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票的成交價格怎麼確定的以什麼為標准
我相信很多人會在自己的生活過程當中了解到關於炒股的知識,以及身邊會有很多炒股的人。在自己的工作之餘,還會利用一些閑錢來將這些錢投入到股票當中。有些人在炒股的時候會選擇短期投資,來為自己賺一些小的利潤。而有些人在炒股的時候會學習相關的專業知識,進行一些大的炒股,從而達到自己想要的利潤。
供求關系從這些知識點可以看出股票的價格其實是有關於市場的,根據市場的價格來進行評定,然後以競拍的方式來進行最終的確定。但是這些股票的價格最本質上的關系,還是根據於這支股票在市場上的供求關系。當了解到這些專業的知識之後,應該更要知道自己在炒股的過程當中理性炒股,不盲目跟風購買股票。特別是需要注意到,在購買股票以及炒股的過程當中,一定不要猶豫,及時的買入賣出。
2. 股票的價格是如何形成的
股票的價格是受到多方因素的影響,但自己覺得一個是初始價格它的發行價格,然後就是正常市場交易買賣造成的。這個需求差所導致的價格上漲或下跌。這兩方面對股票價格的影響是最猛烈的,也是最直接的。
當然也是受到交易的影響的,交易的需求比較旺盛,那公司股票的價格就會上漲,公司正常經營會導致股票的需求量產生變動。比如說公司現在經營的相當好,出現了一個重大的技術突破,公司在行業之內可能會迎來一個大的發展機遇,那這樣的情況下,公司股票自然就會上漲,會直接導致公司股票價格上漲,然後由於買賣需求,然後短時間之內買的人特別多,賣的人特別少,賣的人是固定的,那也會導致價格上漲。
3. 股票的成交價,是怎麼定的
股票的成交價,主要有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集合競價主要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排序,並在此基礎上,找出一個基準價格,使它同時能滿足3個條件,1,成交量最大。2,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和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3,與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成交。
連續競價,即是指對申報的每一筆買賣委託,由電腦交易系統按照以下兩種情況產生成交價:上海證券交易所在正常交易時間即每周1—5上午9時30分—11時30分,下午1-3時,深圳的9:30-11:30,下午13:00-14.57採取連續競價方式,接受申報進行撮合。
1. 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相同,則該價格即為成交價格;
2. 買入申報高於賣出申報時,或賣出申報低於買入申報時,申報在先的價格即為成交價格。
連續競價交易時間開始從(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直至收市。連續競價期間每一筆買賣委託進入電腦自動撮合系統後,當即判斷並進行不同的處理,能成交者予以成交,不能成交者等待機會成交,部分成交者則讓剩餘部分繼續等待。按照我國目前的有關規定,在無撤單的情況下,委託當日有效。若遇到股票停牌,停牌期間的委託無效。
1、時間優先原則 申買價高於即時揭示最低賣價,以最低申賣價成交;申賣價低於最高申買價,以最高申買價成交。兩個委託如果不能全部成交,剩餘的繼續留在單上,等待下次成交。
2、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兩個原則 打個比方現在掛在上面的最高買價是9.96 最低賣價是9.98,在這個時候同時出現了一個願意出10元買的,和一個願意出9.90元賣的兩個新下單者,根據價格優先原則就會優先讓他們撮合成交,成交價就是9.90加10元再除2,也就是平均價9.95了
4. 證券交易的開盤價以及之後的成交價是怎樣形成的
開盤價又稱開市價,是指某種證券在證券交易所每個交易日開市後的第一筆每股買賣成交價格。世界上大多數證券交易所都採用成交額最大原則來確定開盤價。如果開市後一段時間內(通常為半小時)某種證券沒有買賣或沒有成交,則取前一日的收盤價作為當日證券的開盤價。如果某證券連續數日未成交,則由證券交易所的場內中介經紀人根據客戶對該證券買賣委託的價格走勢提出指導價,促使成交後作為該證券的開盤價。在無形化交易市場中,如果某種證券連續數日未成交,以前一日的收盤價作為它的開盤價。
在股票交易中股票是根據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成交的,那麼,每天早晨交易所剛上班時,誰是那個「價格優先者」呢?其實,早晨交易所的計算機主機撮合的方法和平時不同,平時叫連續競價,而早晨叫集合競價。 每天早晨從9:15-9:25是集合競價時間。所謂集合競價就是在當天還沒有成交價的時候,你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而在這段時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價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定出股票的價位,這個價位就被稱為集合競價的價位,而這個過程被稱為集合競價。直到9:25分以後,你就可以看到證券公司的大盤上各種股票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格和數量。
有時某種股票因買入人給出的價格低於賣出人給出的價格而不能成交,那麼,9:25分後大盤上該股票的成交價一欄就是空的。當然,有時有的公司因為要發布消息或召開股東大會而停止交易一段時間,那麼集合競價時該公司股票的成交價一欄也是空的。因為集合競價是按最大成交量來成交的,所以對於普通股民來說,在集合競價時間,只要打入的股票價格高於實際的成交價格就可以成交了。所以,通常可以把價格打得高一些,也並沒有什麼危險。因為普通股民買入股票的數量不會很大,不會影響到該股票集合競價的價格,只不過此時你的資金卡上必須要有足夠的資金。
5. 股票的即時成交價格是怎樣形成的
在A股市場中,股票成交價格是撮合式交易形成的,股票交易是以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的。在集合競價階段的股票成交價是股票在集合競價階段最大的成交額形成的。而在連續競價階段的股票的成交價格是由已匹配撮合的委託買單與委託賣單價格有效成交後確定形成的。
但是,由於股票市場屬於買賣市場,如果股票到了成交價,市場卻沒有投資者買入,那麼投資者在這個價位的委託賣出單就不會進行成交。反之,如果股票到了成交價,市場卻沒有投資者賣出,那麼投資者在這個價位的委託買入單也不會進行成交。也可能出現投資者部分委託完成,而有部分委託並未成交。也就說明市場上有人買,投資者才能賣的出去。反之,市場上有人賣,投資者才能買的進去。
溫馨提示:
1、以上解釋僅供參考,不作任何建議。
2、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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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股票中的成交價是如何確定的
1、2都
對!
內盤:以買入價成交的交易,買入成交數量統計加入內盤。
外盤:以賣出價成交的交易。賣出量統計加入外盤。
3不全是對,出現成交價是(15+17)/2=16元時
要滿足2個條件:15.00-17.00中間沒有其他委買或委賣,15的賣與17的買,在時間上要同時進入交易所的系統(電腦上無法分出誰先誰後)時就按上述的方法確定成交價。至於是算內盤算外盤各軟體不一樣。
上海證券交易所在正常交易時間即每周1~5上午9時30分
~11時30分,下午1-3時,深圳的9:30-11:30,下午13:00-14.57採取連續競價方式,接受申報進行撮合。
所謂連續競價,即是指對申報的每一筆買賣委託,由電腦交易系統按照以下兩種情況產生成交價:
1.
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相同,則該價格即為成交價格;
2.
買入申報高於賣出申報時,或賣出申報低於買入申報時,申報在先的價格即為成交價格。
每個交易日上午9:15至9:25電腦撮合系統對接受的全部有效委託進行集合競價處理。1.將買單和賣單分別排隊,買單以價格從高到低排列,同價的,按進入系統的先後排列;賣單以價格從低到高排列,同價的,按進入系統的先後排列。2.系統根據競價規則自動確定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所有成交均以此價格成交;集合競價的成交價確定原則是,以此價格成交,能夠得到最大成交量。3.系統按順序將排在前面的買單與賣單配對成交,即按「價格優先,同等價格下時間優先」的順序依次成交,直到不能成交為止,未成交的委託排隊等待成交。9:30開盤之後,按連續競價撮合成交。所有超過限價(即漲跌停限制范圍)的買單和賣單均為無效委託。
集合競價結束、交易時間開始時(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即進入連續競價,直至收市。連續競價期間每一筆買賣委託進入電腦自動撮合系統後,當即判斷並進行不同的處理,能成交者予以成交,不能成交者等待機會成交,部分成交者則讓剩餘部分繼續等待。按照我國目前的有關規定,在無撤單的情況下,委託當日有效。若遇到股票停牌,停牌期間的委託無效。
1、時間優先原則
申買價高於即時揭示最低賣價,以最低申賣價成交;申賣價低於最高申買價,以最高申買價成交。兩個委託如果不能全部成交,剩餘的繼續留在單上,等待下次成交。
2、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兩個原則
打個比方現在掛在上面的最高買價是9.96
最低賣價是9.98,在這個時候同時出現了一個願意出10元買的,和一個願意出9.90元賣的兩個新下單者,根據價格優先原則就會優先讓他們撮合成交,成交價就是9.90加10元再除2,也就是平均價9.95了。
7. 股票價格的具體成交原則
證券商在接受客戶委託,填寫委託書後,應立即通知其在證券交易所的經紀人去執行委託。由於要買進或賣出同種證券的客戶都不只一家,故他們通過雙邊拍賣的方式來成交,也就是說,在交易過程,競爭同時發生在買者之間與賣者之間。證券交易所內的雙邊拍賣主要有三種方式:即口頭競價交易、板牌競價交易、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
1、價格優先原則
這一原則是指: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滿足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滿足於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申報,先申報者優先滿足。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和板牌競價時,除上述的的優先原則外,市價買賣優先滿足於限價買賣。
2、成交時間優先順序原則
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按中介經紀人聽到的順序排列;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按計算機主機接受的時間順序排列;在板牌競價時,按中介經紀人看到的順序排列。在無法區分先後時,由中介經紀人組織抽簽決定。
3、成交的決定原則
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時,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的價位相同,即為成交。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除前項規定外,如買(賣)方的申報價格高(低)於賣(買)方的申報價格,採用雙方申報價格的平均中間價位;如買賣雙方只有市價申報而無限價申報,採用當日最近一次成交價或當時顯示價格的價位。
拓展資料:
一、股票成交價格的決定原則是什麼?
⒈成交價格的范圍必須在昨收盤價的上下10%以內;
⒉最高買入申報與最高賣出申報相同的價位;
⒊如買(賣)方的申報價格高(低)於賣(買)方的申報價格時,採用雙方申報價格的平均價位。
交易所主機撮合成交的,主機將成交信息即刻回報到券商處,供投資者查詢。未成交的或部分成交的,投資者有權撤消自己的委託或繼續等待成交,一般委託有效期為一天。
另外,深市股票的收盤價不是該股票當日的最後一筆的成交價,而是該股票當日有成交的最後一分鍾的成交金額除以成交量而得。
8. 股票價格怎麼產生。
股票價格是按實際成交來算的,比如X股票,現價9.31元,在10:31分這一分鍾里,開始在9.32元有100手買入,而且成交了,那麼X的股票現價就由9.31元變為了9.32元,接下來,在10:31分的最後,有9.30元賣出500手,同樣成交了,那麼X股票的現價就變為了9.30元。只要有買賣單成交,只有一手,那麼股票的現價都會改變,如果成交價格一直都是一個,那麼就看不出變化。
股票是股份證書的簡稱,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或作價抵押,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9. 股票交易價格的形成過程
股票的交易價格就是成交的價格,有開盤價、現價、收盤價,成交是怎麼形成的,引有一下交易所的交易規則你就清楚了:
第六節 成交
3.6.1 證券競價交易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撮合成交。
成交時價格優先的原則為:較高價格買入申報優先於較低價格買入申報,較低價格賣出申報優先於較高價格賣出申報。
成交時時間優先的原則為:買賣方向、價格相同的,先申報者優先於後申報者。先後順序按交易主機接受申報的時間確定。
3.6.2 集合競價時,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為:
(一)可實現最大成交量的價格;
(二)高於該價格的買入申報與低於該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的價格;
(三)與該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價格。
兩個以上申報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仍有兩個以上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其中間價為成交價格。
集合競價的所有交易以同一價格成交。
3.6.3 連續競價時,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為:
(一)最高買入申報價格與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相同,以該價格為成交價格;
(二)買入申報價格高於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的,以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
(三)賣出申報價格低於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的,以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
3.6.4 按成交原則達成的價格不在最小價格變動單位范圍內的,按照四捨五入原則取至相應的最小價格變動單位。
3.6.5 買賣申報經交易主機撮合成交後,交易即告成立。符合本規則各項規定達成的交易於成立時生效,買賣雙方必須承認交易結果,履行清算交收義務。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交易系統被非法侵入等原因造成嚴重後果的交易,本所可以採取適當措施或認定無效。
對顯失公平的交易,經本所認定並經理事會同意,可以採取適當措施,並向證監會報告。
違反本規則,嚴重破壞證券市場正常運行的交易,本所有權宣布取消,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違規交易者承擔。
3.6.6 依照本規則達成的交易,其成交結果以本所交易主機記錄的成交數據為准。
10. 股票成交價格怎麼形成的
股票成交價格是有什麼結構組成的?股票成交價格如何形成的?
所謂股票成交價格是股票買賣雙方在一定的撮合原則下,根據供求關系決定的公平價格。目前,上交所和深交所同時採用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兩種方式。
一、集合競價
每個交易日9:15-9:25為集合競價時間,9:25對所有委託進行集中撮合成交。在各種委託價位中找到一個能夠產生最大成交量的價格,這一價格就是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所有交易均按照這一價格進行。撮合系統按照價格優先,同等價格下時間優先的順序依次成交,直到不能成交為止。
具體地說,集合競價時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為:
(1)成交量最大的價位。
(2)高於成交價格的買進申報與低於成交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
(3)與成交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
二、連續競價
每個交易日的9:30至11:30以及13:00至15:00這段時間的交易成交價按連續競價規則產生。
連續競價的成交價確定規則是:對每一個新進入系統的買入委託,如果叫買價高於或等於賣出委託隊列的最低叫賣價,則按賣出委託隊列順序成交,成交價取賣方最低叫賣價。對每個新進入系統的賣出委託,如果叫賣價低於或等於買入委託隊列中的最高叫買價,則按買入委託隊列順序成交,成交價取買方最高叫買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