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大陸人可以在香港開股票賬戶嗎
內地居民是可以在香港開股票賬戶的。內地居民開通香港開股票賬戶有以下幾種方式可以在:
1.港股可以直接在港股通開戶購買。根據監證會要求,參與港股的境內投資者僅限於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余額不低於50萬元人民幣的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
2.在中國國內已經和港股通合作過的證券商戶可以開戶。第一批89家證券公司企業有資格進入滬港通,其中包括中國的主要證券公司企業。
3.內地居民直接去香港在證券公司, 香港營業部開戶。准備好信息等到證券公司填寫表格,並在一周左右完成。
既然可以開戶,那麼如何開戶呢?
投資者可選擇網上開通或者去營業部開通。
1.網上開戶:將交易軟體更新到最新版本——登錄,選擇港股通——按提示操作,完成開通手續,整個的過程只需10分鍾。
2.營業部開戶:攜帶身份證到營業部――進行風險測試――港股通知識測試——測試題通過後簽署《港股通風險揭示書》――系統檢查賬戶總資產,超過50萬元簽署協議――完成港股通開戶。整個流程約30分鍾。
開通香港股票賬戶有什麼好處?
1.方便投資者購買香港股票;港股a股市場好,港股交易品種更豐富,交易規則更靈活。
2.港股估值低於a股,同樣的股票,投資港股更有價值,漲跌幅沒有止境。
3.港股新股中簽率高,市值也沒有要求,只要有港股賬號就可以打新股。
4.擁有一個香港賬戶,可以非常方便地進行炒美股,或者購買海外基金。
港股雖然好處很多,但投資者還是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處理。炒股風險大,不要盲目操作。
2. 公安局可以凍結股票賬號嗎
法律分析:公安部門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可以凍結公司股權,在股票與犯罪有關或者你應當賠償被害人損失等情況下,警察可以凍結你的股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四條 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規定查詢、凍結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已被凍結的,不得重復凍結。
3. 內地可以開香港的股票賬戶嗎
你好
對那些經常往來香港和大陸的人來說,到香港開個戶口,幾乎不能稱之為是一個「問題」。
簡單地說,香港開戶跟內地開戶最大的不同就是開戶材料,除了身份證明材料和銀行賬戶之外,還需要一個特別的、並且是缺之不可的證明,即「住址證明」。
根據規定,在香港無論是開設銀行賬戶、證券賬戶、手機月費計劃等等,均需要住址證明,即能夠證明你的住所的文件。這些文件可以是寄到你住處的、寫有你名字的銀行賬單、水費單、電費單等等由政府機關或銀行等發出的信函。
4. 欠債法院能執行香港股票帳戶里的錢嗎
一般是不能查封,但是內地法院可以申請香港法院司法協助.如果內地申請香港司法按協助的話是可以執行的。《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路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看被執路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分別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路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看、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路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解決。
拓展資料:
香港開戶條件:
一.開戶資料:
1. 二代身份證原件有效期大於6個月
2. 港澳通行證或護照原件無需簽注
3. 住址證明:僅集體戶口或非中國籍人士需要:三個月內水電煤氣單等
二.在香港開戶的好處
1、方便購買香港保險。香港的保險產品覆蓋面較廣、賠付制度完善、分紅高,相對內地保險有不少優勢,所以現時很多內地人都會選擇購買香港保險。雖然開立香港銀行戶口不是購買港險的必要條件,但擁有香港銀行戶口可以方便續交保費和處理理賠報銷等。
2、方便個人投資理財。香港投資產品種類更多更全面,不像內地只局限於國內市場,投資方案可以更靈活調動。開立一個香港賬戶便於買賣香港交易所的各種金融產品或其他理財產品,比如說香港的股票種類更為全面,可以購買一些國內買不到的優質股票。
3、方便進行境外投資。香港擁有選擇度更高的投資環境,開立香港個人賬戶方便內地高凈值人士投資境外資產。
4、方便在港旅遊消費。喜歡在港消費購物的話,可以在香港提款機直接提取港幣,免卻兌換的麻煩。
5. 大陸法院是否有權凍結在香港開立的帳戶資金
大陸的執法許可權無法延伸到香港,只能通過相關協議和請求香港相關部門凍結。。
6. 股票資產可以凍結嗎
可以。我國法律規定上市公司和其它持有股票的單位和個人股票是可以被凍結的,其原因:
1、是股票是單位或個人的資產,而一旦違反法律或行政法規需要執行財產時,法院或有關部門就有權利凍結股票並強制執行。
2、是有些單位或個人經法院判決後仍欠債不還,法院發現其有股票資產後可強制執行。
7. 股票賬戶可以查封嗎
法律分析:個人,法人,集體或機構被法院查封財產,其名下所持有的股票賬戶會一並被凍結查封。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一條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動產、不動產及其他財產權,應當作出裁定,並送達被執行人和申請執行人。 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需要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協的,人民法院應當製作協助執行通知書,連同裁定書副本一並送達協助執行人。查封、扣押、凍結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送達時發生法律效力。
第二條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佔有的動產、登記在被執行人名下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 未登記的建築物和土地使用權,依據土地使用權的審批文件和其他相關證據確定權屬。
8. 香港賬戶大陸法院可以凍結嗎
法律分析:如果原告申請凍結對方的銀行賬戶,法院就會凍結。如果原告申請查封對方的房屋、車輛等財產,法院就不會主動凍結對方的銀行賬戶。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二十一條 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財產,以其價額足以清償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額及執行費用為限,不得明顯超標的額查封、扣押、凍結。發現超標的額查封、扣押、凍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被執行人的申請或者依職權,及時解除對超標的額部分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但該財產為不可分物且被執行人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其他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除外。
第三十三條 金融機構擅自解凍被人民法院凍結的款項,致凍結款項被轉移的,人民法院有權責令其限期追回已轉移的款項。在限期內未能追回的,應當裁定該金融機構在轉移的款項范圍內以自己的財產向申請執行人承擔責任。
第三十七條 有關單位收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被執行人收入的通知後,擅自向被執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權責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應當裁定其在支付的數額內向申請執行人承擔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四百八十七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職權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