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證券公司上班,用別人的股票賬號炒股,這樣違法嗎
炒股行業以及證券行業都是社會上非常熱門而且非常吸金的行業,很多年輕人在走入社會後,都會把目光放到這兩個行業上面。但是,由於這兩個行業涉及的資金問題比較多,所以我國關於這兩個行業等法律法規是比較完善的,在這個兩個行業當中,我們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規自然而然也是比較多的,凡事還需要小心為主。
而且我們要清楚的是,如果你是幫別人的賬戶進行炒股理財的,一旦被發現了,那麼你就會永久失去在這一領域的從業資格。
2. 借用他人的股票賬戶違法嗎
幫別人管理股票賬戶違法,但專職經紀人螞首推薦是可以的,推薦人應當有證券從業資格。所以要想困物戚不違法,首先要去考到相應的證券從業資格證書,還要具備相應的證券備案。
《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 證券公司受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委託,為客戶開立證券賬戶,應當按照證券賬戶管理規則,對客戶申報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同一客戶開立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的姓名或者名稱應當一致。 證券公司為證券資產管理客戶開立的證券賬戶,應當自開戶之日起3個交易日內報證券交易所備汪陵案。 證券公司不得將客戶的資金賬戶、證券賬戶提供給他人使用。
3. 用別人賬號買入賣出股票合法么
你好,這是違法的哦。
在法律條文中第58條和195條規定就明確指出證券賬戶持有者要妥善管理好自己賬戶。第58條稱,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第 195條稱,違反第58條規定的用戶,將自己所屬的證券賬戶出借或借用他人賬戶的交易將被給予警告,可處以50萬元以下的罰款。
4. 網友給我一個股票賬號叫我進入賬號幫他操作買賣股票這樣我會不會有影響違法嗎
是的,如果網友要求你進入他的股票賬號並幫助他買賣股票,這將有可能對你造成法耐檔輪律影響。根昌信據《證券法》,任何未經批準的買賣證券都是非法行為,因此在不具備相應資格的情況下進行買賣將會使投資者面臨一定的風險。因此,如果你不了解證券市場或者不具備蠢冊相應許可權,建議不要隨便進行買賣。
5. 操縱股票怎麼樣才算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09年2月修正版第一百八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縱證券、期貨市場,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或者持倉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二)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期貨交易,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三)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或者以自己為交易對象,自買自賣約,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的。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5)操作別的股票賬戶犯法嗎擴展閱讀:
形式
虛買虛賣。
又稱洗售、虛售。它是指以影響證券市場行情為目的,人為製造市場虛假繁榮,從事所有權非真實轉移的交易行為。
洗售的手法有多種:一種是交易雙方同時委託同一經紀商,於證券交易所相互申報買進賣出,並作相互應買應賣,其間並無證券或款項交割行為。
另一種是投機者分別下達預先配好的委託給兩位經紀商,經由一經紀商買進,另一經紀商賣出,所有權未發生實質性轉移。
第三種手法是洗售者賣出一定數額的股票,由預先安排的同夥配合買進,繼而退還證券,取回價款。
這種方式就是投資者常說的莊家的對倒行為,其目的是虛增交易量。
莊家以高於或低於證券市場的價格進行某種證券的自買自賣,帶動證券交易價格及交易數量的超常變化,造成該證券交易活躍的假象;
使其他投資者做出錯誤判斷參與該證券的買賣,莊家趁機高價拋售,低價吸籌。
相對委託。
又稱通謀買賣,表現為交易者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方式相互進行證券交易或者相互買賣並不持有的某種證券。
當約定一方在約定的時間以約定的價格買入或者賣出某種證券時,另一約定人同時賣出或者買入同一證券,從而抬高或者壓低該證券的價格。
市場操縱者通過通謀買賣行為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誘使其他投資者參與該證券的買賣,達到高位出貨低價吸籌的目的。
與洗售相比,相對委託雙方當事人的價款和證券的所有權確實換手,因而此種手法比洗售更具技巧和隱蔽性。
連續交易。
這種行為表現為交易者通過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進或者賣出某種證券,操縱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
使他人對該證券的走勢做出錯誤判斷而積極參與交易,市場操縱者則高拋低進,牟取暴利。
聯合操縱。
又稱集團操縱,它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組成臨時性組織,聯合運用手段操縱證券市場。該手段要求行為人與證券發行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甚至是董事會中的重要成員連手才能完成。
聯合操縱有三種主要形式:
1、交易聯合操縱,即操縱集團秘密購進並積累證券,然後突然大量出手,使價格猛跌,操縱集團再補進至市場流通數量有限時,又突然公開大量購進,使價格猛漲,最後逐步拋出,謀取暴利。
2、扎空,即操縱集團將某種證券集中吸納,誘使其他投資者融券賣空,而向賣空者融券者和向賣空者吸納著均為操縱集團,最後致使做空者無法補回,操縱集團借機控制價格,迫使賣空者扎空結賬。
通常,當股票價格上漲至某個價位時,股票投機者認為該股價上漲超過其價值時反而會引起股價下跌。
於是投機者融券賣空,融券者就是證券市場的操縱集團。證券價格上漲後,賣空者繼續賣空,操縱者則試圖將證券市場上所有賣出的股票全部吸收;
並將所吸購的股票再融券賣給賣空者繼續賣空,最後形成融券股數超過流通在外股數的情形。
當此種情形繼續道賣空者開始警覺或者感到絕望並試圖補回賣空股票時,操縱者也同時要求收回借出股票。此時賣空者已經沒有其他證券來源,只好與操縱者扎空了結,價格隨操縱者隨意決定。
3、期權聯合操縱,即操縱集團設法獲得某一信譽好而數量有限的股票期權,然後利用下單購買等多種手段,造成該股票價格上揚,操縱集團行使期權高價拋售,至股票價下跌時再補進。
散布謠言、提供不實資料。
它是指行為人藉助於散布謠言或不實資料,故意使公眾投資者對證券價格走勢產生錯誤判斷,自己趁機獲取利益或避免損失。
6. 證券公司員工可以私自操作別人賬戶的股票進行交易嗎
在近幾年的新聞當中,我們經常可以看到類似於證券公司的員工,私自在別人不知情的情況下操縱別人的賬戶,進行了一些股票交易這種類似的新聞,並且也可以從中知道在這種的操作情況是屬於違法的。因為對於每一個炒股的市民來說,他們的賬號都是有自己的私密性,具有個人性,每個人都有著屬於自己的賬號和密碼。如果證券公司在背後操縱他人的股票進行了一些交易,這是屬於違法的,畢竟它是涉及到了錢財以及侵犯了他人的利益。
泄露隱私不僅僅是在證券方面,我們需要保護到自己的隱私和信息安全。在日常的生活中,我們更需要注意到自己的個人信息是否暴露以及被他人利用。如果發生這樣的事情例如個人信息暴露或者是銀行卡賬戶等密碼的泄露,我們需要及時到相關的部門去更改自己的信息密碼,以防那些有心人拿自己的個人信息去做一些違法的事情。不僅僅泄露自己的個人信息安全,並且還可能泄露了相關的財產安全。
7. 用他人賬號購買股票,若發生違規行為,責任歸屬應該如何劃分
隨著社會的發展以及經濟的進步,現在一些投資項目可以說在中國是越來越火熱。同時有一部分人為了從中賺取更多的盈利就會向自己身邊的人去借出一些賬號,這樣的話就能夠擁有多個賬號來進行股票炒作。那麼今天我們要說的就是如果我們用他人賬號購買股票,並且在這個時候發生了一些違規行為,那麼像這種情況,責任歸屬應該如何劃分?
不要隨意出借自己的賬號因此現狀有關自己私人問題的賬號,不要出借給其他人。特別是有關資金問題的以及綁定了自己信息的,很有可能你拿著別人的賬號去做了一些違法犯規的事情。那麼害的不僅僅是你自己,同時還害了自己的朋友,那麼像這種情況,你就是不仁不義的,同時也給別人帶來了非常大的麻煩。
8. 操作國際股票。別人的賬號和資金。另一個人操作犯法嗎
這樣操作別人的股票賬號和資金理論上是違法的,即使是別人已經允許你這樣做,一旦有內幕,證監會監管就到了。
9. 操作幾百個股票賬號經行交易違法嘛
首先要看這些賬戶是不是都是本人的。如果是本人的,且是合法合規買賣股票的話,是不違法的。但是如果使用本人賬戶進行非法交易的話,就是違法的。而如果是用他人的賬戶,則就是違法的。因為新的證券法規定不能出借和使用他人賬戶進行證券交易。
一、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購買股票也是購買企業生意的一部分,即可和企業共同成長發展。這種所有權為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差價等,但也要共同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獲取經常性收入是投資者購買股票的重要原因之一、分紅派息是股票投資者經常性收入的主要來源。
二、股份有限公司採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為了徹底的開放市場經濟,2014年新公司法規定: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成立不再有首次出資和繳納期限的限制。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募集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2014新公司法實施後,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均取消最低注冊資本的限制)法律、行政法規對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1.募集資金的選擇:募集資金的方式一般可分成公募(PublicPlacement)和私募(PrivatePlacement)兩類。公開募集需要核審,核審分為注冊制和核准制。注冊制:發行人在發行新證券之前,首先必須按照有關法規向證券主管機關申請注冊,它要求發行人提供關於證券發行本身以及同證券發行有關的一切信息,並要求所提供的信息具有真實性、可靠性。——關鍵在於是否所有投資者在投資之前都掌握各證券發行者公布的所有信息,以及能否根據這些信息做出正確的投資決策。核准制:又稱特許制,是發行者在發行新證券之前,不僅要公開有關真實情況,而且必須合乎公司法中的若干實質條件,如發行者所經營事業的性質、管理人員的資格、資本結構是否健全、發行者是否具備償債能力等,證券主管機關有權否決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主管機關有權直接干預發行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