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上市公司需要什麼條件才能上市
公司上市的基本條件:
1、公司具備股份公司上市資格;公司已運營3年以上;
2、申請上市公司近3年連續盈利,無重大違法行為,無財務會計報告虛假記載,無虛假注冊資本出資,無撤資等情況;
3、上市公司注冊資本不低於三千萬元,公司總股本不低於五千萬元。公開發行的股份應當占公司股份總數的四分之一以上,總股本不少於人民幣4億元,公開發行的股份應當占公司股份總數的10%以上;
4、公司股票經國務院證券公司批准向社會公開發行;
5、 公司需完成上市計劃編制、完善公司各項組織架構、聘請注冊會計師完成審計工作、律師整理相關法律文件後,方可批准上市。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五十一條國家鼓勵符合產業政策和上市條件的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第五十二條 申請股票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提交下列文件: (一)上市報告; (二)申請股票上市的股東大會決議; (三)公司章程; (四)公司營業執照; (五)經會計師事務所依法審計的公司最近三年的財務會計報告; (六)法律意見和上市推薦; (7) 最新的招股說明書; (八)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要求的其他文件。
一、上市公司的優勢
1、 公司上市後,可促進公司的銷售渠道和業績。公司上市後,市場會幫你做很多宣傳,特別是對業績較好的行業。國家高度重視,將有大量投資者投資於公司股價,從而提高公司的影響力。
2、能改善公司的財務狀況。沒有上市的公司很難為其資金籌集資金,資金基本上由自己提供。但是,成功上市後,公司可以通過融資和吸引投資者的方式進行投資,用投資者的錢改善公司的財務狀況,增加公司的市值需求。
3、可以吸引部分企業借殼重組,實現雙贏。
4、 可啟動股權激勵和分紅制度。在公司遇到困難或業績較好的情況下,可以通過股權激勵吸引員工投資,或者通過分紅方式吸引外資,從而提高公司股價。
5、股價流動性較大,有利於公司經營管理。上市後,公司股價流通量增加,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資者,公司的管理結構更加規范,有利於公司後期的發展。
Ⅱ 公司上市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公司上市的基本條件:
1、公司滿足股份公司上市資格;公司開業時間超過三年;
2、申請上市的公司在近三年內連續盈利,沒有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沒有虛假記載、注冊資金無虛假出資,沒有抽逃資金的現象等;
3、上市公司的注冊資本至少三千萬元,公司總額超過五千萬元人民幣,公開發行的股份是公司總股份的四分之一以上,股本總額至少4億元,公開發行的股份在10%以上;
4、公司股票經過國務院證券公司批准,並向社會公開發行;
5、公司在完成擬寫上市方案,完善公司各項組織機構,聘請注冊會計師完成審計工作,律師整理相關法律文書後,才能審批並上市。
拓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五十一條國家鼓勵符合產業政策並符合上市條件的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第五十二條申請股票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報送下列文件:(一)上市報告書;(二)申請股票上市的股東大會決議;(三)公司章程;(四)公司營業執照;(五)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公司最近三年的財務會計報告;(六)法律意見書和上市保薦書;(七)最近一次的招股說明書;(八)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文件。
Ⅲ 公司上市需要什麼條件才能上市
股票的上市條件根據《證券法》第50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
3、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4、公司最近3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於前款規定的上市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5、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根據《證券法》的規定,均制定了各自的股票上市規則,並具體規定了股票上市的條件,但除「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一項外。
(3)公司法規定股票上市條件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章第五節的相關規定,上市公司(The listed company)是指所公開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謂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沒有上市和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這種公司到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須經過批准外,還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公司法》、《證券法》修訂後,有利於更多的企業成為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
Ⅳ 公司要上市需要什麼條件
一、成為上市公司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3、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
4、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二、成為上市公司的要求:
1、主體資格:A股發行主體應是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治理:發行人已經依法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制度,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
3、獨立性: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資產完整;人員、財務、機構以及業務獨立。
4、同業競爭: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得有同業競爭;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後,也不會產生同業競爭。
5、關聯交易: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得有顯失公平的關聯交易;應完整披露關聯方關系並按重要性原則恰當披露關聯交易,關聯交易價格公允,不存在通過關聯交易操縱利潤的情形。
6、財務要求:發行前三年的累計凈利潤超過3000萬人民幣;發行前三年累計凈經營性現金流超過5000萬人民幣或累計營業收入超過3億元;無形資產與凈資產比例不超過20%;過去三年的財務報告中無虛假記載。
三、公司上市的步驟:
1、股份改制(2—3個月):發起人、剝離重組、三年業績、驗資注冊、資產評估。
2、上市輔導(12個月):三會制度、業務結構、四期報告、授課輔導、輔導驗收。
3、發行材料製作(1—3個月):招股說明書、券商推薦報告、證券發行推薦書、證券上市推薦書、項目可研報告、定價分析報告、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
4、券商內核(1—2周):現場調研、問題及整改、內核核對表、內核意見。
5、保薦機構推薦(1—3個月):預審溝通、反饋意見及整改、上會安排、發行批文。
6、發審會(1—2周):上會溝通、材料分審、兆脊滑上會討論、表決通過。
7、發行准備(1—4周):預路演、估值分析報告、推介材料策劃。
8、發行實施(1—4周):刊登招股書、路演推介、詢價定價、股票發售。
9、上市流通(1—3周):劃款驗資、變更登記、推薦上市、首日掛牌。
10、持續督導(2—3年):定期聯絡、信息披露、後續服務。
四、公司上市大致要經歷的流程:
1、 擬寫公司上市方案及可行性報告。
2、聘請律師介入為公司完善有關公司管理的法律文件,按公司法的規定完善公司的組織機構,並擬寫、整理有關公司上市的族臘法律文書,如有涉訴案件的,律師代理完成有關訴訟工作。
3、聘請注冊會計師介入完成有關公司上市的審計工作,並完善財務報表和原始憑證。
4、聘請券商進行上市輔導、推薦。
5、律師出具法律意見及有關上市法律文件報證監會審批。
6、審批。
7、上市。
8、注冊會計師對上市公司上市後野亮三年財務審計。
五、公司上市所需要的時間:
從擬寫可行性報告准備上市時起,到通過審核上市,大約需18個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四條 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上市交易。
第一百四十五條 上市公司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經營情況及重大訴訟,在每會計年度內半年公布一次財務會計報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四十六條 申請證券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提出申請,由證券交易所依法審核同意,並由雙方簽訂上市協議。
證券交易所根據國務院授權的部門的決定安排政府債券上市交易。
第四十七條 申請證券上市交易,應當符合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上市條件。
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上市條件,應當對發行人的經營年限、財務狀況、最低公開發行比例和公司治理、誠信記錄等提出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條本法所稱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Ⅳ 公司要上市需要什麼條件
公司上市要符合以下的條件:公司經營必須是3年以上,在這三年內沒有跡孝更換過董事、高層管理人員、並且公司經營合法、符合國家法律規定;注冊資金無虛假出資,沒有抽逃資金的現象;注冊資金至3000萬,公開發行的股份是公司總股份的1/4以上,股本總額至少4億元,公開發行的股份10%以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條
本法所稱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四十六條姿戚稿
申請證券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提出申請,由證券交易所依法審核同意,並由雙方簽訂上市協議。
證券交易所根據國務院授權的部門的決定安排政府債券上市交易。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四十七條
申請證券上市交易,應當符合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上市條件。
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上市條件,應當對發行人的經營年限、財務狀況、最低公開發行仔頃比例和公司治理、誠信記錄等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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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公司上市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一、公司上市要具備哪些條件1、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備上市的資格;2、申請上市公司,公司經營必須是3年以上,在鄭姿鎮這三年內沒有更換過董事、高層管理人員、並且公司經營合法、符合國家法律規定;3、上市公司的注冊資金無虛假出資,沒有抽逃資金的現象;4、上市公司的住冊公司至少3000萬喊粗,公開發行的股份是公司總股份的1/4以上,股本總額至少4億元,公開發行的股份10%以上。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五十條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公開發行;(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三)公開發冊春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四)公司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無虛假記載。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於前款規定的上市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條上市公司在一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或者擔保金額超過公司資產總額百分之三十的,應當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並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Ⅶ 公司要上市需要什麼條件
公司上市需要的條件是:
1、公司滿足股份公司上市資格;公司開業時間超過三年;
2、申請上市的公司在近三年內連續盈利,沒有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沒有虛假記載、注冊資金無虛假出資,沒有抽逃資金的現象等;
3、上市公司的注冊資本至少三千萬元,公司總額超過五千萬元人民幣,公開發行的股份是公司總股份的四分之一以上,股本總額至少4億元,公開發行的股份在10%以上;
4、公司股票經過國務院證券公司批准,並向社會公開發行;
5、公司在完成擬寫上市方案,完善公司各項組織機構,聘請注冊會計師完成審計工作,律師整理相關法律文書後,才能審批並上市。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一條
上市公司在一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或者擔保金額超過公司資產總額百分之三十的,應當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並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第一百四十五條
上市公司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經營情況及重大訴訟,在每會計年度內半年公布一次財務會計報告。
Ⅷ 最新上市公司法律法規規定的上市條件是什麼
一、最新 上市公司 法律 法規 規定的上市條件是什麼? 根據我國《 公司法 》的規定, 股份有限公司 申請其股票上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股票經國務院證型襲券管理部門批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3、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5%以上; 5、公司在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察游記載;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滿足上述條件可向國務院證券管理審核部門及交易所申請上市。 根據《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創業板上市條件為: (一)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 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二)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一千萬元,且持續增長;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於五百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五千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百分之三十。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三)一期末凈資產不少於兩千萬元,且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四)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三千萬元。 二、企業上市的好處都有哪些? 1、藉助資本市場促進公司持續發展 財務管理理論認為,企業的增長速度受到其現有資源制約,要保持持續快速的發展,必須要有足夠的資金投入和完善的財務規劃與公司的戰略目標相適應,缺乏資金支持的爆發式發展難以長久。因此,實力雄厚的跨國公司多為上市公司。 企業發展到一定階段,具備一定條件後,為謀求更快發展,必然通過上市進入資本市場,由單一的產品經營,走向產品經營、資本運營相結合發展路線,實現外延式擴張。 2、公司價值和股東財富的持續增值 上市公司價值可以在資本市場中得到動態、全面的反映,其定價過程全面考慮包含了公司靜態價值和盈利預期,一般採用市盈率法,估值水平顯著高於凈資產,高成長企業市值往往是企業資產凈值的數十倍。非上市公司缺乏公開的、可供投資人普遍認可的價值評估機制,投資人、 債權人 等多以凈資產判斷非上市公司的價值。 3、員工分享公司發展紅利 上市後,公司管理、發展戰略、業績公告更加透明,員工可以更好的了解公司前景。公卜沒兄司高管和核心員工可以通過股權激勵,實現個人財富與公司價值的同步增長。同時公司通過上市獲得快速發展,盈利能力增強,員工福利待遇等會相應隨之提高。而公司更加規范治理及知名度的提高,有助於員工個人職業發展。 4、企業藉助資本市場,實現跨越式發展 企業上市可以利用資本市場實現較大規模的股權融資,進一步增強公司實力,利用資本市場的無形之手不斷改造公司治理結構,強化管理、經營和內控制度,為實現後續融資、業務延伸、收購兼並和跨越式發展奠定基礎。 我們通過最新上市公司法律法規當中對於上市公司條件的要求也能看出,上市公司的經營和財務上面的要求會比較嚴格一些,最起碼在公司上市之前的前三年要確保一直都是處於盈利狀態的。但公司能夠上市其實也是利弊並存的,在上市之前需要做的准備也很多,以上條件只是最基本的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