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成立私募公司需要什麼條件
成立私募公司需要以下條件:1、實際繳付出資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2、受其他機構委託管理的產品中,投資於公開發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基金份額以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證券及其衍生品種的規模累計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3、有兩名符合條件的持牌負責人及一名合規風控負責人;4、有良好的社會信譽,最近三年沒有違法違規行為記錄,在金融監管、工商、稅務等行政機關以及商業銀行、自律管理等機構無不良誠信記錄。
一、成立私募公司需要什麼條件
1、成立私募公司需要以下條件:
(1)實繳資本或者實際繳付出資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
(2)自行募集並管理或者受其他機構委託管理的產品中,投資於公開發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債券、基金份額以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證券及其衍生品種的規模累計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3)有兩名符合條件的持牌負責人及一名合規風控負責人;
(4)有良好的社會信譽,最近三年沒有違法違規行為記錄,在金融監管、工商、稅務等行政機關以及商業銀行、自律管理等機構無不良誠信記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第十三條
設立管理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並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章程;
(二)注冊資本不低於一億元人民幣,且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
(三)主要股東應當具有經營金融業務或者管理金融機構的良好業績、良好的財務狀況和社會信譽,資產規模達到國務院規定的標准,最近三年沒有違法記錄;
(四)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員達到法定人數;
(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備相應的任職條件;
(六)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設施和與基金管理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七)有良好的內部治理結構、完善的內部稽核監控制度、風險控制制度。
二、注冊私募公司的流程是什麼
注冊私募公司的流程如下:
1、核定公司名稱;
2、入資;
3、驗資;
4、刻制印章;
5、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
6、辦理稅務登記。
⑵ 私募基金公司設立條件是什麼
法律分析:私募基金公司設立條件是:
1、股東符合法律規定;
2、依法制定公司章程;
3、注冊資本不低於1億元人民幣,須以貨幣資金實繳;
4、有符合規定的高級管理人員、業務人員;
5、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 第六條 設立基金管理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證券投資基金法》和本辦法的規定;
(二)有符合《證券投資基金法》、《公司法》以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章程;
(三)注冊資本不低於1億元人民幣,且股東必須以貨幣資金實繳,境外股東應當以可自由兌換貨幣出資;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擬任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從事研究、投資、估值、營銷等業務的人員,擬任高級管理人員、業務人員不少於15人,並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五)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設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六)設置了分工合理、職責清晰的組織機構和工作崗位;
(七)有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監察稽核、風險控制等內部監控制度;
(八)經國務院批準的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⑶ 私募基金公司設立條件有哪些
私募基金公司設立條件是:1、應當有二百人以下的合格投資者;2、有依法制定的公司章程;3、注冊資本不低於5億元;4、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和與經營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5、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第八十七條非公開募集基金應當向合格投資者募集,合格投資者累計不得超過二百人。前款所稱合格投資者,是指達到規定資產規模或者收入水平,並且具備相應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其基金份額認購金額不低於規定限額的單位和個人。合格投資者的具體標准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
⑷ 注冊私募基金公司需要什麼條件
私募基金公司注冊條件有4需求:
1、注冊資金最好是1000萬元;
2、經營范圍:投資管理、項目投資、資產管理、股權投資,可以作股權備案和證券備案;
3、注冊地址:全市可以注冊;
4、可做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基金投資。
拓展資料:
1、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0萬元;自行募集並管理或者受其他機構委託管理的產品中,投資於公開發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債券、基金份額以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證券及衍生品種的規模累計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2、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3、名稱應符合《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允許達到規模的投資企業名稱使用「投資基金」字樣。
4、名稱中的行業用語可以使用「風險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字樣。
5、除國務院決定設立的企業外,企業名稱不得冠以「中國」、「中華」、「全國」、「國家」、「國際」等字樣。
6、基金管理型公司的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3000萬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不低於3000萬元。
7、基金型企業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5億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不低於1億元;5年內注冊資本按照公司章程(合夥協議書)承諾全部到位。
8、基金公司的經營范圍核定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投資管理、咨詢。但不得從事下列業務:發放貸款;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對除被投資企業以外的企業提供擔保。
9、至少配備3名具備股權投資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的高管。
10、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具備適當資本,以能夠支持其基本運營。
11、有兩名符合條件的持牌負責人及一名合規風控負責人。
12、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最近三年沒有違法違規記錄,在金融監管、工商、稅務等行政機關以及商業銀行、自律管理等機構無不良誠信記錄。
⑸ 私募基金公司注冊條件
法律分析:1、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具備適當資本,以能夠支持其基本運營;2、實繳資本或者實際繳付出資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3、自行募集並管理或者受其他機構委託管理的產品中,投資於公開發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債券、基金份額以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證券及衍生品種的規模累計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4、有兩名符合條件的持牌負責人及一名合規風控負責人;5、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最近三年沒有違法違規記錄,在金融監管、工商、稅務等行政機關以及商業銀行、自律管理等機構無不良誠信記錄。
法律依據:《私募基金公司注冊辦法》第四條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提供私募基金登記和備案所需的文件和信息,保證所提供文件和信息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