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怎樣規避離婚查你的股票
法律分析:(1)自己調查。可以登錄家中的電腦,看對方買的哪幾只股票,市值多少錢。也可以通過使用的炒股軟體,判斷對方再哪個證券公司開戶,可以去證券公司詳細問。
(2)請律師調查。律師通過經驗可以判斷對方的開戶公司,或者到證券公司實際調查。如果無法提供任何對方的股票信息,律師可以向法院申請《調查令》,拿上這個,就可以到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調查。
(3)申請法院調查。可以起訴到法院要求分割財產,法官會要求對方提供股票的信息,拒不提供的,法官會到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調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② 離婚股票賬戶能查嗎
法律分析:離婚名下的股票,法定機關、依法定程序能查到;非法定機關、非依法定程序不可以查詢,否則就是違法。也就是離婚訴訟中的法院可以查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③ 法院起訴離婚會查什麼
法律分析:法院起訴離婚會查的一般有銀行存款、股票資金對賬單等。除了這些之外,價格鑒定、親子鑒定等也需要委託法院,去進行取證,否則還證據會不予認可。法院可以調差取證的情況有:申請調查收集的證據屬於國家有關部門保存,並須人民法院依職權調取的檔案。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④ 起訴離婚會調查什麼
一般離婚案件中,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由負有舉證義務的一方進行舉證,但並非絕對的,在一些離婚案件中,大量的財產證據必須靠法院去收集。比如,銀行存款、股票資金對賬單等,一般是需要法院查詢,或由法院開具調查令再委託律師收集。此外鑒定報告,比如價格鑒定、親子鑒定等,均需法院委託,否則,單方證據對方不予以認可。具體下列情況法院可以調查取證:1、申請調查收集的證據屬於國家有關部門保存並須人民法院依職權調取的檔案;2、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材料;3、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離婚案件屬於民事案件,應該遵循「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但是有一些證據需要法院去調查,如銀行存款,股票對賬單等。當事人提出申請後,法院核實無誤後,離婚法院會調查證據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⑤ 起訴離婚的時候,法院會不會調查個人擁有的財產
兩個人情投意合如果到了合適的年齡就會結婚,但是結婚之後如果發生了矛盾或者雙方之間的問題多來越多就會離婚。但是如果離婚時有財產相關的問題沒有解決就會上升到法律訴訟的階段了,此時離婚官司法院會查個人財產嗎?1.沒有一方的申請,法院不會主動去查的,如果到法院訴訟離婚的,由雙方當事人自行提夫妻感情破裂和財產的證據,法院不會主動調查雙方的財產情況。2.如夫妻一方認為另一方隱匿財產的,可以申請法院進行調查相關證據,法院決定調查的,會採取查詢存款、房產、車輛、股權等途徑調查夫妻雙方的財產情況。3.根據《民事訴訟法》、《婚姻法》相關規定,通過法院離婚,就是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就是否離婚或者財產的分割、債務的分擔、子女的撫養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而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後,通過調解或判決解除男、女雙方的婚姻關系。4.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對夫妻雙方的財產進行調查,並對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個人財產進行認定與分割。綜上,離婚訴訟中,法院不會主動調查雙方的財產情況,但會依據一方的申請決定是否調查。一般法院調查包括法院依職權的調查取證和給律師簽發調查令進行調查兩種。
⑥ 起訴離婚法院會查雙方財產嗎
法律分析:離婚案件屬於民事案件,應該遵循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但是有一些證據需要法院去調查,如銀行存款,股票對賬單等。當事人提出申請後,法院核實無誤後,離婚法院會調查證據的。1、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均等分割。也就是說,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於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2、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共同財產,分割時各歸管理、使用方所有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3、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或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離婚時可以請求對方退還彩禮。 4、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夥經營的,入伙的財產可以給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於入伙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5、對夫妻共同經營的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植業等,離婚時應從有利於發展生產、有利於經營管理考慮,予以合理分割或折價處理。 6、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過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增殖部分中屬於另一方應得的份額,由房屋所有人折價補償給另一方。 7、借婚姻關系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對取得財物的性質是索要還是贈與難以認定的,可按贈與處理。 8、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撫養子女或無過錯方等原則分給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於該房屋一半價值的補償。在雙方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9、離婚時一方所有的知識產權尚未取得經濟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根據具體情況對另一方予以適當的照顧。 10、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後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離婚時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財產抵償的,不予支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查取證,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人民法院對有關單位和個人提出的證明文書,應當辨別真偽,審查確定其效力。
⑦ 離婚時對方注銷過的股票證券能查到嗎
能查到,但這是個人隱私,一般的證券公司是不會配合他人非法查詢的,不過法院可以依法查詢。。。
⑧ 起訴離婚轉移財產能查得出來嗎
法律分析:離婚前轉移財產,法院一般是可以查到的。要想避免,就得先了解在一般情況下別人是用什麼方法轉移夫妻財產的。夫妻共同財產不僅限於三子(房子、車子、票子)、傢具和首飾等固定的資產;而且程向多層次及多元化,如金融資產(股權、期權、股票等);如無形資產(知識產權、著作權、專利權等)。其實離婚轉移財產根據財產的不同有著不同的轉移方式,並且方式也是多種,以下介紹常見的四種:1、轉移存款。這種轉移比較簡單,一般會設立新的賬戶,通過長期將存款轉移到新辦理的賬戶里,如果另一方未察覺,且不知道新的賬戶存在,很難查到對方賬戶中的財產。有些更徹底一些,直接拿出現金來操作。2、用私下贈予財產轉移,這種需要人配合,但對於轉移的人來說風險也是很高的。3、轉移房產。一般是私自隱匿擁有的房產信息、私自將房產過戶到他人名下,套取現金。這種方法表面上看並不是很高明,因為在整個交易過程及所有交易信息都會在房地產交易中心,一查就知道,而且歷時比較長,但它有個很好的長處就是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內套取大量現金,並尋找消耗的理由進行掩飾。4、轉移公司資產或股權。有轉移公司流動資金、製造虛假「借款」等,具體說來就是將自己所佔股權化小或化零,造成沒有股權或甚至欠外債的表象,相對於其他的,公司類轉移,可以說是技術性比較高,而且操作空間比較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⑨ 如果起訴離婚通過法院可以查到另一方的資產嗎比如股票
法律分析:可以。起訴離婚的情況下,財產狀況需要當事方自己提供證據證明,一般情況下法院是不會主動調查的。但是,也不排除在特定情況下,經當事人申請,法院進行調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⑩ 離婚起訴可以調查對方賬戶嗎
法律分析:離婚可以調查對方賬戶, 如果對方對存款余額有異議,有異議的一方是可以申請法院調取對方的銀行流水的。夫妻在離婚時如果想查詢對方的存款,可以提供對方的銀行帳號或開戶銀行,到相關銀行調取賬戶資金來往明細;到對方的單位財務或人事部門進行調查等;此外,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調查申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