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請財產保全 必須提供財產線索嗎
擔心財產被轉移
立馬申請財產保全
聽說還要提供線索
茫然不知如何操作
欣法官,我最近向法院申請了財產保全,但是不知道如何向法院提供被告名下的財產線索,我該怎麼做呢?
你先說說具體情況。
我借給李先生一百萬元,但是他到期拒不還款。於是我向法院起訴,要求他歸還本金及利息,並向法院申請了財產保全。
根據你所說的情況,在保全執行過程中,你需要向法院提供李先生名下的財產線索,如銀行賬戶、不動產、股票、股權、車輛以及李先生名下的其他財產。
上述財產線索有哪些具體要求?
如果財產線索為銀行賬號的,應提供具體的銀行支行名稱和賬戶號碼;為不動產的,應提供不動產登記信息、市場價值;為股票的,應提供被執行人資金賬號、股東代碼、所持證券簡稱、證券代碼、股數等;為公司股權的,應提供股權所在單位的聯系地址、所持股權數額及比例等信息;為動產及其他財產權的,應提供權利人、權證號碼、財產價值等信息。
如果我實在無法提供你說的那些財產線索,我該怎麼辦?
你可以向法院書面申請通過全國法院網路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申請人名下的財產,但是要提供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以及身份證號或組織機構代碼證號。法院可以通過上述查詢系統,對裁定保全數額范圍內的財產進行查詢,並對能夠查詢到的財產採取相應的查封、扣押、凍結措施。
那太好了。財產保全執行完畢後,如何才能得知法院具體查封的財產及查封期限呢?
執行保全後,法院會給申請人送達一份財產保全告知書,上面載有具體查封財產的類型和數量,並且有各不同類型財產的查封、凍結期限。
如果查封凍結期限到期後,案子還未審結,我該怎麼辦?
你可以提起繼續保全申請。提起繼續保全的,須在到期日前三十天向執行法院的審判庭提起,且需要提供財產保全告知書復印件和繼續保全申請書原件,由審判庭出具裁定書後移送執行局執行。
我明白了,謝謝欣法官。我這就去搜集被告的財產線索,希望可以早日拿回借出去的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財產保全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十一條
人民法院依照本規定第十條第二款規定作出保全裁定的,在該裁定執行過程中,申請保全人可以向已經建立網路執行查控系統的執行法院,書面申請通過該系統查詢被保全人的財產。
申請保全人提出查詢申請的,執行法院可以利用網路執行查控系統,對裁定保全的財產或者保全數額范圍內的財產進行查詢,並採取相應的查封、扣押、凍結措施。
第十八條
……
人民法院進行財產保全時,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保全人明確的保全期限屆滿日以及前款有關申請續行保全的事項。
欣法官在線
本期關於申請財產保全後,需要提供哪些財產線索的問題就聊到這里,有更多問題歡迎留言。
下期我們繼續談談執行相關的法律問題。
2. 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可查封股票帳戶嗎
可以申請查封股票賬戶。
3. 怎麼查詢財產是否被保全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財產保全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一條:訴訟保全裁定未指明具體的保全財產的,在該裁定執行過程中,申請保全人可以書面申請人民法院查詢被保全人的財產。
申請保全人應當在申請書中寫明被保全人的基本情況,以及請求查詢的財產數額和范圍等事項。解讀:申請保全人提供線索,向法院申請,法院利用點對點平台進行銀行的查詢(對方銀行資產)。
(3)財產保全查詢股票賬戶擴展閱讀
申請保全人申請續行保全的,應當在保全措施期限屆滿15日前向原作出財產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請。逾期申請或者不申請的,自行承擔不能續行保全的法律後果。
解讀:比如法院財產保全已經做好了,凍結一個銀行賬戶,一年時間到了之後,明確告訴當事人要在提前15天向法院申請續保。有這個法律條文進行提示,使得公眾有這個概念,時間到了要去續保,不會導致有些案件脫保。
財產保全分為訴訟中財產保全和訴前財產保全
訴前財產保全的適用條件是:
1.需要採取訴前財產保全的申請必須具有給付內容,即申請人將來提起案件的訴訟請求具有財產給付內容。
2.情況緊急,不立即採取相應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失。
3.由利害關系人提出訴前財產保全申請。
4.訴前財產保全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
4. 如何查詢查封財產保全銀行帳號的資金
在強制執行中,如果當時財產保全的賬戶金額不足的,可以由法院繼續凍結被執行人的其它賬戶,或執行歸被執行人所有的其它財產。《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5. 訴前財產保全如何查詢
訴前保全要確定財產是否已被法院保全,可以據財產的種類不同,可以分別到不同的部門查詢。查詢存款被凍結的情況要到銀行。查詢車輛被杳封的情況要到車管所。查詢房產被查封的情況要到房地產管理局。在強制執行中,如果當時財產保全的賬戶金額不足的,可以由法院繼續凍結被執行人的其它賬戶,或執行歸被執行人所有的其它財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6. 法院是否能直接凍結股票
可以。股票賬戶的銀行卡被法院凍結了,會影響買賣股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一條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四)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債權人有權利對規定時間內不還款的債務人做出法院申請,保全其相應的資產或者凍結其賬戶,包括銀行賬戶和證券資金賬戶。
民事訴訟法第九十四條財產保全限於請求的范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
財產保全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
人民法院凍結財產後,應當立即通知被凍結財產的人。
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復查封、凍結。
拓展資料:
失信被執行人賬戶會被凍結嗎
不一定,分兩種情況:
1. 因欠金融機構或個人錢會被凍結,法院可直接把所有進入該人名下的銀行卡內現金轉走,支付給債主或其他機構。
2. 因信用原因,被列入國家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的,不會被凍結,但會有很大影響。
7. 股票帳戶查封、凍結的最新規定是什麼
1.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第一款規定:「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於執行的案件,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這其中也包括股票。在一般情況下,對股票的查封,會限於凍結被申請人的資金帳戶,該帳戶只能進資金,而不能出資金;但一般會允許該股票的買賣,這是減小因保全給被申請人造成經濟損失。但是各個交易所的具體實施方法也不一樣,詳情請向相關單位咨詢。
2.
資金小於100元
、沒有股票
、2年內沒交易
就會被凍結賬戶,處於休眠狀態
本人親自就到身份證和股東卡去您開戶的證券公司解凍。
3.
涉嫌非法交易或者違反了相關證券管理條例也會被查封和凍結賬號和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