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老三板重新上市新規定
法律分析:
老三板退市股重組重新上市步驟手續:1.破產重整,同時完成股改,變成凈殼.2.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即退市公司被優質企業借殼.該步驟需要證監會公布。還要滿足五點要求:一、注冊地址位於"一區六園"(張江高科技園區、漕河涇新興技術開發區、金橋現代科技園、上海大學科技園、中國紡織國際科技產業城、嘉定民營科技密集區)內;二、(如為未改制的公司)注冊資本或凈資產超過500萬元的;三、存續滿兩年;四、主營業務突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五、內資企業(股東為國內自然人或國內法人)就可以轉到新三板。
法律依據: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十一條 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依法對股份公司股票掛牌、定向發行等申請及主辦券商推薦文件進行審查,出具審查意見。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應當與符合條件的股份公司簽署掛牌協議,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
衍生問題:
申請新三板上市的流程是什麼?
1、擬上市的有限公司進行股份制改革,整體變更為股份公司。新三板上市流程申請在新三板掛牌的主體須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故尚處於有限公司階段的擬掛牌公司首先需要啟動股改程序,由有限公司以股改基準日經審計的凈資產值整體折股變更為股份公司。
2、主辦券商對擬上市股份公司進行盡職調查,編制推薦掛牌備案文件,並承擔推薦責任。主辦券商推薦非上市公司股份掛牌新三板時,應勤勉盡責地進行盡職調查,認真編制推薦掛牌備案文件,並承擔推薦責任。主辦券商進行盡職調查時,應針對每家擬推薦的股份公司設立專門項目小組。項目小組應與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協調配合,完成相應的審計和法律調查工作後,根據《主辦券商盡職調查工作指引》,對擬新三板上市公司歷史上存在的諸如出資瑕疵、關聯交易、同業競爭等重大問題提出解決方案,製作備案文件等申報材料。
3、主辦券商應設立內核機構,負責備案文件的審核。主辦券商不僅應設立專門的項目小組,負責盡職調查,還應設立內核機構,負責備案文件的審核,發表審核意見。主辦券商根據內核意見,決定是否向協會推薦該公司新三板上市。決定推薦的,應出具推薦報告(包括盡職調查情況、內核意見、推薦意見和提醒投資者注意事項等內容),並向協會報送備案文件。
4、通過內核後,主辦券商將備案文件上報至中國證券業協會審核。中國證券業協會負責審查主辦券商報送的備案文件並做出是否備案的決定。證券業協會決定受理的,向其出具受理通知書並對備案文件進行審查,若有異議,則可以向主辦券商提出書面或口頭的反饋意見,由主辦券商答復;若無異議,則向主辦券商出具備案確認函。
⑵ 老三板股票可以申請科創板上市嗎
老三板股票可以申請科創板上市。可以上市難度很大。需要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即退市公司被優質企業借殼。該步驟需要證監會非公部(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部)審核,審核時間2-3個月。破產重整,同時完成股改,變成凈殼這些條件都達標之後,曾經退市的企業才可以重新申請上市。總的來說,退市股票重新上市條件是比較嚴格的,這也正是證監會對於上市公司實行的優化和約束制度。
⑶ 老三板重新上市新規定
法律分析:老三板雖和新三板同屬股轉公司管轄,無論在交易規則、信息披露、重組重整方面完全是獨立於新三板之外,在以往股轉公司發布的規則中一般老三板都是另行規定。
法律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
(一) 上市公司或其主要子公司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二) 上市公司或其主要子公司依法被吊銷主營業務生產經營許可證,或者存在喪失繼續生產經營法律資格的其他情形;
(三) 深交所認為公司股票應當終止上市的其他情形。
⑷ 老三板開條件
老三板銀行開戶沒有標准,投資者只需攜帶身份證到耐咐相關業務部門申請。只有經過授權,投資者才能在老三板銷售市場交易股票。一般來說,老三板是指交易代碼為400或420開頭的液畝凱股票。這類股票因多年鬧喚的銷售業績虧損而被滬深指數交易所暫停上市,或者在滬深指數交易所未直接交易的股票。以上是老三板開放條件的相關內容。
老三板詳細介紹
老三板是指從兩家法人股市場銷售退出的兩網股股和從主板市場銷售終止後退出的退市股股的退市股。本文主要寫的是老三板開放條件的相關知識點,內容僅供參考。
⑸ 終止上市後還能恢復上市嗎 只要滿足條件就可以
終止上市後只要滿足重新上市的條件就可以恢復上市。終止上市指的是股票停止在二級市場進行交易,但依然能進行股份轉讓。終止上市的股票在達到再次上市的標准時,可以再度申請上市,但是申請再次上市時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
1、近三年持續盈利且利潤超出 3000 萬;
2、近三年主營業務、執行董事、管理層人員、控股股東均 無改變;
3、公司執行董事、公司監事和管理層人員需要具有合法的任職資格,不可存有被行政處罰、被處分、被調查等影響就職的情況。
依據股票市場重新上市的相關規定,只要是終止上市的公司,最少十二個月後才可明確提出再次上市的申請。公司如果想申請重新再上市,需要經公司董事會決議允許後遞交股東會來決議,股東會就該事宜作出決定,需所有股東投票權超過三分之二才可以。 以上就是 終止上市後還能恢復上市嗎 相關內容。
終止上市的股票會進到老三板市場交易,老三板是處理上市公司退市的股票市場,投資者可以在證券公司確權,並開通三板交易管理許可權就能在三板市場掛牌上市出讓,若投資者轉讓取得成功,那麼還能取回一部分資產。終止上市分成主動終止上市和被動終止上市, 主動 終止上市是公司股東召開會議決策或是公司新設合並無法具備獨立資格,自行撤出金融市場的行為,被動終止上市是上市公司業績不合格或是別的違規操作被中國證監會規定退出市場的行為。本文主要寫的是 終止上市後還能恢復上市嗎 有關知識點,內容僅作參考。
⑹ 老三板股票什麼時候可以重新上市
滿足老三板股票重新上市要求即可,股票退市後就會進入老三板市場交易,老三板市場主要是機構投資者進行交易,交易並不活躍。
要求:1、連續3年凈利潤為正並且累計超過3000萬元;2、近3年現金流累計超過5000萬元或營收累計超過3億元;3、具有持續經營能力並且最近3年無重大違法行為;4、近3年公司主營業務未發生重大變化、實控人未發生變更等。
拓展資料
一、2012年7月7日,滬、深交易所首次在第七次修訂的《股票上市規則》中,以專門章節闡述了退市股重新上市政策,並於2012年12月16日發布了《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實施辦法》。當時規定的重新上市條件主要包括: 1、最近兩年凈利潤為正且累計超過2000萬元(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2、最近一年凈資產為正; 3、具有持續經營能力且最近3年無重大違法行為。
二、到了2014年10月17日,滬、深交易所在第八次修訂的《股票上市規則》中大幅提高了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的門檻,要求最近三年凈利潤為正且累計超過3000萬元,還增加了「最近三年經營現金流凈額累計超過5000萬元或營收累計超過3億元」以及「最近3年公司主營業務未發生重大變化、實控人未發生變更」等條件。
三、不過,由於法不溯及既往原則,在第八次修訂的《股票上市規則》公布後,滬、深兩交易所分別發布通知,稱「新《上市規則》生效前本所已退市的公司,在新《上市規則》生效之日起36個月內申請重新上市的,仍適用原《上市規則》(即2012年修訂版)的規定」。由於新上市規則的生效日為2014年11月16日,這意味著凡是在2014年11月16日前已退市、現申請重新上市的公司均只需滿足2012年版《上市規則》的條件,而其他公司則需要滿足新《上市規則》條件,即「新老劃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