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可轉債贖回對股價影響
有影響。強制贖回就是強迫更多的轉債進行轉股,正股的總股本增多,轉股的也可能選擇賣出,對正股價格有壓制。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
拓展資料:
由於可轉換債券可轉換成股票,它可彌補利率低的不足。如果股票的市價在轉券的可轉換期內超過其轉換價格,債券的持有者可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而獲得較大的收益。影響可轉換債券收益的除了轉券的利率外,最為關鍵的就是可轉換債券的換股條件,也就是通常所稱的換股價格,即轉換成一股股票所需的可轉換債券的面值。如寶安轉券,每張轉券的面值為1元,每25張轉券才能轉換成一股股票,轉券的換股價格為25元,而寶安股票的每股凈資產最高也未超過4元,所以寶安轉券的轉股條件是相當高的。當要轉換的股票市價達到或超過轉券的換股價格後,可轉換債券的價格就將與股票的價格聯動,當股票的價格高於轉券的換股價格後,由於轉券的價格和股票的價格聯動,在股票上漲時,購買轉券與投資股票的收益率是一致的。
但在股票價格下跌時,由於轉券具有一般債券的保底性質,所以轉券的風險性比股票又要小得多。 由於其可轉換性,當它所對標的股票價格上漲時,債券價格也會上漲,並且沒有漲跌幅限制。此外,債券價格和股價之間還存在套利可能性。所以在牛市對標股價上揚時,債券的收益會更穩健。可轉換債券與股票最大的不同就是它具有債券的特性,即便當它失去轉換意義後,作為一種低息債券,它仍然會有固定的利息收入;這時投資者以債權人的身份,可以獲得固定的本金與利息收益。如果實現轉換,則會獲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獲得股息收入。可轉換債券對投資者具有"上不封頂,下可保底"的優點,當股價上漲時,投資者可將債券轉為股票,享受股價上漲帶來的盈利;當股價下跌時,則可不實施轉換而享受每年的固定利息收入,待期滿時償還本金。
② 可轉債強制贖回對股價有何影響
可轉債強制贖回對股價沒有太大影響,股票漲跌不由可轉債決定,股票漲跌由供求關系、資金量、政策、消息等多方面因素決定,可轉債強制贖回指可轉債觸發提前贖回條件時發行人按照一定的價格向可轉債持有人強制性贖回的操作,可轉債強制贖回會引起可轉債的下跌。
強制贖回的條件:可轉債要進入轉股期,沒有進入轉股期是不能強制贖回的,當可轉債的正股價連續15-20天高於轉股價的130%時,會被強制贖回,當可轉債的正股價持續約30天低於轉股價的70%-80%時,會被強制贖回。
可轉債強制贖回注意事項
如果觸發了強贖條款,那麼證明可轉債價格至少已經在130元以上一段時間了,面值100左右買入,價格漲到130塊或以上,已經賺了一大筆了啊,那麼投資人肯定是贏家。
觸發強贖後,投資人一般面臨以下選擇:賣掉轉債,獲利走人;將轉債轉換為股票,等待股票上漲繼續帶來收益;啥也不做,等著上市公司按照103元或差不多的價格強制贖回。很明顯,大部分投資人會選擇前兩者。
③ 可轉債觸發贖回條件是好是壞
可轉債觸發贖回條件之後被強制贖回是好是壞,得看具體情況,比如你持有的可轉債成本是100元,被強制贖回相當於賺了3成,被強行落袋為安,可以轉成20股股票,而這20股的市價是130元。
但如果持有的可轉債成本高於130元,比如135元,那麼強制贖回就不是什麼好事,會虧錢,就算轉股也是虧的。
拓展資料:
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
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就明確約定,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
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正因為具有可轉換性,可轉換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
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雙重特點,對企業和投資者都具有吸引力。
可轉換債券具有雙重選擇權的特徵。一方面,投資者可自行選擇是否轉股,並為此承擔轉債利率較低的成本;另一方面,轉債發行人擁有是否實施贖回條款的選擇權,並為此要支付比沒有贖回條款的轉債更高的利率。
雙重選擇權是可轉換公司債券最主要的金融特徵,它的存在使投資者和發行人的風險、收益限定在一定的范圍以內,並可以利用這一特點對股票進行套期保值,獲得更加確定的收益。
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④ 股票轉債贖回是利好還是利空
轉債贖回對股票利好還是利空要結合實際情況判斷,贖回是上市公司主動的行為,對上市公司是有利的,而對投資來說,可轉債贖回價格大於轉債市場價格,是利好的,相反可轉債贖回價格小於可轉債市場價格,是利空的。
強制贖回條件:
1、可轉債要進入轉股期,沒有進入轉股期是不能強制贖回的;
2、當可轉債的正股價連續15-20天高於轉股價的130%時,會被強制贖回;
3、當可轉債的正股價持續約30天低於轉股價的70%-80%時,會被強制贖回。
拓展資料:
可轉債贖回和強制贖回的區別:
可轉債是上市公司發行的一種可以轉化成股票的債券,交易時間一般是6個月。
可轉債贖回是公司按照之前的約定條款,到期之後把可轉債買回去。一般在發行的可轉債期滿後五個交易日內,公司將以本次發行的可轉債的票面面值的106%贖回。
投資者可以根據當時的股價以及股價所處的位置選擇是贖回還是轉股。
可轉債強制贖回,是發生在交易期內。一般規定:連續30個交易日中至少有15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不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130%。
意思就是股價已經遠高於轉股價格,投資者已經盈利,但是還有投資者不願意轉股,因此觸發強制贖回機制。投資者可以選擇130賣給上市公司,也可以自己賺30%。假設投資者手裡可轉債收益已超過30%,建議賣出或者轉股,不然只能按照106元贖回。
可轉債贖回與股票:
可轉債的全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是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債券。可轉債具有債權和期權的雙重屬性,其持有人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獲取公司還本付息;也可以選擇在轉股期內轉換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是賣出去賺取差價。如果轉股收益低於直接賣出轉債收益,就沒有人願意轉股,它會作為一種低息債券享有固定的利息收入。如果實現轉股,投資者可以賣出股票獲利或是持有獲得股息收入。
可轉債和股票在賺錢能力方面有以下不同之處:
打新方式賺錢
我們在申購新債時,是不需要底倉市值的,前期也不需要資金。3天後,如果中了,再往股票賬戶里充錢,按照中簽數量交錢。之後等上半個月或一個月,新債就會上市交易,上市當天一般會有10%-30%的溢價,我們直接賣出就可以賺到錢了,如果看好正股走勢也可以長期持有。而打新股是有市值要求的,而且新股中簽率要低於新債中簽率。另外,新股有破發的可能,新債則不會。
交易方式賺錢
新債上市後和股票一樣可以自由買賣,但可轉債是T+0交易,即當天買進當天就可以賣出,而且不限次數。股票則是T+1交易,顯然靈活性上不如可轉債。
可轉債和股票一樣可以通過低買高賣來賺錢,其中可轉債沒有漲跌停限制,理論上可以漲幅無限,但實際上如果能以低於100元的價格買入,還可以有債券的面值可利息收入保底。而股票有漲跌停限制,但長期來看一樣可以漲幅無限,跌幅也無限。所有,可轉債風險相對更低。
轉股方式賺錢
可轉債可以用轉股方式賺錢,而股票不可以。轉股期內可轉債可以按照一定的轉股價轉換成股票,如果持有公司股票的收益大於持有可轉債的收益,我們就可以把它轉換成股票。特別是當行情較好時,股票的價格會有較大漲幅,而可轉債的轉股價格是不變的,我們就可以把可轉債轉換成價格較高的股票,再賣出股票獲利。
到期贖回方式賺錢
在特殊情況下,正股的價格持續下跌,可轉債也會跟著下跌。如果可轉債的價格已經跌到100元以下,而且強制贖回期來臨,這時我們可以一直持有可轉債到期,公司就會給我們還本付息。雖然可能只有2%左右的年化收益率,但相比股票下跌可能出現的大幅虧損還是可以接受的。
另外,可轉債只有較低的利息收入,而股票則有股息紅利;可轉債交易沒有印花稅,而股票在賣出時會收取0.1%的印花稅;可轉債的交易手續費也要遠低於股票傭金。
⑤ 可轉債觸發贖回條件是好是壞
好壞要看觸發可轉換債券贖回是指上市公司以面值加上一定利息的形式贖回可轉換債券的條件。 具體來說,只要在30個交易日內的15個交易日內,正股的股價超過轉換股的130%,發行人就可以以一定的價格贖回可轉換債券(不同上市公司的規定不同,以上市公司的公告為准)。 除了強制性贖回條款外,可轉換債券也有強制性回購條款。 強制回購條款是指在一定期限內,當正股的價格低於轉換價格時,投資者可以要求上市公司以面值和一定利息的形式強制回購可轉換債券。
拓展資料:
簡而言之,強制贖回條款是為了保護上市公司的利益,而強制回購條款是為了保護投資者的利益。 可轉換債券的條件贖回條款已經被觸發,董事會通過了贖回所有可轉換債券的提議。 一般來說,它不會影響股東的權益。 從長遠來看,這很好。 短期內可能會出現現金短缺。 有條件救贖的定義,也稱為「強制救贖」。
有兩種強制贖回的情況。 第一個是公司股票連續15個交易日至少15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不低於當前轉換價格的130%(期限簡稱:15 / 30130%);第二,當不可兌換股票余額低於3000萬元時,上市公司有權以約定的贖回價格略高於可轉換債券面值的價格贖回全部或部分不可兌換債券。
2.然而,即使條件得到滿足,公司也要決定是否實施有條件的贖回條款。換句話說,即使贖回條件得到滿足,公司也不能執行強制贖回,不得公告,不得強制贖回公告。然而,我們需要考慮一旦被迫贖回,它將對我們自己的權益產生什麼影響。部分可轉換債券符合贖回條件,但上市公司不贖回。這家公司缺錢。如前所述,發行可轉換債券的目的是籌集資金。一些公司籌集資金以改善經營條件。所有籌集的資金都投資於經營活動,公司在不久的將來沒有足夠的現金流支持贖回可轉換債券。
3. 這是因為一些投資者會忘記贖回可轉換債券。 即使公司每天發送贖回提示,最終仍然有很多投資者不轉換股票,所以公司需要用現金贖回這些可轉換債券。對於那些在自己的運營中存在問題的公司來說,支付債券利息是更好的選擇。在發行可轉換債券時,公司股東往往分配了很大比例。這是因為一旦正股股價大幅上漲,股東就會有嚴格的減少正股持股的程序,這將極大地影響股價。
⑥ 可轉債強制贖回對股價有何影響
可轉債強制贖回對股價沒有太大影響,股票漲跌不由可轉債決定,股票漲跌由供求關系、資金量、政策、消息等多方面因素決定,可轉債強制贖回指可轉債觸發提前贖回條件時發行人按照一定的價格向可轉債持有人強制性贖回的操作,可轉債強制贖回會引起可轉債的下跌。
強制贖回的條件:可轉債要進入轉股期,沒有進入轉股期是不能強制贖回的,當可轉債的正股價連續15-20天高於轉股價的130%時,會被強制贖回,當可轉債的正股價持續約30天低於轉股價的70%-80%時,會被強制贖回。
可轉債強制贖回注意事項
如果觸發了強贖條款,那麼證明可轉債價格至少已經在130元以上一段時間了,面值100左右買入,價格漲到130塊或以上,已經賺了一大筆了啊,那麼投資人肯定是贏家。
觸發強贖後,投資人一般面臨以下選擇:賣掉轉債,獲利走人;將轉債轉換為股票,等待股票上漲繼續帶來收益;啥也不做,等著上市公司按照103元或差不多的價格強制贖回。很明顯,大部分投資人會選擇前兩者。
⑦ 可轉債滿足贖回條件是利好還是利空
如果可轉債的贖回價格大於當前可轉債在市場上的交易價格,那麼對投資人來說就是利好,相反就是利空。不過,如果可轉債價格在未來有很好的走勢,那麼可轉債強制贖回也是利空。
可轉債和股票市場是密切相關的。具體情況還是需要具體分析。、
拓展資料:
債轉股是利好還是利空:
債轉股中的「債」是指可轉換債券,全稱是可轉換公司債券,簡稱可轉債。債轉股是指債券持有人可以在特定時間、特定條件下將可轉換債券轉換為普通公司股票。可轉債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具體包括三大特徵:
1、債權性:可轉債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債券持有者可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2、股權性:可轉債在轉換成股票後,原債券持有人就變成了公司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
3、可轉換性:債券持有人可按發行時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這是可轉債的重要標志。當然,債券持有人也可以選擇不轉成股票,而是在期滿時收取本息,或在流通市場出售。
由於可轉債利率通常低於普通公司債券利率,所以企業通過發行可轉債低成本籌集資本,發展公司業務和解決公司債務問題,對企業是利好;但可轉債實際上是企業的一種變現定增,增加了公司股本,對於原有股東來說,參與企業分紅的人數增加,未來可獲得分紅就會變少,對原有公司股東是利空。
具體到A股市場,由於債券持有人極少選擇到期收取本息,通常都是選擇在市場中拋售套現;並且由於可轉債的T+0和無漲跌幅限制的特性,經常在市場遭遇爆炒,所以債轉股對於債券持有人並未有明顯的利空或利好影響,主要看債券持有人是否認為這家公司將來會有長足發展空間、公司是否有優質的管理團隊、是否看中公司美好願景,是選擇和公司共同發展還是短期獲利了結!
如果債券持有人選擇債轉股、和企業一起成長、分享企業發展紅利,一定要選擇整體經營數據向好,有內在發展動力和潛力,只是暫時遇到資金周轉困難的企業,未來才有可能獲得好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