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票面值低於1元的話就得退市嗎
我國滬深兩市的股票票面金額均已1元/股為單位,當某隻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股價都低於面值,即低於1元,那麼就會觸發面值退市條件而被強制退市。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14.1.1,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所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
在本所僅發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通過本所交易系統連續120個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實現的累計股票成交量低於500萬股,或者連續20個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的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於股票面值;
A股面值一般為1元,如過符合上述條件,多日在1元以下,則有可能被終止上市。
(1)新三板股票長期低於一塊擴展閱讀:
交易所對上市公司退市一般具有較大的自主權。如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6 04規定,交易所對它認為不符合上市標準的公司,有權終止其上市。聯交所作出終止上市的決定,無須經過證交會批准。
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802 01規定了上市公司退市的具體標准,同時指出,即使公司符合這些具體標准,在某些情況下,交易所仍有權對它認為不適合繼續交易的公司作出終止上市的處理。
與香港不同的是,美國1934年證券交易法規定,交易所在作出終止上市的決定之前,必須報請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批准。
⑵ 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期間股票連續20日低於1元會退市嗎
在深圳交易所僅發行 A 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通過本所交易系統連續二十個交
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於股票面值,會被強制終止上市,上海交易所則不會。
《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十八)在本所僅發行 A 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通過本所交易系統連續二十個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於股票面值。
(十九)在本所僅發行 B 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通過本所交易系統連續二十個交易
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於股票面值;
(二十)在本所既發行 A 股股票又發行 B 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通過本所交易系
統連續二十個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的 A 股、B 股每日股票收
盤價同時均低於股票面值;
(二十一)主板上市公司連續二十個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
不含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的二十個交易日)股東人數低於 2000 人;
(二十二)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連續二十個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
交易日、不含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的二十個交易日)股東人數低於
1000 人;
(2)新三板股票長期低於一塊擴展閱讀:
根據《股票上市規則》規定以及上市委員會審核意見,深交所作出中弘股份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中弘股份成為首家因股價連續低於面值而被強制終止上市的公司。
深交所表示,今年以來,中弘股份陸續披露業績大額虧損、多項債務逾期、主要項目停工等重大風險事項,投資者通過市場化行為表達對公司投資價值的判斷。今年8月15日,公司股票收盤價首次低於面值(1元)。今年8月15日,公司股票收盤價首次低於面值(1元)。
今年9月13日至10月18日,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收盤價均低於股票面值(1元),屬於《股票上市規則》第14.4.1條規定的終止上市情形。依據有關規定,公司股票於10月19日起停牌。
根據相關規則,公司股票將在退市整理期屆滿後的45個交易日內,進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進行掛牌轉讓。
深交所將督促公司充分披露股票終止上市後投資者辦理股份確權、登記和託管的安排,公司聯系方式和了解公司信息的途徑,以保障投資者權益。股票終止上市後,中弘股份仍然屬於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應當繼續履行公眾公司的相關義務並承擔社會責任,確保公司股東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不因公司股票上市地位發生變化而有所改變。
參考資料來源:深圳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中弘股份成首隻一元退市股
⑶ 企業掛牌新三板,會出現股票賣不出去剩下一部分的情況嗎
企業掛牌新三板,會出現股票賣不出去剩下一部分的情況,主要原因是:
1.新三板投資不是很活躍,很多股票都沒有成交量;
2.新三板有幾千家企業,投資新三板的資金有限,很多股票都得不到資金的關照,部分賣不出去很正常;
3.新三板投資風險比較大,企業上市的門檻也比較低,很多企業都沒有投資價值,謹慎參與。
北京證券交易所的成立帶火了新三板,新三板的企業因為不能夠滿足在主板上市的條件,所以新三板成為了他們的首選,新三板上市門檻比較低,對財務報告的要求也不高,只要企業問題不大,基本上都可以在新三板上市。新三板現在也有幾千家企業,但投資新三板的人不是很多,市場成交量就比較小,很多股票幾天也沒有人買賣,這是現在新三板遇到最大的難題。
三、新三板風險比較大謹慎參與
新三板上市的企業因為不滿足主板上市的要求,所以才到新三板上市,新三板上市要求比較低,財務報告也沒有很高的要求,這樣的企業很容易出現問題,不建議大家參與新三板,風險太大,不好把握。
⑷ 股價低於1元退市規定
股票低於1元退市規則是說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收盤價低於面值1元,那麼交易所可以強制股票退市。實際上,股價低於1元是可以的,但是不能連續20個交易日都低於1元。並且1元退市是符合國際標準的,所以這個制度有很強的導向功能。當某隻個股連續多天票面價值低於1元,其實就已經發散出退市訊號了。而對於票面價值低於1元,但是沒有觸發1元退市規則的個股來說,即使沒有退市,情況也是不容樂觀的。
股票退市是指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或被動終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主動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據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主動向監管部門申請注銷許可證,一般有如下原因:營業期限屆滿,股東會決定不再延續;股東會決定解散;因合並或分立需要解散;破產;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結構、布局。被動性退市:是指期貨機構被監管部門強行吊銷許可證,一般因為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風險等原因。在股票觸發股價低於1元的條件退市後,股票會進入三板市場進行買賣交易,不過三板市場交易非常有限,交易價格必然也不會很理想。而後面一旦退市企業在符合一定的條件,也是可以申請重新上市的,重新上市後,退市前購買的股票也是可以再次交易的,且上市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
法律依據:
《上市公司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的特別規定》
第三條創業投資基金所投資符合條件的企業是指滿足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
(一)首次接受投資時,企業成立不滿60個月;
(二)首次接受投資時,企業職工人數不超過500人,根據會計事務所審計的年度合並會計報表,年銷售額不超過2億元、資產總額不超過2億元;
(三)截至發行申請材料受理日,企業依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已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第四條創業投資基金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發行的股份,股份出讓方、受讓方應當遵守證券交易所關於減持數量、持有時間等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七條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
(一)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在限期內未能消除;
(二)公司不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經查實後果嚴重的;
(三)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經查實後果嚴重的;
(四)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在限期內未能消除;
(五)公司決議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責令關閉或者被宣告破產的。
⑸ 新三板漲跌幅限制嗎
新三板精選層股票競價交易方式下漲跌幅規定如下:
1、漲跌幅限制比例為30%。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日不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
(1)股票採取連續競價交易方式的成交首日;
(2)全國股轉公司作出終止掛牌決定後,股票恢復交易期間的成交首日;
(3)全國股轉公司規定的其他情形。
新三板創新層和基礎層股票集合競價交易方式下,漲跌幅規定如下:
1、跌幅限制比例50%,漲幅限制比例100%。
2、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當日不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
(1)無前收盤價股票的成交首日;
(2)全國股轉公司作出終止掛牌決定後,股票恢復交易期間的成交首日;
(3)全國股轉公司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