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東數量增加是好還是不好
增加好,利空即能夠促使股價下跌的信息,而股東人數增加則表示有更多人認可該公司,願意投資加入股東。
1、 所謂「利空」,就是指能夠促使股價下跌的信息。而一旦出現「利空」,就很容易導致股市大盤的整體下跌。而且如果利空信息不斷的話,就會造成股市價格不斷下跌,就會形成「熊市」。
2、 股東人數增加一般表示有更多人認可該公司,願意投資加入股東。它是好現象。但股東人數增加或減少和股票是漲還是跌並不會產生直接的關聯,最多隻能說明這只股票未來有潛力漲或是跌。
3、 也就是說,股東人數增加的股票不一定看漲,也不一定看跌。所以並不能直接說股東人數增加是利空或者利好。
4、 而且單純用股東人數來分析股市行情,也容易陷入誤區。畢竟絕大多數股民只能從年報、中報、季報中獲取股東人數變動的信息,所以消息是滯後的,但股市卻是時刻在變化的。
拓展資料:
1、 股票股東人數增加,意味著散戶在不斷的流入,主力資金在不斷的流出,籌碼逐漸從主力的手中流入散戶的手中,比較分散,這種類型的個股,一般上漲比較難,即在個股上漲時,散戶會獲利出局,賣出手中的股票,導致股價再次下跌,因此,股票股東人數大幅增加是一種利空信號,在這種情況下,投資者應以賣出為主,或者繼續空倉觀望。
2、 反之,股票股東人數減少,意味著市場上的散戶在大量的賣出,主力資金在不斷的流入,籌碼逐漸從散戶的手中流入主力的手中,集中起來,主力控盤加強,方便主力今後的拉升,是一種好事,投資者可以考慮在股東人數大幅減少的情況下,買入一些,等待主力的拉升。
Ⅱ 股票交易顯示股東增加了是說的是買股票的人多了嗎
股票交易顯示股東增加了,是表示買該股票的人多了,但這些都是散戶,股票的散戶越多,大戶收集籌碼的難度大,推動股價向上的動力越小。
同一隻股票,不同時期流通的股票數不會相差太大。假如股票數額固定。股東人數少了,就證明人均持股多了,代表股東里有大戶,私募、公募基金,或其他投資機構的賬戶持有大量的股票,這是推動股價向上的有力因素。如果股東人數多了,代表人均持股數少了,裡面大量的散戶。也就是說股東里沒有什麼實力機構持股,對推動股價向上不利。
Ⅲ 股票新進股東多表示什麼么
總的來說,一隻股票的總流通籌碼=大股東+主力+散戶。莊家指的是一隻股票控制一定比例流通股份的主力資金,因為控制住了一定比例的流通股份,只要他不賣,籌碼穩定的情況下,用很少資金就能完成股價的拉升。而如果他想要壓低股價,只需要壓低手中持股低價賣出就行。而莊家控制了一定比例的流通股份,就意味著他可以隨心所欲的控制一直股票一段時間股價掛單的情況,換句話說,他可以決定一隻股票一段時間的價格走勢。
在股票的籌碼分析中:如果籌碼大多數在大股東,主力的手中,那麼股價不容易下跌
如果籌碼大多數在散戶手中,那麼股價不容易上漲,那麼在公司不斷公布的股東人數的變化,就能一定程度上,客觀的反映籌碼是從散戶手裡流向大股東和主力的手中,還是從大股東和主力流入散戶手中,股東人數減少,代表著籌碼集中,控制一定比例流通股份的主力資金就可以開始拉升股價,保證在這個過程中沒有太過意外的其他流通籌碼的賣盤來沖擊股價
如果說股東人數減少了,那麼籌碼就會集中在少數人的手中,那麼這時候那多謝賣出股票的人的籌碼到了誰的手中?如果股東人數是持續行的減少,很多時候可以證明是主力資金介入的痕跡,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主力的控盤能力較高。
但是一般我們在了解股東人數的時候,信息有一定的滯後性,並不能完全的判斷這種消息的准確性,只能是起到一定的輔助作用。
股東人數的變化對股票價格走勢的意義很大,股東人數變化和莊家操盤有一定的關系,通常在莊家進倉某股票後,在建倉初期吸納籌碼的時候,股東人數會逐步減少,因為籌碼已經慢慢的集中到莊家手中,這樣會更利於莊家拉抬股票價格,需要的資金量不需要很大,可以很輕松的將股票拉升到目標價位。
Ⅳ 股東人數增加是利好還是利空
股東人數下降好。
股東戶數的變動是一個股票籌碼運動的重要指標,這個指標的變化可以暗示投資者的操作變化,即持籌變動。股東戶數下降好於增加,原因有以下兩點:
1、一方面股東戶數的減少意味著有大量的籌碼正在被集中,主力進場跡象明顯;
2、另一方面股東戶數的減少往往意味著主力洗盤的完成,因而後期個股上漲可能性比較大。通常情況下,股東人數增加,股價往往會下挫,股東人數減少,股價走勢比較強,所以公司股東戶數短期內大幅減少,意味著有主力資金在吸收籌碼。
籌碼的集中都是有大資金運作的結果,所以籌碼分布的越散,那麼這就意味著市面上浮籌越多,主力拉升慾望少。通過對比股東人數增減變化,可以相對真實地察覺到籌碼究竟是流向莊家手中還是散戶手中。另外,要注意這個指標也是有著時效性的問題:
1、一方面這個指標往往是在個股季報、半年報和年報上公布,所以越早看到這個消息那麼就越靈敏。反之,越晚看到那麼可能就要接盤。
2、另一方面操作上要在上市公司股東人數有明顯減少的時候及時介入,等到股價漲幅已大,股東人數減少到極限時,要果斷出清,以免被主力資金欺騙。畢竟很多個股都是在股東戶數明顯減少的時候主力建倉,在明顯增加的時候主力出貨。
綜上所述,股東戶數下降利好個股。
Ⅳ 股東人數增加是利好還是利空
是利空。股民數量的增加意味著散戶不斷流入,主力資金不斷流出。籌碼逐漸從主力手中流入散戶手中,相對分散。一般這類股票很難上漲,也就是個股上漲時,散戶會獲利賣出,導致股價再次下跌。因此,股東數量的急劇增加是一個不好的信號。在這種情況下,投資者應該主要賣出或者繼續觀望。 相反,股民數量減少意味著市場散戶大量拋售,主力資金不斷流入,籌碼逐漸從散戶流入主力手中。加強主力控制,方便主力未來崛起,這是好事。投資者可以在股東數量大幅減少的情況下考慮買入一些,等待主力上漲。
拓展資料:
一、利空就是給股市帶來壞因素,能刺激股指下跌的消息。 利好就是給股市帶來利好因素,能夠刺激股指上漲的消息。 加息是典型的緊縮性宏觀調控政策,因此會帶來壞消息。看漲:對多頭有利、能刺激股價上漲的消息和因素。例如,降息對房地產行業有利。2012年6月7日,央行下調存貸款基準利率0.25%,次日,地產股板塊漲幅超過1%。 利空:有利於空倉並能推動股價下跌的因素和消息。比如2010年1月12日,央行宣布將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上調0.5個百分點。
二、重大壞消息導致1月13日上證指數下跌2.8%,深證成指下跌2.97%。存款准備金是指金融機構為保證客戶提取存款和資金清算需要而在央行准備的存款。央行要求的存款准備金占存款總額的比例是存款准備金率。
三、關於股市操作有一句諺語:不要把所有的雞蛋放在一個籃子里,這告訴了風險分散的哲學。一種方法是分散投資資本單位。20世紀60年代末,一些研究人員發現,如果將資金平均分配給幾只甚至多隻任意選擇的公司股票,總投資風險將大大降低。他們發現,在隨機選擇的60隻股票的投資組合中,投資的風險可以降低到11.9%左右,也就是說,如果將資金平均分配到很多公司的股票中,6個月內投資總回報的變化將達到20.5%。
四、如果你手裡有暫時不用的少量現金,又能承擔其投資可能帶來的損失,可以選擇那些收益高的股票進行投資;如果你有大量不能損失的現金,最好採用分散投資的方法來降低風險。即使出現意外情況,東方也不會發光,西方也不會毀滅。
Ⅵ 股東戶數增加一定是壞事嗎為什麼
股東戶數增加大概率是壞事,股東戶數增加意味著籌碼集中度降低,籌碼集中度降低,市場分歧就會增加,一般股東戶數減少是比較好的,因為股東戶數減少意味著股票籌碼集中度提高,籌碼越集中,越有可能是主力控盤,後市出現大行情的概率大增;反之,籌碼越分散,短期出現行情的可能性越小。
股東
股東,即股份制公司的出資人或投資人,股東作為出資者按_出資數額(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決策以及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股東中的東,原意指「主人」(東家),股東,即持股的主人,簡單理解就是「老闆」。
股東的主要權利是:參加股東會議對公司重大事項具有表決權;公司董事、監事的選舉權;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權;發給股票請求權;股票過戶請求權;無記名股票改為記名股票請求權;公司經營失敗宣告歇業和破產時的剩餘財產處理權。股東權利的大小,取決於股東所掌握的股票的種類和數量。
股東是指對股份公司債務負有限或無限責任,並憑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紅利的個人或單位。向股份公司出資認購股票的股東,既擁有一定權利,也承擔一定義務。股東作為投資者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推動經濟的發展效果。促進資金的橫向融通和經濟的橫向聯系,提高資源配置的總體效益。
以股東主體身份來分,可分機構股東和個人股東。機構股東指享有股東權的法人和其他組織。機構股東包括各類公司、各類全民和集體所有制企業、各類非營利法人和基金等機構和組織。個人股東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東。
Ⅶ 股東戶數增加是好是壞
股東戶數增加是壞事,因為股東數量越少,個股則是最容易上漲。
股東人數增加,股價往往會下挫,股東人數減少,股價走勢比較強。因為籌碼越集中,越有可能是主力控盤,後市出現大行情的概率大增;反之,籌碼越分散,短期出現行情的可能性越小。通過對比股東人數增減變化,可以相對真實地反映籌碼究竟是流向莊家手中還是散戶手中。
股東戶數量增加的影響:
股東戶數增加的影響就是對於公司的一些投資方面會有所增加,畢竟如果股東的人數多了的話那麼進入公司的內部資金額度也會相應的提高,這是有利於公司來進行一些生產的,有一些活動都必須要有資金方面的支持,所以是好的一方面。
股東戶數下降好於增加的原因有以下幾點:
1、股東戶數的減少意味著有大量的籌碼正在被集中,主力進場跡象明顯;
2、股東戶數的減少往往意味著主力洗盤的完成,因而後期個股上漲可能性比較大。通常情況下,股東人數增加,股價往往會下挫,股東人數減少,股價走勢比較強,所以公司股東戶數短期內大幅減少,意味著有主力資金在吸收籌碼;
4、操作上要在上市公司股東人數有明顯減少的時候及時介入,等到股價漲幅已大,股東人數減少到極限時,要果斷出清,以免被主力資金欺騙。
股東個體戶注意事項:
股東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並有表決權,也指其他合資經營的工商企業的投資者,個體工商戶不是公司,也不是其他法人,沒有股東。所以你不能與個體工商戶簽訂入股協議。
但是你可以和個體工商的老闆簽訂個人合夥協議,或者簽訂合作合同,約定雙方合作進行某項工作,對雙方合作的投入、期限、內容、風險分擔及收益分配等等內容做好約定,和你說的股東可以達到一樣的效果。
拓展資料:股東的法律地位
股東與公司的關繫上,股東作為出資者按其出資數額(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股東之間關繫上,股東地位一律平等,原則上同股同權、同股同利,但公司章程可做其他約定。
注意:國有獨資公司應由有關部門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委託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
Ⅷ 股東戶數增加一定是壞事嗎
股東戶數增加是壞事,因為股東數量越少,個股則是最容易上漲。股東人數增加,股價往往會下挫,股東人數減少,股價走勢比較強。因為籌碼越集中,越有可能是主力控盤,後市出現大行情的概率大增;反之,籌碼越分散,短期出現行情的可能性越小。通過對比股東人數增減變化,可以相對真實地反映籌碼究竟是流向莊家手中還是散戶手中。
按不同的標准,公司股東可以分類如下:
一、隱名股東和顯名股東
以出資的實際情況與登記記載是否一致,把公司股東分為隱名股東和顯名股東。隱名股東是指雖然實際出資認繳、認購公司出資額或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和工商登記等材料中卻記載為他人的投資者,隱槐凱段名股東又稱為隱名投資人、實際出資人。顯名股東是指正常狀態下,出資情況與登記狀態一致的股東。有時也指不實際出資,但接受隱名股東的委託,為隱名股東的利益,在工商部門登記為股東的受託人。
二、個人股東和機構股東
以股東主孫銷體身份來分,可分機構股東和個人鉛譽股東。機構股東指享有股東權的法人和其他組織。機構股東包括各類公司、各類全民和集體所有制企業、各類非營利法人和基金等機構和組織。個人股東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東。
三、創始股東與一般股東
以獲得股東資格時間和條件等來分,可分為創始股東與一般股東。創始股東是指為組織、設立公司、簽署設立協議或者在公司章程上簽字蓋章,認繳出資,並對公司設立承擔相應責任的人。創始股東也叫原始股東。一般股東指因出資、繼承、接受贈與而取得公司出資或者股權,並因而享有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的人。
四、控股股東與非控股股東
以股東持股的數量與影響力來分,可分為控股股東與非控股股東。控股股東又分絕對控股股東與相對控股股東。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資本總額50%或依其出資額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另外,公司股東還可以分為大股東和小股東,當然,這是一組相對的概念。
Ⅸ 股東戶數增加代表什麼
股票股東人數增加,意味著散戶在不斷的流入,主力資金在不斷的流出,籌碼逐漸從主力的手中流入散戶的手中,比較分散,這種類型的個股,一般上漲比較難,即在個股上漲時,散戶會獲利出局,賣出手中的股票,導致股價再次下跌。
拓展資料:
股東的主要權利是:參加股東會議對公司重大事項具有表決權;公司董事、監事的選舉權;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權;發給股票請求權;股票過戶請求權;無記名股票改為記名股票請求權;公司經營失敗宣告歇業和破產時的剩餘財產處理權。股東權利的大小,取決於股東所掌握的股票的種類和數量。股東在一般情況下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訴,而應先徵求公司的意思,即以書面形式請求監事會(監事)或董事會(執行董事)作為公司代表起訴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他人。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或者董事會、執行董事收到前款規定的股東書面請求後拒絕提起訴訟,或者自收到請求之日起30日內未提起訴訟,或者情況緊急、不立即提起訴訟將會使公司利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有資格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權益,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股東可以依照上述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股東在公司新增資本或發行新股時在同等條件下有認繳優先權,有限公司股東還享有對其他股東轉讓股權的優先受讓權。提議召集權,全名為臨時股東會的提議召集權。在非股東會的定期召集時間,但是又有特別情況時,為了能夠更大程度的擴大公司利益和實現股東利益,若符合一定條件時,股東可以提議召集臨時股東會。注意:有限公司層面主要體現為「單獨股東權」,在股份有限公司層面主要體現為「少數股東權」,以維護小股東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