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出借股票賬戶的法律後果
自然人或非法人組織出借證券賬戶給他人從事證券交易,均有可能被處罰,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處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違法出借股票賬戶的行為,需要監管機構結合具體交易情形進行判斷。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五十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定,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第一百九十五條 違反本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處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貳』 證券賬戶借給別人使用的法律後果
法律分析:借用他人股票賬戶可能被處罰,出借自己的股票賬戶給他人使用,也要承擔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條例》 第三條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應當會同中國人民銀行、國務院財政部門、國務院公安部門、國務院其他金融監督管理機構以及省級人民政府建立處置證券公司風險的協調配合與快速反應機制。
『叄』 股票賬戶和資金都是我的,借給朋友操作,違法嗎
如果你朋友不用你的賬戶做違法的事,就不違法。
出租出借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將可以被予以警告並處以至少1000元的罰款。
如果被公安機關認定出租出借出售購買銀行賬戶(含 銀行卡)或支付賬戶,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虛構代理關系開立銀行賬戶或者支付賬戶,可能在五年內無法使用所有銀行賬戶非櫃面業務和支付賬戶業務,無法正常網上支付,包括網銀轉賬,網上各類消費及購物等,五年內在所有銀行可能無法開立新賬戶,同時會影響徵信記錄。
『肆』 出借證券賬戶法律後果
法律分析:個人出借證券賬戶違法。各證券公司應當按照證券賬戶管理規則,在為客戶開立證券賬戶時,對客戶申報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的真實性進行審查,保證同一客戶開立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的姓名或者名稱一致。證券公司不得將客戶的資金賬戶、證券賬戶提供給別人使用。對通過外部接入信息系統買賣證券情形,證券公司應當嚴格審查客戶身份的真實性、交易賬戶及交易操作的合規性,防範任何機構或者個人借用本公司證券交易通道違法從事交易活動。
法律依據:《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證券公司受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委託,為客戶開立證券賬戶,應當按照證券賬戶管理規則,對客戶申報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同一客戶開立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的姓名或者名稱應當一致。
證券公司為證券資產管理客戶開立的證券賬戶,應當自開戶之日起3個交易日內報證券交易所備案。證券公司不得將客戶的資金賬戶、證券賬戶提供給別人使用。
『伍』 我想把我證券帳戶里的股票轉給別人可以么
無法把自己的股票轉給別人,只能賣出股票後將資金轉給別人讓他再去買
賣出股票,由銀證轉賬轉入銀行,由於股票是T+1制度,所以當天賣出成功後要第二天才能轉入銀行
將股票資金轉入銀行里的方法如下:
1、下載安裝好對應證券公司股票交易軟體。
2、利用資金賬號登陸進去輸入賬號,密碼登陸成功。
3、在線交易系統裡面,銀證轉帳選項裡面操作。
4、選擇證券轉銀行選項,輸入轉賬金額和密碼即可。
(5)證券賬戶里股票出借怎麼辦擴展閱讀:
證監會2015年07月13日發布《關於清理整頓違法從事證券業務活動的意見》,落實證券賬戶實名制,清理整頓各類可能再次危及股票市場平穩運行的違法活動。
公告稱,一段時期以來,部分機構和個人藉助信息系統為客戶開立虛擬證券賬戶,借用他人證券賬戶、出借本人證券賬戶等,代理客戶買賣證券;
違反了證券法、《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關於證券賬戶實名制、未經許可從事證券業務的規定,損害了投資者合法權益,嚴重擾亂了股票市場秩序。近日隨著市場回穩,這些違法現象又出現了卷土重來的勢頭,可能再次危及股票市場平穩運行,必須予以清理整頓。
『陸』 證券賬戶裡面的錢怎麼轉出來
證券交易賬戶中的資金可以通過銀證轉賬可轉入綁定的第三方存管銀行卡內,投資者登錄證券賬戶後,找到銀證轉賬後按流程操作即可,銀證轉賬不收取手續費。投資者要注意的是當天賣出股票所得的資金當天不能轉出,轉出要到第二個交易日。
銀證轉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16:00,法定節假日不能銀證轉賬,部分證券公司在交易日上午8:30就能進行銀證轉賬。
所謂銀證轉賬是指將股民在銀行開立的個人結算存款賬戶(或借記卡)與證券公司的資金賬戶建立對應關系,通過銀行的電話銀行、網上銀行、網點自助設備和證券公司的電話、網上交易基握改系統及證券公司皮枯營業部的自助設備將資金在銀行和證券公司之間劃轉,搏判為股民存取款提供便利。
銀證轉賬優點:快捷:一筆資金轉賬業務只需幾秒鍾時間就可完成,使證券買賣操作更快、更輕松。安全:不必隨身攜帶大量現金進出證券交易場所;大大減少保證金被證券公司挪用的風險。方便:客戶可在銀行的各營業網點存取資金。
『柒』 出借證券賬戶犯法需要坐牢嗎
個人出借證券賬戶是違法行為,會坐牢的。
各證券公司應當按照《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規定以及證券賬戶管理規則,在為客戶開立證券賬戶時,對客戶申報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的真實性進行審查,保證同一客戶開立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的姓名或者名稱一致。證券公司不得將客戶的資金賬戶、證券賬戶提供給他人使用。
對通過外部接入信息系統買賣證券情形,證券公司應當嚴格審查客戶身份的真實性、交易賬戶及交易操作的合規性,防範任何機構或者個人借用本公司證券交易通道違法從事交易活動。
《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
第二十七條 證券公司應當按照審慎經營的原則,建立健全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制度,防範和控制風險。
證券公司應當對分支機構實行集中統一管理,不得與他人合資、合作經營管理分支機構,也不得將分支機構承包、租賃或者委託給他人經營管理。
第二十八條 證券公司受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委託,為客戶開立證券賬戶,應當按照證券賬戶管理規則,對客戶申報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同一客戶開立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的姓名或者名稱應當一致。
證券公司為證券資產管理客戶開立的證券賬戶,應當自開戶之日起3個交易日內報證券交易所備案。
證券公司不得將客戶的資金賬戶、證券賬戶提供給他人使用。
『捌』 股票賬戶借給別人用有沒有風險
你好,有的。在2021年底,已經有首例公開對出借個人股票賬戶行為做出行政處罰的案例。在舊的證券法中,沒有對於出借股票賬戶有要求,但是在新的證券法中,已經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定,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
如果出現這樣的行為,會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等等來進行處罰,通常是會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一定的罰款。
在我們實際遲肢殲生活中,經常會有一些不法分子常常以高額的利益作為誘餌,吸引一些缺乏自我保護意識的證券投資者,將自己名下的賬戶交給其操控,用以牟利。不少投資者因自身資產沒有損失,還能從中謀飢鬧取高額利益碼沖,就輕易的答應了對方的借戶請求,但這其中存在嚴重的法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