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兩卡懲戒人員身份證能用嗎
能用,很行懲戒賬戶身份證,是由很行上傳到中國銀行的。所以什麼銀行都辦不了。按照公安部「斷卡」專項行動工作部署,忻州市公安局全力以赴推進專項行動,嚴厲打擊整治非法租借、買賣銀行卡和手機卡等違規違法犯罪行為,從源頭斬斷「兩卡」的利益鏈條,全力壓縮電信詐騙黑灰產業生存空間,確實保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現曝光忻州市今年以來第六批因非法販賣、出售、出借「兩卡」涉嫌電信網路詐騙被懲戒的人員。楚天都市報訊(記者吳昌華通訊員袁野王威)既不能手機轉賬,也不能用支付寶或微信支付,銀行卡只能在銀行櫃面使用——昨日,武漢警方曝光首批涉「兩卡」懲戒人員名單,382人因涉嫌出租、出售、出借、購買銀行賬戶或者支付賬戶違法犯罪,被暫停銀行賬戶非櫃面業務、支付賬戶所有業務,並不得新開立賬戶,期限5年。
武漢警方介紹,10月10日,國務院打擊治理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工作部際聯席會議部署「斷卡」行動後,武漢警方迅速部署,開展「治兩卡、端窩點」專項行動,嚴厲打擊為電信網路詐騙犯罪提供便利服務的黑色、灰色產業鏈,特別是針對涉「兩卡」犯罪進行重點打擊和整治。截至目前,武漢市共端掉涉「兩卡」窩點51個,打掉「兩卡」犯罪團伙15個,破案115起,抓獲201人,查扣手機512部、電腦125台、GOIP設備7部,收繳銀行卡246張、手機卡2026張,專項行動取得一定成效。
同時,武漢警方還聯合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營業管理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進一步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範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國人民銀行公安部對買賣銀行卡或賬戶的個人實施懲戒的通知》等文件,對認定的朱*倫等382名涉嫌出租、出售、出借、購買銀行賬戶(含銀行卡)或者支付賬戶等違法犯罪行為人員予以聯合懲戒,實施5年內暫停其銀行賬戶非櫃面業務、支付賬戶所有業務,並不得為其新開立賬戶的懲戒措施。懲戒期自2020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詳細名單可掃碼登錄「看楚天」查看。
武漢警方提醒:出租、出售、出借、購買銀行賬戶或者支付賬戶涉嫌違法犯罪,被納入信用懲戒的,會給個人工作和生活帶來不必要的麻煩。請廣大市民一定要妥善保管好個人信息,不要被蠅頭小利所迷惑,讓自己陷入不利局面。另外,市民如發現上述情況或線索,請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
㈡ 兩卡懲戒可以辦銀行卡嗎
不能。
對公安機關認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購買銀行賬戶(含銀行卡)或者支付賬戶的單位和個人及相關組織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虛構代理關系開立銀行賬戶或者支付賬戶的單位和個人,實施5年內暫停其銀行賬戶非櫃面業務、支付賬戶所有業務、不得為其新開立賬戶的懲戒措施(相關單位和個人5年內不能使用銀行卡在ATM機存取款、不能使用網銀、手機銀行轉賬,不能刷卡購物,不能通過購物網站快捷支付)。同時,納入金融信用基礎資料庫管理,將違法違規行為記錄至個人徵信。
對公安機關認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購買手機卡的失信用戶,實施關停其名下登記的所有行動電話號碼,且2年內限制其身份證件或組織機構代碼等證件辦理行動電話新入網、過戶等電信業務的懲戒措施。
㈢ 股票賬戶能綁定2張銀行卡嗎
由於每個證券軟體的綁定方式不同,可以像綁定第一張銀行卡一樣再綁定其他銀行卡。不過,一個賬戶最多可以綁定五張不同銀行的銀行卡。如有疑問,可向相關券商客服或客戶經理咨詢。如有必要,建議最多綁定兩張銀行卡
拓展資料
證券,是多種經濟權益憑證的統稱,也指專門的種類產品,是用來證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種特定權益的法律憑證。
證券主要包括資本證券、貨幣證券和商品證券等。狹義上的證券主要指的是證券市場中的證券產品,其中包括產權市場產品如股票,債權市場產品如債券,衍生市場產品如股票期貨、期權、利率期貨等。
證券作為表彰一定民事權利的書面憑證,它具有以下幾個基本特徵:
1.證券是財產性權利憑證。
證券表彰的是具有財產價值的權利憑證。在現代社會,人們已經不滿足於對財富形態的直接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而是更重視對財富的終極支配和控制,證券這一新型財產形態應運而生。持有證券,意味著持有人對該證券所代表的財產擁有控制權,但該控制權不是直接控制權,而是間接控制權。
例如,股東持有某公司的股票,則該股東依其所持股票數額占該公司發行的股票總額的比例而相應地享有對公司財產的控制權,但該股東不能主張對某一特定的公司財產直接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只能依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從這個意義上講,證券是藉助於市場經濟和社會信用的發達而進行資本聚集的產物,證券權利展現出財產權的性質。
2.證券是流通性權利憑證。
證券的活力就在於證券的流通性。傳統的民事權利始終面臨轉讓上的諸多障礙,就民事財產權利而言,由於並不涉及人格及身份,其轉讓在性質上並無不可,但其轉讓是個復雜的民事行為。
比如由於「債權相對性」的民事規則,債權作為財產的表現形式是可轉讓的,但債權人轉讓債權須通知債務人,這種涉及三方利益的轉讓行為受制於法律規范的調整,並不方便快捷。
㈣ 股票賬戶怎麼添加2個銀行卡
一個股票賬戶不可以添加兩張銀行卡。一個股票賬戶只能綁定一張銀行卡,並且只能綁定本人的銀行卡,股票賬戶資金進出只能通過綁定的銀行卡進出。
股票賬戶綁定的銀行卡可以更換,同一家銀行的卡可以在銀行櫃台更換,不同銀行的卡在證券公司更換,要注意的是更換當天不能有任何交易(交易時間內更換)。
【拓展資料】
股票賬戶是指投資者在券商處開設的進行股票交易的賬戶。開立股票賬戶是投資者進入股市進行操作的先決條件。
開立股票賬戶的注意事項
一、所需證件
本人身份證。如開立法人股票賬戶,需要同時出具企業營業執照原件(或復印件)及法人授權書;
二、費用包括
申請表費用和開戶費(上海股票賬戶收取40元/戶,深圳股票賬戶收取50元/戶);
三、操作流程
投資者需填寫申請表並交納手續費;持有關證件、申請表及開戶手續費收據到開戶櫃台交櫃台承辦人;承辦人核查上述材料無誤後,申請人收回有關證件、收據並領取股票賬戶卡。
深市證券賬戶掛失與補辦:
一、投資者遺失證券賬戶卡,可憑身份證到中證登記深圳分公司或其指定的證券營業嗍辦理掛失補辦證券賬號新號碼的手續;
二、如投資者同時遺失證券賬戶和身份證,需持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遺失證明、戶口本及其復印件辦理掛失和補辦手續;
三、投資者如委託他人代辦掛失,代辦人應同時出示法律公證文件。
滬市證券賬戶掛失與補辦
一、認真審查投資者的本人身份證(如身份證同時遺失,須提供戶籍管轄的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證遺失證明,並貼本人近期證件照蓋公章);
二、證券賬戶所有的證券予以凍結;
三、在投資者提供由上海證券中央登記結算公司代理機構開出相同證券賬戶登記資料的新證券賬戶後,為其辦理相應的證券轉戶手續;
四、證券營業部在受理投資者轉戶並登記其證券明細賬後,於當日閉市前將變更情況傳送上證中央登記結算公司用於變更登記;
五、證券營業部可辦理投資者撤銷掛失申請,但已辦理證券轉戶手續的證券賬戶不能撤銷掛失;
六、證券營業部在受理投資者證券賬戶掛失的證券賬戶,上證中央登記結算公司將把掛失賬戶內的全部證券權益一次變更登記到轉入方的賬戶。
㈤ 股票帳戶開戶時的兩張磁卡分別有什麼作用
你好:股票帳戶卡是給你的帳號,在網上交易時你輸入的資金帳號,以及你買賣股票後的資金以及股票保存的地方,網上交易使用不到這卡,但實際上卡上的資料就在你的股票帳戶內了。
深滬兩市的股東卡,那是你在股票市場上的「身份證」或「戶口」,在哪個營業部都可以使用。營業部給你的交易卡,是在你到營業部辦理業務時需要用的,也是你的股票買賣的帳戶,就好像是到「派出所」將「戶口」落戶了。
㈥ 涉兩卡人員會面臨怎樣的懲戒
法律分析:對公安機關認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購買銀行賬戶(含銀行卡)或者支付賬戶的單位和個人及相關組織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虛構代理關系開立銀行賬戶或者支付賬戶的單位和個人,實施5年內暫停其銀行賬戶非櫃面業務、支付賬戶所有業務、不得為其新開立賬戶的懲戒措施(相關單位和個人5年內不能使用銀行卡在ATM機存取款、不能使用網銀、手機銀行轉賬,不能刷卡購物,不能通過購物網站快捷支付)。同時,納入金融信用基礎資料庫管理,將違法違規行為記錄至個人徵信。
對公安機關認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購買手機卡的失信用戶,實施關停其名下登記的所有行動電話號碼,且2年內限制其身份證件或組織機構代碼等證件辦理行動電話新入網、過戶等電信業務的懲戒措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條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㈦ 斷卡行動中斷的主要是哪些金融賬戶
手機卡:既包括我們平時所用的三大運營商的手機卡,也包括虛擬運營商的電話卡,同時還包括物聯網卡。
銀行卡:既包括個人銀行卡,也包括對公賬戶及結算卡,同時還包括非銀行支付機構賬戶,即我們平時所說的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
拓展資料
一、2020年10月10日,國務院召開打擊治理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決定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斷卡」行動,「斷卡」行動與每個人息息相關。
2021年6月,兩部門部署依法清理整治涉詐電話卡。7月起,工商銀行將對用戶長期不用的個人銀行賬戶(借記卡和活期存摺)開展清理工作,此外,多家銀行也開始清理 「一人超量賬戶」。
二、為什麼要「斷卡」
(一)危害特別大。「實名不實人」的「卡」,很可能被用於電信詐騙、網路販毒、網路賭博等犯罪。據統計,每年網路賭博流出的資金就達萬億級別,難以追查和打擊。
(二)時機成熟。2016年9月開始,公安部、工信部、人民銀行以及最高檢、最高法出台了多個關於打擊治理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的文件、法律解釋。
三、有哪些「斷卡舉措」
(一)打擊
1.開卡團伙:利用管理漏洞為大批量開卡提供便利的「內鬼」
2.帶隊團伙:誘騙或者組織他人開辦電話卡、銀行卡的團伙
3.收卡團伙:接收帶隊團伙手機卡、電話卡的團伙
4.販卡團:接收卡,並層層販賣賺取差價的人員
(二)整治
1.重點地區:「涉案」兩卡的開辦地、戶籍地;「涉案」兩卡的中轉地
2.重點行業:金融行業,主要包括各銀行網點、第三方支付機構;通訊行業,三大運營商、虛擬運營商,也包括代理、線上渠道等
(三)懲戒
1.懲戒「兩卡」違法失信人或單位
2.對出租、出售、出借、購買銀行卡的,暫停5年內銀行賬戶非櫃面業務和支付賬戶所有業務,不得開立新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