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離婚時如何調查對方的證券賬戶股票情況
1、查看家裡的電腦,看看對方安裝的是什麼證劵公司的交易軟體,一般通過對方安裝的什麼證劵公司的交易軟體,就可以簡單判斷出對方開戶的證劵公司。2、在該證劵交易軟體中,看看是否存在股票交易賬戶,一般人的習慣都是保留股票證劵賬戶號,但不會保存交易密碼。
3、在與對方沒有翻臉之前,有機會拿到對方的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到中國**登記結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陸家嘴東路166號中國保險大廈3樓),有2台自助列印設備,放上身份證原件就可以列印出對方的證劵賬戶號和開戶的證劵公司,另外需要帶上照相機或高像素手機拍照股票交易明細(因為交易明細自助查詢不提供列印的,而櫃台查詢列印需要本人前往)。
一般律師調查方式:
申請法院調查令到中國**登記結算公司有上海或深圳兩個分公司調查取證,列印有股票交易的資金對賬單,這種方式調查取得的對賬單明細上無法同時顯示上海A股和深圳A股的交易明細,也無法顯示股票交易清單中的銀證轉出(入)資金,也就無法分析對方轉移了多少資金。
專業婚姻律師調查方式:
專業婚姻律師(或比較負責任的律師)會在上述調查取證後根據股票交易明細清單中的交易單元代碼,來查找對方具體的開戶的證劵公司及開戶證劵營業部,然後再申請一個法院調查令去該證劵公司或證劵營業部調查取證,列印所有的股票交易明細及銀證轉出(入)資金,其實股票賬戶只需看3部分內容:
1、清單中的股票的當前市場價值。
2、股票資金賬戶內的余額。
3、股票交易清單中的銀證轉出(入)資金。
尤其是第(3)點,自2000年以後,股票證劵賬戶的資金一般都由第三方銀行託管資金,因此銀證轉出(入)的資金就可以分析出對方轉移了多少股票資金。
專業的婚姻律師,不管股票存在多少年,一般都會調查結婚當日以後的所有股票明細
B. 如果起訴離婚通過法院可以查到另一方的資產嗎比如股票
法律分析:可以。起訴離婚的情況下,財產狀況需要當事方自己提供證據證明,一般情況下法院是不會主動調查的。但是,也不排除在特定情況下,經當事人申請,法院進行調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C. 離婚股票基金這些可以查得到嗎
法律分析:可以通過法院可以查到個人的銀行賬號,法院的司法查問是通過你的身份證件查問到你在某銀行的存款賬號,而後查問存款錢數。一般是婚前個人財產歸個人,夫妻共同財產共同分割。而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先由男女雙方協商解決,拿出財產分割方案,再由法院進行審查確認;如果男女雙方協商解決不了,法院會先提出分割方案,盡量使男女雙方能在互諒互讓的基礎上,達成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還是達不成調解協議的,再進行依法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D. 怎樣查詢離婚財產,哪些財產可以調查離婚財產
一、怎樣調查離婚財產,如何調查離婚財產為了解決怎樣調查離婚財產,首先我們需要了解的是離婚財產調查查什麼。離婚財產調查就是調查對方擁有什麼財產,擁有多少財產。因此,離婚可以調查的財產有:對方收入情況、對方房產情況、對方車輛情況、對方公司股份、對方股票、基金等的情況、調查對方其他財產情況等。也就是說對方擁有所有的財產都是調查的內容。了解了離婚財產調查的內容後,怎樣調查離婚財產,如何調查呢離婚財產調查可以有四種方法: 1、自行調查,自己調查可以調查春旦對方擁有的存摺、房產證、工資收入等等。但是在實際生活中,如果對方有心防你,即是是這些財產你也可能調查不到。工資收入也有可能因為公司的規定被拒絕調查。 2、聘請專業的調查公司,此項有一定的風險,很多法院對專業的調查公司的合法性還持有懷疑的態度,還有一些非專業的調查公司在調查時可能會違法調查,得到的證據就有可能不被法院所採信。 3、申請法院調查,很多朋友會說那我申請法院凍結對方的財產,請法院調查。此種方式看起來是最佳的方式,沒有風險、也不用花很多錢。但是實際生活中,由於基層法院的業務非常忙,即使你申請法院調查,也可能法院抽不出多餘的人力去調查,如果調查的財產在外地,則法院去調查的可能性就更低了。 4、聘請專業的律師調查,上面兩種方法不可行的話,只能選擇聘請專業的律師了。除了公司、單位等非國家機關可能會碰壁外,像國家的工作機關應該都可以調查財產。以上就是怎樣調查離婚財產,如何調查離婚財產的幾種調查方式,但是在實際液森談生活中,您適合於那種情況還是需要視自己的具體情況而定的。二、離婚財產調查注意什麼離婚財產調查是對私密的財產進行的私密調查,因此在調查離婚財產時需要注意一些事項,避免出現不必要的麻煩。那麼,離婚財產調查注意什麼呢 1、事先預防法:首先需要做的就是在日常生活中對於大額消費的,應當保存好相關的鬧碰出資證據,如,應當保存好房產證、車輛買賣合同、發票、存摺存單、借條、股票帳戶、貴重財產發票等票證,最大程度保護自己的利益。 2、事後補救法:如果事前因為感情還好,或者其他原因並未獲得有效憑證的,此時需要做的就是留意配偶的投資去向及存款方式,除了記下配偶投資、合股的公司全稱外,還可留意記下配偶准確而具體的購房地址、車輛號牌、工資卡號、銀行存款賬號、股東卡號等,以便可向相關部門查詢或依法申請人民法院調查。如發現配偶有轉移的跡象時,應立即採取措施,如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保全財產等。最後,需要提醒的是對於沒有掌握的對方財產,注意離婚訴訟的保密工作,盡量封鎖消息,除離婚律師外不要對任何人講自己打算離婚並要採取行動,需要及時申請法院調查的存款等財產,以有效防止對方轉移財產。
E. 離婚官司法院有人是否會查個人財產
一、 離婚官司 法院有人是否會查個人財產? 離婚 案件法院一般是不棗正會主動對個人財產進行調查的,除非一方向法院申請調查,法院認為有必要的才會調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事訴訟法 》 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 證據 。 當事人及其訴訟 代理 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立案 時應注意的問題。 (一) 仔細審閱提交 訴訟 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煩的發生。 1、避免被告二個住所地的情況出現。 根據有關要求,一方提起,立案時,應該跡岩擾提交法院的材料有: (1) 起訴狀 ; (2) 結婚證 書; (3) 身份證 ; (4) 財產清單。 應該注意的是,在提起訴訟之前,應核對雙方現在的住址是否與戶口本或身份證上的一致。特別是被告的信息不能出現兩個或以上的住址,否則有的法院會讓當事人提供被告現住所地的證據,一般是現住所在居委會的證明,這是非常麻煩的,當天立不上案不姿旦說,還要去被告居委會開證明,費力又求人。因此,立案之前核對提交的訴訟材料,避免出現被告兩個以上的住址的情況應當引起注意。 2、規范書寫起訴狀。 對起訴狀的書寫,最好套用固定的格式,注意寫明原、被告住址的郵政編碼,以及雙方的聯系電話、手機,以方便法院與當事人聯系。 有些原告滿腹委屈,因此在書寫起訴狀時,如寫長篇小說,洋洋幾千言,或者羅里羅嗦,恨不得到家裡發生的事兒,全部寫在訴狀上,其實這是沒有必要的。在正文里,只要簡要寫明感情不和的原因和表現形式就可以了,記實性、記事性的說明不要太多,否則層次性不強,主次不清,法官看得雲里霧里,事得其反。 (二) 關於提交財產清單的問題。 因為 離婚糾紛 財產爭議一並處理,加之法院是按爭議財產數額收取費用的,因此,法院會讓原告提交財產清單。李 律師 還是建議當事人盡量少列財產數額,先少預交 訴訟費用 ,這不是惡意避免向法院交費,而是因為起訴後,原、被告仍有庭外和解的可能性,也就是仍有協商致, 協議離婚 的可能。但如果一旦協商一致,要撤訴,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只能退一半,因此,交的越多,「損失」就會越大。而對於法院來說,因為可以根據開放審理的財產數額,責令原告補交訴訟費用,因此,法院可以通過這種救濟途徑收取應當收取的費用。 (三) 關於立案前後時間段的把屋。 有些法院周一到周五每天都可以立案,有些法院在有些特定的時段(比如周五上午或下午)是不立案的。因此,最好安排在周一到周四立案,最好在下午四點之前立案,否則四點後法院可能就不受理了。 立案後,要注意記住自己的案號,並詢問立案人員何時案件可以轉到民庭、或哪個法庭,而後及時與法庭審判人員聯系案件進度事宜。一般立案後,三天內可以轉到民庭或法庭,因此,立案三天後打電話查詢案件承辦人員是可以查到的。 (四) 關於附帶申請調查取證文書的問題。 由於法律 法規 的限制,在一般情況下,有些特定的證據,如銀行存款情況、股票帳號情況等當事人不能在訴前調查,只能委託法院調查,或申請法院出具調查令調查。但如果對方一知道原告訴至法院,很可能就會立即將資金轉移,因此,我們婚姻律師建議原告直接在訴狀中附帶申請法院調查取證申請書或調查令申請書,並註明先查詢再送達的理由,不至於「打草驚蛇」,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一旦查詢賬上仍有大量資金,或以度時考慮採取財產儀器保全,以求主動。 綜上所述,夫妻的離婚本身就與雙方的情感問題有關系而不能全部都由客觀的法律來作為保證,所以有些夫妻認為自己離婚本身就是比較隱私的事情,再加上私人財產涉及到自己的利益而不想要讓法院干涉,其實法院也不會主動去讓當事人將個人財產交出或者去調查的。
F. 離婚名下的股票能查到嗎
離婚名下的股票,法定機關、依法定程序能查到;非法定機關、非依法定程序不可以查詢,否則就是違法。也就是離婚訴訟中的法院可以查詢。
G. 怎樣規避離婚查你的股票
法律分析:(1)自己調查。可以登錄家中的電腦,看對方買的哪幾只股票,市值多少錢。也可以通過使用的炒股軟體,判斷對方再哪個證券公司開戶,可以去證券公司詳細問。
(2)請律師調查。律師通過經驗可以判斷對方的開戶公司,或者到證券公司實際調查。如果無法提供任何對方的股票信息,律師可以向法院申請《調查令》,拿上這個,就可以到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調查。
(3)申請法院調查。可以起訴到法院要求分割財產,法官會要求對方提供股票的信息,拒不提供的,法官會到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調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H. 離婚財產如何調查股票帳戶能查到嗎
離婚財產 調查的方式有: 一、自行調查 自己調查可以調查對方擁有的存摺、 房產證 、 工資 收入等等。但是在實際生活中,如果對方有心防你,即是是這些財產你也可能調查不到。工資收入也有可能因為公司的規定被拒絕調查。 二、聘請專業的調查公司 此項有一定的風險,很多法院對專業的調查公司的合法性還持有懷疑的態度,還有一些非專業的調查公司在調查時可能會違法調查,得到的 證據 就有可能不被法院所採信。 三、申請法院調查 此種方式看起來是最佳的方式,沒有風險、也不用花很多錢。但是實際生活中,由於基層法院的業務非常忙,即使你申請法院調查,也可能法院抽不出多餘的人力去調查,如果調查的財產在外地,則法院去調查的可能性就更低了。 四、聘請專業的 律師 調查 上面兩種方法不可行的話,只能選擇聘請專業的律師了。律師可以持律師事務所出具的證明去相關部門調查。除了公司、單位等非國家機關可能會碰壁外,像國家的工作機關應該都可以調查財產。 法定機關、依法定程序能查到股票賬號;非法定機關、非依法定程序不可以查詢股票賬號。也就是 離婚訴訟 中的法院可以查詢。 《 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 代理 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I. 離婚股票基金這些可以查得到嗎
法律分析:可以查詢。要求辦理離婚,可以查詢另一方名下的財產包括基金股票等,可以做訴前財產保全,等申請法院查詢,對方會轉移財產的。票賬戶內的資金一般由兩部分構成:一為股票的當前市場價值。一為股票資金賬戶內的余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J. 起訴離婚會查對方所有賬戶嗎
一、起訴離婚會查對方所有賬戶嗎
1、起訴離婚是否會查對方所有賬戶,需根據以下情況決定:1、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查取證,有大拆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人民法院對有關單位和個人提出的證明文書,應當辨別真偽,審查確定其效力;2、不過法院一般不會主動調查,只有在當事人提出調查的申請之後,法院才會調查銀行賬戶。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芹仿鉛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二、訴訟離婚的條件是什麼
1、當事人雙方領有結婚證;嫌好
2、起訴離婚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系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訴當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訴;
3、提起起訴離婚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訴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