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可不可以將一個上市公司的股票全部買完
1、一個人或者一個機構,可不可以將一個上市公司的股票全部買完:理論上來說可以這樣做,但是實際上不可能發生這樣的情況。《公司法》嚴格規定,任何股份制公司的股東人數必須達到一定的人數規定,一股獨大的公司不屬於股份制公司。
2、他變成控股股東:只要某個人(或某機構)在一家公司中的持股最多,他就成為該公司的控股股東。例如,公司眾多股東的持股比例均未超過10%,而某一個股東的持股比例大於10%,他就是公司的控股股東。601009南京銀行就是這種情況,該銀行的控股股東南京紫金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持有南京銀行13.76%。
3、公司的控股股東能不能隨便賣他手中的股票:可以,但是一定要發布公告,並且一次賣出的股票數量不能超過其持股總數量的5%。
4、如果被買完了,那麼還能上市嗎:不能上市。因為第一條就說明了,股份制公司股東的人數必須達到一定的數量規定,一股獨大不屬於股份制公司。
② 將一個公司的上市的股票全部買了是不是就有了他的控制權
將一個公司的上市的股票全部買了不一定就有了他的控制權。上市公司股東股票在上市的一定時間內,其股票的賣出是受到限制的。一般公司實際控制人、公司發起人限售36個月,一般戰略性投資者和社保資金限售12個月。超過限售期後面的上市公司股票可以全部流通,即,理論上是可以全部賣給股民。但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為了擁有上市公司控制權,都必須持有能保持相對控股權的股份份額,以控制公司。上市公司股票分為流通股和不流通股,流通股票可以在二級市場拋售,不流通股不可以在二級市場拋售。一般情況下,為企業持續經營需要,企業經營管理層或控股股東會始終掌握一部分股份,作為融資抵押或掌握控制權之用。
拓展資料:上市公司具備的條件:
一、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備上市的資格;
二、申請上市公司,公司經營必須是3年以上,在這三年內沒有更換過董事、高層管理人員、並且公司經營合法、符合國家法律規定;
第三、上市公司的注冊資金無虛假出資,沒有抽逃資金的現象;
第四、上市公司的注冊資本至少3000萬,公開發行的股份是公司總股份的1/4以上,股本總額至少4億元,公開發行的股份10%以上;
第五、上市公司財務狀況:
第一、上市公司財務狀況在最近的3個會計年度的凈利潤3000萬以上;
第二發行前的股份總額至少3000萬以上;
第三、在最近的一期沒有彌補虧損;
第四、最近一期的資產占凈資產的比例20%以上;
第五、最近的3年會計年度的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累計至少5000萬,或者最近的3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3億以上;
第六、上市公司主要是募集資金,但是募集的資金之前必須要制定出嚴格的資金用途,所以重點是要嚴格核查公司是否具備上市條件;
所以對於上市公司審核條件是非常嚴格的,按照以上六項嚴格把關上市公司的條件。
③ 同一支股票一次最多可以買多少股
一支股票最多買上市公司已發行股票的百分之五,因此同一支股票一次最多可以買多少股,要看該股票發行的股本是多少。我國證券法中有相關規定:投資者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時,應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以公告,並且履行有關法律規定的義務。而這一過程,通常被稱為舉牌。
【拓展資料】
一、開戶 包括股東帳戶和資金帳戶,根據交易所的規定,投資者在申購前必須先開戶,滬市新股申購的證券帳戶卡必須辦理好指定交易,並在開戶的證券部營業部存入足額的資金用以申購。
二、申購數量的規定 交易所對申購新股的每個帳戶申購數量是有限制的。首先,申報下限上海是1000股,深圳是500股,上海認購必須是1000股或者其整數倍;深圳認購必須是500股或者其整數倍;其次申購有上限,具體在發行公告中有規定,委託時不能低於下限,也不能超過上限,否則被視為無效委託。
三、重復申購的規定 新股申購只能申購一次,並且不能撤單,重復申購除第一次有效外,其他均無效。而且如果投資者誤操作而導致新股重復申購,券商會重復凍結新股申購款,重復申購部分無效而且不能撤單,這樣會造成投資者資金當天不能使用,只有等到當天收盤後,交易所將其作為無效委託處理,資金第二天回到投資者帳戶內,投資者才能使用。
四、申購新股資金凍結時間 根據新股申購的有關規定,投資者的申購款於T+3日返還其資金帳戶,也就是說,投資者可於申購新股後的第四個交易日使用該筆資金。
④ 如果一個公司股票被一個人全買了,讓後全拋了那個公司會倒閉不
一個上市公司發行股票,就不可能被一個人全買。一般收購51
%就有控股權了。
上市公司發行股票是做什麼的,就是來圈錢來做投資,做生意,他要不就不要上市,上市了就想把股票放出去。
⑤ 我有資金5萬元,全部買進一隻股票,那麼賣出後我要交的手續費和印花稅大概多少錢
如果你買賣股無贏虧!按中國最低算230元!最高330元!證券公司0.18至0.28%(雙向收費)。印花稅0.1%。祝你炒股賺大錢!玩股票要忍的
⑥ 股票買的人多就漲價,那一個人把所有股票全買了怎麼漲
理論上是有人覺得某隻股票大有發展前途,然後陸續有人認同,於是逐漸越來越多人買入,價錢隨之上漲。反之則下跌。不過大多是主力在操盤控股的。
如果一個人把所有股票全買了,那就停盤了, 市場沒流通股了,然後他再賣時掛多少錢就是多少錢。並且市場抵制,國家政策有規定禁止這樣的壟斷行為。
⑦ 如果一個人把一個企業的股票全部買了,那麼這個人會成為大股東嗎
這個人叫獨大股東了...在現在市場里是不存在這種的...公司的股票一般分流通股和非流通股,我們一般投資者只能買賣流通股,流通股占公司的比例一般都是比較小的,所以一般說的大股東都是流動股里的大股東,你就算全買了也不會成為這家公司的最大股東的....當然也有例外的股票!!但是法律不會允許你把股票全部買了的!!!!
⑧ 一支股票最多買多少股
對散戶來說沒有限制,做為操盤,一次不能買某一股票總額的5%,需要申報;基金等機構買入一隻股票的金額所佔基金總額的10%。已有某一股票總額的5%(含)以上時,每次不能超過此股票的總額的1%。一般散戶用的交易軟體,每次最多可以買99萬9999手,比一億股少100股。
但是投資者在賣出股票時可以自由賣出,沒有股數限制,是一隻股票最少買多少股要特別注意的一點。雖然很多投資者都只是嘗試性地買100股股票,但是也會虧不少錢,這是因為投資者找不到好的投資股票。不過有的人看見某一隻股票賺錢,自己買入後卻賠了錢,這主要是因為普通的投資者沒有把握住買賣點,當別人已經獲得收益時,自己卻進入,這樣會有很大的概率會被套牢,所以普通投資者在需要精準的買賣點。
理論上,如果你資金足夠,可以買下整隻股票的二級市場,正常一支股票的二級市場,都是幾百億級別的。必須有足夠的賣盤,比如你想買的股票已經漲停,或者沒有人願意賣出,那你有錢也買不到。如果你確實有足夠的錢,想買對方公司一定比例的股票,還需要上報相關部門,否則你把對方公司流通的股票全買了,那麼證監局就會來查你的目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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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市場
一級市場
一級市場(Primary Market)也稱為發行市場(Issuance Market),它是指公司直接或通過中介機構向投資者出售新發行的股票的市場。所謂新發行的股票包括初次發行和再發行的股票,前者是公司第一次向投資者出售的原始股,後者是在原始股的基礎上增加新的份額。
一級市場的運作過程
(一)咨詢與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採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為了徹底的開放市場經濟,2014年新公司法規定: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成立不再有首次出資和繳納期限的限制。
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募集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2014新公司法實施後,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均取消最低注冊資本的限制)法律、行政法規對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
1.募集資金的選擇:募集資金的方式一般可分成公募(Public Placement)和私募(Private Placement)兩類。公開募集需要核審,核審分為注冊制和核准制。
注冊制:發行人在發行新證券之前,首先必須按照有關法規向證券主管機關申請注冊,它要求發行人提供關於證券發行本身以及同證券發行有關的一切信息,並要求所提供的信息具有真實性、可靠性。——關鍵在於是否所有投資者在投資之前都掌握各證券發行者公布的所有信息,以及能否根據這些信息做出正確的投資決策。
核准制:又稱特許制,是發行者在發行新證券之前,不僅要公開有關真實情況,而且必須合乎公司法中的若干實質條件,如發行者所經營事業的性質、管理人員的資格、資本結構是否健全、發行者是否具備償債能力等,證券主管機關有權否決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主管機關有權直接干預發行行為。
2.選定作為承銷商的投資銀行。
3.准備招股說明書。
4.發行定價。
(二)認購與銷售
具體方式通常有以下幾種:1.包銷;2.代銷;3.備用包銷。
二級市場
二級市場(Secondary Market)也稱股票交易市場,是投資者之間買賣已發行股票的場所。這一市場為股票創造流動性,即能夠迅速脫手換取現值。
二級市場通常可分為有組織的證券交易所和場外交易市場,但也出現了具有混合特型的第三市場(The Third Market)和第四市場(The Fourth Market)。
三級市場
第三市場是指原來在證交所上市的股票移到以場外進行交易而形成的市場,換言之,第三市場交易是既在證交所上市又在場外市場交易的股票,以區別於一般含義的櫃台交易。
四級市場
第四市場指大機構(和富有的個人)繞開通常的經紀人,彼此之間利用電子通信網路(Electronic Communication Networks, ECNs)直接進行的證券交易。
場外市場
場外交易是相對於證券交易所交易而言的,凡是在證券交易所之外的股票交易活動都可稱作場外交易。由於這種交易起先主要是在各證券商的櫃台上進行的,因而也稱為櫃台交易(OTC,Over-The-Counter);
場外交易市場與證交所相比,沒有固定的集中的場所,而是分散於各地,規模有大有小由自營商(Dealers)來組織交易;場外交易市場無法實行公開競價,其價格是通過商議達成的;場外交易比證交所上市所受的管制少,靈活方便。
二板市場
二板市場(the Second Board)的規范名稱為「第二交易系統」,亦稱創業板(Growth Enterprise Market),主要是一些小型高科技公司的上市場所,是與現有主板(the Main Board)相對應的一個概念。
二板市場的特徵:
1.前瞻性市場;
2.上市標准低;
3.市場監管更加嚴格;
4.推行造市商(Market Maker)制度;
5.實行電子化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