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票賬戶交給別人代管怎麼操作
股票代操盤,就是把自己的帳戶登陸信息告訴操盤對方,讓對方自己操作帳戶買賣,這樣做的好處是他是專業的,他知道自己如何把握買賣點,能及時找到最佳買賣點操作,有的牛股,能勇敢地操作買入,如果換成散戶自己,好多好票自己都不敢買,結果都是錯過的,經常買入些弱勢股,總以為股票沒漲過,安全,可是往往幾天後都不見漲一點點反而虧錢的時候,就賣了,這樣反復下來,都是虧錢的。
所以說散戶不懂股票,也不要總是自以 為是,有的操盤手有實力,能賺錢,還是讓他們來操作好些,我覺得給別人股票代操盤 ,主要看幫你操盤的對方是否有實力,能否幫你賺到錢,這是主要的,現在不說違法不違法,如果僅幫部份人虧錢就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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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資料:
可以委託他人代你操作,但是你要注意賬戶安全,經常監控賬戶,而且只能讓對方知道你的交易密碼,不能讓對方知道你的資金密碼和銀行卡的密碼。另外還要設置止損線,如果對方幫你操作賬戶,老是虧錢的,那虧到一定程度,就必須終止這種合作,防止對方把你的損失擴大。 1:首先告訴你,沒有任何法律效力。 2:所以簽署的協議不過是君子協議,不受法律保護,說白了,賠了你找他也沒有意義,掙了你打死也不給他也拿你沒辦法,不過一定要做其中希望你注意幾點: 1)你的資金永遠在你自己的資金賬號里,這樣不管最後結果如果他無法替你把錢分了 2)和你合作的公司永遠只有操作權,你隨時要關注你自己的賬戶,避免被別人當做套現的資金 3)這種委託理財裡面還有很多可操作的細節,你一定把細節研究透徹再決定,不要擔心會錯過牛市,這世界上只有賠光的錢,沒有掙完的錢, 4)再_嗦一句:你將來的損失和利益都是你自己來承擔,這是最壞的結果。
㈡ 幫家人打理股票賬戶是否違反證券法
幫家人打理股票的賬戶,並不違背相應法律,因為你不說這個事情誰知道呢,而且你幫家人打理並不是非法集資也不是越權,你並沒有以此來獲得經濟利益,沒有說我幫你打理這個賬戶。每年一年給我10個點的這個利潤,就是你賺的錢裡面要分10%給我,你給家人是不會這么做的呀。
而且親戚朋友之間給點交流的這個意見,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嗎?因為就算對方不幫你打理對方肯定也有一個自己的想法吧。你平常多問一問現在哪些股票比較好啊,哪些適合長期持有啊,這個交流論壇裡面都有很多這樣的說法吧,你不能說這個是違法的吧,正常交流信息而已,你相信對方然後你就買了,至於虧還是賺那是你自己的事情。
㈢ 代持股票是否可以作為委託方的資產代償債務
你好:依據《物權法》,動產所有權的取得已交付佔有為表徵,因此,股票買入您的賬戶所有權已經發生轉移,就是您的了。《代持協議》不生效。依據《合同法》第七十四條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撤銷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第七十五條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
因此,對方轉讓如果是為了逃避到期債務,損害債權人的到期債權,債權人是可以撤銷買賣股票的行為,一旦撤銷,發生返還責任,你買入的股票返還給賣方,賣方將借款還給您。
依據《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一)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
(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
(三)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
因此,一旦被撤銷,您可以請求對方承擔締約過失責任,賠償您的損失。
您的代持協議並不成立。
㈣ 私人可以為他人股票帳戶管理嗎可以該如何做。不可以為什麼
為他人管理股票賬戶 就目前我國還沒有法律明確規定是不是違法.但絕不支持. 也就是說你可以為他人管理股票賬戶. 具體方法是委託人與受委託人簽署協議一份(也可以說是合作合同).協議內容由雙方決定 一般就是在合作期間委託人是否可以加大資金範圍啊 在虧損百分之幾十的時候委託人是否可以終止合作關系啊等等. 你們的合作是有資金風險的.所以合同內容必須要遵循 風險共擔 利益共享的原則.當然能找一家律師事務所請個律師幫忙擬一份更好.協議簽好以後你們就正式成立合作關系(這是法律認可的).在合作過程中 你呢(協議中是受託人)就負責股票賬戶的管理 委託人管理銀行賬戶 當合同到期你們就可以按協議規定分享利益了.在這期間你們任何一人違反協議另一方都可以上法院上訴.
㈤ 銀行卡在自己手裡,股票賬戶別人代管著,錢會被取走嗎
不會,
股票賬戶
里的錢必須轉到自己的銀行卡里,才能取出錢
所以你把股票賬戶給別人,只要不把銀行卡密碼告訴別人,他人就取不出錢
㈥ 股票賬戶是否可以託管
可以。
證券託管是指投資者將持有的證券委託給證券公司保管,並由後者代為處理有關證券權益事務的行為。
定義
證券託管是指作為法定證券登記機構的結算公司及其代理機構,接受投資者委託,向其提供記名證券的交易過戶、非交易過戶等證券登記變更、股票分紅派息以及證券賬戶查詢掛失等各項服務,使證券所有人權益和證券變更得以最終確定的一項制度。證券存管是財產保管制度的一種形式。
證券託管的原則是對股票、基金、無紙化國債等記名證券實行中央存管的辦法,並按每一投資者開設的證券賬戶以電腦記賬的形式記載存管證券數量及變更情況。對存管後的證券,實行非流動性制度。對股權、債權變更引起的證券轉移,不簽發實物證券,而通過賬面予以劃轉。
制度
1.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證券的託管制度
上海證券交易所目前實行的是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統一託管和證券公司法人集中託管及投資者指定交易的制度。即,除了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統一存管投資者的證券資產和相關資料、辦理有關證券存管業務外,證券公司以法人為單位設立證券託管庫,集中託管所轄營業部所屬客戶的證券資產及相關資料,辦理有關查詢掛失等業務。投資者必須在某一證券營業部辦理證券賬戶的指定交易後,方可進行證券買賣或查詢。投資者轉換證券營業部買賣證券時,須在原證券營業部申請辦理撤銷指定交易,然後再到轉入證券營業部辦理指定交易手續。
指定交易是指投資者與某一證券營業部簽訂協議後,指定該機構為自己買賣證券的惟一交易點。從1998年4月1日起,上海證券交易所開始實行全面指定交易制度。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全面指定交易制度試行辦法》的規定,所謂全面指定交易制度,是指凡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市場從事證券交易的投資者,均應事先明確指定一家證券營業部作為其委託、交易清算的代理機構,並將本人所屬的證券賬戶指定於該機構所屬席位號後方能進行交易的制度。該制度實施後,投資者如不辦理指定交易,上海證券交易所電腦系統將自動拒絕其證券賬戶的交易申報指令(從事B股交易的境外投資者除外),直至該投資者完成辦理指定交易手續。
投資者辦理指定交易的登記手續和確認程序為:
(1)投資者向證券公司提出申請,經證券公司同意後,雙方簽署「指定交易協議書」;
(2)證券公司按協議向上海證券交易所電腦主機申報證券賬戶的指定交易指令;
(3)證券交易所電腦主機接受申報,當日收市後發出指定交易確認回報並附確認編號,該證券賬戶的指定交易自下一個營業日即可生效。已選擇指定交易的投資者,有權根據需要將自己指定交易所屬證券營業部予以變更。證券營業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絕,除非投資者有未履行交易交收責任等違約情況。
2.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證券的存管制度
深圳證券交易所目前實行的是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統一託管和證券營業部分別託管的二級託管制度,又稱託管券商制度。即,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統一存管投資者的證券資產和相關資料,辦理相關證券存管業務;同時,由證券營業部為託管券商設立證券託管庫,負責託管所屬客戶的證券資產及相關資料,辦理有關查詢掛失等業務。
目前託管券商制度可概括為:自動託管,隨處通買,哪買哪賣,轉托不限。即,深圳市場的投資者持有的證券需在自己選定的證券營業部託管,由證券營業部管理其名下明細證券資料。投資者的證券託管是自動實現的。投資者在任一證券營業部買入證券,這些證券就自動託管在該證券營業部。投資者可以利用同一證券賬戶在國內任一證券營業部買入證券。投資者要賣出證券必須到證券託管營業部方能進行(在哪裡買入就在哪裡賣出)。投資者也可以將其託管證券從一個證券營業部轉移到另一個證券營業部託管,稱為證券轉託管。轉託管可以是一隻證券或多隻證券,也可以是一隻證券的部分或全部。投資者在原託管證券營業部申請辦理轉託管,營業部報盤至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所在當天(T日)進行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傳送給轉出證券營業部和轉人證券營業部。投資者於第二個交易日(T+1日)就可以在轉人證券營業部(新的託管證券營業部)賣出證券。
投資者辦理證券轉託管的具體程序如下:
(1)投資者在確定轉入證券營業部的席位代碼和地址後,攜帶身份證、證券賬戶原件及復印件,到轉出證券營業部申請辦理。
(2)轉出證券營業部受理投資者申請時,核對投資者的身份證、證券賬戶、轉人證券營業部席位代碼等內容,核對無誤後,在投資者填寫的轉託管申請表上蓋章確認,並將客戶聯交投資者。
(3)轉出證券營業部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有關規定,在交易時間內申報轉託管。轉託管可以撤單。
(4)每個交易日下午收市後,證券營業部接收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傳回的已確認和未確認轉託管數據,據此調整相應證券明細數據。
(5)轉出證券營業部收到轉託管未確認數據,可向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查詢轉託管不成功原因。
(6)轉託管數據確認後的下一個交易日起,相應的證券託管再轉入證券營業部。
㈦ 股票賬戶給別人代操作,錢能被轉走嗎
你好!現在的股票賬戶密碼都是獨立的,有交易密碼、資金密碼和銀行密碼,你可以只告訴他交易密碼。不要讓他知道你的銀行卡號。這樣他只能參與股票賬戶的操作權,而無法轉走你的資金。
㈧ 股票戶頭可以借給別人用嗎
事實上,證券法禁止股票賬戶出借。 根據新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條,借出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的,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可以處以罰款 不到50萬元。
可見,《證券法》對借出股票賬戶行為的規定還是比較嚴格的。 很多投資者可能認為放貸賬戶沒什麼,但是放貸賬戶會給一些不利於市場公平的行為帶來便利。
例如,經營證券市場本身就需要多個股票賬戶; 比如,上市公司的高管要進行內幕交易,就需要通過他人的股票賬戶來完成。
拓展資料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 它是股份公司在募集資金時向其投資者發行的一種股票。 它代表其持有人(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 股份的購買也是企業業務購買的一部分,可以與企業共同發展壯大。 該所有權是一項綜合性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參與公司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股息差額等,但共同承擔公司經營失誤造成的風險。 獲得固定收益是投資者購買股票的重要原因之一,而股利分配是股票投資者固定收益的主要來源。
大多數股票的交易時間為: 交易時間為4小時,分為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兩個時段。 從周一到周五。 從上午9:15開始,投資者可以下單。 委託價格限於前一交易日收盤價的10%,即在漲停板之間。 9:25年前委託的名單在上午9點25分進行配對,得到的價格就是所謂的「開盤價」。 9: 25-9:30之間的委託名單到9:30才會處理。 如果您委託的價格在當前交易日無法成交,您必須每隔一個交易日重新登記訂單。 休息日:周六、周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公布的休息日禁止交易。 (一般是五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春節、元旦、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等國家法定節假日)。
㈨ 請問已下,開的股票賬戶如果交給別人代炒股,會有什麼風險嗎,賬戶里的錢會被轉走嗎有個朋友說幫我炒股
請問已下,開的股票賬戶如果交給別人代炒股,會有什麼風險嗎,賬戶里的錢會被轉走嗎?有個朋友說幫我炒股
風險是肯定有的。除了市場的風險之外,還有背信棄義的風險。
㈩ 股票賬戶可以委託他人操作嗎
可以委託他人代你操作,指的是直系親屬,但是你要注意賬戶安全,經常監控賬戶,而且只能讓對方知道你的交易密碼,不能讓對方知道你的資金密碼和銀行卡的密碼。另外還要設置止損線,如果對方幫你操作賬戶,老是虧錢的,那虧到一定程度,就必須終止這種合作,防止對方把你的損失擴大。2.新證券法擴大了禁止出借證券賬戶的主體,個人也被納入規制對象。具體來看,新證券法第58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定,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第195條規定,違反本法第58條的規定,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處50萬元以下的罰款。部分券商依照新證券法中相關規定,開始從嚴監控出借或借用他人股票賬號操作。有券商向其客戶發布通知稱,同一手機、同一電腦的MAC地址,不得登錄兩個以上不同身份賬戶交易,超出將被系統自動預警凍結。
拓展資料:股票賬戶持有人與實際操作人之間是否具有親屬關系;炒股資金來源於賬戶持有人還是實際操作人;實際操作人是否存在新證券法禁止或限制的行為等。賬戶實名制是金融監管的一項基礎性制度。券商通過監控MAC地址等監控客戶異常交易行為也是一項常規監控措施,只要投資者沒有違反規定出借賬戶,就無需擔心受到處罰。眾多業內專家均表示,新證券法加大了對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要求,但市場對個別條款不宜過度解讀。監管層不會打壓市場,只會引導市場走向更加合理。主觀上沒有在迴避監管、從事違法違規的投資行為,普遍會受到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