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基金公司成立條件
基金公司成立條件:
一、股東符合《證券投資基金法》和本辦法的規定;
二、有符合《證券投資基金法》、《公司法》以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意程;
三、注冊資本不低干1億元人民幣目股東必須以貨幣資金實繳,境外股東應當以可自由兌換貨幣出資;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擬任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從事研究、投資、估值、營銷等業務的人員,擬任高級管理人員、業務人員不少於15人,並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五、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設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六、設置了分工合理、職責清晰的組織機構和工作崗位;
七、有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監察稽核、風險控制等內部監控制度;
八、經國務院批準的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拓展資料】
基金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上指為了某種目的而設立的具有一定數量的資金,如信託投資基金、公積金、退休基金等,狹義上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資金,平常所說的基金主要是指證券投資基金。證券投資基金的收益來自未來,收益表現與投資標的基礎市場的表現密不可分,具有一定風險。
根據不同標准,可以將證券投資基金劃分為不同的種類:
一、根據基金單位是否可增加或贖回,可分為開放式基金和封閉式基金。開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這要看情況),通過銀行、券商、基金公司申購和贖回,基金規模不固定;封閉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續期,一般在證券交易場所上市交易,投資者通過二級市場買賣基金單位。
二、根據組織形態的不同,可分為公司型基金和契約型基金。基金通過發行基金股份成立投資基金公司的形式設立,通常稱為公司型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投資人三方通過基金契約設立,通常稱為契約型基金。中國的證券投資基金均為契約型基金。
三、根據投資風險與收益的不同,可分為成長型、收入型和平衡型基金。
四、根據投資對象的不同,可分為股票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期貨基金等。
Ⅱ 我想成立一家專門做股票投資的公司,這合法嗎
我想成立一家專門做股票投資的公司,如果營業執照齊全是合法的。
1.股票投資公司需要辦理營業執照,而且要求比較高;
2.成立股票投資公司需要證券從業資格證;
3.一個人很難成立股票投資公司,基本上需要一個團隊。
中國資本市場發展越來越好,股市也受到了越來越多人的關注。股票專業性非常強,擁有專業知識的人在股市非常吃香。很多人想自己成立一個股票投資公司,這個想法其實非常好,但是要操作起來還是比較困難。開立股票投資公司門檻還是比較高,需要證券從業資格證,需要相關部門的專門審批,基本上成立股票投資公司的都是一個團隊,需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一個人要成立股票投資公司其實非常難。
三、成立股票投資公司要注意什麼
現在是大數據時代,證券犯罪已經很容易找到蛛絲馬跡,成立股票投資公司一定要把公司利益和個人利益分開,否則很容易觸犯法律。
沒有證券從業資格證,就沒有資格從事證券業務,如果成立股票投資公司,就是違法行為。
Ⅲ 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設立條件是什麼
法律分析: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設立條件是:1、有符合法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2、股東符合法定人數,有五十個以下;3、有符合法律規定的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稱、住所;5、建立符合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6、有符合法律規定的從業人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
第二條 具備法人條件的下列企業,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辦理企業法人登記:
(一)全民所有制企業;
(二)集體所有制企業;
(三)聯營企業;
(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
(五)私營企業;
(六)依法需要辦理企業法人登記的其他企業。
第七條 申請企業法人登記的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名稱、組織機構和章程;
(二)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必要的設施;
(三)符合國家規定並與其生產經營和服務規模相適應的資金數額和從業人員;
(四)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五)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經營范圍。
第十七條 企業法人改變名稱、住所、經營場所、法定代表人、經濟性質、經營范圍、經營方式、注冊資金、經營期限,以及增設或者撤銷分支機構,應當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Ⅳ 股票投資公司如何成立
股票投資公司成立條件:
1、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
2、公司注冊資本金100萬以上。
3、無外資方股東股權。
4、有5名以上取得證券投資咨詢資格證書的從業人員或取得中國證券業協會出具的符合證券投資咨詢執業證書申請條件的函。
5、有固定的業務場所和與業務相適應的通訊及其他信息傳遞設施等。
【法律依據】
《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第六條
申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的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分別從事證券或者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機構,有五名以上取得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的專職人員;同時從事證券和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機構,有十名以上取得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的專職人員;其高級管理人員中,至少有一名取得證券或者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
(二)有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注冊資本;
(三)有固定的業務場所和與業務相適應的通訊及其他信息傳遞設施;
(四)有公司章程;
(五)有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
(六)具備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他條件。
Ⅳ 股票投資公司成立條件是什麼
股票投資公司成立條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無外資方股東資格;注冊資本100萬以上;有固定的業務場所和與業務相適應的通訊及其他信息傳遞設施;有公司章程;有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專業人員;其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三條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Ⅵ 注冊投資公司需要什麼條件啊
成立投資公司需要以下幾點條件:
1、投資公司是以自有資產進行投資,並以投資作為主要經營業務的公司。《公司法》對投資公司這種形式已予以肯定,所以設立投資公司不須人民銀行批准。
2、可在公司名稱中使用「投資」一詞,可以做為公司行業特徵。
3、投資公司的投資業務和直接經營的業務應予區分。投資公司經營范圍中的「投資」是指該公司投資某行業、產業的范圍,而不表示該公司直接經營該項業務。
4、內資設立的投資公司,其投資的領域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外,對公司經營范圍進行核定時,可以用概括性的語言對投資范圍進行描述。
投資公司除從事投資業務外,可以直接經營其他業務。若直接經營的業務須按法律法規規定報經審批的,應報有關部門審批。滿足上訴條件即可有機會成立投資公司。
(6)成立投資股票的公司有哪些條件擴展閱讀:
投資公司為投資者們實現了以下的重要功能:
記錄保存與管理
投資公司出具階段性管理情況報告,記錄資本的分配、股利、投資以及本金贖買等情況;同時,它們可以替投資者對利息及股利收入進行再投資。
多樣化可分割性
通過資產的集中,投資公司使投資者持有許多證券的一部分。個人投資者們不能像大投資者那樣運作,但投資公司卻使他們實現了這一點。
專家管理
多數(但不是全部)投資公司都有專職的證券分析人員和證券管理人員,對證券進行操作,以獲取最優的投資效果。
低交易成本
因為投資公司進行的是大宗交易,所以,它們可以在經紀費用及傭金方面節省出一大筆錢來。
Ⅶ 注冊股票投資公司都需要什麼條件
投資有限需要具備條件:
1、股東一個及以上股東。一位股東投資成立的屬於一人有限,也可以是二位或以上的股東投資。2、監事可以設監事會(需多名監事),也可以不設監事會,但需設一名監事。一人有限,股東不能擔任監事;二人及以上的股東,其中一名股東可以擔任監事
2、資本時,必須要有資本。投資最低資本1000萬以上(投資管理根據性質不同要求資本金,最低資本3萬元以上(2個股東以上為3萬,一個股東需10萬以上)
3、名稱時,首先要進行網上核准名稱(用戶名必須是擬設立企業的自然人股東之一或法人股東的職工),需提交多個名稱進行查名。
5、經營范圍時,經營范圍必須要明確,以後的業務范圍不能超出經營范圍。可以將現在要做的或以後可能要做的業務寫進經營范圍。經營范圍字數在100個字以內,包括標點符號。一般投資管理經營范圍沒有一個統一的標准,可填報的經營范圍可參考其他類別,主要包括六大類,每個類別里還可以進一步細分。
Ⅷ 個人能不能開一家專門投資股票的公司需要什麼條件
你好,工商行政管理局就從事股票、證券、期貨等投資業務的公司登記必須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出面。下面是具體條件:1、股票投資公司需要相應的資產從事股票行業,而且股票投資必須是公司的核心和主營業務,相比金融性信託投資公司不同點很多。《公司法》對投資公司方面也有類似規定,應當允許設立投資公司,設立投資公司不須經人民銀行批准。股票類投資公司可以在名稱中使用「投資」一詞,並可作為標示行業的概念。2、股票投資公司的投資業務和直接經營業務應該區分。投資公司經營范圍中的「投資」是指該公司投資股票行業、基金產業的范圍,而不表示該公司直接經營該項業務。如:「對旅遊業的投資」,是指該公司可以投資旅遊業,而不表示經營旅遊業務;旅遊業作為投資領域,不須報行業管理部門批准。3、內資設立的投資公司,其投資的領域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外,核定經營范圍時,對其投資的范圍可以用概括性的語言表述。投資公司除投資外,可以直接經營其他業務,直接經營的業務,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報經審批的,應報有關部門審批.
Ⅸ 建立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需要什麼條件
募集設立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需要以下條件:
1、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2、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不得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三十五;
3、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經創立大會通過;
4、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募集的實收股本總額;
5、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六條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或者募集的實收股本總額;
(三)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四)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採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通過;
(五)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六)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