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A股上市需要有哪些條件
(1)股票經證監會核准公開發行;
(2)股本總額3000萬元以上;
(3) 股本總額4億元以下的,發行在外流通股比例不低於25%;股本總額4億元以上的,發行在外流通股比例不低於10%;
(4)公司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報告無虛假記載。
『貳』 一家公司可以申請A股上市要具備什麼條件
公司上市條件基本上只有兩個法律給出詳細條件,即《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及《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其他另需參考的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等法規。比較多
『叄』 A股上市有什麼條件
一,A股上市條件:
股份公司發行的股票,在經有關部門批准後,就可以在股票市場(證券交易所)公開掛牌進行上市交易活動。
股票要上市交易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並按一定的原則和程序進行操作與運轉。 在股票交易中,為了有效保護投資者的利益,不損害公共利益,股票在上市過程中一般要遵循一下幾個原則:
1)公開性原則 公開性原則是股票上市時應遵循的基本原則。它要求股票必須公開發行,而且上市公司需連續的、及時地公開公司的財務報表、經營狀況及其他相關的資料與信息,使投資者能夠獲得足夠的信息進行分析和選擇,以維護投資者的利益。
2)公正性原則 指參與證券交易活動的每一個人、每一個機構或部門,均需站在公正、客觀的立場上反映情況,不得有隱瞞、欺詐或弄虛作假等致他人於誤境的行為。
3)公平性原則 指股票上市交易中的各方,包括各證券商、經紀人和投資者,在買賣交易活動中的條件和機會應該是均等的。
4)自願性原則 指在股票交易的各種形式中,必須以自願為前提,不能硬性攤派、橫加阻攔,也不能附加任何條件。
二,各證券交易所規定的股票上市條件各不相同,但都包括以下項目:
1)資本額。 一般規定上市公司的實收資本額不得低於某一數值。
2)獲得能力。 一般用稅後凈收益占資本總額的比率來反映獲利能力,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於某一數值。
3)基本結構。 一般用最近一年的財產凈值占資產總額的比率來反映資本結構,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於某一數值。
4)償債能力。 一般用最近一年的流動資產占流動負債的比率(即流動比率)來反映償債能力,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於某一數值。
5)股權分散情況。 一般規定上市公司的股東人數不得低於某一數值。股票上市程序: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要經過一定的程序。
『肆』 A股主板上市條件
區分主板和中小板的巨大差別
次新股的行情一般產生於震盪的常態行情中,在主流熱點逐漸消失,新的主流熱點沒有形成之時,次新股行情往往成為維持市場人氣的主要板塊。目前,A股次新股主要在深圳中小板和上海主板上市。上市的背景、規模等因素決定了兩者的巨大區別。
中小板新股機會把握
規律之一:一般低於首日漲幅平均水平的次新股,在其後的表現中更有機會。操作中,一定注意那些首日漲幅偏低的股票,其機會要遠大於其他個股。此外,雖然同屬於中小板股票,但股本的差異仍然決定了首日漲幅的高度,比如在流通股本超過6000萬股以上的5家中小板公司中,剔除中工國際其首日平均漲幅僅為59.38%,遠低於4000萬流通股本以下品種的水平。
規律之二:相對於4000萬股以下流通股本的品種而言,盡管6000-8000萬股的流通股本要大很多,但其總體也是偏小的,其流動性性比4000萬股以下流通股本的品種好。對於大機構而言,其流動性是決定其投資的一個重要參數,而6000-8000萬股的流通股本從後期炒作角度而言,無疑將更勝一籌。何況它們上市首日的定位要低於4000萬股以下流通股本的品種,這類流通股本相對較大的中小板股票應該作為上市後期投資者重點關注的品種。
規律之三:行業地位差異並不完全決定其後期走勢,如遠光軟體、瑞泰科技等品種,盡管首日定位很高,但其後期走勢無一例外地緩慢走低。但化工類股票中江山化工的首日漲幅較低,後期卻成為中小板股票中漲幅最大的品種之一。其關鍵還在於低起點的股票往往蘊涵著價值低估,在表現相對一般的基礎類行業中挖掘黑馬是一個方向。
主板次新股機會把握
由於沒有小流通股本的優勢,主板上市的次新股上市定位拼的是基本面的好壞,其首日定位總體比較合理,特別在相對小流通股本的品種中容易跑出黑馬。其市場機會在於:第一,中國國航的破發是一種標志,其後大盤新股的發行節奏有所放慢,當市場環境改變時,此類「受委屈」的公司往往出現爆發性行情;第二,管理層有意讓更多的好公司和大市值公司登陸內地股市,一來增加藍籌數量,二來穩定大盤;第三,股指期貨即將在年底正式推出,大盤藍籌指標股必定會成為機構長期持有的籌碼,短期內出現的稀缺性,使得這些股票具有了上漲動力。
『伍』 在A股上市,需要符合的條件有哪些
上市後,企業知名度有所提高,相當於積極進行廣告投資,上市企業的市場佔有率有所提高;此外,企業內部結構也得到了優化。在第一代創業者沒有第二代接手後,職業經理人可以以激烈的股權管理的形式被聘用,這也將促進企業更好的發展。
由於股票市場價格的急劇下跌,股票投資者有賠錢的風險。這是一種正常的市場行為,對普通投資者來說是一種風險,對掌握股票投資技能的人來說也是一個機會。在日常的投資過程中,我們發現很多人看到股市飆升就爭相入股。然而,他們經常購買高點。買了之後,我發現它開始掉了。我很想把它賣掉。我在半山腰把它賣了。這就是所謂的追殺,這是一種典型的不理解投資的做法。我們必須避免它。
『陸』 在A股上市需要符合什麼樣的條件
相信很多對股市感興趣的小夥伴都聽說過A股,那公司在A股上市需要符合什麼樣的條件呢?
總結
所以如果公司符合以上的條件,就可以在A股上市了,這之後就可以向證券交易所提交股票上市的申請。需要提交的文件,包括上市報告書、公司的章程、公司的營業執照、法律意見書和上市的保薦書、最近一次的招股說明書以及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文件。
『柒』 A股上市是什麼條件
1、發行人應當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
2、發行人的資產完整 生產型企業應當具備與生產經營有關的生產系統、輔助生產系統和配套設施 合法擁有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土地、廠房、機器設備以及商標、專利、非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 具有獨立的原料采購和產品銷售系統 非生產型企業應當具備與經營有關的業務體系及相關資產。
3 、發行人的人員獨立 發行人的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和董事會秘書等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在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中擔任除董事、監事以外的其他職務 不得在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領薪 發行人的財務人員不得在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中兼職。
4、發行人的財務獨立 發行人應當建立獨立的財務核算體系 能夠獨立作出財務決策 具有規范的財務會計制度和對分公司、子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 發行人不得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共用銀行賬戶。
5 、發行人的機構獨立 發行人應當建立健全內部經營管理機構 獨立行使經營管理職權 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得有機構混同的情形。
6 、發行人的業務獨立 發行人的業務應當獨立於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 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得有同業競爭或者顯失公平的關聯交易。
7、發行人在獨立性方面不得有嚴重缺陷。
A股的正式名稱是人民幣普通股票。它是由中國境內的公司發行,供境內機構、組織或個人(不含台、港、澳投資者)以人民幣認購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A股不是實物股票,以無紙化電子記賬,實行「T+1」交割制度,有漲跌幅(10%)限制,參與投資者為中國大陸機構或個人。中國上市公司的股票有A股、B股、H股、N股和S股等的區分。這一區分主要依據股票的上市地點和所面對的投資者而定。
『捌』 上市條件
1、 其股票經過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經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五千萬元;
3、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公司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以連續計算;
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一千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一千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五以上;
5、公司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拓展資料:
上市是股票可以進入證券交易所進行交易,每個證券交易所均制定各自的股票上市要求,股票在上市和開始掛牌交易之前必須符合這些要求。股票上市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幾方面的內容:公眾持股量、股東數目及至少公布若干年的財務報表等,不同的證券交易所也有個別不同的要求。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有關條件與具體要求如下:
1.主體資格:A股發行主體應是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經國務院批准,有限責任公司在依法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可以公開發行股票。
2.公司治理:發行人已經依法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制度,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發行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任職資格;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已經了解與股票發行上市有關的法律法規,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法定義務和責任;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執行,能夠合理保證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生產經營的合法性、營運的效率與效果。
3.獨立性:應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資產應當完整;人員、財務、機構以及業務必須獨立。
4.同業競爭: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得有同業競爭;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後,也不會產生同業競爭。
5.關聯交易(企業關聯方之間的交易):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得有顯失公平的關聯交易;應完整披露關聯方關系並按重要性原則恰當披露關聯交易,關聯交易價格公允,不存在通過關聯交易操縱利潤的情形。
6.財務要求:發行前3年的累計凈利潤超過3000萬;發行前3年累計凈經營性現金流超過5000萬或累計營業收入超過3億元;無形資產與凈資產比例不超過20%;過去3年的財務報告中無虛假記載。
7.股本及公眾持股:發行前不少於3000萬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總額不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公眾持股至少為25%;如果發行時股份總數超過4億股,發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於10%;發行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8.其他要求:發行人近3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發行人的注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發行人的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近3年內不得有重大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