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個人有1000萬資金隨意買賣股票算惡意破壞市場嗎
我可以肯定的告訴你答案,在股市不是有錢就可以隨意任性的,個人用1000萬隨意的買賣股票肯定是算破壞市場的,如果你不想定為惡意破壞市場行為就要合法合規的操作。
因為個人有1000萬在股市裡面確實有一定的分量,如果同時間買賣操作的話對於股價是有不同的影響力度。假如是小盤子有1000萬資金進入可以把股價推動到漲停或者跌停,從漲停到跌停,從跌停到漲停的現象。
但1000萬進駐超級大股股的話,股價影響力度不大,但是還是存在有一定的波動。而如果你每天頻繁而隨意的在股票市場任性自導自演,相信不用多久就被管理層因涉嫌操縱股價被凍結被處罰。
舉例子:
某隻小盤股票3元股價,假如你先用100萬推高漲到3.1元,隨後200萬推高漲到3.2元,300萬推高漲到3.3元;推高股價,隨後用打壓下去,再度去低吸,也就是這樣進行對於一隻股票拉高後逢高出貨,隨後又打壓股價到低點,再度低吸推高股價;就這樣頻繁操作的話,已經就是操縱股價獲利,一旦被監管層查到就是涉嫌操縱股價,面臨巨額罰款。
通過這個例子就是已經充分說明你這個1000萬資金也是不能隨意買賣股票的,總是在自導自演的行為,這種肯定就是屬於操縱股價了;只有你這1000萬要在合規的前提之下去參與股票的買賣,這樣是不會引火上身的。
所以這1000萬資金在股市如果你不把握好買賣交易尺度,隨意而任性的去買賣,很容易出現違規,操縱股價,擾亂市場等違規行為,所以希望你要知曉股市有股市的制度與規定,一定要遵從股市制度的前期之下合法合規的做個股民投資者。
1000萬資金,說句不好聽的話,隨便買不會對資本市場有太大影響,因為1000萬太少,壓根掀不起多少風浪。目前A股市值最小的股,流通市值有4.82億,一天能成交1000多萬。如果,你買入,那麼結果是直接漲停,漲停後,成交量就不是1000多萬了,因為股價漲停,很多資金就來了,那些不看好的資金會賣出,你有多少資金接盤,1000萬,毛毛雨而已;
如果連最小的股,你都無法為所欲為,那些市值幾百億上千億萬億的,你1000萬砸進去,也就一點點水花而已,還操縱市場,你有這個能力嗎?
其實目前被監管,主要是盤口惡意的操縱股價,比如你集合競價的時候掛單又撤單,引誘其他資金操作,且是多次,跡象明顯,則有可能會被盯上,注意,要多次這么做。如果你看好這家公司,直接買,不算操縱股價,其實吧,你炒股,也是想賺點,瞎搞虧的面大,難道你跟錢有仇嗎?大家認為呢?
1000萬元的個人資金對於個股尤其那些中小創題材股還是有點影響力的,也已經能夠觸發滬深交易所大額交易的監控,但只要你正常買賣,就不屬於惡意破壞市場的范疇。個人1000萬操作資金什麼情況下會涉及惡意破壞市場秩序被罰呢?——
如果在熊市中後段,市場人氣低迷,一些股票全天候的成交額只有幾百萬元,你熊市敢投1000萬元也許都可以拉漲停板了,但是放在如今起勢的市場,1000萬元的資金也就算一個大戶罷了,起不了很大的波浪,也就難以觸及以資金優勢實際操縱市場的范疇,如果是惡意破壞市場秩序也只能是一種情況:
虛假申報操縱,即隨意且頻繁的做掛單、撤單操作,並不實際成交,但是構造虛假申報買一-五、賣一-五的單子誘導散戶、跟風資金操作。這是有先例的,在近年來已經有多例虛假申報操縱被證監會處罰,比如沈昌宇操縱市場案、陳國生操縱市場案、蘇顏翔操縱市場案,在去年福建寧德有個阮姓股民起訴安徽證監局以及證監會一審敗訴,正是源於其頻繁申報撤單涉虛假申報操縱最終被罰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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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萬就個數不算大,買小盤股票可以引起分時圖中幾分鍾的波動。就種在盤面中就是「異動」!
如果沒有反續資金的話,幾分鍾後就會因拋壓過重而導致股價再次回落。
然後,你的這筆資金就會被我們發現。我們會判斷你資金是否會很隨意的進出,是否會打亂我們的節奏。
如果判斷為隨意性大的,我們會改變策略。有時間的話,先把你這筆資金先打掉。
如果判斷為有意跟我們搶籌,那就要看我們操作到什麼價段了。
因操盤信息泄漏,跟我們搶籌碼多了去了。1000萬我們會當一回事的,你放心!
最後說一句,「內幕消息」會有,而且也是真的。但不會因為消息准確,你就能拿大量資金去跟。因為你的錢是「游資」,沒賺到點位就開始拋,我們怎麼吃得消。所以我們根據資金量的大小會改變計劃。給你消息的人是真人,它也沒說假話,但是它可能成為我們的一顆「棄子」。讓它繼續根據之前的計劃做,讓另外一組……(此處省略100個字)
所以,為了股市的 健康 發展,請不要亂來!資金量大的,想賺錢的錢可以給專業機構操作。
個人觀點,不作任何推薦!
說實話,我看了多數人的回答,根本沒有具體體驗過1-2000萬當日買賣的情況,都是臆想的答案,我告訴大家:1000萬資金隨意買賣,分為正常交易和惡意操縱兩種,後者會被「監管」或者「窗口指導」,前者不會!
而所謂的惡意操縱股價指的是你主觀故意且造成了股價的大幅波動或者頻繁的反向波動,或者頻繁利用資金大進行委託—撤單,不斷重復「委託-撤單」,明顯帶有惡意和操縱股價的主觀故意和客觀結果。或者在缺乏成交的情況下,你打高(或低)很多價位造成股價上漲(或下跌)後馬上反向交易,則被認定為操縱股價行為。
我和朋友都有1000萬以上的資金,我屬於謹慎型,一般買賣會考慮對手盤的情況,比如,我也有過一天買賣1000-2000萬以上的情況,都會選擇個股成交超過2億以上的個股進行操作,一來,考慮對手盤的情況,不會我要買夠1000萬股價會波動很大但是我卻需要持續提升買入價格成本,反之,當我要賣出時需要往下砸很大的價格才能成交。我屬於極力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我相信多數大資金都和我一樣,會考慮個股的流動性和交易的對手盤——畢竟,我是為了買入或者賣出要成交而不是為了股價要大漲還是大跌——如果你的籌碼不佔優勢,拉高買入價對自己毫無好處。
而我的朋友,交易金額大的往往超過2000萬,他和我最大的不同在於他有很多資金跟隨,他也在社交軟體里發布操作建議(而我一般只分享個股的基本面的看法,不願意推薦或者建議操作,以避免違法),這樣,他的買入和賣出就影響了一個個股的走勢。
比如,他2000萬的日成交金額,卻會去交易一個每天成交在2-3000萬元的個股,比如前期他一直參與三全食品,而每天的成交金額都很大,三全食品日成交卻只有2-3000萬,還有一個4-50元的交通智能公司,每天成交才1-2000萬他卻每天幾百萬進出甚至千萬進出。
後果是什麼?就是被警告和監管。所謂的被警告,就是接到證監會或者交易所電話警告,尤其是他還會在競價(早盤和尾盤)中打高或者打低競價,直接影響股價並帶有影響股價的主觀故意。被電話警告之後他只能將資金轉移到另一個券商,並且參與的資金在一個個股上減少到2-300萬。
而有一次他電話我,說300萬的買賣都接到監管電話,我說,你太影響股價了,而且帶著蓄意和主觀故意,特別是打高很多價位或者打低很多價位。我一般是看買賣委託有沒足夠我成交的委託才會考慮進行交易。而他是直接打高或者打低,就為了成交或者和別人硬幹。這種帶著主觀故意且造成股價的瞬間或者持續大幅波動,尤其是反向的波動(比如打高股價上漲然後打底股價下跌)會出現馬上賬戶被凍結並且要求地方證監局面談的嚴重情況發生。
如果電話警告或者當地證監局要求面談你不配合或者依舊我行我素,等待你的就是直接被凍結賬戶然後進入司法程序。
1000萬在股市裡最多也是一個「大蝦米」,談不上操縱市場,因為根本沒這個體量!就算是操縱個股來說,1000萬也是太少了,所以不要異想天開了!
那些能夠操縱個股的主力和機構,手裡握著的也都是幾十億的資金體量,所以1000萬對於個股來說都是不達標的,更何況是市場呢?
記住,目前的A股市場的體量是驚人的,唯一能夠維穩市場的只有郭嘉隊,而一系列的機構,私募,牛散,在市場里都是扮演者一個跟風者的角色,絕不會有讓你惡意破壞市場的可能!
所以說,1000萬的資金頂多算一個股市裡 大戶,也許你能夠操縱某一天,某一段時間里的股價波動,但是影響力太小,不構成惡意破壞市場的可能!
當然了,如果你是某個上市公司的內部高管,甚至是一個和上市公司有關系的「重要人物」,通過了內幕交易,或者違規交易,利用1000萬作為了買賣,那就可能是形成犯罪和違規了,這是需要受到處罰的!
關於個人有1000萬資金隨意買賣股票算不算惡意破壞市場?買賣自由,在沒有證據顯示有惡意操縱的情況下就是正常交易,不能算破壞,如果被證明是有惡意破壞行為的也逃不開法律的制裁。
想要惡意破壞市場那也得有一定的實力,單憑1000萬來隨意買賣,即使是一次性砸進去,對於大部分股票的整體走勢上也不會有什麼影響,更何況要隨意的買賣最好還是這1000萬能分開交易,而且股票中也都有主力,如果真是搞破壞了,會不會被收割了都不好說。
一個人在做買賣決定時舉棋不定,下了單又撤掉,撤掉有掛上,這都是很常見的,不僅是散戶,主力也一樣。
所謂惡意破壞市場指的是通過內幕消息或者大資金的優勢來進行惡意操縱股價的行為,而且嚴重影響到市場的正常良性發展,比如與別人串通好了或者自己多個賬戶對倒從而影響股價和成交量。
如果說因為某個賬戶1000萬買賣了某個股票就是惡意破壞,言外之意可不可以理解有錢有錯呢?要知道,亂做要是虧錢了,還是得自己承擔的。
對於真正股價有異常的也會有監管,並且會取材核實,要是存在是內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平台散播與個股相關的建議等,也一定躲不過處罰的,而且這種賬戶後期不一定說要交易1000萬才會被監管了。
如果自己有1000萬去炒股,只要自己不違法、也無所謂虧損,買賣隨意一點也沒什麼,畢竟破壞市場不是只看資金大小和買賣隨意度的。當然了,特殊身份的就得注意一下了,還有,要敬畏市場、敬畏法治。
一般來講1000萬的金額並不是很大,進行交易的話不會被監管,甚至是被處罰。所謂的惡意破壞市場,是指通過資金優勢和籌碼優勢對股價造成影響,造成股價異常運行。
話說回來,不要每天閑著沒事情做去想一些類似的問題,首先一點,你根本就沒有1000萬,再強調一遍,你沒有一千萬。有一千萬幾不會問這種問題了。
不過還是得提醒股民朋友一點,對於一些小盤股來說,只需要很少的資金就可以做點火甚至主封漲停板,不要再漲停板上反復的掛單撤單,這樣容易被盯上,還有就是不要反復的高買低賣,做做空狗容易被罵。
炒股不是鬧著玩,要花真金白銀,只有傻子才會隨意買賣股票,水平越高,資金越多的人,做交易越穩重
個人有1000萬資金隨意買賣股票算不算惡意破壞市場,其實要看你是正常交易和惡意操縱股價。
首先,所謂的惡意操縱股價,一種情況是指故意造成了股價的大幅波動、頻繁的反向波動,或者頻繁利用資金大進行委託、撤單,明顯帶有惡意或操縱股價的主觀醫院和客觀結果。
另一種情況是在缺乏成交量的情況下,以高或低的價位造成股價上漲或下跌後馬上反向交易,也會被認定為操縱股價行為。
用1000萬資金在股市操作確實是有一定分量的,如果同時間買賣的話對於股價有可能造成很大的影響。特別是小盤,有1000萬資金進出可能股價推動到漲停或者跌停、從漲停到跌停、從跌停到漲停,造成不正常的跌漲現象。但1000萬進入超級大股的話,股價影響力度不會太大,但還是會導致一定的波動。如果每天頻繁而隨意的在股票市場任性進出,相信很快會被舉報,或者監管部門找上門。
例如,某隻小盤股票3元股價,有人先用100萬推高漲到3.1元,隨後200萬推高漲到3.2元,300萬推高漲到3.3元,前期不斷推高股價,隨後全部賣掉導致股價下滑,再去低吸,也就是一直通對於一隻股票拉高後逢高出貨,隨後又打壓股價到低點,再度低吸推高股價。
如此頻繁操做,已經帶有明顯惡意,屬於操縱股價獲利,一旦被監管部門認定就是操縱股價,要面臨巨額罰款甚至負刑事責任。
其次,個人用1000萬隨意的買賣股票肯定會有破壞市場的嫌疑,如果不想被定性為惡意破壞市場行為就要謹慎小心、合法合規地操作。
舉個例子,有個人有1000萬的資金交易,還常常通過社交軟體發布操作建議,有不少資金跟隨,所以他的買賣極有可能會影響個股的走勢。當他以1000萬的資金去交易一家每天成交量在1000-2000萬元的個股時,就被有關部門警告和監管了。如果被當地證監局電話警告或者要求面談還不配合的話,接下來就要面對被凍結賬戶然後進入司法程序。
如果個人把握不好股市裡買賣的尺度,用1000萬資金隨意買賣股票是很可疑的,容易出現違規、操縱股價、擾亂市場秩序等違法行為。
所以,有錢也不能任性,股市有股市的規則和底線,一定要提前摸清規則,不能去觸碰這個底線,這不僅是投資,也是做人的底線。
買和賣自負盈虧一般不算是惡意破壞市場,主要還是1000萬即便是在小盤股里也翻不起多大的浪花,在特殊時期是會受到證監會監管的。
證監會監管條例中有一條是如果買賣引起股價波動3%,這也是很多游資在買股的時候出手也是50萬,100多萬左右的買,只有盤子在100億以上的股票中可能會出現一筆9999手的交易,還有就是游資喜歡在7%以上掛漲停價買入,在-7%以下掛跌停價賣出(也就是大家常說的核按鈕)就是為了躲避這個規則。
游資在漲停板上來回撤單掛單一個月超過一定金額也會被認定為違規會收到證監會監管函。
特殊時期高買低賣漲停板排板也會受到證監會監管,比如說股災時期和2018年,2017年和2018年是超短選手非常困難的一年,當時市場中很多股票漲停板高度超過4板就會被特停, 很多游資漲停板封的好好的接到證監會的電話讓撤單,也就是電話指導,那你打板就是在破壞市場,有時候虧損割肉的時候,因為賣出金額巨大。去年有游資也接到了證監會的監管電話問詢原因。
總體來說1個人1000萬在股市當中正常買賣操作對股價的影響並不會太大,但是如果自己1000萬參與聯合坐莊,那肯定是違規的。而且在特殊的時期,也看監管層的態度。
Ⅱ 股票可以頻繁買入賣出嗎股票頻繁買入賣出會被罰嗎
在炒股的時候,有的新手看到股票賺錢了,就會及時贖回,看到股票虧損錢了也想贖回,想頻繁的買賣股票,那麼股票可以頻繁買入賣出嗎?股票頻繁買入賣出會被罰嗎?為大家准備了相關內容,以供參考。Ⅲ 一個賬戶當天通過多次買入20萬股股票是計算超大單買入還是小單買入
算大單買入。
一般來說,股票軟體會將所有的單按照量的大小劃分為超大單,大單,中單和小單。股票中1手就是100股,區分標准如下:
小單:小於2萬股或者4萬元;
中單:在2-10萬股之間或者4-20萬元 ;
大單:在10-50萬股之間或者20-100萬元;
特大單:大於50萬股或者大於100萬元。
其中,特大單和大單一般代表機構,中單和小單一般代表中小投資者。在實際交易過程中,單筆大單有可能是中小投資者買賣行為,而持續性多筆大單,則基本上可以肯定是主力機構積極買賣的結果操作。
Ⅳ 一個股票賬戶一天能交易多次嗎
一個股票帳戶每天最多可以交易的次數沒有限制;同一隻股票一天可以頻繁買但當天買的股票不能賣,不過需要到次日才能賣。
我國股市成交優先原則:
1.價格優先原則 價格優先原則是指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滿足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滿足於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申報,先申報者優先滿足。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和板牌競價時,除上述的的優先原則外,市價買賣優先滿足於限價買賣。
2.成交時間優先順序原則 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按中介經紀人聽到的順序排列;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按計算機主機接受的時間順序排列;在板牌競價時,按中介經紀人看到的順序排列。在無法區分先後時,由中介經紀人組織抽簽決定。
3.成交的決定原則 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時,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的價位相同,即為成交。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除前項規定外,如買(賣)方的申報價格高(低)於賣(買)方的申報價格,採用雙方申報價格的平均中間價位;如買賣雙方只有市價申報而無限價申報,採用當日最近一次成交價或當時顯示價格的價位。
Ⅳ 一隻股票一天可以多次買賣嗎
一隻股票在一天中的買賣次數是沒有限制的,但是今天買入的股票就不能夠在今天賣出,需要等到下一個交易日才能夠賣出,只要你的賬戶持倉有著一支股票,那麼你在一天之內是可以很頻繁的買入賣出的,但是股票在賣出的時候會收取千分之一的印花稅,所以一隻股票在一天甚至是短期之內頻繁的交易太多次這是比較不劃算的一種做法,同時這也是新人經常做的一件事情。相信很多對於金融比較感興趣的朋友對於股票應該有著一定的了解,股票屬於一種金融投資,能夠給你帶來收益同時也具有一定的風險,我們投資的時候一定要考慮好自己的能力,下面我們就來聊一聊一隻股票在一天之內可以買賣多少次。
一、股票在一天中的買賣是沒有限制的,但是由今天買入的股票是不能在今天賣出的。股票在交易日內的買賣次數是沒有限制的,但是在今天買入的股票就需要等到下一個交易日才能夠進行操作。
你對於股票的投資還有哪些看法?歡迎來評論區與我分享交流,如果覺得我寫的不錯的話還可以點贊關注我哦!
Ⅵ 股票頻繁低買高賣違規嗎
不違規,買賣是正常交易,不算是違規操作,一般不建議投資者頻繁交易股票,首先頻繁交易虧損的概率比較大,其次股票手續費比較貴,頻繁交易並不劃算。
【拓展資料】
股票主要是賺取買賣差價,低價買入,高價賣出才能獲得收益,不過在投資過程中低點和高點很難把握,投資者可以根據股票供求關系、資金量、政策、消息等因素綜合分析股票,尋找合適交易點位。
股票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購買股票也是購買企業生意的一部分,即可和企業共同成長發展。
這種所有權為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差價等,但也要共同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獲取經常性收入是投資者購買股票的重要原因之一,分紅派息是股票投資者經常性收入的主要來源。
股份有限公司採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公司全體發起人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其餘部分由發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在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Ⅶ 股票自己一天內多次買入再賣出,犯法嗎為什麼
股票自己一天內多次買入再賣出不犯法,因為沒有法律要求不讓在一天內多次買入再賣出。
多次買入再賣出每一次都需要有一定的手續費的包括印花稅和買入賣出的傭金這兩者都是按操作單次單獨收費的。不建議個人在一天內多次買入再賣出股票,我們買股票就是為了賺錢的多次的買入和賣出是需要收取手續費的,股票不僅沒有升職空間還要交手續費十分的劃不來。
拓展資料:
如何買賣股票
一、從技術角度——判斷一隻股票的短線、中線、長線的主要特徵從下降趨勢到上升趨勢【非常重要,供大家參考】——短線:五日均線由跌轉平,股價在成交量的配合下突破五日線。
五條日均線同向。短期持有時間一般為3~5天。中線:30天線由下落變為水平。股價在成交量的配合下站穩30日線,30日均線方向必定向上。中線的保持時間一般在1-3個月之間。長期:看周線和月線,30 周移動平均線和 30 個月移動平均線。
持有時間一般為3個月至半年,最長可達一年。另外(30分鍾線和60分鍾線決定日線的漲跌趨勢)。一隻股票的股價從高位回落後,如果連續三天沒有收復五日均線,在沒有嚴重的「手腳損失」的情況下,早點離場是安全的。
二、當一隻股票的股價突破被稱為生命線的20天和60天移動平均線或120天移動平均線(半年線)和250天移動平均線(年線)時,一般會出現下跌8%到15%左右,所以還是先退後觀望為好。當然,如果不是急需資金,死也不是沒有可能,但請大家充分估計未來各方面可能出現的變數。
三、當日線圖從上到下突然離開一條非常突然的負線,跌破重要平台時,無論是有反彈、無反彈,還是次日收到十字星時,都應該給出你手中的貨物。 如果在大收益當天不準備賣出,第二天高價賣出可能會獲得更多的利潤,但也存在一定的風險。三思而後行。
四、大節前一周左右,我們開始調整手中的籌碼,甚至清空股票,觀望。政策方面,整頓「金牌」公告通過相關媒體明示或暗示後,應逐步戰略性退出股市。市場底部形成後,個股通常上漲30%~35%左右。
五、記住,不要貪心,不要聽專家的胡說八道,什麼可以38。2%到50%,等著蠱惑人心的話語,好就接受吧。能再次崛起的,交給膽子更大的人去賺當國際及周邊國家社會政治經濟形勢趨於不利時,及早做好退市准備。同樣,當各國出現同樣的問題或不確定性時,他們可以盡其所能,資金不應該留在股市。在同類個股(行業、流通股數、地域板塊、發行時間相似等)的情況下,如果一隻只有影響力的股票率先大幅下跌,其他股票很難獨善其身.如果手頭有類似的股票,先出來。
六、當股價反彈未達前期高位或成交量未達前期高位時,不宜持倉。試在早盤時間10:30-11:20賣出新股,收益可觀。雪崩股一出就是對的。
Ⅷ 散戶在股市中頻繁交易是好還是不好理由是什麼
炒股是投資不是投機,更不是賭博,因此可以完全肯定散戶在股市中頻繁假交易肯定是不好的,頻繁交易只會加大股市風險,提高炒股成本,加快炒股虧損的幅度。
當然散戶在股市頻繁交易對於超短線投資者來說,對於那些想要一夜暴富的股民來看,頻繁交易當然是好事,速戰速決的操作才是最理想的;但對於價值投資,穩健型投資者來看,散戶頻繁交易是特別不好,理由有三。
理由一:因為散戶在股市頻繁交易一定會增加炒股的風險,本身炒股就屬於高風險投資,在股市裡面處處都是風險,處處都是陷阱,一個不小心就掉火坑裡,導致炒股本金出現虧損累累。
主要是散戶炒股大部分都是虧損的,還要在股市頻繁交易的話虧損速度更加,比如頻繁操作肯定喜歡追漲殺跌,上漲的時候漲一兩個點就跑了,當買到高位票跌起來的時候就是跌停板,甚至會連續跌停,追漲殺跌成功8隻失敗2隻恐怕都是虧錢的。
總結起來得知,散戶在股市頻繁交易買賣一定不好,頻繁交易買賣會加大炒股風險,提高炒股成本,加大虧損力度等,就憑借這三點因素可以足夠證明頻繁交易是壞習慣。
呼籲散戶們一定要理性炒股,一定要閑錢炒股,堅定做價值投資,遠離賭博式的炒股,股市有風險入市需謹慎。
Ⅸ 個人多少資金以上頻繁買賣股票屬於惡意操縱股市
正常的個人都沒有什麼錢,如果有錢在50000000元就會造成惡意操縱個股,不是股市,還要看你做的是那個標的,如果大市值的標的,這點錢也操縱不了!惡意主要是老是掛單,撤單,搶帽子交易行為,現在交易所查得很惡,大數據很成熟,一般人都不想去操縱股票了,有操縱的錢去做一些固定收益都是蠻好的!沒必要去冒這些風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