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st銀億重組結果什麼時候出來
st銀億重組結果在償還完所有債務會公布重組結果。根據重整計劃的有關規定,每名普通債權人不足 120 萬元(含 120 萬元)的部分,自重整計劃獲董事會批准之日起 1 個月內由銀億股份以現金方式清償。法庭。截至2021年1月13日,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已認定涉及普通債權現金清償的131名債權人,已完成現金清償的105名,共清償普通債權97300266.98元;部分債權人提供的銀行賬戶信息需要更正或銀行賬戶信息未提供賬戶信息,上述債務未以現金方式清償。上述債權人銀行賬戶信息更正或提供後,將立即開始上述現金支付。隨後,公司將在法院和經理的監督和指導下,繼續完成重整計劃的實施。
拓展資料:
1.銀億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國500強企業銀億集團的控股企業,於2011年在深交所成功上市。 公司業務范圍涵蓋房地產開發、銷售代理、企業管理、物業管理、星級酒店、高端製造等領域,擁有子公司80餘家。 作為專業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擁有國家一級房地產開發資質,以寧波為總部。
2.截至2021年1月13日,銀億股份有限公司(對投資方嘉興紫和金鑫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進行重組作為「紫河金信」),已向公司經理指定的銀行賬戶支付了累計投資9.66億元(含履約保證金1.53億元),剩餘投資22.34億元尚未逾期支付,構成違約。每逾期一天,紫合金鑫按照其未能按時履行的現金支付義務金額的0.05%向管理人支付違約金。請理性投資,注意風險。公司面臨重組,投資者無法按照銀億股份重組投資協議(以下簡稱「重組投資協議」)(包括但不限於:管理人因逾期履行本協議項下投資資金支付義務超過30天而單方面終止重組投資協議的風險)。管理人單方面終止重組投資協議的,管理人有權履行相應程序,並根據需要決定更換新的重組投資人。請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3.法院已裁定公司終止重整程序,進入重整計劃實施階段。根據企業破產法的有關規定,在重整計劃執行期間,公司不能或不執行重整計劃的,將被法院宣告破產清算。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告破產清算,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第14.4.17條第(六)項,公司股票將面臨退市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