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ETF期權與股指期權有什麼區別
基本上是一樣的,在交易規則方面沒有差別。ETF是對個股期權,股指期權是對應該股指期貨的。如果行權,在實物交割方面股指是現金交割,不需要股票。股指期權暫時不會推出
2. 什麼是ETF期權
ETF期權是以ETF為標的的期權
ETF(Exchange Traded Fund)是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可以像股票一樣在二級市場上買賣,也可以通過ETF成份股直接向基金管理人申購贖回ETF份額。ETF是指數化的投資,投資ETF可以避免單只股票交易中常常出現的「指數漲了,股票卻跌了」的狀況。
投資者買入了ETF就相當於做多了某個指數,在實際買賣ETF的過程中,經常會存在著各種「無奈的後悔」,比如看漲的時候不鉛沖敢買,買了以後又擔心跌。
經常會出現的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是,我看好上證50指數上漲,但指數點位正處於相對的高位(比如:2.600元/份),此時我面臨的窘境是買還是不買呢(上證50ETF)?
如吵脊果我買了,那事後ETF價格跌破2.600元,我會後悔;如果我沒買,那事後價格躥升到2.700元,我也會後悔。
如果現在市場上有這樣一份合約,合約內容寫著:我在一個月後有權以2.600元/份的價格買入10000份上證50ETF。
如果一個月後ETF價格高於2.600元,那麼我就行使合約中的權利,仍然以2.600元/份的價格買入ETF;如果一個月後ETF價格低於2.600元,那麼我就放棄合約中的權利而已。
這樣的合約實際上給予了一個權利:我在一個月後以2.600元/份買入10000份ETF的權利。這便是ETF認購(call,也即本文題中的「認購」)期權,賦予了投資者買入ETF的權利。
第二種情況是,我上個月以2.500元/份的價格買入了10000份上證50ETF,一段時間後基金市價已漲到了2.600元/份,此時我面臨的窘境是拋還槐碰殲是不拋呢?如果我拋了,那事後ETF價格漲到2.700元,我會後悔;如果我沒拋,那事後ETF價格回落到2.500元,我也會後悔。
如果現在市場上有這樣一份合約,合約內容寫著:我在一個月後有權以2.600元/份的價格賣出10000份上證50ETF。
如果一個月後ETF高於2.600元,那麼我就放棄合約中的權利而已。如果一個月後ETF低於2.600元,那麼我就行使合約中的權利,仍然以2.600元/份的價格賣出10000份ETF。
這樣的合約實際上也給予了另一個權利:我可以在一個月後以2.600元/份價格賣出10000份ETF的權利。這便是ETF認沽期權put,賦予了投資者賣出ETF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