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在網上買了股票,委託狀態顯示的委託無效,是什麼意思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國泰君安上海分公司給予如下解答
1、 委託價格超過當天漲跌幅限制。
2、 非交易時間委託無效。
3、 上海交易未指定,所進行的全部委託均無效。
4、 申購與配售股票時,輸入數量非1000的整數倍,則申購與配售的委託無效。
5、 申購與配售股票時,輸入價格與定價不符或超出限價范圍,則委託無效。
6、 配股輸入的數量或價格不符時及超過配股繳款日,委託無效。
7、 同一帳戶只能一次申購新股,多次委託無效,。
8、 零股買入委託無效
出現以上這些情況中的一種會出現委託無效的狀態。
如仍有疑問,歡迎向國泰君安證券上海分公司企業知道平台提問。
B. 個人之間的委託炒股合同是否有效
個人之間的委託炒股合同有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第四十三條之規定,證券公司從業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條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許可權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許可權的以外,該代錶行為有效。
第五十一條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後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
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第五十三條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2)股票賬戶委託操作無效合同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
第五十六條無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銷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七條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
第五十八條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五十九條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財產收歸國家所有或者返還集體、第三人
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第四十五條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
第四十六條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第四十七條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後,該合同有效,但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
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八條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
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九條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
第五十條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許可權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許可權的以外,該代錶行為有效。
C. 個人之間的委託炒股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分析:無效。個人之間的委託炒股合同無效。證券法規定,未經中國證監會許可,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公民個人接受委託為他人操縱股票投資,違反了法律、法規對於證券服務機構從業的強制性規定,委託炒股合同一方當事人不適格,該委託合同無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五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D. 委託炒股協議是否有效
委託炒股協議如果依法成立,受託人屬於依法設立的能夠經營證券資產管理業務的證券公司的有效。法律規定除證券公司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證券承銷、證券保薦、證券經紀和證券融資融券業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E. 委託買入股票 顯示廢單 無效賬戶 怎麼回事
非交易時間委託都屬於廢單.價格不在+ - 10%,也是費單,錢不夠也是廢單。
你是不是只開了普通戶,只能買滬深兩市的股票,你下單的創業板沒有開戶。
廢單是指您的報價超出了或者低於限價價格的指定范圍,或者也有資金不足造成的無法購買形成廢單。
原因有以下幾點:
1. 因為股價在不斷上漲,你每次委託的結果,都是自己出的價錢比最新賣出價低了一點,所以就成交不了。
如果你想確保成交,建議使用「市價委託買入」。
2. 很有可能是你輸入的買入數量不是100股的整數倍。必須是100股的整數倍購買。
3. 您檢查下您的委託價格是否在當天的有效報價區間,比如股價目前為10,您委託為5元,這樣無法成交。
委託價格若是超出該個股當日的漲跌幅限制,如當日最高漲到10元,卻委託了20元,即會成為「廢單」,則該委託單無效,無需再撤單,重新委託即可。
委託買賣股票又稱為代理買賣股票,是專營經紀人或兼營自營與經紀的證券商接受股票投資者(委託人)買進或賣出股票的委託,依據買賣雙方各自提出的條件,代其買賣股票的交易活動。代理買賣的經紀人即為充當股票買賣雙方的中介者。
代理或委託買賣股票的具體方式有:
當面委託
當面委託是客戶到證券商的營業所,當面辦理委託手續,提出委託買賣有價證券的要求。這是一種傳統的委託方式,具有穩定可靠的特點,中小額投資者通常採用這種方式。但對遠距離客戶和時間觀念強的客戶不方便。
電話委託
是客戶使用電話等電訊手段,通知證券商的營業所,由營業員按電話內容填制委託書,據以辦理委託業務。這種方式具有方便、分散和保密的特點,大數額的投資者通常採用這種方式。
電報或信件委託
電報委託可以迅速明確地向證券公司發出指示,但電報內容往往過於簡單,可能產生理解上的錯誤。信件委託,可以詳細指示買賣內容,並可作必要說明,但這樣做較費時間,等信件到達證券公司時,股票價格可能已發生變化,會貽誤有利時機。
F. 委託炒股協議是否有效
表示真實且不違法法律規定,協議有效。委託炒股作為民事法律關系中的委託代理協議,無論書面的還是口頭的,只要為雙方確認,法院通常作為委託合同和當事者意思自治原則加以認可。簽訂委託炒股協議,特別是將自己的帳戶、密碼、資金或籌碼交給受託人操作、經營和交易,簽定委託炒股協議至少應當注意如下問題:明確寫明受託人只有操作權(即買賣股票),無權存取款、撤銷或申請指定交易等;寫清楚收益分配關系,利益與風險共擔關系等;寫明委託人的資金帳戶與委託人的深、滬股東帳戶對應,不能和任何其他資金帳戶和股東帳戶聯通;對受託人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發現資金加籌碼低於某一數值,應當允許委託人中止操作。雖然《證券法》規定未經審批不得從事證券業務,但是實踐中小量資金被認為為委託合同,而排出《證券法》122條適用。
法律依據:《證券法》第122條明文規定,「未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證券業務」。本案中股票交易屬於證券業務,而莫乙不具備經營證券業務的資格,因此委託炒股協議無效。
G. 委託炒股合同有效嗎
個人之間的委託炒股合同,如果意思表示真實,內容合法、不違背公序良俗,且合同的當事人均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則該合同有效。如果不具備上述條件的,則委託炒股合同無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九百一十九條
委託合同是委託人和受託人約定,由受託人處理委託人事務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條
委託人可以特別委託受託人處理一項或者數項事務,也可以概括委託受託人處理一切事務。
第九百二十八條
受託人完成委託事務的,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向其支付報酬。
因不可歸責於受託人的事由,委託合同解除或者委託事務不能完成的,委託人應當向受託人支付相應的報酬。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H. 個人之間的委託炒股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人民認識的提高,人們已經不再僅僅把個人的資金存放在銀行中,而是開始尋找多種方式儲備資金,例如債券、股票、投資房產等等,從而使自己的資金增值,來抵制通貨膨脹或作為謀生的手段。個人之間的委託炒股也悄然成為一種普遍存在的社會現象,當盈利時,雙方是皆大歡喜,而虧空時,雙方產生糾紛,免不了要動以口角,最終訴諸法院,然而這種以股票投資為內容的委託合同究竟是否有效我認為委託代理行為後果應歸於委託人,而委託炒股協議約定虧損由受託方承擔;民間借貸出借人需向借款人交付借款,而委託炒股中委託方只是臨時讓渡資金控制權,沒有喪失資金所有權。委託炒股具備委託代理及民間借貸等有名合同的部分特徵,但又不完全相同,其兼具資金融通和資金管理的雙重特徵,屬於無名合同。從法律的角度而言,只要雙方簽有合同協議,且其內容無與法律相沖突處等,雙方簽名後,其合同協議即算有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I. 股票委託無效是什麼意思是不是沒有買成功
委託無效是指超過漲跌幅限制的委託 。 我國的股票交易市場規定一個交易日中股票的漲跌幅為±10%,如果委託的價格超過了這只股票當日的漲跌最大幅度,就視為無效委託。
交易所對無效委託的處理方法是:
1、超過漲跌幅限制的無效委託,交易所主機自動作場內撤單處理。
2、對深市新股上市集合競價超過發行價15元的無效委託,交易所主機在集合競價時作無效委託處理,不參與集合競價,但不影響其進入連續競價。
3、對停牌股票進行的委託被視為無效委託,而且該筆委託當日不能進行撤單。即使該股當日下午復牌,該委託也仍然無效,且不能撤單。全日收盤後,該委託失效,造成凍結的資金和股票將在第二天返回投資者的賬戶中。
4、對於未辦理指定交易的滬市買賣委託,上交所會作撤單處理,而投資者只需在券商處辦理指定交易後,即可進行滬股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