後出具恢復上市保薦書,並保證承擔連帶責任。
保薦人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如實回復本所就公司恢復上市事項提出的問詢,並
提供相應補充文件。
14.2.7 保薦人在核查過程中,應當至少從以下三個方面對上市公司的有關情
況予以充分關注和盡職核查,並出具核查報告:
(一)規范運作:包括但不限於人員、資產、財務的獨立性,關聯交易是否
公允,重大出售或者收購資產的行為是否規范,重組後的業務方向以及經營狀況
是否發生實質性變化,與實際控制人之間是否存在同業競爭等;
(二)財務會計:包括但不限於公司的收入確認、非經常性損益的確認是否
合規,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非標准無保留審計意見所涉及事項對公司是否構成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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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影響,公司對明顯違反會計准則、制度及相關信息披露規范規定的事項進行糾
正和調整的情況等;
(三)或有風險:包括但不限於資產出售、抵押、置換、委託經營、重大對
外擔保、重大訴訟和仲裁事項(適用本規則有關累計計算的規定),以及上述事
項對公司生產經營所產生的影響等。
對於公司存在的各種不規范行為,保薦人應當要求公司改正。公司未按要求
改正的,保薦人應當拒絕為其出具恢復上市保薦書。
14.2.8 保薦人對因第14.2.3 條情形申請恢復上市的公司進行盡職核查時,
除前條要求外,還應當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有效,是否存在重
大缺陷予以關注,並在核查報告中作出說明。
14.2.9 保薦人對因第14.2.4 條情形申請恢復上市的公司進行盡職核查時,
應當對公司提出的股權分布問題解決方案是否可行、導致公司被暫停上市的情形
是否已完全消除等情況予以充分關注,並在核查報告中作出說明。
14.2.10 保薦人出具的恢復上市保薦書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公司的基本情況;
(二)公司存在的主要風險以及原有風險是否已經消除的說明;
(三)對公司發展前景的評價;
(四)核查報告的主要內容;
(五)公司是否完全符合恢復上市條件及其依據的說明;
(六)無保留且表述明確的保薦意見及其理由;
(七)保薦人和相關保薦代表人具備相應保薦資格以及保薦人內部審核程序
的說明;
(八)保薦人是否存在可能影響其公正履行保薦職責的情形的說明;
(九)保薦人比照有關規定作出的承諾;
(十)對公司持續督導期間的工作安排;
(十一)保薦人和相關保薦代表人的聯系地址、電話和其他通訊方式;
(十二)保薦人認為應當說明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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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中國證監會和本所要求的其他內容。
恢復上市保薦書應當由保薦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和相關保薦代
表人簽字,註明日期並加蓋保薦人公章。
14.2.11 上市公司申請其股票恢復上市的,應當聘請律師對恢復上市申請
的合法、合規性以及相關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進行核查驗證,就
公司是否具備恢復上市條件出具法律意見書,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4.2.12 前條所述法律意見書應當包括以下內容及相關結論性意見:
(一)公司的主體資格;
(二)公司是否符合恢復上市的實質條件;
(三)公司的業務及發展目標;
(四)公司治理結構和規范運作情況;
(五)關聯交易和同業競爭;
(六)公司的主要財產;
(七)重大債權、債務;
(八)重大資產變化及收購兼並情況;
(九)公司納稅情況;
(十)重大訴訟、仲裁;
(十一)公司受到的行政處罰;
(十二)律師認為需要說明的其他問題。
律師就上述事項發表的有關結論性意見,應當包括是否合法合規、是否真實
有效、是否存在糾紛或者潛在風險等。
14.2.13 上市公司提出恢復上市申請時,應當向本所提交下列文件:
(一)恢復上市申請書;
(二)董事會關於公司符合恢復上市條件,同意申請恢復上市的決議;
(三)董事會關於公司在暫停上市期間為恢復上市所做主要工作的報告;
(四)管理層從公司主營業務、經營活動、財務狀況、或有事項、期後事項
和其他重大事項等角度,對公司所實現的盈利情況、公司經營能力和盈利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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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性、穩定性作出的分析報告;
(五)關於公司重大資產重組方案的說明,包括重大資產重組的內部決策程
序、資產交接、相關收益的確認、實施結果及相關證明文件等;
(六)關於公司最近一期年度報告期間的重大關聯交易事項的說明,包括相
關內部決策程序、協議主要內容、履行情況和實施結果以及相關證明文件等;
(七)關於公司最近一期年度報告期間納稅情況的說明;
(八)年度報告和審計報告原件;
(九)保薦人出具的恢復上市保薦書和保薦協議;
(十)法律意見書;
(十一)董事會對非標准無保留審計意見涉及事項的說明(如適用);
(十二)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關於出具非標准無保留審計意見的說明
(如適用);
(十三)按照第14.1.4 條的規定與代辦機構和登記公司簽訂的相關協議;
(十四)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公司應當在向本所提出恢復上市申請後下一交易日發布相關公告。
14.2.14 本所在收到上市公司提交的恢復上市申請文件後五個交易日內,
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並通知公司。
公司未能按照前條要求提供申請文件的,本所不受理其股票恢復上市的申
請。
公司應當在收到本所是否受理其申請的決定後及時披露決定的有關內容,並
發布可能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公告。
14.2.15 本所在受理上市公司恢復上市申請後的三十個交易日內,作出是
否同意其股票恢復上市的決定。
在此期間,本所要求公司提供補充材料的,公司應當在本所規定的期限內提
供有關材料。公司提供補充材料期間不計入上述本所作出有關決定的期限。
14.2.16 本所受理上市公司恢復上市申請後,可以聘請具有執行證券、期
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盈利的真實性進行調查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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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核實期間不計入前條所述本所作出有關決定的期限。
14.2.17 本所上市委員會對上市公司恢復上市申請進行審議,作出獨立的
專業判斷並形成審核意見。
本所根據上市委員會的審核意見,作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恢復上市的決定。
14.2.18 本所在作出同意其股票恢復上市的決定後兩個交易日內通知上
市公司,並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14.2.19 經本所同意恢復上市的,上市公司應當在收到有關決定後及時披
露股票恢復上市公告。股票恢復上市公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恢復上市的股票種類、簡稱、證券代碼;
(二)股票恢復上市決定的主要內容;
(三)董事會關於恢復上市措施的具體說明;
(四)相關風險因素分析;
(五)中國證監會和本所要求的其他內容。
14.2.20 上市公司披露股票恢復上市公告後五個交易日內,其股票恢復上
市。公司股票在恢復上市的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
14.2.21 在可轉換公司債券暫停上市期間,上市公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
以書面形式向本所提出恢復其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的申請:
(一)因第14.1.13 條第(一)項、第(四)項所列情形之一可轉換公司債
券被暫停上市,經查實上述情形造成的後果不嚴重;
(二)因第14.1.13 條第(二)項所列情形可轉換公司債券被暫停上市,該
情形在六個月內消除;
(三)因第14.1.13 條第(三)項所列情形可轉換公司債券被暫停上市,該
情形在兩個月內消除;
(四)因第14.1.13 條第(五)項所列情形可轉換公司債券被暫停上市,公
司在法定披露期限內披露了經審計的最近一期年度報告,且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顯
示公司實現盈利。
14.2.22 可轉換公司債券恢復上市事宜,參照本節股票恢復上市的有關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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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執行。
第三節 終止上市
14.3.1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
(一) 因第14.1.1 條第(一)項情形股票被暫停上市後,未能在法定期限
內披露最近一期年度報告;
(二) 因第14.1.1 條第(一)項情形股票被暫停上市後,在法定期限內披
露的最近一期年度報告顯示公司虧損;
(三) 因第14.1.1 條第(一)項情形股票被暫停上市後,在法定期限內披
露了最近一期年度報告,但未在其後五個交易日內提出恢復上市申請;
(四) 因第14.1.1 條第(二)項、第(三)項情形股票被暫停上市後,在
兩個月內仍未按要求改正財務會計報告或披露相關定期報告;
(五) 因第14.1.1 條第(二)項、第(三)項情形股票被暫停上市後,在
兩個月內披露了按要求改正的財務會計報告或相關定期報告,但未在其後的五個
交易日內提出恢復上市申請;
(六) 恢復上市申請未被受理;
(七) 恢復上市申請未獲同意;
(八) 公司股本總額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在本所規定的期限內仍不
能達到上市條件;
(九) 因第14.1.1 條(五)項股票被暫停上市後,在暫停上市六個月內股權
分布仍不具備上市條件;
(十) 上市公司或者收購人以終止股票上市為目的回購股份或者要約收購,
在方案實施後,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十一) 上市公司被吸收合並;
(十二) 股東大會在公司股票暫停上市期間作出終止上市的決議;
(十三) 公司解散;
(十四) 公司被法院宣告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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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14.3.2 上市公司出現第14.3.1 條第(一)項、第(四)項情形的,本所在
法定披露期限或本所規定的披露期限屆滿後十五個交易日內,作出是否終止其股
票上市的決定。
14.3.3 上市公司股票被暫停上市後,預計可能出現第14.3.1 條第(二)項
情形的,董事會應當在最近一個年度結束後十個交易日內,發布公司股票可能被
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公告。
14.3.4 上市公司出現第14.3.1 條第(二)項情形的,應當自董事會審議通
過年度報告後及時向本所報告並披露年度報告,同時發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終止上
市的風險提示公告。
本所在公司披露年度報告後十五個交易日內,作出是否終止其股票上市的決
定。
14.3.5 上市公司出現第14.3.1 條第(三)項、第(五)項情形的,本所在
規定的恢復上市申請期限屆滿後十五個交易日內,作出是否終止其股票上市的決
定。
14.3.6 上市公司出現第14.3.1 條第(六)項、第(七)項情形的,本所自
決定不受理其股票恢復上市申請之日起十五個交易日內、在決定不同意其股票恢
復上市申請的同時,作出終止其股票上市的決定。
14.3.7 上市公司出現第14.3.1 條第(八)項情形的,本所在規定期限屆滿
後十五個交易日內,作出是否終止其股票上市的決定。
14.3.8 上市公司出現14.3.1 條第(九)項情形的,本所在六個月期限屆滿
後十五個交易日內,作出是否終止其股票上市的決定。
14.3.9 上市公司出現第14.3.1 條第(十)項情形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種自公司披露收購結果公告或其他相關權益變動公告之日起停牌。本所在公司公
告後的十五個交易日內,作出是否終止其股票上市的決定。
14.3.10 上市公司出現第14.3.1 條(十一)項情形的,本所在吸收合並
方提出上市申請的同時,對被吸收合並方作出終止其股票上市的決定。
14.3.11 上市公司出現第14.3.1 條第(十二)項情形的,應當在股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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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會議結束後及時通知本所並公告。
本所在公司披露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後十五個交易日內,作出是否終止其股票
上市的決定。
14.3.12 上市公司出現14.3.1 條第(十三)項情形的,應當於知悉公司
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等解散條件成就時,或者在股東大會
作出解散的決議後,立即向本所報告並於次日公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於本
所知悉該情形之日起停牌。
本所在公司披露上述公告後十五個交易日內,作出是否終止其股票上市的決
定。
14.3.13 上市公司出現14.3.1 條第(十四)項情形的,應當在收到法院
宣告公司破產裁定書的當日向本所報告並於下一交易日公告。
本所在公司披露上述公告後十五個交易日內,作出是否終止其股票上市的決
定。
14.3.14 本所上市委員會對股票終止上市事宜進行審議,作出獨立的專業
判斷並形成審核意見。
本所根據上市委員會的審核意見,作出是否終止股票上市的決定。
14.3.15 本所在作出是否終止股票上市的決定前,可以聘請具有執行證
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對上市公司盈利的真實性等情況進行調查
核實,並將結果提交上市委員會審議。調查核實期間不計入本所作出有關決定的
期限。
本所為作出是否終止公司股票上市的決定,可以要求公司提供補充材料,公
司應當在本所規定的期限內提供有關材料。公司提供補充材料期間不計入上述本
所作出有關決定的期限。
14.3.16 本所在作出終止股票上市的決定後兩個交易日內,通知公司並發
布相關公告,同時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公司在此之前未按規定聘請代辦機構並與其簽訂相關協議的,本所在作出終
止其股票上市的決定後,可以為其指定臨時代辦機構,通知公司和代辦機構,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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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兩個交易日內就上述事項發布相關公告(公司不再具備法人資格的情形除外)。
14.3.17 公司應當自收到本所關於終止其股票上市的決定後及時披露股
票終止上市公告。股票終止上市公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終止上市的股票種類、簡稱、證券代碼以及終止上市的日期;
(二)終止上市決定的主要內容;
(三)終止上市後公司股票登記、轉讓和管理事宜;
(四)終止上市後公司的聯系人、聯系地址、電話和其他通訊方式;
(五)中國證監會和本所要求的其他內容。
14.3.18 公司應當在股票終止上市後立即安排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的
相關事宜,保證公司股份在本所發布終止上市的公告後四十五個交易日內可以進
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進行轉讓。
14.3.19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終止其可轉換公司債券上
市:
(一)因第14.1.13 條第(一)項、第(四)項所列情形之一可轉換公司債
券被暫停上市,經查實上述情形後果嚴重;
(二)因第14.1.13 條第(二)項所列情形可轉換公司債券被暫停上市,該
情形在六個月內未能消除;
(三)因第14.1.13 條第(三)項所列情形可轉換公司債券被暫停上市,該
情形在兩個月內未能消除;
(四)因第14.1.13 條第(五)項所列情形可轉換公司債券被暫停上市,公
司未在法定披露期限內披露經審計的最近一期年度報告,或者披露的年度報告顯
示公司虧損,或者未在披露年度報告後五個交易日內提出恢復上市申請;
(五)公司股票被本所終止上市。
14.3.20 可轉換公司債券終止上市事宜,參照本節股票終止上市的有關規
定執行。

⑸ sT兆星問詢函三次延期,會不會有問題

摘要 St是有退市的風險,但如果他的企業有好轉的話,就會把st去掉,所以不確定會不會褪色

⑹ 詢問炒股的最基本常識!謝謝

投資者如需入市,應事先開立證券賬戶卡。分別開立深圳證券賬戶卡和上海證券賬戶卡。

(一)辦理深圳、上海證券賬戶卡

深圳證券賬戶卡

投資者:可以通過所在地的證券營業部或證券登記機構辦理,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及復印件,委託他人代辦的,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證券投資基金、保險公司:開設賬戶卡則需到深圳證券交易所直接辦理。

開戶費用:個人50元/每個賬戶;機構500元/每個賬戶。

上海證券賬戶卡

投資者:可以到上海證券中央登記結算公司在各地的開戶代理機構處,辦理有關申請開立證券賬戶手續,帶齊有效身份證件和復印件。

委託他人代辦:須提供代辦人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和委託人的授權委託書。

開戶費用:個人紙卡40元,個人磁卡本地40元/每個賬戶,異地70元/每個賬戶;

(二)證券營業部開戶

投資者辦理深、滬證券賬戶卡後,到證券營業部買賣證券前,需首先在證券營業部開戶,開戶主要在證券公司營業部營業櫃台或指定銀行代開戶網點,然後才可以買賣證券。

證券營業部開戶程序

(1)個人開戶需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深、滬證券賬戶卡原件及復印件。

若是代理人,還需與委託人同時臨櫃簽署《授權委託書》並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填寫開戶資料並與證券營業部簽訂《證券買賣委託合同》(或《證券委託交易協議書》),同時簽訂有關滬市的《指定交易協議書》。

(3)證券營業部為投資者開設資金賬戶

(4)需開通證券營業部銀證轉賬業務功能的投資者,注意查閱證券營業部有關此類業務功能的使用說明。

選擇交易方式

投資者在開戶的同時,需要對今後自己採用的交易手段、資金存取方式進行選擇,並與證券營業部簽訂相應的開通手續及協議。例如:電話委託、網上交易、手機炒股、銀證轉賬等。

(三)銀證通開戶

開通「銀證通」需要到銀行辦理相關手續。

開戶步驟如下:

1.銀行網點辦理開戶手續:持本人有效身份證、銀行同名儲蓄存摺(如無,可當場開立)及深滬股東代碼卡到已開通「銀證通」業務的銀行網點辦理開戶手續。

2.填寫表格:填寫《證券委託交易協議書》和《銀券委託協議書》。

3.設置密碼:表格經過校驗無誤後,當場輸入交易密碼,並領取協議書客戶聯。即可查詢和委託交易。

⑺ 馬應龍股票詢問

現在大盤不穩定,還是等等吧。可以長期配置

⑻ st富控股票是不是完了

經查證核實,600634*st富控股票,短期下跌趨勢,中長線處於下降趨勢,成交量短期內萎縮,主力資金有流出趨勢,主要因為收購協議終止,子公司股權被凍結,收到交易所問詢函,後市收益不確定所致。這一類個股建議還是遠離為好。

⑼ 你怎樣看待st滬科重組時監管問詢

可以看待滬科重組的監管過程可以看待滬科重組的監管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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