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票交易賬號所綁定的銀行卡丟了 我想換一張卡 怎麼解決
1.如果是換的新卡是同一家銀行,您在銀行換卡時,可以直接解除原卡的銀證三方協議,綁定到新卡。
2、如果不是同一家銀行,可以去證券公司營業部更換存管銀行,也可以登錄證券公司官網,登錄網上營業廳自助更換。部分券商手機app也支持換綁銀行卡。
3.聯系你開戶的券商的客服部門,重新綁定銀行卡就可以了。當然身份證,股東卡,銀行卡都必須要同一個人的才行,辦理時間通常是股市交易時間,注意辦理時間,必須要在股市開市盤的時間內辦理。一般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點15-11點30,下午13點-15點。國家法定節假日、雙休日為股市休市間。請注意時間的安排。
(變更銀行卡的當天不能存在各種委託、轉賬、查詢銀行余額、未回資金、新股中簽等情況,不然就無法辦理,辦理完成後,下一個交易日生效。)
一.什麼是股票交易賬號:
股票交易帳號就是資金帳號,是你用來管理炒股的資金和股票的帳號,股票交易賬號就是就開通證券賬戶時的資金賬號,通常是開通股票賬戶成功後證券公司會以簡訊形式發送給您,正常是一串數字,這個資金賬號要保存好,方便之後 登錄使用。
二.作用:
1.買賣股票。這是證券賬戶最基礎的功能
2.確保賬戶安全。三方存管賬戶有嚴格的銀證轉賬時間,再也不用擔心被盜刷。
3.申購新股/新債。
4.買賣債券。包括國債、企業債(包括公司債)、可轉債,交易要素和方法與股票類似。
5.購買國債逆回購。
6.基金交易(包括基金定投)。
7.融資融券交易以及股票期權交易。
8.參與港股通。
9.參與科創板、新三板。
10.股票質押/約定購回借款。
11.現金管理/固定收益理財。
12.理財產品購買。
㈡ 股票賬戶能更改銀行卡嗎
你的股票賬戶是可以更改綁定的第三方存管的銀行卡的哈,只是這個需要你帶著你的身份證到你們當地的你開戶的證券公司的營業部和銀行網點去辦理哈,而且還必須是在股票的正常交易時間內辦理哈,其他時間段是不支持辦理的哈。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望採納,謝謝。
㈢ 股票賬戶綁定的銀行卡丟了怎麼辦
股票開戶的銀行卡丟失怎麼辦理
可以補辦或者重新辦理一張銀行卡,帶上身份證和銀行卡到銀行網點做三方存管綁定就可以,一般同行的不需要去證券公司辦理,只有更改了銀行的才需要到證券公司辦理。
「第三方存管」是指證券公司客戶證券交易結算資金交由銀行存管,由存管銀行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負責客戶資金的存取與資金交收,證券交易操作保持不變。該業務遵循「券商管證券,銀行管資金」的原則,也就是券商管股票,銀行管錢了,將投資者的證券賬戶與證券保證金賬戶嚴格進行分離管理。
辦理手續:
1、投資者入市前,先確定自己要在哪個券商營業部開戶,然後打聽一下,這個營業部和哪些銀行有第三方存管合作業務,並在其中選擇一家銀行,辦理一張借記卡,並開通電話銀行和網上銀行業務。已經有的該銀行借記卡也可使用。
2、簽署《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第三方存管業務三方協議》和填寫《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第三方存管業務申請表》,在營業部櫃台辦理第三方存管預指定。
3、投資者如沒有股東卡,還需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到券商營業部,開設滬深兩市股東卡。然後持銀行借記卡、滬深兩市股東卡、身份證原件,在營業部櫃台開立資金賬戶手續。
4、持銀行借記卡、滬深兩市股東卡、身份證原件、證券資金卡、《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第三方存管業務三方協議》和《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第三方存管業務申請表》,到銀行簽訂確認手續。
和股票賬戶綁定的銀行卡丟了,補辦後如果沒有辦理三方存管會怎麼樣?
關鍵看原先那張丟失的銀行卡,有沒有辦理掛失業務。
(1)丟失的銀行卡辦理了掛失,那麼證券賬戶裡面的資金無法轉入對應銀行卡內,因為該卡已經不存在;
(2)沒有為丟失的銀行卡辦理掛失,那麼證券資金劃轉到銀行卡裡面後,就在您丟失的銀行卡裡面,而不在您後來補辦的銀行卡裡面。
您需要補辦銀行游姿卡的同時,將丟失銀行卡的三方存管功能騰挪至您新辦理的銀行卡上。一般銀行無須證券公司再度出示三方存管對接單,只需要本人帶身份證、新銀行卡在系統里就可以幫您辦好對接;個別業務不是很全面的銀行,仍然需要您親自到證券公司重新領取對接單,再去銀行櫃台辦理對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一條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四)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枝兄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債權人有權利對規定時間內不還款的債務人做出法院申請,保全其相應神搭絕的資產或者凍結其賬戶,包括銀行賬戶和證券資金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