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千股千評 > 強制執行會執行股票賬戶嗎

強制執行會執行股票賬戶嗎

發布時間:2023-02-13 08:35:34

『壹』 股票里的錢會被法院執行嗎

凡是被執行人財產的,法院都可以採取強制執行措施,而股票是屬於被執行人的財產之一。如果申請人申請強制執行的,被執行人持有的股票有可能被法院強制執行。

『貳』 法院強制執行會凍結股票賬戶嗎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在強制執行時,有權凍結個人的銀行存款以及股票和基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 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叄』 股票會被法院強制執行嗎

法律分析:凡是被執行人財產的,法院都可以採取強制執行措施,而股票是屬於被執行人的財產之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一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肆』 法院在強制執行的時候,除了可以凍結個人的銀行存款外,還可以凍結股票和基金嗎

是都可以凍結的。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法院強制執行是法院根據法律裁判結果對被告人採取的強制行為。這是一種特殊的強制措施,由人民法院執行人員按照法律文書的規定,強制被申請執行人完成指定的行為。

強制執行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發生法律效力文書明確具體的執行內容,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發生法律效力的文書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種:民事判決書、實現擔保物權裁定、確認調解協議裁定、支付令等。它們一經生效,義務人即應自動履行。如拒不履行,權利人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提出申請的權利人稱申請人,被指名履行義務的人稱被執行人。

根據法律規定,民事訴訟當事人如果有惡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對拘留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一次;在拘留期間,被拘留人承認並改正錯誤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提前解除拘留。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四)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一百一十五條對個人的罰款金額,為人民幣十萬元以下。對單位的罰款金額,為人民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拘留的期限,為十五日以下。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機關看管。在拘留期間,被拘留人承認並改正錯誤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提前解除拘留。第一百一十六條拘傳、罰款、拘留必須經院長批准。拘傳應當發拘傳票。罰款、拘留應當用決定書。對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執行。

『伍』 拖欠銀行貸款被起訴,名下的股票賬戶會被立即凍結嗎

可能會的。如果欠債太多,就已經逾期很久了。如果多次協商失敗,銀行會起訴你,強制執行你名下的財產。
欠款被起訴,這是債權人的權利。同時,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原告當然有權向法院申請查封、凍結被告的財產,如存款或其他財產,當然也包括股票賬戶。請注意,這些財產必須是被告名下的財產。因此,股份是否被凍結,取決於原告是否提出申請,法院是否批准;此外,被告名下的財產是否為申請人所有,法院是否對這些財產進行了查詢。
拓展資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42條規定,被執行人不按照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規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況扣押、凍結、轉移或者改變被執行人的財產價值。人民法院查處、扣押、凍結、劃撥、轉換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的義務范圍。人民決定扣押、凍結、分配或者改變財產價值的,應當作出裁定,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由有關單位辦理。
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下列財產:
(一) 被執行人及其受扶養家屬的衣服、傢具、炊具、餐具和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 被執行人及其受扶養家屬的必要生活費用。有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必要的生活費用按照標准確定;
(三) 被執行人及其受扶養的家庭成員完成義務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 未公開的發明或者未發表的作品;
(五) 被執行人及其受扶養家屬身體缺陷所必需的輔助工具和醫療用品;
(六) 被執行人獲得的勛章和其他榮譽、表彰物品;
(七)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條約程序法》的規定,對與外國締結的條約、協定等具有條約、協定性質的文書中免予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部門名義的國際組織;
(八) 法律、司法解釋規定不得查封、扣押、凍結的其他財產。

『陸』 失信被執行人的證券證戶會不會被查封的

失信被執行人的證券證戶會不會被查封的?
一般不會,因為證券賬戶信息跟法院系統還不聯網,但是如果執行申請人可以提供被執行人的明確賬戶信息,法院也是可以去查封處置的。

失信被執行人財產會不會凍結?
不會凍結,但是有很高的限制,具體如下:
1、強制執行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
2、強制執行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
3、強制執行被申請執行人的股票等財產;
4、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車輛等動產;
5、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應收賬款等財產;
6、強制執行被申請執行人的土地、房產等不動產;
7、強制被申請執行人返還特定的財物;
8、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和支付遲延履行金;
9、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
10、限制出入境等。
怎麼才能刪除失信信息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九條規定:
不應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撤銷失信信息。
記載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準確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正失信信息。
第十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刪除失信信息:
(一)被執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或人民法院已執行完畢的;
(二)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且已履行完畢的;
(三)申請執行人書面申請刪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審查同意的;
(四)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後,通過網路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財產兩次以上,未發現有可供執行財產,且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財產線索的;
(五)因審判監督或破產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對失信被執行人中止執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執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
有納入期限的,不適用前款規定。納入期限屆滿後三個工作日內,人民法院應當刪除失信信息。
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刪除失信信息後,被執行人具有本規定第一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依照本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刪除失信信息後六個月內,申請執行人申請將該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柒』 凍結的股票如何強制執行

一、法院強制執行凍結名下財產,股票是凍結對象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以下簡稱《執行規定》)第五十二條、《關於凍結、拍賣上市公司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若干問題的決定》的規定,被執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金錢給付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凍結其在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以及其他企業法人中的股權或投資權益。
凍結應經合議庭合議後作出裁定,送達被執行人,並向有關企業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其在股東名冊或者其他記載股權的文件上進行凍結登記。
二、法院能強制執行股票帳戶嗎
人民法院在強制執行時,有權凍結個人的銀行存款以及股票和基金。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
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 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
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凍結股權怎麼規定的
股權凍結是指人民法院通過限制股權所有者提取或轉移自己股權的一種強制措施。
這種措施當中的主要目的是防止股權的收益的不當流失。
給上市公司 內部的利益造成的損失。
在這種股權凍結的過程中,並沒有否定股權持有者的股東身份。
股票持有者同樣享受股票的收益權以及其他的各項權益。
股權凍結後股東的權利股東基於出資享有的股權,是集合了多種權利的權利束。
由自益權和共益權構成。
所謂的自益權即股東專為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權利,主要包括投資收益權、剩餘財產分配權、新股認購權等。
共益權是指股東為自己利益的同時兼為公司的利益而行使的權利,主要包括提案權、表決權等。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2008調整) 》「第一條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動產、不動產及其他財產權,應當作出裁定,並送達被執行人和申請執行人。
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需要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協助的,人民法院應當製作協助執行通知書,連同裁定書副本一並送達協助執行人。
查封、扣押、凍結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送達時發生法律效力。
」(7)強制執行會執行股票賬戶嗎擴展閱讀:股權的凍結主要是(收取股息或紅利)以及處分股權(股權轉讓或股權質押),防止股權收益的不當流失,達到財產保全的目的。
而股權凍結並沒有否定股東資格。
也沒有必要限制股東對於共益權的行使。
股東基於股東身份可以正常行使共益權。
可見在法院凍結期間,股東仍然可以行使共益權(股東大會召集權、投票權、參加權、選舉和被選舉權、知情權、股東代表訴訟權等);
此外,自益權中的新股認購權並不屬於凍結的范疇,在股權被凍結的情況下,股東仍然可以試行自益權中的新股認購權。

『捌』 法院怎麼執行被執行人在公司的股份

一、法院如何執行被執行人股票
首先,關於執行時間,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六條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二十九條被執行人或者被執行的財產在外地的,可以委託當地人民法院代為執行。受委託人民法院收到委託函件後,必須在十五日內開始執行,不得拒絕。執行完畢後,應當將執行結果及時函復委託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內如果還未執行完畢,也應當將執行情況函告委託人民法院。
受委託人民法院自收到委託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內不執行的,委託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受委託人民法院的上級人民法院指令受委託人民法院執行。
其次,執行辦法,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第二百四十三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二、強制執行股票的問題怎麼解決
一是執行工作中必須強化申請執行人舉證意識。以便執行人員擴大查找被執行人財產線索來源,查實被執行人經濟實力、投資狀況,對被執行人實施准確有效執行。
二是搶抓機遇、靈活應對協助單位的挑剔。通過證券交易機構取得被執行人初步開戶信息後,應採取有效手段與相關機構取得聯系。一旦掌握其託管具體證券營業部門,應告知有關從業人員違反法律規定、拒不履行協助義務的法律後果。在取得被執行人賬戶准確信息後,迅速製作符合法律規定的執行裁定書,以便實施強制執行措施。如因製作的裁定書不符合相關規定遭到拒絕協助時,應採取相應臨時控制性措施。如在製作執行裁定書時,應視情在財產控制性裁定書主文,採取准確性和涵蓋性相統一的表述方法要求協助,如可表述為「查封(凍結)被執行人銀行存款××元或相當數額的資產」。如此即便證券機構也無法以裁定書不符合相關要求而拒絕協助,以便為法院取得被執行人賬戶信息後製作準確處置性裁定書贏得時間。
三是對被執行人賬戶應實行全面控制手段。在對被執行人股票賬戶進行控制的同時,還應對其相應的登記結算機構賬戶及時進行控制。根據投資者、證券機構和登記結算機構三方協議,即便被執行人惡意處置股票,也無法從登記結算部門取出資金。因此實行及時對被執行人結算機構賬戶進行控制的「兩頭堵」措施非常必要。目前我國股民投資證券的賬戶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大多是由第三方銀行統一存管,投資者開立證券賬戶後,只能選擇一家銀行作為股市資金的存管銀行。但需要注意的是,據媒體報道,我國有的省份部分商業銀行為提高客戶從多家銀行劃賬至證券賬戶的便利,已經推出可以就單個股票賬戶選擇多家銀行作為股市資金存管的銀行服務。投資者在證券公司開戶時,只要客戶向營業部提出要求,就可以給客戶辦理綁定「多銀行存管」業務。而在股民得到更安全、便捷資金通道服務的同時,也為法院執行被執行人的有價證券設定了更高門檻。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法院如何執行被執行人股票」問題進行的解答,法院強制執行被執行人股票時,法院首先要調查被執行人股票的信息,再通過查封、凍結等措施執行股票。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進行法律咨詢。
閱讀全文

與強制執行會執行股票賬戶嗎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中國股票價格最高價格是多少錢 瀏覽:102
股票連板漲停怎麼上車 瀏覽:146
創業黑馬股票會退市 瀏覽:533
上海機場股票行情走勢圖 瀏覽:922
股票最低價買入可以嗎 瀏覽:612
昨天復盤的st股票 瀏覽:694
怎麼倒出股票所以的資料庫 瀏覽:576
京東方A股票價格歷史數據 瀏覽:312
如何預測漲停板股票 瀏覽:685
股票漲停對於股民來說是好是壞 瀏覽:393
如何刪除股票軟體已導入的公式 瀏覽:791
石油中國石油股票 瀏覽:473
10萬10年投資美的集團股票 瀏覽:660
股票內盤指標是什麼 瀏覽:881
大元股份股票歷史數據 瀏覽:242
股票分紅信息披露 瀏覽:279
股票連漲停5個利潤 瀏覽:277
gme股票漲幅 瀏覽:657
深圳公明股票投資公司 瀏覽:532
星期六股票最新新聞 瀏覽: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