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建設區域資本市場 服務地方經濟發展
推進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既要重點解決體制性、結構性問題,更要抓住地方政府債務紓解和中小企業融資等地方經濟運行中的突出問題剖析研究,尋求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2014年以來,華創證券發起設立貴州股權交易中心,建設區域性底層資本市場。實踐表明區域性股權市場完全可以成為紓解地方政府融資困境、服務中小企業、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的基礎平台。
更大力度發揮場外資本市場作用
我國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資源稟賦、產業結構差距巨大,對應的金融需求也存在巨大差異。中西部地區基礎設施薄弱、人均收入水平偏低、扶貧攻堅任務重、產業聚集度低等經濟的基本特徵,決定了其與東部發達地區所需要的金融供給是完全不同的。然而,現有的金融體系和監管制度自上而下的運行方式,缺乏從地方經濟中自發生長出來的金融形態,難以對地方經濟的金融需求做出及時、有效、「接地氣」的響應。具體而言:
第一,中西部地區面臨較大債務壓力,現有方式難以有效紓解。基礎設施建設是中西部欠發達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前提。在中西部省份追趕東部的快速發展期,必須集中投入「補短板」,大力建設基礎設施。由於這一階段實體資產尚未形成,金融機構很難大規模介入,使得地方政府必須主動負債,所以階段性負債率高企是難以避免的情形。但從當前現實運行情況看,一些財政金融政策難以顧及到不同地區發展的實際情況。2017年以來,受資管新規、財政紀律整肅等因素的影響,中西部地區面臨的金融環境疊加收緊,一些地區的基礎設施建設陷入困境,部分在建項目出現了資金無法接續、停工等問題。以貴州為例,2017年下半年以來貴州省融資平台債券發行規模大幅回落,2018年貴州兌付規模超過發行規模,凈融資額首次出現缺口,給步入發展快車道並肩負扶貧攻堅歷史使命的貴州經濟帶來很大困擾。
第二,銀行主導的間接融資體系導致政策傳導機制不暢,難以真正服務本地中小企業。數量眾多的中小企業是地方經濟生態的主體。中小企業往往具有輕資產、經營和流動性較為脆弱等特徵,是融資市場的弱勢群體。從中西部地區情況看,中小企業主要集中在服務本地居民生活的消費和服務業領域,以及為地方基建提供配套服務的建材、環衛、勞務施工等領域。這些中小企業在發展初期很難提供充足的抵押品,多數時候只能依靠親戚朋友、民間借貸等方式解決融資問題,很難從全國性商業銀行主導的間接融資體系中獲得信貸支持。在間接融資主導的金融體系下,信用創造的機制是「央行—銀行—實體經濟」,銀行是信用創造的主體,其風險偏好、風險定價能力、放貸意願、監管考核等都會影響最終的信貸投放。2018年以來,為緩解信用緊縮特別是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央行接連通過各種方式向市場釋放流動性,但信用緊縮問題並沒有得到有效解決,貨幣政策傳導遭遇了銀行低風險偏好的梗阻。
第三,區域性資本市場存在明顯的制度短板,無法有效發揮服務地方經濟的作用。區域性股權市場立足於當地金融服務,符合目前支持中小企業、民營企業的戰略定位,是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應當是資本市場服務地方經濟的重要基礎設施。然而,當前我國的區域性股權市場在制度設計上未能因地制宜,並未考慮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差異,嚴格限定交易品種、交易制度、投資者范圍等,使目前大部分股權交易中心的融資和價值發現功能基本喪失,業務模式雷同,普遍處於實質虧損狀態,難以發揮為中小企業提供金融服務的政策初衷。
美國的經驗表明,場外市場具備低門檻、個性化、高度靈活等優勢,與中小企業和地方政府融資需求具有契合性,場外市場的交易規模和參與融資的非上市公司數量均遠大於場內市場,多樣化的資產和風險偏好各異的投資者匯集其中,不僅形成最富有深度和韌性的交易,更為中小企業和地方政府融資提供了強有力的資金支持。截至2018年底,美國場外市場規模達到635萬億美元,其中固定收益市場規模為41萬億美元,而同期美國股票市場總市值只有31萬億美元。
場外市場豐富多樣化的債務融資工具極大促進了美國城市化進程,緩解了地方政府市政建設資金緊張問題,為中國紓解地方債務提供了參照。2018年,美國市政債券的年發行量超過4307億美元,總市值超過3.9萬億美元。其中,與項目掛鉤的市政收益債是美國州和地方政府融資的主要形式,平均期限在15年以上,底層資產極其豐富,從高速公路、港口、市政供水體繫到消防車,再到學校校舍和公共機構的辦公大樓,甚至地方政府所支持的私人投資都可以市政債的名義發行。在中小企業融資方面,場外的高收益債券市場發揮了重要作用。2008年金融危機後,美國商業銀行一度削減了其對中小企業的貸款,在此期間美國高收益債市場為大量評級BB-C之間甚至無評級的科技企業提供了融資支持,且期限多在10年以上,有效對沖了銀行體系信用收縮帶來的沖擊。2018年美國高收益債券市場規模達到1.6萬億美元,多數高收益債券發行規模相對較小,發債人無法滿足在交易所市場上市的要求,也難以從銀行體系獲得如此超長期限的貸款。
貴州股權交易中心服務地方經濟的實踐與思考
近年來,華創證券主導運營的貴州股權交易中心秉承「立足貴州、服務實體」的原則,把握風險底線,構建地方經濟和金融新的生態,有效彌補了區域金融基礎設施不足的短板,打通金融到實體微循環的「關鍵一公里」。
第一,區域性股權市場是金融深化的「關鍵一公里」。場外市場作為直接融資的主戰場,能夠實現資金到實體經濟的直接無縫對接,是提高資產金融化水平、推動金融深化的關鍵。對於中西部內陸區域而言,發展場外市場更是推進其金融深化、改善金融抑制的重要支撐。傳統銀行體系具有顯著的資金虹吸現象,加劇了金融資源區域分布的不均,資金向東部等發達區域集聚,欠發達地區本身亟需資金,卻往往成為資金供給方,進一步抑制了欠發達地區的經濟金融發展,中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也更加突出。2019年以來,商業銀行貸款正在加速流向長三角、珠三角、北京和東部沿海省市,而欠發達地區金融環境顯著惡化,民企融資困難加劇。因此,推動區域性股權交易中心的健康發展,對於改善欠發達地區的融資困境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貴州股權交易中心過去幾年下沉至貴州省內60多個市縣,創設了「區域資本市場+互聯網」的區域性底層基礎資產交易市場,按照拾遺補缺、項目開發和流動性支持的原則,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疏通金融體系堵點、支持實體企業融資,取得了良好效果。截至2019年3月末,貴州股權交易中心掛牌展示企業1961家,注冊資本合計1477.15億元,累計融資近928億元。貴州股權交易中心成立5年來對貴州省57個市縣、151家發債主體提供了流動性支持,其中為31個貧困縣、75家企業累計融資169.26億元。
第二,區域性股權市場是地方基礎金融資產生成的底層平台。由於貴州處於追趕發展階段,負債率位於全國前列,多數金融機構採取簡單的規避措施,導致融資壓力居高不下。近年來貴州股權交易中心對於紓解地方債務問題進行了更加深入的思考:一是以動態發展的眼光看待地方債務問題。中西部地方債務高企有其階段性,在趕超發展期,都會經歷一個高負債時期,在此階段應該更多地採取「分母策略」降低杠桿水平,即在合理控制分子端債務增長速度的同時,盤活存量債務、激發經濟增長活力,做大分母端資產規模。截至2019年3月末,貴州股權交易中心僅提供了145.56億元的流動性支持,就確保了133個地方國有企業的正常運轉,迄今為止未發生一例違約。二是場外市場的非標准化特性使得任何具有未來現金流的資產都可予以定價並產品化,實現資產流動性的活化。在紓解地方基礎設施融資困境中,貴州股權交易中心引入投行化的手段和金融工具,對基礎資產進行現金流重組,進行合理的產品結構設計,再通過全流程的風險控制體系把控風險,把政府傳統的、未進入金融市場的基礎資產變為可交易、可持續融資的金融資產,真正實現了「盤活存量資產」的金融創新效果。截至2019年3月末,地方基礎設施建設類企業在貴州股權交易中心融資余額為131.30億元。
綜合來看,貴州股交中心的探索為紓解地方債務提供了新的思路。在分子端改善企業的債務結構,以流動性支持為支點,可以系統性降低地方債務風險和融資成本;在分母端提高證券化比例,以盤活資產存量為抓手,結合區域資源稟賦,打通產業鏈條,培育優勢行業,整合核心資產,系統性提升地方資產的估值,通過加速分母增長的方式最終降低杠桿率水平。2012年至2018年,貴州經濟年均增長11.6%,實現了經濟增速從「落後」到「跟跑」、再到「領跑」的歷史性轉變,累計減少農村貧困人口818.9萬人。
第三,區域性股權市場是中小企業的孵化器。最能體現金融服務地方經濟社會價值的,莫過於支持分布最廣、數量最多的中小企業。貴州股權交易中心備案發行的產品余額中,中小微企業募投金額112.60億元,金額佔比69.84%,真正承擔起了區域性股權市場服務中小企業的責任定位。
貴州股權交易中心立足微觀實際,深入分析中小企業當前的經營生態,將中小企業劃分為以下三種類型,針對性地抓住其痛點加以改善,在緩解內陸區域的中小企業融資難上探索出獨特的「貴州方案」:第一類是處於製造業產業集群中、為龍頭企業提供配套的中小企業。這類中小企業適用於供應鏈金融,可與核心企業通過資信捆綁來獲得金融支持,以產業集群內部的物流和資金流作為抵押品。第二類是為地方城市基建等提供服務的建材建築、環保環衛企業。這類企業的經營狀況高度依賴於其所在區域政府的支付和融資能力,因此,改善地方基建項目的融資環境,能夠從根本上優化以地方政府為核心需求方的相關中小企業現金流。第三類是本地化的消費和服務業,例如餐飲、娛樂、教育、旅遊等。這類中小企業是典型的輕資產、重人力行業。針對這類中小企業,貴州股權交易中心致力於構建「產業生態互聯、金融科技驅動」的生態網路,利用大數據、人工智慧、區塊鏈和金融支付技術,按照不同場景業務邏輯,固化業務流程,連接產業、商圈、企業,採集經濟行為數據,匹配經濟活動信息流和資金流,實現資金端、資產端的對應,從而改變傳統的抵押品邏輯,有效實現金融服務的介入。截至2019年3月末,企業賬戶支付資金結算平台系統累計開立機構賬戶275戶,累計交易額62.83億元,有效支持了「中小企業集群」「美麗鄉村產業」等多個項目。
政策建議
我國的資本市場從建立到發展更多是政策自上而下設計推動,而非市場演化的結果,缺少從場外到場內市場自下而上的自然演進過程,資本市場結構呈現畸形的倒金字塔形。場外市場發展滯後導致場內市場發展的根基不穩,資本市場層次單一,體系不健全、結構性失衡等短板明顯。《證券法》修訂草案三審已明確區域性股權市場的法定地位和功能,確認區域性股權市場是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大力規范發展區域性股權市場,重點在於破除服務地方經濟和中小企業的障礙。
(一)賦予地方政府主監管責任推動區域性股權市場差異化個性化發展
盡管2017年出台的《區域性股權市場監督管理試行辦法》明確了省級人民政府依法對區域性股權市場進行監督管理並負責風險處置,但該辦法對單只證券持有人數量、交易制度、交易品種等都做出明確限制,並沒有授予地方政府充分的許可權,致使各區域性股權市場難以因地制宜服務地方經濟,同質化經營問題突出。建議應允許地方政府根據區域經濟發展差異和中小企業個性化需求進行區域化的制度安排,給予區域性股權市場充分的靈活性。
一是建議開放單只證券持有人數量累計可以超過200人的限制,試行做市商制度,提高市場活躍度和流動性。
二是建議明確區域性股權市場在質押登記、信息披露監管、國有股權轉讓、產品創新發行等業務上的法律地位,明確區域性股權市場運營機構的金融機構地位,明確財稅支持政策,引導金融機構合作,從而促進區域市場規范發展,提升區域市場公信度。
三是建議明確新三板的各項優惠政策同樣適用於股權交易中心,明確非上市金融機構應當在區域性股權市場進行股權託管。
(二)鼓勵債券型融資工具發展試點多樣性的產品創新
區域性股權市場的「草根」屬性決定其在政策制定上需要更大的創新空間。
一是建議根據中小企業的切身需要,放開並鼓勵區域性股權市場積極開展優先股、私募債、資產支持證券等證券品種。區域性股權市場目前證券發行品種僅限於在非公開發行、轉讓中小微企業股票、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中小企業切實需要的債權類融資工具基本處於空缺。
二是建議支持區域性股權市場的金融創新。針對區域經濟普遍性需求和中小企業個性化需求,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創新交易品種,允許先行先試,條件成熟並經監管部門許可後全面實施。
(三)鼓勵金融機構積極參與區域性股權市場投資
建議多元化投資者主體,將區域性股權市場股票及可轉債納入主流金融機構投資「白名單」,鼓勵金融機構積極參與區域性股權市場投資,有利於資產端和資金端的風險收益匹配及風險分散,提高區域性股權市場的深度。(本專欄由中國證券業協會與中國證券報聯合推出)
(文章來源:中國證券報) 鄭重聲明:發布此信息的目的在於傳播更多信息,與本站立場無關。
B. 在購買創業板股票的時候有沒有什麼限制性條件
創業板的股票都以000開頭,像st開頭的股票等一般是要簽訂條約的才能買進賣出。
在炒股入門知識中講到,中小投資者在股市裡面應該是小打小鬧,並沒有大投資那麼豪爽。炒股入門,就要學會很多的技術和去分享別人的經驗。在選股時要注意幾大注意的地方,選股技巧非常重要。
股票作為產權或股權的憑證,是股份的證券表現,代表股東對發行股票的公司所擁有的一定權責。股東通過參加股東大會,行使投票權來參與公司經營管理;股東可憑其所持股票向公司領取股息、參與分紅,並在特定條件下對公司資產具有索償權;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負責。股東的權益與其所持股票占公司股本的比例成正比。時間性購買股票是一項無確定期限的投資,不允許投資者中途退股。價格波動性股票價格受社會諸多因素影響,股價經常處於波動起伏的狀態,正是這種波動使投資者有可能實現短期獲利的希望。投資風險性股票一經買進就不能退還本金,股價的波動就意味著持有者的盈虧變化。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直接影響投資者獲取收益的多少。一旦公司破產清算,首先受到補償的不是投資者,而是債權人。流動性
股票雖不可退回本金,但流通股卻可以隨意轉讓出售或作為抵押品。有限清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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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有限制條件股份和流通受限股份有什麼區別
1、有限制條件股份:上市公司在股改時,一般都會有承諾,保證其股票在獲得上市流通權後,在一定時間內,不會在2級市場上拋售,解禁就是這個承諾的到期。規定的「限制條件」可以很多,不單單是「流通受限」。
2、流通受限股份:就是流通性受到限制的股份,比如你做為合法個人投資者,可以自由買賣股票,股票的自由買賣就是流通性不受限制.但是有些人或機構持有的股份其賣出是受到限制的,就叫流通受限股份,比如被依法凍結,國有股轉流通(但還未到流通期限)等。「流通受限」只是一種「限制條件」,所以出現你說的那種情況。
D. 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是做什麼的
序言:由於金融市場是一個具有高風險高收益的場所,所以隨著經濟的發展,金融市場也在不斷的發展之中,去玉清股權交易市場就是金融市場的一部分,那麼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具體是做什麼的呢?下面和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建立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有利於為資本市場上的資金供給方提供相應的交易場所,同時也有利於胃需要擴大規模,或者是減小風險狀況的企業,提供吸納資金的渠道。因此有利於為資本市場上的資金供求方提供媒介,有利於建立多層次的資本市場。同時公司或者是企業在吸納資金之後,會提高公司或企業的發展治療以及水平,有利於推進公司的制度化,提高市場競爭力。由於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是金融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發展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對防範和減少金融風險具有一定的積極作用。
E. 區域性股權市場監督管理試行辦法
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為了規范區域性股權市場的活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防範區域性股權市場風險,促進區域性股權市場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范發展區域性股權市場的通知》等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在區域性股權市場非公開發行、轉讓中小微企業股票、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認可的其他證券,以及相關活動,適用本辦法。第三條區域性股權市場是為其所在省級行政區域內中小微企業證券非公開發行、轉讓及相關活動提供設施與服務的場所。
除區域性股權市場外,地方其他各類交易場所不得組織證券發行和轉讓活動。第四條在區域性股權市場內的證券發行、轉讓及相關活動,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等規定,遵循公平自願、誠實信用、風險自擔的原則。禁止欺詐、內幕交易、操縱市場、非法集資行為。第五條省級人民政府依法對區域性股權市場進行監督管理,負責風險處置。
省級人民政府指定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承擔對區域性股權市場的日常監督管理職責,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組織開展風險防範、處置工作。
省級人民政府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有關規定和本辦法,制定區域性股權市場監督管理的實施細則和操作辦法。第六條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對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的區域性股權市場監督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協調和監督,對市場規范運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市場風險進行預警提示和處置督導。
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與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應當建立區域性股權市場監管合作及信息共享機制。第七條區域性股權市場運營機構(以下簡稱運營機構)負責組織區域性股權市場的活動,對市場參與者進行自律管理。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行政區域內設立的運營機構不得超過一家。第八條運營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依法設立的法人;
(二)開展業務活動所必需的營業場所、業務設施、營運資金、專業人員;
(三)健全的法人治理結構;
(四)完善的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制度;
(五)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證券公司可以參股、控股運營機構。
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的情形,或者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且仍處於禁入期間的,不得擔任運營機構的負責人。第九條省級人民政府對運營機構實施監督管理,向社會公告運營機構名單,並報中國證監會備案。未經公告並備案,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組織、開展區域性股權市場相關活動。第二章證券發行與轉讓第十條企業在區域性股權市場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治理結構;
(二)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三)沒有處於持續狀態的重大違法行為;
(四)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第十一條企業在區域性股權市場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本辦法第十條規定的條件;
(二)債券募集說明書中有具體的公司債券轉換為股票的辦法;
(三)本公司已發行的公司債券或者其他債務沒有處於持續狀態的違約或者遲延支付本息的情形;
(四)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第十二條未經國務院有關部門認可,不得在區域性股權市場發行除股票、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之外的其他證券。第十三條在區域性股權市場發行證券,應當向合格投資者發行。單只證券持有人數量累計不得超過200人,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前款所稱合格投資者,應當具有較強風險識別和承受能力,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等依法經批准設立的金融機構,以及依法備案或者登記的證券公司子公司、期貨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證券公司資產管理產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產品、期貨公司資產管理產品、銀行理財產品、保險產品、信託產品等金融機構依法管理的投資性計劃;
(三)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等養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以及依法備案的私募基金;
(四)依法設立且凈資產不低於一定指標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五)在一定時期內擁有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金融資產價值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且具有2年以上金融產品投資經歷或者 2年以上金融行業及相關工作經歷的自然人。
F. 股份公司股權轉讓限制性條件是什麼
1、實質要件。又分為內部轉讓條件和外部轉讓的限制條件兩種。 (1)內部轉讓條件,因為股東之間股權的轉讓只會影響內部股東出資比例即權利的大小,對重視人合因素的 有限責任公司 來講,其存在基礎即股東之間的相互信任沒有發生變化。所以,對內部轉讓的實質要件的規定不很嚴格,通常有以下三種情形:一是股東之間可以自由轉讓其股權的全部或部分,無需經股東會的同意。二是原則上股東之間可以自由轉讓其股權的全部或部分,但 公司章程 可以對股東之間轉讓股權附加其他條件。三是規定股東之間轉讓股權必須經股東會同意。 (2)外部轉讓的限制條件,有限責任公司具有人合屬性,股東的個人信用及相互關系直接影響到公司的風格甚至信譽,所以各國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向公司外第三人的轉讓股權,多有限制性規定。大致可分為法定限制和約定限制兩類。法定限制實際上是一種強制限制,其基本做法就是在立法上直接規定 股權轉讓 的限制條件。股權的轉讓,特別是向公司外第三人的轉讓,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方能有效。約定限制實質上是一種自主限制,其基本特點就是法律不對轉讓限製作出硬性要求,而是將此問題交由股東自行處理,允許公司通過章程或合同等形式對股權轉讓作出具體限制。 2、形式要件,股權轉讓除滿足上述實體條件外,一般還具有形式上的要件,所謂股權轉讓的形式要件,既涉及 股權轉讓協議 的形式締結;也包括股權轉讓是否需要登記或公正等法定手續,對於股權轉讓的形式要件,許多國家的 公司法 都作了明確規定。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規定,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G. 我國的股票交易市場有哪些以及各自上市條件要具體的
股票交易市場習慣稱之為證券交易所。在我國證券交易所有四個: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香港交易所、台灣證券交易所。
申請股票上市的條件
·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公開發行;
·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開業時間在3年以上,最近3年連續盈利;
·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
·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5%以上;
·公司在最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股票上市費用
1.股票上市初費按上市總面額的萬分之三繳納,最多不超過3萬元;上市月費為上市總面額的十萬分之一,最多不超過500元/月。
2.人民幣特種股票的上市初費按其發行總股本的千分之一計算,並按照人民幣與美元的匯兌比率摺合為美元,最高不超過5000美元;上市月費為50美元/月。
具體如下:
一、國內主板(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主要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有關條件與具體要求如下:
1、主體資格:A股發行主體應是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經國務院批准,有限責任公司在依法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可以公開發行股票。
2、公司治理:發行人已經依法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制度,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發行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任職資格;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已經了解與股票發行上市有關的法律法規,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法定義務和責任;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執行,能夠合理保證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生產經營的合法性、營運的效率與效果。
3、獨立性:應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資產應當完整;人員、財務、機構以及業務必須獨立。
4、同業競爭: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得有同業競爭;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後,也不會產生同業競爭。
5、關聯交易: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得有顯失公平的關聯交易;應完整披露關聯方關系並按重要性原則恰當披露關聯交易,關聯交易價格公允,不存在通過關聯交易操縱利潤的情形。
6、財務要求:發行前三年的累計凈利潤超過3000萬人民幣;發行前三年累計凈經營性現金流超過5000萬人民幣或累計營業收入超過3億元;無形資產與凈資產比例不超過20%;過去三年的財務報告中無虛假記載。
7、股本及公眾持股:發行前不少於3000萬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總額不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公眾持股至少為25%;如果發行時股份總數超過4億股,發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於10%;發行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8、其他要求:發行人最近三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發行人的注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發行人的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最近三年內不得有重大違法行為。
二、中小板(深圳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財務與股本條件(其它條件參見主板要求,下同):
1、股本條件:
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2、財務條件:
最近3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
最近3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或者最近3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3億元;
最近一期末無形資產占凈資產的比例不高於20%;
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三、創業板(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財務及股本條件:
1、股本條件:IPO後總股本不得少於3000萬元。
2、財務條件:發行人應當主要經營一種業務;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1000萬元,且持續增長;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於500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5000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30%;發行前凈資產不少於2000萬元(附註:無「無形資產占凈資產的比例」的有關規定)
H. 什麼是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有哪些優缺點
限制性股票通常都是上市公司上市之前對員工提出的一定激勵計劃,自然就是有一定的限制的,不是什麼時候都可以賣出的,它會有一定的禁售期,至少我們大陸是這么規定的。在禁售期之內是不允許出售這個股票的,而且要規定具體期限,但是到底多久得看公司的意願。
限制性股票對於市場上的普通投資者來說基本是接觸不到的,因為那個通常用於股權激勵計劃用於上市公司對原來的員工的一些福利政策。我們買到的都是二級市場上的股票,所謂的限制性股票和我們買的股票是不一樣的,它的優點就是對員工會起到良好的激勵效果,並且在一定期限之內是沒有辦法交易的,會讓員工對公司更加忠心耿耿,缺點就是它本身真正解禁之後會對公司的股票價格造成一定的沖擊,尤其是解禁數額比較大的時候。
I. 限制性股票的規定
按照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原則上應在限制性股票所有權歸屬於被激勵對象時確認其限制性股票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即:上市公司實施限制性股票計劃時,應以被激勵對象限制性股票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境外為證券登記託管機構)進行股票登記日期的股票市價(指當日收盤價,下同)和本批次解禁股票當日市價(指當日收盤價,下同)的平均價格乘以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數,減去被激勵對象本批次解禁股份數所對應的為獲取限制性股票實際支付資金數額,其差額為應納稅所得額。被激勵對象限制性股票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所得額=(股票登記日股票市價+本批次解禁股票當日市價)÷2×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數-被激勵對象實際支付的資金總額×(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數÷被激勵對象獲取的限制性股票總份數)
對於限制性股票,征稅時需要關注以下環節:
1.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是指公司根據其經過股東大會的《限制性股票股權激勵計劃》,在達到計劃要求的授予條件時,實際授予公司員工限制性股票的日期。
2.禁售期(鎖定期)。禁售期是指公司員工取得限制性股票後不得通過二級市場或其他方式進行轉讓的期限。根據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禁售期不得少於1年。
3.解鎖期。在禁售期結束後,進入解鎖期。在解鎖期內,如果公司業績滿足計劃規定的條件,員工取得的限制性股票可以按計劃分期解鎖。解鎖後,員工的股票就可以在二級市場自由出售。
對於限制性股票的征稅方法,應明確以下幾個問題:
1.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對於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公司員工就取得了公司授予的股票,只不過這些股票是有限制的,員工不能以任何形式轉讓並取得所得。因此,在授予日,員工取得的限制性股票和國稅函〔2006〕902號文件所說的可公開交易的股票期權是不一樣的,它不是有確定價值的財產。因此,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不能作為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對於限制性股票,只有在解鎖期內,員工符合股權激勵計劃的解鎖條件,公司對員工符合條件的限制性股票實際解鎖時,員工才實際取得了有確定價值的財產。因此,實際解鎖日為限制性股票所得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2.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員工取得的限制性股票所得,應在實際解鎖日按限制性股票所對應的二級市場價格,作為員工授權日所在月份的工資、薪金所得,並按財稅〔2005〕35號文件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公司當初是按有償方式授予員工限制性股票的,可以扣除員工購入限制性股票時實際支付的價款。
3.應納稅額的計算。限制性股票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和股票期權所得的應納稅額的計算基本是一致的。需要關注的是限制性股票計算中的"規定月份數","規定月份數",是指員工取得來源於中國境內的股票期權形式工資、薪金所得的境內工作期間月份數,長於12個月的,按12個月計算。限制性股票"規定月份數"的計算,應按如下方式確定起止日期:起始日期應為限制性股票計劃經公司股東大會批準的日期,截止日期應為員工對應的限制性股票實際解禁日。考慮到我國當前目前的《上市公司股票激勵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限制性股票從授予日到禁售期結束不得少於1年。因此,在計算限制性股票所得時,"規定月份數"一般就是12個月。
J. 股市中的限制性股票指的是什麼限制性股票該如何理解
限制性股票是股權激勵模式的一種,股權激勵就是說公司將拿出一部分股份或股票授予給員工,達到留住人才、激勵員工並促進公司發展的目的,成為了「人力資本」時代公司「招人」「留人」的有效方式,被形象地稱為「金手銬」。
股權激勵也可以分為很多種模式,比如你問到的限制性股票就是其中的一種,除此外還有期權、股票增值權、員工持股計劃、虛擬股、延期支付計劃等等,不同的模式各有特點和利弊。公司需要結合所處的不同行業、不同發展階段及公司需求等因素來選擇具體適用的模式,也可以將其中幾種結合起來多元運用。
限制性股票的特點在於被激勵的員工只有在滿足公司設定的條件下才能出售股票且不一定必然獲利。因為員工獲得公司的限制性股票可能是公司免費給的,但是也可能是以低於某一特定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價來購買的。所以如果公司業績目標達到了,員工就可以售出股票,但是公司股票下跌,員工是要承擔風險的。若公司業績目標未實現,則公司一般有權無償收回贈與的限制性股票或以員工購買時的價格回購。此外,限制性股票中存在等待期和可行權期,一般為一年。進入可行權期之後,就沒有什麼特別的要求了,員工就可以將一定數量的股票在二級市場上自由流通。
對於公司來說,限制性股票的優點就在於員工可以免費或者低價獲得限制性股票,且基於存在若干年的行權期,激勵作用具有長期性可以促進員工持續性地為公司發力促進公司業績目標的達成。缺點就是取得限制性股票就意味著取得公司實際股票的所有權,員工成為了公司的股東之一,一定程度上會分散公司的股權結構,
限制性股票作為股權激勵模式的一種,與其他模式的使用並不沖突,反而可以同時適用。比如最近我們正在為一家估值15億左右的工業化超市公司設計股權激勵計劃。公司計劃對5名高管和25名普通員工進行股權激勵。如果員工的激勵計劃都以受限股授予給員工,員工離職的情況下公司會回購股份,如果公司股票價格上漲,很有可能發生員工批量離職的情形。
但是如果都以期權的方式授予,又達不到使高管和公司「同甘共苦」的效果。通過復雜的測算,我們針對高管和員工的不同情況和不同需求,為該公司分別設定了兩種方式:對於高管,為激勵高管以合夥人的身份參與到公司的經營,與公司共同成長,共擔風險,授予高管以限制性股票,使高管可以充分享受到和公司並肩作戰過程中享受到的戰利品,並激勵高管持續留在公司作為更多貢獻並換來更大的回報。對於員工來說,我們則建議適用另一種激勵方式,即期權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