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曾經用我的名字在股票交易廳開了股票賬戶,但是銀行卡用的前夫的
這算你們共有財產,但是按證券公司的程序來的話,你可以把現在賬戶里的錢都封存起來並且取出來,但是你前夫可能會告你,因為這是你們共同財產。
如果你們之間已經是只有恨了,那你可以全取出來,然後把這些全部注銷掉,你前夫告也不好告你的,如果法庭找你的話,一般也不會支持起訴,最多是讓你們盡量和解。
㈡ 06年用前夫銀行卡辦理的股票賬戶,所有都是我辦理和操作的,6年前離婚時沒有提股票的事,現在我不通過
股票賬戶有交易密碼以及取款密碼,兩個密碼都在你手上。
其次,銀行卡在你手上。
就可以取出來。
請採納
㈢ 離婚後,前夫還在用我的銀行帳戶和股票帳戶買賣股票,錢都是他的,會不會給我帶來損失
因為個人我國誠信系統正在建立,所有你的違背信用的行為都可能對你造成影響。如果你前夫違背了銀行的賬戶管理要求、股票賬戶的管理要求,那麼銀行和證券公司有可能將該信息上報誠信系統,目前該系統在人民銀行已經成立運行。以後你要申請銀行貸款、銀行信用卡,就可能因為這個原因被拒絕,同樣如果該系統擴展到全社會,那麼有可能你用手機、申請上網賬戶等也可能受影響。保險起見,要回你的賬戶吧,損失並不一定只是表現在金錢上的。
㈣ 股票開戶名是前夫的,意向合同改的是我的名字,而且是我一直在做,股市上錢和前夫還有關系嗎
股票賬戶更名成功只能說明證券帳戶歸屬權是你,變更券商的同時要到銀行辦理三方存管變更,因為銀行三方存管的賬戶如果跟證券開戶的人名信息不符就不能實現銀證轉賬。至於說證券帳戶裡面的資金歸屬誰,要看你們在辦理離婚時候的財產分割細則,看是你們自己協商還是由法院判決歸屬。
㈤ 前夫用我身份證開的股票現在錢有我份嗎我可以賣嗎
婚後買的可以賣。
如果你丈夫的股票是婚後購買的,則可以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如果你丈夫的股票為婚前所購,那麼根據婚姻法第十八條的規定,該股票是其個人財產,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但如果在婚姻存續期間,你丈夫對婚前購買的股票進行操作管理,並以家庭收入參與股票投資,則這部分的股票增值部分應當視為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
㈥ 股票開戶名是前夫的,意向合同後來我們一起去改成我的名字,連接的銀行卡都是我的,股市上的錢也是離婚
首先要確認股票帳戶是你的名字嗎?
下面是假設股票帳戶是你的名字的分析:
1、如果股票帳戶內的錢全部是離婚後轉過去的(有銀行轉帳證明),就與前夫沒有關系。
2、如果股票帳戶內的錢有一部分是離婚前轉過去的(有銀行轉帳證明),這一部分錢與前夫有關系,剩餘部分的錢與前夫沒有關系。
3、如果離婚時已將股票帳戶內的錢約定給了你,即使有一部分是離婚前轉過去的,全部與前夫沒有關系。
㈦ 身份證被盜用開立證券賬戶怎麼辦
首先,被他人盜用身份證開立證券賬戶後,該賬戶內的財產屬於盜用人的,而且證券賬戶是不允許透支的,所以,不會危及您的財產安全。但如果用你的賬戶做違法的股票買賣是有一定危害的,此時可以報警,拿著身份證去銷戶。
其次,您可以要求注銷被盜用設立的證券賬戶並開立自己的賬戶。但如果您要求注銷被盜用設立的賬戶,按照《證券賬戶管理規則》)第6.2 「 自然人申請注銷證券賬戶時,必須由本人前往開戶代辦點填寫《注銷證券賬戶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一)本人證券賬戶卡;(二)本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復印件。委託他人代辦的,還需提供經公證的委託代辦書、代辦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復印件」的規定,可由當事人申請注銷,因你本人沒有證券賬戶卡,所以,無法申請注銷,但可以根據《證券賬戶管理規則》第6.5「本公司對證券賬戶實行檢查、確認制度。經本公司確認屬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公司有權對該證券賬戶予以注銷或限制使用:
㈧ 三年前離婚時,前夫隱瞞股票帳戶資金,現在好查嗎
可以的,只要你找出開戶用的戶名及開戶的證券公司就可以通過交易系統查到交易記錄了,但證券公司有為客戶保密的義務,你必須通過政府機關或其它辦法獲取證券公司的配合。滿意請採納!
㈨ 我的身份證被別人盜用開的股票帳戶,如何解決
拿身份證去證券公司銷戶,然後重新開
㈩ 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開通股票賬戶,這會影響到我的生活嗎
如果是這樣的話,有可能會影響。不過你說的情況,可能不是真實的,對方怎麼會知道你開了股票賬戶,還知道你的微信號了。所以也有可能遇到騙子。最好的辦法,是到任意證券公司查詢,可以查到你在什麼證券公司開過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