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買科創板股票需要什麼條件
科創板是專為科技型和創新型中小企業服務的板塊,屬於場外交易市場,重點面向尚未進入成熟期但具有成長潛力,且滿足有關規范性及科技型、創新型特徵中小企業。
科創板開通需要在開通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參與證券交易24個月以上。相較新三板,科創板的投資門檻比較低。不過同時,為了保護投資者利益,科創板將有上下50%的漲跌幅限制。
滿足開通條件的用戶可在已持有的滬市A股賬戶上開通科創板許可權,步驟如下:
1、完成適當性匹配;
2、完成客戶問卷;
3、簽署投資者適當性匹配確認書,應滿足風險測評結果有效且為積極型或相對積極型;
4、簽署風險揭示書;
5、選擇需要開通的賬戶並點擊申請開通。
設立科創板並試點注冊制是提升服務科技創新企業能力、增強市場包容性、強化市場功能的一項資本市場重大改革舉措。通過發行、交易、退市、投資者適當性、證券公司資本約束等新制度以及引入中長期資金等配套措施,增量試點、循序漸進,新增資金與試點進展同步匹配,力爭在科創板實現投融資平衡、一二級市場平衡、公司的新老股東利益平衡,並促進現有市場形成良好預期。
主要內容包括:
一是明確科創板試點注冊制的總體原則,規定股票發行使用注冊制。
二是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精簡優化現行發行條件,突出重大性原則並強調風險防控。
三是對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流程作出制度安排,實現受理和審核全流程電子化,全流程重要節點均對社會公開,提高審核效率,減輕企業負擔。
四是強化信息披露要求,壓實市場主體責任,嚴格落實發行人等相關主體在信息披露方面的責任,並針對科創板企業特點,制定差異化的信息披露規則。
五是明確科創板企業新股發行價格通過向符合條件的網下投資者詢價確定。
六是建立全流程監管體系,對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的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以及相關責任人員加大追責力度。
Ⅱ 新三板創新層進入條件
創新層進入條件:掛牌同時進入創新層;
財務條件(三選一):
最近2年凈利潤均≥1000萬+凈資產收益率≥8%+股本2000萬;
最近2年營收平均≥6000萬+年均復合增長率≥50%+股本2000萬;
掛牌即做市+6家做市商+庫存股均來自於定向發行+定向發行市值≥6億+股本5000萬;
財務條件:發行後滿足;
股權分散度:發行後滿足;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機制健全,設立合格董秘。
融資條件:掛牌同時定向發行≥1000萬。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分層管理辦法》今日發布,掛牌公司進入創新層,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一)最近兩年凈利潤均不低於1000萬元,最近兩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8%,股本總額不少於2000萬元;(二)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平均不低於6000萬元,且持續增長,年均復合增長率不低於50%,股本總額不少於2000萬元;(三)最近有成交的60個做市或者集合競價交易日的平均市值不低於6億元,股本總額不少於5000萬元;採取做市交易方式的,做市商家數不少於6家。
新三板市場掛牌公司數量多、類型多元,通過市場化機制遴選和聚集不同類型的企業,並在不同市場層級匹配差異化的制度安排,實現對掛牌公司的分類管理,可以有效降低投資者信息收集成本。在本次改革增設精選層後,新三板市場將形成「基礎層-創新層-精選層」的三層市場結構,精準滿足不同類型、不同發展階段企業的差異化需求,更好地發揮新三板服務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的作用。
「基礎層-創新層-精選層」市場層級的功能定位和制度安排既有所差異,又相互銜接。總體來說,各層級的融資、交易等功能逐層增強,投資者數量和類型逐層增加,相應的,對企業的財務狀況和公眾化水平要求逐層提高,監管標准逐層趨嚴,實現不同層級公司掛牌成本和收益相匹配,切實提高企業獲得感。
Ⅲ 買新三板股票有什麼條件限制
1、需要2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以投資者本人名下賬戶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交易所發生首筆股票交易之日為投資經驗的起算時點),或者具有會計、金融、投資、財經等相關專業背景。
2、投資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終證券類資產市值在500萬元人民幣以上。證券類資產包括客戶交易結算資金、股票、基金、債券、券商集合理財產品等,信用證券賬戶資產除外。
機構條件
1、注冊資本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法人機構;
2、實繳出資總額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合夥企業。
Ⅳ 創新層的三個標准
一、凈利潤+凈資產收益率+股東人數,即最近兩年連續盈利,且平均凈利潤不少於2000萬元(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最近兩年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10%(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最近3個月日均股東人數不少於200人。
二、營業收入復合增長率+營業收入+股本,即最近兩年營業收入連續增長,且復合增長率不低於50%;最近兩年平均營業收入不低於4000萬元;股本不少於2000萬元。
三、市值+股東權益+做市商家數,即最近3個月日均市值不少於6億元;最近一年年末股東權益不少於5000萬元;做市商家數不少於6家。
【拓展資料】
創新層維持標准
所謂「創新層維持標准」,是指根據新三板分層制度的有關規定,全國股轉系統將所有在新三板掛牌的公司,劃分為基礎層、創新層和精選層三個層級,符合不同標準的掛牌公司分別納入不同層級管理,並對新三板市場的創新層設置了維持標准,在層級調整時,創新層掛牌公司若不能滿足維持標准將被調整到基礎層。
新三板簡介
三板市場起源於2001年「股權代辦轉讓系統」,最早承接兩網公司和退市公司,稱為「舊三板」。2006年,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公司進入代辦轉讓系統進行股份報價轉讓,稱為「新三板」。2013年12月31日起股轉系統面向全國接收企業掛牌申請。
隨著新三板市場的逐步完善,我國將逐步形成可以滿足各種投融資服務需求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
創新層維持標准
根據全國股轉公司發布的《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分層管理辦法》,在提出准入標準的同時還對新三板創新層設置了維持標准,並明確在層級調整時,創新層掛牌公司若不能滿足維持標准將被調整到基礎層。具體如下:
定期調出:
(一)最近兩年凈利潤均為負值,且營業收入均低於3000萬元,或者最近一年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1000萬元;
(二)最近一年期末凈資產為負值;
(三)最近一年財務會計報告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四)中國證監會和全國股轉公司規定的其他情形。
僅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分層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第三項或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中的市值標准進入創新層的掛牌公司,不適用前款第一項的規定。
即時調出:
(一)連續60個交易日,符合全國股轉系統創新層投資者適當性條件的合格投資者人數均少於50人;
(二)連續60個交易日,股票每日收盤價均低於每股面值;
(三)未按照全國股轉公司規定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4個月內編制並披露年度報告,或者未在每個會計年度的上半年結束之日起2個月內編制並披露半年度報告;
(四)掛牌公司進層後,最近24個月內因不同事項受到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或全國股轉公司公開譴責的次數累計達到2次,或者受到刑事處罰;
(五)因更正年度報告導致進層時不符合所屬市場層級進入條件,或者出現本辦法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情形;
(六)不符合所屬市場層級進入條件,但依據虛假材料進入的;
(七)僅根據本辦法第十一條第三項或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中的市值標准進入創新層的掛牌公司,連續6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市值均低於2億元的;
(八)中國證監會和全國股轉公司規定的其他情形。
Ⅳ 信用賬戶科創板股票持倉集中度控制要求
信用賬戶科創板股票持倉集中度控制要求:
1、信用賬戶維持擔保比例不高於180%的,持倉單只科創板股票市值占信用賬戶總資產的比例為0%;
2、信用賬戶維持擔保比例高於180%但不高於300%的,持倉單只科創板股票市值占信用賬戶總資產的比例不超過30%,持倉科創板單一板塊的股票市值占信用賬戶總資產的比例不超過50%;
3、信用賬戶維持擔保比例高於300%的,持倉單只科創板股票市值占信用賬戶總資產的比例不超過50%;持倉科創板單一板塊的股票市值占信用賬戶總資產的比例不超過50%。
拓展資料: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股票是股份制企業(上市和非上市)所有者(即股東)擁有公司資產和權益的憑證。上市的股票稱流通股,可在股票交易所(即二級市場)自由買賣。非上市的股票沒有進入股票交易所,因此不能自由買賣,稱非上市流通股。
這種所有權為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標准、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等,但也要共同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股票是股份證書的簡稱,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或作價抵押,是資金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
Ⅵ 開通股轉一類合格投資者許可權可以交易以下哪個層級的股票
投資者申請一類合格投資者交易許可權可以參與精選層、創新層、基礎層股票的發行與交易。
相關介紹:
全國股轉系統將所有在新三板掛牌的公司,劃分為基礎層、創新層和精選層三個層級,符合不同標準的掛牌公司分別納入不同層級管理,並對新三板市場的創新層設置了維持標准,在層級調整時,創新層掛牌公司若不能滿足維持標准將被調整到基礎層。
所謂「創新層」,是指根據新三板分層制度的有關規定,全國股轉系統將所有在新三板掛牌的公司,劃分為創新層和基礎層兩個層級,符合不同標準的掛牌公司分別納入創新層或基礎層管理。
(6)創新層股票持倉條件擴展閱讀
投資者申請二類合格投資者交易許可權可以參與精選層、創新層股票的發行與交易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法人機構:實收資本或實收股本總額1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2、合夥企業:實繳出資總額1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3、自然人投資者:申請許可權開通前10個交易日,本人名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人民幣150萬元以上(不含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且具有相應的投資經歷、工作經歷或任職經歷的。
Ⅶ 新三板創新層條件
新三板掛牌公司進入創新層,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最近兩年連續盈利,且年平均凈利潤不少於2000萬元(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最近兩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10%(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2.最近兩年營業收入連續增長,且年均復合增長率不低於50%;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平均不低於4000萬元;股本不少於2000萬股。
3.最近有成交的60個做市轉讓日的平均市值不少於6億元;最近一年年末股東權益不少於5000萬元;做市商家數不少於6家;合格投資者不少於50人。
三板市場起源於2001年"股權代辦轉讓系統",最早承接兩網公司和退市公司,稱為"舊三板"。2006年,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公司進入代辦轉讓系統進行股份報價轉讓,稱為"新三板"。隨著新三板市場的逐步完善,我國將逐步形成由主板、創業板、場外櫃台交易網路和產權市場在內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
一板市場通常是指主板市場(含中小板),二板市場則是指創業板市場。相對於一板市場和二板市場而言,有業界人士將場外市場稱為三板市場。三板市場的發展包括老三板市場(以下簡稱「老三板」)和新三板市場(以下簡稱「新三板」)兩個階段。老三板即2001年7月16日成立的「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則是在老三板的基礎上產生的「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公司進入代辦轉讓系統」。
上市條件
新三板上市條件:
1.滿足新三板存續滿兩年的條件。(有限公司整體改制可以連續計算);
2.新三板主營業務突出,具有持續經營記錄;必須滿足的條件。
3.新三板上市公司治理結構健全,運作條件規范;
4.新三板上市公司股份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5.新三板上市公司注冊地址在試點國家高新園區;
6.地方政府出具新三板上市掛牌試點資格確認函。
新三板上市需要滿足下列要求:
1.主體資格上市要求:新三板上市公司必須是非上市股份公司。
2.經營年限要求:存續期必須滿兩年。
3.新三板上市公司盈利要求:必須具有穩定的,持續經營的能力。
4.資產要求:無限制。
5.主營業務要求:主營的業務必須要突出。
6.成長性及創新能力要求: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即將逐步擴大試點范圍到其他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
代辦作用
新三板上市的作用:
1.新三板上市公司資金扶持:根據各區域園區及政府政策不一、企業可享受園區及政府補貼。
2.新三板上市公司便利融資:公司掛牌後可實施定向增發股份,提高公司信用等級,幫助企業更快融資。
3.新三板上市公司財富增值:企業及股東的股票可以在資本市場中以較高的價格進行流通,實現資產增值。
4.新三板上市公司股份轉讓:股東股份可以合法轉讓,提高股權流動性。
5.新三板上市公司轉板上市:轉板機制一旦確定,公司可優先享受"綠色通道"。
6.新三板上市公司公司發展:有利於完善公司的資本結構,促進公司規范發展。
7.新三板上市公司宣傳效應:樹立公司品牌,提高企業知名度。
新三板變遷
1.新三板上市公司必須是在北京,上海,天津,武漢四個城市的高新園區企業。
2.新三板上市公司凈利潤最好在1000萬以上。
3.新三板上市公司最好有自己的發明專利,最好是兩高六新類公司。
4.在北京中關村上市的公司叫新三板上市公司。在武漢,天津,上海的新三板上市公司叫做場外交易市場。
Ⅷ 普通散戶新三板開戶需要什麼條件
機構條件:
實收資本或實收股本總額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法人機構;實繳出資總額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合夥企業。
自然人條件:
在簽署協議之日前,投資者本人名下最近10個轉讓日的日均金融資產500萬元人民幣以上。金融資產是指銀行存款、股票、債券、基金份額、資產管理計劃、銀行理財產品、信託計劃、保險產品、期貨及其他衍生產品等。
具有2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投資經歷,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產品設計、投資、風險管理及相關工作經歷。
或者具有《辦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的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以及經行業協會備案或者登記的證券公司子公司、期貨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任職經歷。
(8)創新層股票持倉條件擴展閱讀
新三板開戶流程
1、投資者書面簽署《買賣掛牌公司股票委託代理協議》和《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特別風險揭示書》,並抄錄《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特別風險揭示書》中的特別聲明。
2、投資者買賣掛牌公司股份,須委託主辦券商辦理,與主辦券商簽訂代理報價轉讓協議。投資者賣出股份,須委託代理其買入該股份的主辦券商辦理。如需委託另一家主辦券商賣出該股份,須辦理股份轉託管手續。
3、投資者辦理新三板開戶須持有效明文件及深圳股東帳戶,沒有深圳股東賬戶的須先開設後再辦理新三板開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