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可轉債滿足贖回條件是利好還是利空
如果可轉債的贖回價格大於當前可轉債在市場上的交易價格,那麼對投資人來說就是利好,相反就是利空。不過,如果可轉債價格在未來有很好的走勢,那麼可轉債強制贖回也是利空。
可轉債和股票市場是密切相關的。具體情況還是需要具體分析。、
拓展資料:
債轉股是利好還是利空:
債轉股中的「債」是指可轉換債券,全稱是可轉換公司債券,簡稱可轉債。債轉股是指債券持有人可以在特定時間、特定條件下將可轉換債券轉換為普通公司股票。可轉債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具體包括三大特徵:
1、債權性:可轉債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債券持有者可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2、股權性:可轉債在轉換成股票後,原債券持有人就變成了公司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
3、可轉換性:債券持有人可按發行時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這是可轉債的重要標志。當然,債券持有人也可以選擇不轉成股票,而是在期滿時收取本息,或在流通市場出售。
由於可轉債利率通常低於普通公司債券利率,所以企業通過發行可轉債低成本籌集資本,發展公司業務和解決公司債務問題,對企業是利好;但可轉債實際上是企業的一種變現定增,增加了公司股本,對於原有股東來說,參與企業分紅的人數增加,未來可獲得分紅就會變少,對原有公司股東是利空。
具體到A股市場,由於債券持有人極少選擇到期收取本息,通常都是選擇在市場中拋售套現;並且由於可轉債的T+0和無漲跌幅限制的特性,經常在市場遭遇爆炒,所以債轉股對於債券持有人並未有明顯的利空或利好影響,主要看債券持有人是否認為這家公司將來會有長足發展空間、公司是否有優質的管理團隊、是否看中公司美好願景,是選擇和公司共同發展還是短期獲利了結!
如果債券持有人選擇債轉股、和企業一起成長、分享企業發展紅利,一定要選擇整體經營數據向好,有內在發展動力和潛力,只是暫時遇到資金周轉困難的企業,未來才有可能獲得好收益。
㈡ 可轉債申購條件有哪些
可轉債是一項下有保底的投資,因為其債券屬性,申購可轉債是很難發生虧損的,申購可轉債之前我們應該了解其申購規則,那麼可轉債申購規則是什麼呢? 可轉債申購規則是什麼? 【1】申購條件:可轉債申購沒有門檻,只要你有股票賬戶就可以申購可轉債。
【2】如何申購:在證券交易軟體的新股申購頁面中就可以看到擬上市的可轉債信息,點擊申購即可。T日申購,T+2出結果,扣款方式為自動扣款,投資者應保證證券賬戶內有足夠的資金。
【3】申購單位:可轉債的申購單位為一手,一手為10張,每張為100元。在實際情況中,為了提高中簽率,大多投資者都是選擇頂格申購的方式。
如果中簽後不想申購了,那麼直接將資金轉出使證券賬戶無法扣款即可,但是需要注意,如果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累計出現3次中簽棄購(包括全部棄購和部分棄購),那麼自其最近一次放棄認購次日起的180日(含次日)內不得參與網上新股、新債申購。
拓展資料:
打新債的相關介紹:
一般來說,保險費率越低,破碎的可能性就越小。事實上,可轉債的估值是高是低,我們可以從它的溢價率來判斷。一般來說,轉換溢價率越高,可轉債價值越低,上市後失敗的概率越高。這里有一個公式: 轉換溢價率=(可轉換債券當期價格-轉換價值)÷轉換價值×100%;轉換價值=標的股價÷轉換價格×100;投資者要綜合判斷新發行的可轉債是否具有新的價值。可轉債上市首日的表現除了受到可轉債期限、正股走勢、市場環境等多方面的影響外,還會受到可轉債上市首日表現的影響。
㈢ 申購可轉債有哪些條件
對於想要藉助股市來賺取外快的朋友而言,炒股雖然能夠獲得很高的利潤,但風險也是不小的,但存銀行雖然安全,利息卻太低。那有沒有什麼投資標的風險相對較低,收益很顯著的呢?還真有,可轉債就是個不錯的選擇。今天我就給不知道可轉債是什麼的朋友講一下,並且應該怎樣正確操作。開始之前,不妨先領一波福利--機構精選的牛股榜單新鮮出爐,走過路過可別錯過:【絕密】機構推薦的牛股名單泄露,限時速領!!!
一、可轉債是什麼?
通常,上市公司想要向投資者借錢,資金的籌集可以以發行可轉債的方式來進行。可轉債的名字叫可轉換公司債券,意味著它既是債券,滿足了一定的條件就能轉換成股票,借錢方立馬變成了股東,盈利也增加了。
例如,某家上市公司發行可轉債,100元的面值,如果轉股價格是5塊錢的話,也就是說後期可以換成20股的股票。在後期假設這只股票上漲至10塊錢,則當初100元面值的可轉債,現在的話,就可以換為10×20=200元的股票,整體收益翻了一番。倘若,股價下跌的話我們也可以選擇繼續持有不轉股,在持有期間公司仍然會支付給你利息,並且,某些可轉債也可以接受回售,要是最後兩個計息年度內三十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持續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70%時,我們也能要求公司以債券面值加上當期的利息的價格回售我們的債券。所以可以看到的是,不僅可轉債有債券的穩健,同時也能體驗到股票價格波動的刺激,作為資產配置的工具同樣也是可以的,在兼顧更高的收益的時候,且還可以抵禦市場整體下跌出現的風險。跟之前的英科轉債在一年時間里,從當初的100元漲至最高3618元,這也太好了吧。但不論投資哪個品種,信息永遠是最重要的,為了讓大家不錯過最新資訊,特地掏出了壓箱底的寶貝--投資日歷,能及時掌握打新、分紅、解禁等重要日期:專屬滬深兩市的投資日歷,掌握最新一手資訊
二、可轉債怎麼買賣?如何轉股?
(一)如何買賣
1、發行時參與
倘若你持有該債券所對應的股票時,這樣的情況你是能夠獲得優先配售的資格的;假如沒有擁有股份就只能依靠申購打新,買入的資格是中簽。優先配售和申購打新都需要等到債券上市之後才可以賣出。
2、上市後參與
與股票買賣操作沒啥區別,和股價一樣,況且轉債的價格同樣都是隨時變化的,差別就在可轉債的1手有10張,而且按照的是T+0交易制度進行,也就是說投資者是可以隨時賣或買。
(二)如何轉股
只有轉股期內才能轉股。就目前市場上的情況來看,交易的可轉債轉股期 一般是在發行結束之日起六個月後至可轉債到期日截止,期間任何一個交易日都可進行免費轉股。
三、可轉債價格與股票價格有哪些關系?
可轉債的價格與股價是有很強的關聯性的,要是處於股市牛市之時,如果股票漲了那麼可轉債的價格也會一起漲,在熊市的話就會一起跌。尤其與股票相比,可轉債的風險更小一些,畢竟有債券和回售保底。但是奉勸大家在投資可轉債之前,還是要注意個股的趨勢,如果因為時間的原因,沒有辦法去研究某隻個股的話,就點擊這個鏈接了解一下吧,輸入自己想要了解的股票代碼,進行深度分析:【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當前估值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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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債股的條件是什麼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施辦法》
第四條發行人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應當符合《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條件。
第五條擔任主承銷商的證券公司應重點核查發行人的以下事項,並在推薦函和核查意見中予以說明:
1、在最近三年特別在最近一年是否以現金分紅,現金分紅占公司可分配利潤的比例,以及公司董事會對紅利分配情況的解釋;
2、發行人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是否足以支付可轉換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3、是否有足夠的現金償還到期債務的計劃安排;
4、主營業務是否突出。是否在所處行業中具有競爭優勢,表現出較強的成長性,並在可預見的將來有明確的業務發展目標;
5、募集資金投向是否具有較好的預期投資回報。前次募集資金的使用是否與原募集計劃一致。如果改變前次募集資金用途的,其變更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否投資於商業銀行、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金融類上市公司除外);
6、發行人法人治理結構是否健全。近三年運作是否規范,公司章程及其修改是否符合《公司法》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近三年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會議及重大決策是否存在重大不規范行為,發行人管理層最近三年是否穩定;
7、發行人是否獨立運營。在業務、資產、人員、財務及機構等方面是否獨立,是否具有面向市場的自主經營能力;屬於生產經營類企業的,是否具有獨立的生產、供應、銷售系統;
8、是否存在發行人資產被有實際控制權的個人、法人或其他關聯方佔用的情況,是否存在其他損害公司利益的重大關聯交易;
9、發行人最近一年內是否有重大資產重組、重大增減資本的行為,是否符合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
10、發行人近三年信息披露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是否存在因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而受到處罰的情形;
11、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內容。
第六條發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證監會不予核准其發行申請:
1、最近三年內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的;
2、最近一次募集資金被擅自改變用途而未按規定加以糾正的;
3、信息披露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的;
4、公司運作不規范並產生嚴重後果的;
5、成長性差,存在重大風險隱患的;
6、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嚴重損害投資者利益的情形。
(4)股票可轉債的條件擴展閱讀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施辦法》
第七條發行人申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應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股東大會作出的決議至少應包括發行規模、轉股價格的確定及調整原則、債券利率、轉股期、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贖回條款及回售條款、向原股東配售的安排、募集資金用途等事項。
第八條發行人及有關中介機構應按照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製作申請文件。
第九條主承銷商負責向中國證監會推薦,出具推薦意見,並負責報送發行申請文件。
第十條為發行人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提供服務的中介機構應認真履行義務,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主承銷商還應對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申請文件進行核查。有關核查的程序和原則應參照股票發行內核工作的有關規定執行。主承銷商應向中國證監會申報核查中的主要問題及其結論。
第十一條在報送申請文件前,主承銷商及其他中介機構應參照股票發行的有關規定在盡職調查的基礎上出具推薦函。推薦函的內容至少應包括:
1、明確的推薦意見及其理由,對發行人發展前景的評價,有關發行人是否符合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上市條件及其他有關規定的說明,
2、發行人主要問題和風險的提示,簡介證券公司內部審核程序及內核意見(同時提供有關申請文件的核對表),附參與本次發行的項目組成人員及相關經驗等。
第十二條發行人律師在按照有關規定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中,除滿足規定的一般要求外,還應針對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的特點,對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上市的實質條件、發行方案及發行條款、擔保和資信情況等情況進行核查驗證,明確發表意見。
第十三條發行人最近三年財務會計報告均由注冊會計師出具了標准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的,發行人應在申請文件中提供最近三年經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發行申請於下半年提出的,還應提供申請當年公司公告的中期財務會計報告。
上市未滿三年及重大重組後距本次發行不滿一個會計年度的上市公司,應依據前款規定提供財務會計報告。
第十四條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核准參照中國證監會有關股票發行核準的規定執行。
㈤ 可轉債發行條件有哪些
可轉債發行條件有:
1.最近3年連續盈利,且最近3年凈資產收益率平均在10%以上,屬於能源、原材料、基礎設施類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於7%
2.可轉換債券發行後,公司資產負債率不高於70%
3.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額的40%
4.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債券,還應當符合關於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㈥ 可轉債轉股條件有哪些
可轉債要在轉股期內才能轉股。現在市場上交易的可轉債轉股期一般是在可轉債發行結束之日起六個月後至可轉債到期日為止。期間任何一個交易日都可轉股。可轉債轉股不需任何費用,所以用戶的賬戶沒有必要為轉股准備多餘的資金。
特別注意可轉債一般都有提前贖回條款,持有轉債的投資者要對此密切關注。當公司發出贖回公告後,要及時轉股或直接賣出可轉債,否則可能遭受巨大損失。
(6)股票可轉債的條件擴展閱讀
投資者在投資可轉債時,要充分注意以下風險:
1、可轉債的投資者要承擔股價波動的風險。
2、利息損失風險,當股價下跌到轉換價格以下時,可轉債投資者被迫轉為債券投資者。因可轉債利率一般低於同等級的普通債券利率,所以會給投資者帶來利息損失。
3、提前贖回的風險,許多可轉債都規定了發行者可以在發行一段時間之後,以某一價格贖回債券。提前贖回限定了投資者的最高收益率。最後,強制轉換了風險。
㈦ 請問股民想申購可轉債需要什麼條件
很多新人投資者不明白可轉債究竟是什麼,也不知道申購可轉債需要什麼樣的條件,那麼我們現在就來深入了解一下。
還需要注意的就是自己證券賬戶裡面的資金千萬不要用完了,至少要留個3000塊錢在裡面,為的就是可轉債中了交錢,這裡面有一個細節那就是在申請可轉債的時候我們千萬不要傻乎乎的按照自己有多少錢就申購多少簽,這樣根本就中不到,比如說你只有1000塊錢,你就只申請1簽的可轉債,那麼估計你這輩子都別想中了,正確的做法就是頂格申購,能夠申購多少就申購多少,到最終你會發現,你基本上也就只能中個一兩簽而已。所以這個細節千萬一定要記住。
㈧ 可轉債在什麼條件下可以轉換成股票
一:股市行情萎靡不振,交易萎縮,指數一路下跌的時候,不適宜出售可轉換債券或轉債轉換為股票,此時應該保留轉債,獲取固定的利息。 將可轉債轉換成股票。
二:股市行情由弱轉強,交易慢慢上漲,指數上升的時候,可以將債券按照相應價格轉換為股票,以獲得公司業績分紅等其他利益。 將可轉債轉換成股票。
三:股市行情欣欣向榮,交易旺盛,指數一路飆升的時候,可轉換債券超出成本價格時候,可以直接賣出債券,直接獲利。
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債權性
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股權性
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可轉換性
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
㈨ 可轉債強贖觸發條件
可轉債強制贖回條件如下:
1、 當上市公司可轉債的正股價連續15-20天高於轉股價的130%,則會觸發強制贖回。
2、 當上市公司可轉債的正股價持續約30天低於轉股價的70%-80%時,上市公司強制贖回可轉債,贖回價格為101-103之間。這種情況一般發生在可轉債長期處於破發的情況,通過強制贖回,來保護投資者的收益。
3、 可轉債的基本要素主要包括票面利率、發行規模、存續期限與轉股期限、標的股票、轉股價格、轉股價格修正條款、回售條款和贖回條款等。其中,可轉債強制贖回指的是贖回條款。 贖回條款是指可轉債的發行人在特定條件下,按照約定將投資者持有的未轉股的債券贖回的條款,主要目的是保護發行人的利益。
4、 簡單地說,就是當股票市價遠超過約定的轉股價,發行人有權按照約定價格贖回可轉債。從投資者角度看,這一條款是可轉債價格的上限,在可轉債價格快要觸碰到強制贖回節點時,需要轉股,否則會造成損失。
拓展資料:
1、 可轉債強贖是指發行企業強制贖回可轉債,在可轉債還處在轉股期內發生的,一般有兩個觸發條件:公司A股的股票價格連續三十個交易日中有十五或二十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不低於轉股價的130%;發行的可轉債未轉股余額不足3000萬元。
2、 可轉債強贖是屬於可轉債的一個條款之一,即當債券達到特定條件的時候,發行人有權按照一定的價格向投資者強制贖回未轉股的可轉債。
3、 而觸發可轉債強贖的條件有兩個,其一是在可轉債轉股期限內,公司股票在連續30個交易日中至少有15個或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不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130%。其二是當本次發行的可轉債未轉股余額不足3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