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票里可用資金和可取資金是什麼意思
可用資金就是可以交易使用的資金,可取資金是可以轉出到銀行卡的資金。
可用資金不一定是可取的。比如:當天賣出的股票獲得的資金,顯示可用,您可以用這部分資金做股票交易,如果需要轉出到銀行卡,需要等到晚間清算,下一個交易日變為可取資金方可轉出 。
【拓展資料】
可用資金和可取資金有什麼區別?
區別如下:
1.定義不同。
可用金額就是賬戶裡面可以用來繼續購買股票的金額;而可取金額則是上一個交易日或更早之前的可用金額,表示可以用來出金的金額。
2.條件不同。
可用金額不一定可以用來申請出金,但是可取金額是全部可以用申請出金的。
3.關系不同。
可用金額是當天可以買股票的資金(為可取金額+買賣股票的余額);可取金額是當天可以轉到銀行取用的資金(為前一交易日的可用金額)。
可用資金是投資者存放在股指期貨賬戶內可用於提取現金和開新倉的資金部分,根據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和盤中試結算風控制度,結算後,投資者會因為持倉浮動盈虧,平倉盈虧、交易手續費及持倉保證金的變化情況,導致賬戶內可用資金的相應變化,當可用資金出現負值時,投資者應及時採取相應措施,以防範強行平倉風險。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⑵ 股票可取和可用資金是怎麼回事
股票可用資金是指可以買股票、基金、理財等的資金;股票可取資金是指可以銀證轉出的資金,投資者要注意的是可用資金不一定是可取資金(可取資金一定可用),股票賣出獲得的資金當天可用不可取,取出要等到第二個交易日。
股票實行T+1交易,當天買入第二個交易日才能賣出,交易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法定節假日不交易。
可用余額=余額+當日賣出股票收回的金額-當日買入股票用去的金額。「余額」是指昨日清算後的余額,「可用余額」是指可用於買進股票,但不能全部轉出。因為當日賣出股票所收回的金額只能用於再買進股票,而當日不能轉出,賣出的第二天才能轉出。
可取余額=余額-當日買進股票所用去的金額。「可取余額」是指可以轉出的余額(取出現金或轉入銀行)。
【拓展資料】
一、股票的資金余額一直都是可用不可取是怎麼回事?
股票可用資金不可取的原因如下:
1.當天賣出股票的資金,只能用於繼續交易,如果要提前需要等待下一個交易日。下一個交易可用資金會成為資金余額,這時候只要在交易日就可以進行提取操作了。
2.債券逆回購當天到期的資金為可用資金,這筆資金同樣只能用於交易,要取出必須等到下一個交易日。
3.開通了理財項目設置,資金會變為可用不可取的狀態,修改理財設置的保留金額,這樣可用資金就可以取出了。
二、T+1炒股的原則
1.保證不賠第一,是否賺錢第二。最低止贏點是你的成本價。最高止損價是開盤後股價持續在黃色均線下方運行無法突破的第2個回抽最高點。如果是高開,或沖高拉離黃色均線的第3浪以後應果斷賣出。
2.對於游資做的品種,由於建倉時間短,出貨也堅決,拉升也果斷,參與時應注意:在當天橫滾近兩個小時無震盪、並在昨天收盤價附近開盤並依此價為核心橫滾的票可以果斷參與,第2天開盤半小時內應果斷賣出,無論高開或沖高或是低開。
⑶ 股票賬戶可用和可取,到底有什麼不一樣
股票賬戶的可用資金是指賬面上未動用的資金,可用於經營和交易。賬戶可贖回資金指的是可以從賬面上轉出的資金,用於提取現金。可贖回金額是指當天可以轉到銀行提取的金額(前一個交易日的可用金額)。
當我們擁有一個證券資金賬戶時,我們有可用資金和可贖回資金。這兩者的含義分別是什麼?可用資金是指投資者可以存入股指期貨賬戶中提取現金和開倉的那部分資金。根據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和盤面試點結算的控製程度,結算後,投資者會因為持倉浮動盈虧、期末盈虧、交易成本、持倉保證金的變化而改變賬戶中的可用資金。當投資者的可用資金為負數時,投資者應及時採取措施,防止被迫清算的風險。可贖回資金從字面上看是指可以從賬戶中轉移的資金。由於在證券上賣出的交易資金在第二天才能轉出,所以贖回資金是昨天賬戶中未使用的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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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股票賬戶可用和可取,為何不一樣
股票賬戶可用資金是指賬戶可用於交易資金,股票賬戶可用資金是指股票賬戶可轉入銀行卡資金,因為當天出售股票資金,當天不可取,需要到第二個交易日,所以可用資金和可用資金不同。資金轉讓時間:從周一到周五上午9:00到下午4:00,部分券商可以在上午8:30轉賬銀證,法定節假日不能轉賬銀證。股票賬戶的可用資金是指賬面上未使用的資金,可以使用可用資金進行操作和交易。賬戶可取資金是指可以從賬面上轉賬的資金。
股票當天賣出股票獲得的資金可以在同一天使用,也可以在同一天繼續交易,需要到第二個交易日才能取出。資金轉讓時間:從周一到周五上午9點到下午4點,一些證券公司可以在上午8點半轉讓銀行證書,法定節假日不能轉讓銀行證書。如果投資者在同一天賣出股票,可以用於不同的情況,因為當天賣出股票獲得的資金不能在同一天提取,需要等待下一個交易日。這是因為股市收盤後,中國結算登記公司將對所有證券賬戶進行統一的結算登記,登記後才能取出資金,一般16:00後完成,已經過了銀證轉賬的時間,需要等到下一個交易日才能取出。
⑸ 資金可用和資金可取的區別
可用資金和可取資金的區別如下:
一、定義不同
可用金額就是賬戶裡面可以用來繼續購買股票的金額;而可取金額則是上一個交易日或更早之前的可用金額,表示可以用來出金的金額。
二、條件不同
可用金額不一定可以用來申請出金,但是可取金額是全部可以用申請出金的。
三、關系不同
可用金額是當天可以買股票的資金(為可取金額+買賣股票的余額);可取金額是當天可以轉到銀行取用的資金(為前一交易日的可用金額)。
【拓展資料】
可用資金和可取資金是兩個不一樣的概念,其中「可用資金」代表投資者可以用來買股票的錢有多少,它跟隨投資者的交易、轉款等行為實時變動;而「可取資金」代表投資者可用於轉出到銀行卡的資金數額,它是股票或者場內基金賣出後的結算資金,它也隨著投資者交易或者轉款等行為進行實時變動。
一般規定:
允許交易的證券,必須是依法發行並交付的證券。所謂依法發行並交付,是指證券的發行是完全按照有關法律的規定進行的,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具有法律依據,通過發行程序並將證券已經交付給購買者。
依法發行的股票或者公司債券及其他證券,都允許依法進行交易。依法發行的證券可以進行交易,但並不排除法律根據證券的性質和其他情況,對某些證券的交易作出限制性規定。在現實中,對某些證券的轉讓期限作出限制是可能存在的。
股票交易的清算交割:
一、將買賣股票的數量和金額分別予以抵消,然後通過證券交易所交割凈差額股票或價款的一種程序。清算的意義,在於同時減少通過證券交易所實際交割的股票於與價款,節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
二、證券交易所如果沒有清算,那麼每位證券商都必須向對方逐筆交割股票與價款,手續相當繁瑣,佔用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和時間。交割是投資人買賣股票後付清價款與轉交股票的活動。
三、投資者在委託購買股票成交後,應在規定期限內付清價款並領取股票。同理,賣出股票後應在規定的時間內交付股票並領取價款。這是股票買賣過程中的一個必要環節,一個必須履行的手續。
⑹ 資金賬戶里的余額可用、可取分別是什麼意思
可用余額是指您賬戶可做交易的余額,可取余額是指您的賬戶可以通過銀證券轉出的余額,除信用擔保賬戶交易賬戶余額,一般會等於可用余額。股票余額可用是指投資者當天賣出股票的資金,可以用來購買股票,或者其他投資,但是在當天不能進行提現操作,需要等到下一個交易日才能提現;可取是指投資者除了可以用來購買股票,投資其他理財產品之後,還可以用來提現的資金。
可用資金可以轉換成可取資金,同時,投資者在進行可取資金提現時,需要注意以下事項:1、股票的交易時間為交易日的早上9:30至中午的11:30;下午的13:00至下午的15:00;所以大多數的銀證轉賬時間在交易日的早上9點到下午的4點,其它時間段不能進行轉賬操作。2、投資者進行銀證轉賬是不收取手續費用的,沒有次數限制。
拓展資料:
一、 專用帳戶的內容包括專用基金存款戶、貸款戶和臨時采購戶等。
①專用基金存款戶。適用於提存和上繳下撥基金任務的企業單位。
②貸款戶。適用於企業貸款分戶核計:的貸款部分。
③臨時采購帳戶。適用於進行異地臨時性采購的企:業和單位。拓展 專用存款賬戶。功能定義:專用存款賬戶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對其特定用途資金進行專項管理和使用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
二、適用對象。
對下列資金的管理與使用,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專用存款賬戶:
1. 基本建設資金。更新改造資金。
2. 財政預算外資金。 糧、棉、油收購資金。
3. 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期貨交易保證金。信託基金。
4. 金融機構存放同業資金。政策性房地產開發資金。
5. 單位銀行卡備用金。住房基金。社會保障基金。
6. 收入匯繳資金和業務支出資金。
7. 黨、團、工會設在單位的組織機構經費。
8. 其他需要專項管理和使用的資金。收入匯繳資金和業務支出資金,是指基本存款賬戶存款人附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或派出機構發生的收入和支出的資金。因收入匯繳資金和業務支出資金開立的專用存款賬戶,應使用隸屬單位的名稱。
三、申辦所需文件。
存款人申請開立專用存款賬戶,應向中國工商銀行相關網點出具其開立基本存款賬戶規定的證明文件、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和下列證明文件:
1. 基本建設資金、更新改造資金、政策性房地產開發資金、住房基金、社會保障基金,應出具主管部門批文。
2. 財政預算外資金,應出具財政部門的證明。
3. 糧、棉、油收購資金,應出具主管部門批文。
4. 單位銀行卡備用金,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銀行卡章程的規定出具有關證明和資料。
5. 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應出具證券公司或證券管理部門的證明。
6. 期貨交易保證金,應出具期貨公司或期貨管理部門的證明。
7. 金融機構存放同業資金,應出具其證明。
8. 收入匯繳資金和業務支出資金,應出具基本存款賬戶存款人有關的證明。
9. 黨、團、工會設在單位的組織機構經費,應出具該單位或有關部門的批文或證明。
10. 其他按規定需要專項管理和使用的資金,應出具有關法規、規章或政府部門的有關文件。
⑺ 證券帳戶可取和可用資金有什麼區別
可取資金:指可以從證券賬戶通過銀證轉賬功能,轉出至銀行卡並實現取現操作,由於我國採取T+1制度,當天賣出的股票,資金無法取出,需等待第二個交易日方可提現。
可用資金:包括可取資金和當日賣出股票所得資金,可以在證券賬戶中進行正常交易,如購買股票、基金、理財產品等。
區別是可用資金無法立即提現,只可在賬戶中交易,可取資金可以立即轉出並提現。
(7)股票賬戶可用和可取的關系擴展閱讀:
證券賬戶類型:
1、現金賬戶:
開設這一賬戶的客戶在買入證券後,應在清算日或清算日之前交清全部購買股票的價款。同理,在出賣股票後,亦應在清算日或之前將股票交割給評判商。清算日的具體日期通常在送交顧客的股票「成交通知單」上說明在美國以交易日後的第五個營業日為清算日。
2、保證金帳戶:
又稱普通賬戶。客戶在購買證券時,證券商將以墊資的形式,向投資人提供一部分融資,並收取墊資的利息。例如,規定賬戶的保證金比例為65%,意味著商戶在購買證券時應即支付65%的證券價款。餘下的35%的價款,並支付利息。利息按證券提供的借款成本為基礎折算。
3、聯合賬戶:
投資人以兩人蔌兩人以上合夥在證券商那裡開設一個賬戶。這類賬戶適用於夫妻雙方或父子關系。
4、隨時賬戶:
開設這一賬戶,客戶給予證券商以優先權的書面批准,同意證券商在不與投資人協商的情況下進行交易,而且交易的對象、股票的價格,數量以及交易的時機都由證券商自行選定。當然,證券商要以不損害顧客的利益為前提。
⑻ 證券賬戶可用資金和可取資金有什麼不同為什麼可用資金不能轉出
可用資金:隨著交易、轉賬等情況的實時變化,表示可用於購買股票的資金;
可取資金:表示可以轉到銀行卡的錢有多少,比如當天A隨著交易、轉賬等情況的實時變化,股票或現場基金的銷售操作需要在晚上清算。
4. 可取資金,因為A股票採用統一的清算制度。每天下午4點,中國登記結算公司將對當天的交易進行統一的清算和交付。只有在清算和交付完成後,資金才能轉移。然而,銀行的銀行證書轉賬系統將在下午4點後關閉,因此當天出售股票後的資金只是可用資金,而不是可取資金。可取資金只是當天賬戶中現金的變化部分。轉入銀行卡必須在下午4點之前。
⑼ 股票賬戶中什麼是可用和可取
股票賬戶的可用資金指賬面上沒有使用的資金,可以使用可用資金進行操作以及交易。而賬戶可取資金指可以從賬面上轉出提現的資金。
通常來說股票交易是T+1才能確認份額,確認份額之後資金才會轉換為可取狀態,而投資者在申請贖回以後在未確認份額之前的資金也同樣是可以用來交易股票的,屬於用資金而不屬於可取資金。
(9)股票賬戶可用和可取的關系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所需證件:本人身份證。如開立法人股票賬戶,需要同時出具企業營業執照原件(或復印件)及法人授權書;
(2)費用包括:申請表費用和開戶費(上海股票賬戶收取40元/戶,深圳股票賬戶收取50元/戶);
(3)操作流程:投資者需填寫申請表並交納手續費;持有關證件、申請表及開戶手續費收據到開戶櫃台交櫃台承辦人;承辦人核查上述材料無誤後,申請人收回有關證件、收據並領取股票賬戶卡。
註:所有證券公司以及各大銀行。
⑽ 東方財富可用和可取有什麼區別
具體區別如下:
1、定義不同:
可用金額就是賬戶裡面可以用來繼續購買股票的金額;而可取金額則是上一個交易日或更早之前的可用金額,表示可以用來出金的金額。
2、條件不同:
可用金額不一定可以用來申請出金,但是可取金額是全部可以用申請出金的。
3、關系不同:
可用金額是當天可以買股票的資金(為可取金額+買賣股票的余額);可取金額是當天可以轉到銀行取用的資金(為前一交易日的可用金額)。
拓展資料:
一般規定:
1、允許交易的證券,必須是依法發行並交付的證券。所謂依法發行並交付,是指證券的發行是完全按照有關法律的規定進行的,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具有法律依據,通過發行程序並將證券已經交付給購買者。
2、也就是說,進行證券交易的當事人依法買賣的證券,是其合法持有的證券。非依法發行的證券,即證券的發行,沒有按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進行,這樣的證券,不得買賣。
3、依法發行的股票或者公司債券及其他證券,都允許依法進行交易。依法發行的證券可以進行交易,但並不排除法律根據證券的性質和其他情況,對某些證券的交易作出限制性規定。在現實中,對某些證券的轉讓期限作出限制是可能存在的。
4、如有些債券,只允許在發行後滿一定期限才可轉讓。對於股票,如我國《公司法》對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的轉讓限定為3年之內不得轉讓。再如對上市公司中,內部職工股的轉讓也有期限的限制。凡是法律對轉讓期限作出限制性規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內,該種證券不得買賣。
5、經依法核準的上市交易的證券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必須採用公開的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公開的集中競價,是所有有關購售該證券的買主和賣主集中在一個市內公開申報、競價交易,每當買賣出價相吻合就構成一筆買賣,交易依買賣組連續進行,每個買賣形成不同的價格。公開的集中競價具有過程公開性、時間連續性、價格合理性和對快速變化的適應性等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