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離婚股票如何分割
夫妻離婚股票分割辦法:
1、如果雙方能夠就股票分割達成協商的,可以通過協商分割;
2、如果雙方不能就股票分割達成協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數量按比例分配。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二條
夫妻雙方分割共同財產中的股票、債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時,協商不成或者按市價分配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數量按比例分配。
『貳』 分拆股票是什麼意思
你好,分拆 [Spin-off, demerger]指公司將原合並報表的子公司業務和資產剝離出去,通過發行新的股票或全資轉讓,再獨立上市的行為。與其相反的操作是兼並收購。
股票市場並不十分喜歡同時經營不同業務的多元化控股公司,因為這類公司通常不透明,難以對其真實價值進行分析,而且投資者也會懷疑公司是否有能力同時經營好互不相關的行業。而當這類多元化公司將主要子公司分拆上市時,多會得到市場的歡迎。不論原母公司,還是分拆後獨立上市的子公司,估值都會有所提升,出現所謂價值釋放的現象。其原因就在於獨立後的子公司管理層獲得了更大的自主權,有更多動力將業務擴大,業績搞好。而且分拆後不論母公司還是子公司會有更豐富透明的信息披露,便於投資者進行正確的估值定價。目前中國市場更多的是兼並收購,分拆上市的事件還相對較少。
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
『叄』 夫妻離婚股票如何分割
關於適《民法典》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夫妻雙方分割共同財產中的股票、債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時,協商不成或者按市價分配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數量按比例分配。」由於股票、債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的價值難以確定,且這些有價證券財產性權利的具體價值處於經常變動的不確定狀態,造成了分割的難度。如果你們爭議的股票是上市公司的股票,由於這種股權可以自由轉讓,所以離婚時可以直接對所持股份進行分割。但是,由於你們爭議的股票還未上市,法院在審理時,會盡量爭取讓你們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或按市價分配有困難的,法院可以根據數量按比例分配,待判決生效後,具體的操作問題由你們自行決定。另外,如果屬於法律法規限制轉讓的股票或股份,法院不宜分割處理,但可以告知當事人在符合轉讓條件後,再向法院起訴進行分割。在此,還要提醒您的是,根據《民法典》若干問題的解釋相關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即便是一方用個人財產購買的股票,其收益也屬於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離婚時,應當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肆』 離婚時上市公司的股票如何分割
法律分析:以夫妻共同財產購買上市公司股票的,即股權為股份有限公司的不記名股票,這種股權不記載股東名稱,可以自由轉讓,離婚時可直接分割股份的數量,依據離婚協議或判決書等法律文書,辦理股份變更登記。特定期間內不可轉讓的股票,只能給予另一方相應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伍』 離婚時,購買的基金、股票等如何分割
法律分析:由於股票、債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的價值難以確定,且這些有價證券財產性權利的具體價值處於經常變動的不確定性狀態,造成了分割的難度。如果爭議的是上市公司的股票,由於這種股票可以自由轉讓,所以離婚時可以直接對所持股份進行分割。如果爭議的股票還未上市,法院在審理過程時,會盡量爭取讓你們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或按市價分配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數量按比例分配,待判決生效後,具體的操作由你們自行決定。另外,如果屬於法律法規限制轉讓的股票或股份,人民法院不宜分割處理,但可以告知當事人在符合轉讓條件後,再向人民法院起訴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註: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二十五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基本養老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第七十二條 夫妻雙方分割共同財產中的股票、債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時,協商不成或者按市價分配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數量按比例分配。
『陸』 股票離婚怎麼分割
夫妻離婚公司股票由夫妻雙方協商進行分配,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分配。一方以婚前財產出資婚後經營股票,那麼股票及其增值部分應屬於婚前財產。如果是一方婚前財產購買股票,婚後另一方進行操作股票升值,原股票價值屬於婚前財產,而共同勞動凝結在升值部分,增值部分應該屬於夫妻婚後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