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證券帳戶可取和可用資金有什麼區別
可取資金:指可以從證券賬戶通過銀證轉賬功能,轉出至銀行卡並實現取現操作,由於我國採取T+1制度,當天賣出的股票,資金無法取出,需等待第二個交易日方可提現。
可用資金:包括可取資金和當日賣出股票所得資金,可以在證券賬戶中進行正常交易,如購買股票、基金、理財產品等。
區別是可用資金無法立即提現,只可在賬戶中交易,可取資金可以立即轉出並提現。
(1)股票賬戶可用資金和可取資金為什麼不一樣擴展閱讀:
證券賬戶類型:
1、現金賬戶:
開設這一賬戶的客戶在買入證券後,應在清算日或清算日之前交清全部購買股票的價款。同理,在出賣股票後,亦應在清算日或之前將股票交割給評判商。清算日的具體日期通常在送交顧客的股票「成交通知單」上說明在美國以交易日後的第五個營業日為清算日。
2、保證金帳戶:
又稱普通賬戶。客戶在購買證券時,證券商將以墊資的形式,向投資人提供一部分融資,並收取墊資的利息。例如,規定賬戶的保證金比例為65%,意味著商戶在購買證券時應即支付65%的證券價款。餘下的35%的價款,並支付利息。利息按證券提供的借款成本為基礎折算。
3、聯合賬戶:
投資人以兩人蔌兩人以上合夥在證券商那裡開設一個賬戶。這類賬戶適用於夫妻雙方或父子關系。
4、隨時賬戶:
開設這一賬戶,客戶給予證券商以優先權的書面批准,同意證券商在不與投資人協商的情況下進行交易,而且交易的對象、股票的價格,數量以及交易的時機都由證券商自行選定。當然,證券商要以不損害顧客的利益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