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股票無實際控制人是什麼意思
股票無實際控制人,多數情況是因為大股東持股比例太低,比如不到15%,比如說平安,伊利和格力等知名公司。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一般可以分為絕對控股和相對控股。絕對持股是指持股50%以上,相對持股一般在20-50%之間。
拓展資料:
控股指掌握一定數量的股份,以控制公司的業務。是指通過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數量的股份,而對該公司進行控制的公司。控股公司按控股方式,分為純粹控股公司和混合控股公司。
純粹控股公司不直接從事生產經營業務,只是憑借持有其他公司的股份,進行資本營運。混合控股公司除通過控股進行資本營運外,也從事一些生產經營業務。
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某一機構持有股份達到50%以上或足以控制該股份公司的經營活動。
實際控制人與控股股東的區別如下:
1.控股股東不僅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而實際控制人一般為自然人。
2.實際控制人不得與被控制企業存在直接的資金債券關系,即不得為被控制企業的股東;而控股股東必須是股東。
3.實際控制人不是公司股東,而是通過投資關系、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控制公司行為的人。
4.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股東即為「控股股東」:
(一)個人單獨或者與他人共同行動時,可以選舉半數以上董事;
(二)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該人能夠行使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表決權或者能夠控制行使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表決權的;
(三)單獨或者與他人合夥持有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股份的;
(四)當與他人一致行動或者自己單獨行動時,他實際上可以通過其他方式控制公司;兩人以上通過協議達成一致,其中任何一方取得對公司的表決權,以達到或鞏固控制公司目的的行為就是上述所說的一致行動。
『貳』 公司實際控制人的認定標準是哪些
公司實際控制人的認定標準是以下:
1、《公司法》對實際控制人的界定
根據《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條第三款的規定,「實際控制人,是指雖不是公司的股東,但通過投資關系、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人。」
控股股東是與實際控制人不同的概念。因此,基於《公司法》條文,控股股東與實際控制人的根本區別在於是否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控股股東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而實際控制人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證監會擴大了實際控制人的內涵
證監會在實踐中擴大了實際控制人的內涵,將實際控制人界定為擁有公司控制權的人,不再受「不是公司的股東」的限制。
證監會將公司控制權界定為「是能夠對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或者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權力,其淵源是對公司的直接或者間接的股權投資關系」。根據上述規定,直接或間接持有股權,均可被界定為實際控制人。在實踐中,證監會有將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界定為同一人的案例。
滬深交易所對實際控制人的界定存在不一致。上海證券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規則》仍與《公司法》保持一致,將實際控制人界定為不是公司股東的人。但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則將實際控制人界定為「指通過投資關系、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支配、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綜上,實務中,實際控制人是指雖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者其直接持有的股份達不到控股股東要求的比例,但通過投資關系、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3、信息披露的要求
根據《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1號-招股說明書(2006年修訂)》的要求,實際控制人應披露到最終的國有控股主體或自然人為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公司界定及股東責任】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四條【股東權利】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叄』 中登公司股票賬戶分類上,對進前十大流通股東的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個人),是界定為是自然人還是機構
股東是自然人的就是界定為自然人,股東是機構的就是界定為機構,這與持有人的身份有關與持有股數和是不是進入前10大股東無關。
『肆』 企業法人開立證券賬戶(股票賬戶)須提供的資料
企業法人開立證券賬戶(股票賬戶)須提供以下資料:
(1)經年檢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發的營業執照副本(或民政部門和其他主管部門頒發的注冊登記書)原件及復印件兩份,復印件上加蓋公章、法人章;
(2)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法人授權委託書兩份(加蓋公章、法人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兩份(如果為二代證需提供正反兩面的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法人章);
(4)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如果為二代證需提供正反兩面的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法人章);
(5)證券賬戶卡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法人章)(新開戶的不需要此件);
(6)經年檢的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兩份,復印件上應當加蓋公章、法人章;
(7)有效國稅和地稅稅務登記證原件正本及復印件兩份,復印件上應當加蓋公章、法人章;
(8)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證明書兩份,應當加蓋公章、法人章。(不知道《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證明書》格式的,可帶好法人章和公章到現場根據模板填寫。)
『伍』 股票裡面,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是什麼意思
控股股東:邯鄲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42.82%)這是說它在上市公司里的股份比例,實際控制人:河北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持有河北鋼鐵集團有限公司比例:100.00%) 這是說它在邯鄲鋼鐵集團里的股份
『陸』 證監會對實際控制人的規定
法律分析:證監會擴大了實際控制人的內涵。
根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第十二條「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的理解和適用——證券期貨法律適用意見第1號》(證監法律字[2007]15號,以下簡稱《證券期貨法律適用意見第1號》),證監會將公司控制權界定為「是能夠對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或者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權力,其淵源是對公司的直接或者間接的股權投資關系」。根據上述規定,直接或間接持有股權,均可被界定為實際控制人。在實踐中,證監會有將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界定為同一人的案例。
滬深交易所對實際控制人的界定存在不一致。上海證券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規則》仍與《公司法》保持一致,將實際控制人界定為不是公司股東的人。但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則將實際控制人界定為「指通過投資關系、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支配、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綜上,實務中,實際控制人是指雖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者其直接持有的股份達不到控股股東要求的比例,但通過投資關系、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法律依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行為,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根據《證券法》《公司法》,制定本辦法。
第十二條 發行人最近3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
第十三條 發行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柒』 請問股票的實際控制人就是主要股東嗎
一、關於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的法律界定
1997年12月16日中國證監會發布的《關於發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通知》第四十一條對控股股東作了如下規定:
"控股股東"是指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股東:
(一)此人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可以選出半數以上的董事;
(二)此人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可以行使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表決權或者可以控制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表決權的行使;
(三)此人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持有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股份;
(四)此人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可以以其他方式在事實上控制公司。"
證監會新修訂的年報准則規定,公司控股股東包括公司第一大股東,或者按照股權比例、公司章程或經營協議或其他法律安排能夠控制公司董事會組成、左右公司重大決策的股東。
關於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六十一條規定:"收購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構成對一個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
(一)在一個上市公司股東名冊中持股數量最多的;但是有相反證據的除外;
(二)能夠行使、控制一個上市公司的表決權超過該公司股東名冊中持股數量最多的股東的;
(三)持有、控制一個上市公司股份、表決權的比例達到或者超過百分之三十的;但是有相反證據的除外;
(四)通過行使表決權能夠決定一個上市公司董事會半數以上成員當選的;
(五)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簡而言之,實際控制人就是實際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二、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的區別和關系
在實踐中,社會公眾投資者往往很容易從上市公司的年報中獲知某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是誰。但是,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在某些情況下則很難辨別。實際控制人可以是控股股東,也可以是控股股東的股東,甚至是除此之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根據證券交易所的要求,在信息披露時,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最終要追溯到自然人、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或其他最終控制人。
例如,"德隆系"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可以為德隆集團或其旗下控股子公司,但其實際控制人可以追溯至唐萬新等自然人。
不弄清楚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是誰,就難以辨別由實際控制人操縱的關聯交易,也無法對其關聯交易是否公允及是否會對公司和其他股東利益造成影響作出正確的判斷,從而可能使投資人蒙受不必要的損失。
正因如此,實際控制人對上市公司的影響已引起監管部門的重視。2001年底至2002年初,監管部門出台的《上市公司股東持股變動報告》、《上市公司治理准則》等規章都要求上市公司在其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時,必須披露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詳細資料。證監會新修訂的年報准則亦要求各上市公司嚴格披露其實際控制人,以便為社會公眾提供更為充分的信息。
『捌』 證券賬戶自然人的實際控制人和實際收益人必須同一人嗎
需要是同一人。
證券賬戶自然人指的就是具有公民身份的個人投資者,有時也被人們稱作是散戶投資者。自然人指的是基於自然出身,並且依法在民事上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個人。當投資者以個人名義而非公司或其它名義來投資時,就算是股市中的自然人,也可以當做是股票投資市場中的合法公民。一個自然人的證券賬戶正常時只能開設一個的,指的是上海的證券賬戶,但是在不同的證券公司,可以開始不同的深圳賬戶,但是為了操作,想更換券商還是轉戶的好,不知道你是在什麼地區。
『玖』 銀河證券股票賬戶為什麼填實際控制人
因為會涉及到關聯賬戶交易。
實際控制人,是指雖不是公司的股東,但通過投資關系、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人。簡而言之,實際控制人就是實際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