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票上市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股票上市需要滿足的法定條件是:
1、發行人和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經濟類犯罪;
2、公司財務狀況良好,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3、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4、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十二條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二)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三)最近三年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四)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刑事犯罪;
(五)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上市公司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
公開發行存托憑證的,應當符合首次公開發行新股的條件以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⑵ 股份公司上市的條件有什麼
法律分析:一般我們所說的股票上市,指的是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即IPO。公司股票上市的條件由《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進行規定。
法律依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 第二十六條??發行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最近3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數且累計超過人民幣 3000萬元,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較低者為計算依據;(二)最近3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或者最近3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3億元;(三)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四)最近一期末無形資產(扣除土地使用權、水面養殖權和采礦權等後)占凈資產的比例不高於20%;(五)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中國證監會根據《關於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試點的若干意見》等規定認定的試點企業(以下簡稱試點企業),可不適用前款第(一)項、第(五)項規定。
⑶ 股票上市的條件
股票的上市條件:
股票經中國證監會核准已公開發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公司最近3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申請證券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提出申請,由證券交易所依法審核同意。
股票上市公告:
股票上市交易申請經證券交易所審核同意後,簽訂上市協議的公司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公告股票上市的有關文件,並將該文件置備於指定場所供公眾查閱。簽訂上市協議的公司除公告上述規定的文件外,還應當公告下列事項:
股票獲准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
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10名股東的名單和持股數額;
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姓名及其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債券的情況。
⑷ 公司上市需要什麼條件
最新回答2013-08-25
上市公司就是指所發行的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說,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個特定組成部分,它公開發行股票,達到相當規模,經依法核准其股票進入證券集中交易市場進行交易,籌集資金。 股份有限公司所發行的股票上市交易,也可以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授權證券交易所依照法定條件和法定程序核准其上市申請。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五千萬元。 3.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本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一千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一千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五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上述條件是為了使上市公司有較高的素質、比較大的規模、股權有合理分布,能形成一定的交易量,在投資者中形成較好的信譽。
⑸ 股票上市公司需要具備的條件有哪些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五千萬元;
3、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
4、公司在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四條
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上市交易。
《證券法》第四十六條
申請證券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提出申請,由證券交易所依法審核同意,並由雙方簽訂上市協議。
證券交易所根據國務院授權的部門的決定安排政府債券上市交易。
第四十七條
申請證券上市交易,應當符合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上市條件。
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上市條件,應當對發行人的經營年限、財務狀況、最低公開發行比例和公司治理、誠信記錄等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