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個人代人炒股違法嗎
個人代人炒股暫時沒有相關法律和規定判斷是否合法,但其中如果存在欺詐、瞞騙行為,情節比較嚴重就違法了。從法律的角度分析,只要雙方前有合同協議,且內容不與法律沖突,雙方簽名後,合同協議即有效。也就是說,個人代人炒股有合同佐證,且沒有與法律相悖的內容及行為則不違法,反之則違法。
需要提醒的是,炒股是一項高風險的投資,代人炒股容易發生糾紛,盡量不要這樣操作。
溫馨提示:
①以上內容僅供參考,不作任何建議。
②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您在做任何投資之前,應確保自己完全明白該產品的投資性質和所涉及的風險,詳細了解和謹慎評估產品後,再自身判斷是否參與交易。
應答時間:2021-11-22,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B. 最近網上認識一證券公司的朋友,聊了一段時間,讓我幫他買股票。用他的資金,他的賬號,讓我幫他操作
證券法不允許非賬戶持有人使用他人賬戶,請謹慎交易。幫助別人用他的資金和賬戶買股票這種行為是有很大的風險的,並且這位朋友是在網路上認識的,並不靠譜。這樣的行為可能會是他人故意頻繁交易刷傭金,高買低賣不負責任。銀行卡在自己手中,股票賬戶裡面的資金唯一拿出來的途徑就是轉移到你聯的三方銀行卡上,資金沒有危險,但是操作上如果錯誤虧損這個是面對的最大風險。證券法中明確規定不允許非賬戶持有人使用他人賬戶,違法行為需承擔相應的責任。
拓展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五十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定,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
第一百九十五條違反本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處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證券,是多種經濟權益憑證的統稱,也指專門的種類產品,是用來證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種特定權益的法律憑證。
證券主要包括資本證券、貨幣證券和商品證券等。狹義上的證券主要指的是證券市場中的證券產品,其中包括產權市場產品如股票,債權市場產品如債券,衍生市場產品如股票期貨、期權、利率期貨等。
2021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七)》規定了欺詐發行證券罪(取消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罪名)罪名。
證券實質上是具有財產屬性的民事權利,證券的特點在於把民事權利表現在證券上,使權利與證券相結合,權利體現為證券,即權利的證券化。它是權利人行使權利的方式和過程用證券形式表現出來的一種法律現象,是投資者投資財產符號化的一種社會現象,是社會信用發達的一種標志和結果。
證券必須與某種特定的表現形式相聯系。在證券的發展過程中,最早表彰證券權利的基本方式是紙張,在專用的紙單上藉助文字或圖形來表示特定化的權利。
C. 老公以他人的身份證開戶炒股,怎麼才能證明這是我和他的夫妻共同財產
一、你老公有他人的身份證開戶炒股,但是是他本人操作的,所以這就是你們的共同財產。
有些人投資理財不使用自己的身份證,借用他人的身份證開戶炒股,這也是信任別人,別人也是信任他自己,這也是兩個人之間的友誼,非常信任彼此的現實距離。
作為夫妻,一定信任自己的老公,老公不會無緣無故的保存一些私房錢,也就是一些投資理財里的保密世界。
比如投資理財了,為什麼不用老婆的身份證辦理投資理財?非要用他人的身份證辦理,可以心平氣和問一問自己的老公,避免以後自己會誤會他。
老公也公開啦,老婆自然會有公開的兩人投資理財。
D. 股票賬戶可以委託他人操作嗎
可以委託他人代你操作,指的是直系親屬,但是你要注意賬戶安全,經常監控賬戶,而且只能讓對方知道你的交易密碼,不能讓對方知道你的資金密碼和銀行卡的密碼。另外還要設置止損線,如果對方幫你操作賬戶,老是虧錢的,那虧到一定程度,就必須終止這種合作,防止對方把你的損失擴大。2.新證券法擴大了禁止出借證券賬戶的主體,個人也被納入規制對象。具體來看,新證券法第58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定,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第195條規定,違反本法第58條的規定,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處50萬元以下的罰款。部分券商依照新證券法中相關規定,開始從嚴監控出借或借用他人股票賬號操作。有券商向其客戶發布通知稱,同一手機、同一電腦的MAC地址,不得登錄兩個以上不同身份賬戶交易,超出將被系統自動預警凍結。
拓展資料:股票賬戶持有人與實際操作人之間是否具有親屬關系;炒股資金來源於賬戶持有人還是實際操作人;實際操作人是否存在新證券法禁止或限制的行為等。賬戶實名制是金融監管的一項基礎性制度。券商通過監控MAC地址等監控客戶異常交易行為也是一項常規監控措施,只要投資者沒有違反規定出借賬戶,就無需擔心受到處罰。眾多業內專家均表示,新證券法加大了對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要求,但市場對個別條款不宜過度解讀。監管層不會打壓市場,只會引導市場走向更加合理。主觀上沒有在迴避監管、從事違法違規的投資行為,普遍會受到法律保護。
E. 幫別人炒股,這種行為是否屬於非法集資
股票交易過程中,必須對股票交易規則,有一個必要的了解。進入證券交易市場,是自願的,知識自帶。但是,證券交易有許多規則,交易技巧,各品種規則不盡相同。對於一個新手,不一定掌握或者說認識不足,如果不進行必要的了解,會對交易不利,容易出現失誤。
以上就是我知道的情況。
F. 我幫朋友炒股票違法嗎
不違法,如果對方將其財產交由您代理,是一種委託行為,只要你們雙方達成委託的合意,也是可以代為炒股的。但是證券公司從業人員就屬於違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四十五條,證券公司及其從業人員不得未經過其依法設立的營業場所私下接受客戶委託買賣證券。
股票委託買賣
股票委託買賣又稱為股票代理買賣,是指證券商接受股票投資者的買進賣出股票的委託,根據買賣雙方所提出的條件,代理股票交易的活動。
股票怎樣進行買賣委託?不同委託類型,委託方法不同。
1、按委託方式不同
(1)電話委託。投資者通過撥打證券商的櫃台電話,把你委託的內容和要求,告訴證券商,當達到要求時,證券商代理證券的買賣的交易活動。
(2)當面委託。投資者去營業部,把需要委託的內容和要求告訴證券商。
(3)信函委託。投資者以信函的方式把委託的內容和要求告訴證券商,證券商根據此要求買賣股票。
(4)傳真委託。此類委託方式,投資者用的比較少。是指投資者以傳真的方式把委託內容和要求,告訴證券商,委託他們代理股票買賣。
2、按委託價格不同
(1)市價委託。以股票市場上當時的價格買入賣出股票。
(2)限價委託。投資者設置好賣出價,買入價,但市場價格觸碰這個條件時,股票自動的買入或者賣出。
3、按時間不同
(1)集合競價。在9:15-9:25這段時間為開盤集合競價,其中,9:15-9:20可以進行委託,也可以撤單,9:20-9:25期間,只能委託,不能撤單,9:25-9:30,期間不接受任何委託。
(2)連續競價。連續競價為9:30-11:30,13:00-15:00,集合競價的委託單沒有成功的買賣單,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G. 股票開戶怎樣區別是機構還是個人
股票開戶怎樣區別是機構還是個人?證券營業部開戶;投資者辦理深、滬證券賬戶卡後,到證券營業部買賣證券前,需首先在證券營業部開戶,開戶主要在證券公司營業部營業櫃台或指定銀行代開戶網點,然後才可以買賣證券。證券營業部開戶程序;(1)個人開戶需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深、滬證券賬戶卡原件及復印件。若是代理人,還需與委託人同時臨櫃簽署《授權委託書》並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法人機構開戶:應提供法人營業執照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證明書;證券賬戶卡原件及復印件;法人授權委託書和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單位預留印鑒。B股開戶還需提供境外商業登記證書及董事證明文件;(2)填寫開戶資料並與證券營業部簽訂《證券買賣委託合同》(或《證券委託交易協議書》),同時簽訂有關滬市的《指定交易協議書》。(3)證券營業部為投資者開設資金賬戶;(4)需開通證券營業部銀證轉賬業務功能的投資者,注意查閱證券營業部有關此類業務功能的使用說明。
H. 幫幾個人炒股在他們的賬號里操作,算非法集資嗎
不是非法集資,但是違法。2020年3月1日正式實施的新證券法第五十八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定,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新證券法第195條規定:違反本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處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I. 夫妻之間代為操作A股賬戶違法業內人士回應→
在新《證券法》實施兩月之際,關於「單位和個人證券賬戶不得違規出借」的規定,引發市場熱議。有網友表示,「我們一家人共用一台電腦登錄賬戶炒股,難道違法了嗎?」
此次新證券法修訂擴大了禁止出借證券賬戶的主體,「個人」也被納入規制對象。具體有兩點。第五十八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定,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違反本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處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也就是說,修訂後的《證券法》從3月1日正式實施,對違反證券賬戶實名制行為的處罰力度進一步加大。
那麼,操作親屬A股賬戶是否違法?業內人士坦言,「得看具體情況!」
一家中小型券商合規總監告訴《經濟日報》記者,要敬畏市場,敬畏法治,敬畏專業,敬畏風險。賬戶實名制是金融監管的一項基礎性制度。券商通過監控MAC地址等監控客戶異常交易行為也是一項常規監控措施。只要投資者不是違反規定出借賬戶,就不要擔心受到處罰。
上述中小型券商合規總監認為,新證券法修訂後,加大了對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要求,但是市場不宜對個別條款進行過度解讀。監管層不會打壓市場,只會引導市場更加合理。主觀上沒有在迴避監管、從事違法違規的投資行為,普遍會受到法律保護。
那麼,夫妻之間、父母子女之間代為操作是否違法?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臧小麗認為,夫妻炒股的資金為夫妻共同財產,一方使用另一方的賬戶炒股不算是出借賬戶;父母子女之間代為操作,也談不上違規出借賬戶。不過,「何為違規借用他人賬戶」,有待監管部門出台具體細則。
臧小麗認為,借用他人賬戶炒股的危害主要在於,有些人利用其他人的股票賬戶來逃避監管,進行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違規行為,因此新《證券法》將借名炒股納入監管范圍。但是,該條款也不能矯枉過正。
代為炒股的情況比較常見,是不是都算違法的借名炒股行為呢?臧小麗表示,法律上不能一概而論。「用他人賬戶炒股是否違法,可以考慮的因素是:股票賬戶持有人與實際操作人之間是否具有親屬關系,炒股資金來源於賬戶持有人還是實際操作人,實際操作人是否存在《證券法》禁止或限制的交易股票的規定,實際操作人能控制的股票賬戶的數量和交易情況,是否不當影響了證券市場等等。」臧小麗進一步說。
「這個規定,不能進行過於寬泛的解釋。為家庭成員的賬戶進行的操作,不應該看做是借用他人賬戶。」楊兆全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