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權益法核算時,應當調整股權投資賬面價值的情況有()
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權益法核算時,應當調整股權投資賬面價值的情況有被投資企業獲得利潤、被投資企業發生虧損、被投資企業分派現金股利、被投資企業分派股票股利。
企業對其他單位的股權投資,通常視為長期持有,以及通過股權投資達到控制被投資單位,或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或為了與被投資單位建立密切關系,以分散經營風險。
這種經濟利益可以通過分得利潤或股利獲取,也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取得,如被投資單位生產的產品為投資企業生產所需的原材料,在市場上這種原材料的價格波動較大,且不能保證供應。
在這種情況下,投資企業通過所持股份,達到控制或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使其生產所需的原材料能夠直接從被投資單位取得,而且價格比較穩定,保證其生產經營的順利進行。
但是,如果被投資單位經營狀況不佳,或者進行破產清算時,投資企業作為股東,也需要承擔相應的投資損失。
② 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方法由權益法改為成本法,請問會計分錄上要做怎樣的調整
由權益法轉換為成本法的會計處理
投資企業投資後對被投資企業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實施重大影響時,採用權益法。但經過若干會計期後,投資企業出於經營上的考慮,可能讓售部分股份,致使其對被投資企業的影響為無控制、無共同控制或無重大影響,此時投資企業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必須由權益法轉為成本法。投資企業應於終止權益法時,按投資賬面價值作為投資成本,其後,被投資企業宣告分配利潤或現金股利時,屬於已計人投資賬面價值部分作為投資成本的收回。
例:甲公司1995年3月1日以400萬元的價格購買己公司40萬股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10元,占乙公司股份總數的30%,具有控制影響,甲公司按權益法核算其對乙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至1996年1月1日,長期股權投資余額由400萬元增至430萬元,1996年7月1日,甲公司以250萬元的價格將其所持乙公司股份的一半出售,使其持股比例由30%,降至15%,1996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乙公司實現稅後凈利100萬元,中期派發現金股利60萬元,1996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乙公司實現稅後凈利100萬元,派發現金股利50萬元。
根據上述實例,甲公司應做以下會計處理:
(1)1995年3月1日投資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一乙公司(投資成本)4000000
貸:銀行存款4000000
(2)1995年計並應享有乙公司所有者權益的份額(計算過程略):
借:長期股權投資一乙公司(損益調整)300000
貸:投資收益300000
(3)計等1996年上半年應享有乙公司所有者權益的份額=1000000×30%=300000(元)
會計分錄為:
借:長期股權投資一己公司(損益調整)300000
貸:投資收益300000
(4)1996年上半年收到分派的現金股利時:
借:銀行存款18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一乙公司180000
至此,甲公司長期股權投資賬面余額為:430+30-18=442(萬元)
(5)1996年7月1日出售一半股份時,股份出售凈收益=250-442×50%=29(萬元)
借:銀行存款250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一乙公司(投資成本)2210000
投資收益290000
(6)1996年底收到現金股利時:
借:銀行存款75000
貸:投資收益75000
從以上賬務處理程序可知,權益法改為成本法後,投資不需編制反映對被投資單位分享稅後凈利的會計分錄,從1996年7月1日起,除非發生支付清算性股利或永久性貶值,否則,在甲公司將己公司的股份出售之前,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將一直保持為221萬元(442-221=221萬元)。
③ 長期股權投資,持股比例由原25%增加至60%,核算方法由權益法改為成本法,算會計政策變更嗎
不算。這種變化不是會計政策變了,而是客觀情況變了。
④ 什麼是長期股權投資都有哪些類型的長期投資
在平常的生活中有很多人選擇通過投資來增加自己的收益而長期股權投資就是一種投資方式,但是很多人對長期股權投資不是特別了解,所以導致他們在投資的過程中不知道該選擇什麼樣的長期投資才能夠保障他們的收益。其實長期投資就是一種比較穩定的投資方式,今天就來給大家說一說什麼是長期股權投資,以及如何選擇一些適合自己的長期投資。
影響除此之外對於一個企業來說他們的財務和經營新政有著管理決策的權利,這樣一來他們的投資企業就是與自己企業相關的聯合企業,這樣一來他們就對自己企業的股份會造成重大的影響。當然還有一個在活躍市場中是沒有報價的,同時無法在公共場合計量這些東西的權利性,這樣一來,他們長期投資的核算方式是沒有多大影響。
⑤ 由於改變了投資目的,將短期性股票投資改為長期股權投資,該事項為什麼不屬於政策變更
由於改變了投資目的,將短期性股票投資改為長期股權投資,是不屬於政策變更的,原因如下:
第一、投資的性質沒有改變,繼續是股票一類投資。
第二、投資的目的沒有任何改變,依舊是金融性的投資策略。
第三、整體的資金使用沒有改變,項目的基本含義一致。
⑥ 長期股權投資三種形式
一、長期股權投資三種形式是什麼
1、長期股權投資三種形式是:
(1)按投資方投資額占被投資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參與被投資企業凈收益的分配;
(2)按被投資企業的銷售收入或利潤的一定比例提成;
(3)按投資方出資額的一定比例支付資金使用報酬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六條
企業的各項資產,包括固定資產、生物資產、無形資產、長期待攤費用、投資資產、存貨等,以歷史成本為計稅基礎。前款所稱歷史成本,是指企業取得該項資產時實際發生的支出。企業持有各項資產期間資產增值或者減值,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確認損益外,不得調整該資產的計稅基礎。
二、長期投資與長期股權投資區別有哪些
長期投資與長期股權投資區別有兩點,分別是:
1、長期投資是指不滿足短期投資條件的投資,即不準備在一年或長於一年的經營周期之內轉變為現金的投資。長期投資按其性質分為長期股票投資、長期債券投資和其他長期投資;
2、為了核算長期股票投資業務,企業應設置長期股權投資科目。長期股權投資是指通過投資取得被投資單位的股份。企業對其他單位的股權投資,通常是為長期持有,以及通過股權投資達到控制被投資單位,或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或為了與被投資單位建立密切關系,以分散經營風險。
⑦ 有哪些企業用變更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操縱利潤
企業對外進行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也可作為利潤操縱的手段。當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長期股權投資應採用權益法核算。但事實上,一些企業卻違犯法律、法規的規定,肆意變更投資收益核算方法,以達到操縱利潤的目的。例如,某公司1996年對深圳光大木材有限公司的長期投資所持股權為7.3t%,遠未達到當時有關會計制度的規定,對被投資單位持有25%以上股權時方能以權益法核算長期投資。因此,對被投資單位持有7 .31%的股權並不符合採用權益法的條件,公司對被投資單位也未擁有經營控制權。但當年該公司卻對投資收益的核算方法由成本法改為權益法,導致當期投資收益增加687萬元。1996年其主營業務利潤本是巨額虧損,可由於該會計方法變更和其他保留事項虛增的利潤,竟然最終變虧為盈。
將長期投資收益核算方法由成本法改為權益法,投資企業就可以按照佔被投資企業股權份額核算投資收益(即是實際上沒有紅利所得)。同時,所得稅法則是根據投資企業是否從被投資企業分得紅利及紅利多少來征稅的。因此,在被投資企業盈利的情況下,將投資收益核算方法由成本法改為權益法,一方面可以虛增當期利潤,另一方面卻無須為這些增加的利潤繳納所得稅。
投資收益是企業利潤的一項重要來源,該賬戶本來反映公司對外投資的收益情況,現在卻越來越多地與關聯交易聯系起來。關聯方之間的資產置換、股權轉讓等無一不直接涉及到「投資收益」賬戶。
母公司將優質資產以超低價賣給上市公司,如果上市公司再把這些資產按正常價格或高價賣出,則可獲得高額差價帶來的投資收益。如2000年年報顯示,陝長嶺以每股l元的價格購買母公司持有的聖方科技l佣0萬股,隨後以8元/股的價格將這部分股份轉
讓給了美鷹玻璃實業公司,獲投資收益7000萬元,佔2000年利總額13 360萬元的52.4%。又如世紀中天以人民幣1 950萬元受讓
第一大股東持有的亞太東方通信網路有限公司40%的股權,然後以3 000萬美元的價格轉讓,獲投資收益21 750萬元,佔2以刃年利潤總額的80.1%。
不難發現,這些案例無一不具有兩大特點:一是關聯交易涉及的投資收益絕對金額較高;二是這些投資收益占利潤總額的比重很大。這說明了什麼呢?首先,企業利潤表中高額的投資收益可能來源於關聯交易,在公司財務狀況不佳時,這種關聯交易可以起到粉飾利潤指標的作用,從而使廣大投資者受到蒙蔽。其次,如果關聯交易產生的投資收益占利潤總額的比重很大,說明公司的盈利很大程度上依賴於關聯方,這就存在了上市公司通過不等價交換來進行報表粉飾的可能性。對2001年中報A股上市公司投資收益占利潤總額比率進行計算和排名,發現在2001年中報投資收益占利潤總額比率前10位公司中,絕大多數發生了關聯交易,且關聯交易涉及金額占利潤總額的比重較大。尤其是排名前5位的公司中,就有4位關聯交易涉及金額與利潤總額的比例超過了100倍。說明這些高額的關聯交易很可能是構成公司利潤的主要組成部分。投資者應當進一步根據會計報表附註所揭示的內容,特別關注關聯交易發生的時間、目的及其定價策略等。必要時,可以運用關聯交易剔除法,即:將來自關聯企業的營業收人和利潤總額從公司利潤表中予以剔除,來分析上市公司自身獲取利潤能力的強弱,從而判斷其利潤來源是否穩定、未來的成長性是否可靠,並確定其財務報告的可信賴程度等。
⑧ 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方法由權益法改為成本法,請問會計分錄上要做怎樣的調整
由權益法轉換為成本法的會計處理
投資企業投資後對被投資企業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實施重大影響時,採用權益法。但經過若干會計期後,投資企業出於經營上的考慮,可能讓售部分股份,致使其對被投資企業的影響為無控制、無共同控制或無重大影響,此時投資企業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必須由權益法轉為成本法。投資企業應於終止權益法時,按投資賬面價值作為投資成本,其後,被投資企業宣告分配利潤或現金股利時,屬於已計人投資賬面價值部分作為投資成本的收回。
例:甲公司1995年3月1日以400萬元的價格購買己公司40萬股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10元,占乙公司股份總數的30%,具有控制影響,甲公司按權益法核算其對乙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至1996年1月1日,長期股權投資余額由400萬元增至430萬元,1996年7月1日,甲公司以250萬元的價格將其所持乙公司股份的一半出售,使其持股比例由30%,降至15%,1996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乙公司實現稅後凈利100萬元,中期派發現金股利60萬元,1996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乙公司實現稅後凈利100萬元,派發現金股利50萬元。
根據上述實例,甲公司應做以下會計處理:
(1)1995年3月1日投資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一乙公司(投資成本)
4000000
貸:銀行存款
4000000
(2)1995年計並應享有乙公司所有者權益的份額(計算過程略):
借:長期股權投資一乙公司(損益調整)
300000
貸:投資收益
300000
(3)計等1996年上半年應享有乙公司所有者權益的份額=1000000×30%=300000(元)
會計分錄為:
借:長期股權投資一己公司(損益調整)
300000
貸:投資收益
300000
(4)1996年上半年收到分派的現金股利時:
借:銀行存款
18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一乙公司
180000
至此,甲公司長期股權投資賬面余額為:430+30-18=442(萬元)
(5)1996年7月1日出售一半股份時,股份出售凈收益=250-442×50%=29(萬元)
借:銀行存款
250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一乙公司(投資成本)
2210000
投資收益
290000
(6)1996年底收到現金股利時:
借:銀行存款
75000
貸:投資收益
75000
從以上賬務處理程序可知,權益法改為成本法後,投資不需編制反映對被投資單位分享稅後凈利的會計分錄,從1996年7月1日起,除非發生支付清算性股利或永久性貶值,否則,在甲公司將己公司的股份出售之前,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將一直保持為221萬元(442-221=22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