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三板開戶要求和條件是什麼
新三板開戶要求和條件是什麼
新三板開戶要求和條件是什麼你知道嗎?下面是我為大家帶來的新三板開戶要求和條件的知識,歡迎閱讀。
新三板相關規則
(一)投資者開戶條件
1、機構投資者
1)注冊資本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法人機構;
2)實繳出資總額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合夥企業。
2、自然人投資者
1)投資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終證券類資產市值500萬元人民幣以上。證券類資產包括客戶交易結算資金、股票、基金、債券、券商集合理財產品等,信用證券賬戶資產除外。
2)具有兩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或具有會計、金融、投資、財經等相關專業背景或培訓經歷。
投資經驗的起算時點為投資者本人名下賬戶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交易所發生首筆股票交易之日。
(二)投資者參與流程
1、投資者辦理新三板開戶須持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深圳股東帳戶,沒有深圳股東賬戶的須先開設後再辦理新三板開戶手續;
2、投資者書面簽署《買賣掛牌公司股票委託代理協議》和《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特別風險揭示書》,並抄錄《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特別風險揭示書》中的特別聲明。
3、投資者買賣掛牌公司股份,須委託主辦券商辦理,與主辦券商簽訂代理報價轉讓協議。投資者賣出股份,須委託代理其買入該股份的主辦券商辦理。如需委託另一家主辦券商賣出該股份,須辦理股份轉託管手續。
概括起來就是:
如果是個人名義參與,需要有500萬金融資產放在股票賬戶上驗資2-3天。
如果是以合夥企業名義參與,需要有500萬實繳資本。
如果是其他企業或者有限責任公司,需要注冊資本不低於500萬
券商開通新三板許可權基本上就2-3個工作日,需要你向你開戶的證券公司提出申請,並填寫一堆表格。
許可權申請完成之後,就可以在二級市場上隨便買賣新三板的股票,也可以參與三板的定向增發。
(三)交易規則
二級市場買賣新三板股票交易規則
1、交易 時間
每周一至周五9:15-11:30,13:00-15:00,遇法定節假日和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公告的休市日,全國股份轉讓系統休市。
2、買賣股票的申報數量
申報數量應當為1000股或其整數倍;
賣出股票時,余額不足1000股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股票轉讓單筆申報最大數量不得超過100萬股。
3、股價變動單位
股票轉讓的計價單位為「每股價格」;轉讓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人民幣。
4、有效報價區間
開盤集合競價的申報有效價格區間為前收盤價的上下20%以內;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申報有效價格區間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20%以內;當日無成交的,申報有效價格區間為前收盤價的上下20%以內。
不在有效價格區間范圍內的申報不參與競價,暫存於交易主機,當成交價波動使其進入有效價格區間時,交易主機自動取出申報,參加競價。
5、股票交收
實行T+1。
6、漲跌幅限制
不設漲跌幅限制。
2. 新三板開通需要什麼條件
新三板主要分為基礎層、創新層和精選層,個人開通新三板需要2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以投資者本人名下賬戶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交易所發生首筆股票交易之日為投資經驗的起算時點),或者具有會計、金融、投資、財經等相關專業背景。投資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終證券類資產市值在500萬元人民幣以上。證券類資產包括客戶交易結算資金、股票、基金、債券、券商集合理財產品等,信用證券賬戶資產除外。
說一下新三板是什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簡稱「全國股轉系統」,俗稱「新三板」)是經國務院批准,依據證券法設立的繼上交所、深交所之後第三家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也是我國第一家公司制運營的證券交易場所。
根據全國股轉公司最新規定,全國股轉系統設置基礎層、創新層和精選層,符合不同條件的掛牌公司分別納入不同市場層級管理。同時,根據風險匹配原則,為各市場參與的投資者設置不同的准入標准。
一類合格投資者:基礎層、創新層、精選層
1、開通前十個交易日至前一天期間每天的資產不低200萬元(含200萬)
2、開通前三十個交易日至前十一個交易日期間,資產大於100萬的天數不少於5天(不含5天)
二類合格投資者:精選層創新層
1、開通前時個交易日至前一天期間每天的資產不低於150萬元(含150萬)
2、開通前三十個交易日至前十一個交易日期間,資產大於100萬的天數不少於5天(不含5天)
三類合格投資者:精選層
1、開通前十個交易日至前-天期間每天的資產不低100萬元(含100萬)
2、開通前三十個交易日至前十一個交易日期間,在我司的資產大於100萬的天數不少於5天(不含5天)
以上三種類型都需要具有2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投資經歷,且風險承受能力等級為積極性、激進型。
總的來說只要你有100萬就可以開通新三板了。對於機構投資者,現在只有到營業部臨櫃辦理開通新三板許可權業務
3. 新三板股票開戶條件是什麼
法律分析:新三板開戶,對於投資者而言,需要滿足兩個要求:
第一個就是投資經驗的要求。對於新三板投資者的投資經驗,現在的開戶要求是需要投資者具有兩年以上的投資經驗,即從事證券交易的經驗。
所謂的證券交易不僅包括上交所和深交所的交易,也包括中小企業股份轉讓交易,從第一次交易的時間開始算起,如果滿足了兩年及以上的要求,那麼就可以獲得開戶的條件。
另外所謂的證券賬戶的市值,不僅包括股票類市值,而且還包括賬戶中未參與交易的資金,以及基金債券等相關的證券理財產品。
只要滿足了以上提到的兩個條件,投資者就可以到相應的券商辦理開戶手續,由於目前新三板業務屬於一項新業務,部分券商還不具有開通資格,因此建議在辦理之前先了解券商是否具有相應的開戶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五條 印花稅實行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並一次貼足印花稅票(以下簡稱貼花)的繳納辦法。
為簡化貼花手續,應納稅額較大或者貼花次數頻繁的,納稅人可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採取以繳款書代替貼花或者按期匯總繳納的辦法。
第六條 印花稅票應當粘貼在應納稅憑證上,並由納稅人在每枚稅票的騎縫處蓋戳注銷或者畫銷。
已貼用的印花稅票不得重用。
第七條 應納稅憑證應當於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
第八條 同一憑證,由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簽訂並各執一份的,應當由各方就所執的一份各自全額貼花。
4. 新三板開通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新三板開戶的條件:
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細則(試行)》第三條:
一、機構投資者。
(1)注冊資本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法人機構。
(2)實繳出資總額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合夥企業。
二、自然人投資者。
(1)投資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終證券類資產市值500萬元人民幣以上。證券類資產包括客戶交易結算資金、股票、基金、債券、券商集合理財產品等,信用證券賬戶資產除外。
(2)具有兩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或具有會計、金融、投資、財經等相關專業背景或培訓經歷。
投資經驗的起算時點為投資者本人名下賬戶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交易所發生首筆股票交易之日。
【拓展資料】
新三板開戶流程:
1.投資者辦理新三板開戶須持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深圳股東帳戶,沒有深圳股東賬戶的須先開設後再辦理新三板開戶手續。
2.投資者書面簽署《買賣掛牌公司股票委託代理協議》和《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特別風險揭示書》,並抄錄《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特別風險揭示書》中的特別聲明。
3.投資者買賣掛牌公司股份,須委託主辦券商辦理,與主辦券商簽訂代理報價轉讓協議。投資者賣出股份,須委託代理其買入該股份的主辦券商辦理。如需委託另一家主辦券商賣出該股份,須辦理股份轉託管手續。
4.新三板股票成交到賬時間
股份和資金將在T+1日到帳。
新三板交易方式:
股票轉讓可以採取協議方式、做市方式、競價方式或其他中國證監會批準的轉讓方式。經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同意,掛牌股票可以轉換轉讓方式。掛牌股票採取做市轉讓方式的,須有2家以上做市商為其提供做市報價服務。
(1)協議轉讓。
相對比較隨意,可以掛單讓別人點擊成交,也可以預設一個倒手暗號,雙方的成交額、暗號、價格必須完全相同,買賣方向相反才能成交。外加不設漲跌幅限制,因而價格變動很劇烈。通常來講新三板協議轉讓的流動性較差,絕大部分公司掛板至今沒有成交過。
(2)做市轉讓。
簡單介紹一下做市商的概念,做市商實際上類似於批發商,從做市公司處獲得庫存股,然後當投資者需要買賣股票時,投資者間不直接成交,而是通過做市商作為對手方,只要是在報價區間就有成交義務。因此做市商為新三板提供了流動性,股權相比協議轉讓來說流動性更好。
(3)競價交易。
目前還未推出,初步打算和主板、創業板市場使用一樣的競價交易方式,除了一些諸如投資者准入之類的門檻,大體上將會和主板市場差不多,同時我們預期競價交易的公司將會推出一個專門的交易層次,門檻也會相比上兩種更為寬松一些,當然相應地,在競價交易層次上的公司也會最為優秀。
對於滿足開戶條件的請求,一般來說都會無一例外的被通過,但是,若在申請通過之後,該戶主不遵守新三板交易規則的規定,甚至實施了違法行為時,該戶主不僅會被銷戶,還會需要承擔相應的刑罰。
5. 新三板開戶條件有哪些
1、精選層:開通前賬戶需要滿足至少兩年的交易經驗,同時要滿足開通前最近10個交易日日均資產在100萬元及以上;
2、創新層:開通前賬戶需要滿足至少兩年的交易經驗,同時要滿足開通前最近10個交易日日均資產在150萬元及以上;
3、基礎層:開通前賬戶需要滿足至少兩年的交易經驗,同時要滿足開通前最近10個交易日日均資產在200萬元及以上。
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細則(試行)》第三條:
1、機構投資者
(1)注冊資本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法人機構;
(2)實繳出資總額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合夥企業。
2、自然人投資者
(1)投資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終證券類資產市值500萬元人民幣以上。證券類資產包括客戶交易結算資金、股票、基金、債券、券商集合理財產品等,信用證券賬戶資產除外。
(2)具有兩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或具有會計、金融、投資、財經等相關專業背景或培訓經歷。
投資經驗的起算時點為投資者本人名下賬戶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交易所發生首筆股票交易之日。
1、投資者辦理新三板開戶須持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深圳股東帳戶,沒有深圳股東賬戶的須先開設後再辦理新三板開戶手續。
2、投資者書面簽署《買賣掛牌公司股票委託代理協議》和《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特別風險揭示書》,並抄錄《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特別風險揭示書》中的特別聲明。
3、投資者買賣掛牌公司股份,須委託主辦券商辦理,與主辦券商簽訂代理報價轉讓協議。投資者賣出股份,須委託代理其買入該股份的主辦券商辦理。如需委託另一家主辦券商賣出該股份,須辦理股份轉託管手續。
6. 新三板股票開戶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1、如果是普通自然人投資者,其名下賬戶上證券資產在前一個交易日的市值必須不低於300萬元,且投資者必須具有至少兩年的證券相關投資經驗;
2、如果機構投資者擬在新三板開戶的,機構注冊資本不低於500萬元人民幣或合夥企業實際總資本不低於500萬元人民幣;
3、如果你已經有一個股票賬戶,你不需要再開一個。開戶後,你需要開新的三板權,所以具體步驟是:第一,去證券經紀人開股票賬戶。二是開放新三板。投資者應該有風險意識和容忍度。投資者可以是機構投資者,也可以是自然投資者,但不同類型的投資者有不同的條件。
新三板股票開戶的優點有:
1、在正常情況下,在新三板上市的企業可享受政府的一定優惠補貼;
2、在新三板上市,可以打開融資渠道,提高公司的信用評級;
3、公司在新三板上市後,其資產可以以股份形式流通,對公司整體資產的增值起到了積極作用;
4、公司在新三板上市後,也可以通過股權轉讓機制向其他市場轉移;
5、在新三板上市後,公司可以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完善自己的制度。
7. 新三板股票開戶條件有哪些
新三板股票開戶條件:
一.個人投資者:
1.投資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終證券類資產市值500萬元人民幣以上。證券類資產包括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在滬深交易所和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股票、基金、債券、券商集合理財產品等,信用證券賬戶資產除外。
2.具有兩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或具有會計、金融、投資、財經等相關專業背景或培訓經歷。投資經驗的起算時間點為投資者本人名下賬戶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交易所發生首筆股票交易之日。
二.機構投資者:
1.注冊資本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法人機構;
2.實繳出資總額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合夥企業。
三.投資經驗的起算時點為投資者本人名下賬戶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交易所發生首筆股票交易之日。
拓展資料:
自然人投資者開通新三板交易許可權的要求如下:
一.一類投資者(可交易基礎層、創新層及精選層股票):
1.申請許可權開通前10個交易日,本人名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200萬元以上(不含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且前30個交易日中有5個交易日(含)以上日終資產不低於200萬。
2.具有《適當性管理辦法》規定的投資經歷、工作經歷或任職經歷。
二.二類投資者(可交易創新層及精選層股票):
1.申請許可權開通前10個交易日,本人名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150萬元以上(不含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且前30個交易日中有5個交易日(含)以上日終資產不低於150萬。
2.具有《適當性管理辦法》規定的投資經歷、工作經歷或任職經歷。
三.三類投資者(僅可交易精選層股票):
1.申請許可權開通前10個交易日,本人名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100萬元以上(不含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且前30個交易日中有5個交易日(含)以上日終資產不低於100萬。
2.具有《適當性管理辦法》規定的投資經歷、工作經歷或任職經歷。
註:自然人投資者投資/工作/任職經歷要求為(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具有2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投資經歷;
2.具有2年以上金融產品設計、投資、風險管理及相關工作經歷;
3.具有《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以及經行業協會備案或者登記的證券公司子公司、期貨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任職經歷。(屬於《證券法》規定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不得申請參與掛牌公司股票 發行與交易)具體開戶要求建議您聯系開戶券商客服.
8. 新三板開戶條件
合格投資者開通條件如下:1、最近10個轉讓日的日均金融資產500萬元人民幣以上。金融資產是指銀行存款、股票、債券、基金份額、資產管理計劃、銀行理財產品、信託計劃、保險產品、期貨及其他衍生產品等。2、具有2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投資經歷,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產品設計、投資、風險管理及相關工作經歷,或者具有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以及經行業協會備案或者登記的證券公司子公司、期貨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任職經歷。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十二條公司首次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二)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三)最近三年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四)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刑事犯罪;
(五)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上市公司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
公開發行存托憑證的,應當符合首次公開發行新股的條件以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九十六條證券交易所、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為證券集中交易提供場所和設施,組織和監督證券交易,實行自律管理,依法登記,取得法人資格。
證券交易所、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的設立、變更和解散由國務院決定。
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的組織機構、管理辦法等,由國務院規定。
第一百六十八條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證券市場實行監督管理,維護證券市場公開、公平、公正,防範系統性風險,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證券市場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