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工行銀行卡以及密碼卡丟了,由於辦理了網銀並關聯股票帳戶,可以只補辦密碼卡么
1.沒有銀行卡,只憑身份證是補辦不了密碼卡的
2.掛失之後,再補辦的卡就是你原來的卡號
3.掛失必須在你開戶當地的網點辦理,你現在已經不在那裡了,也可通過登錄個人網上銀行,選擇「客戶服務」—>「網上掛失」辦理掛失手續,請在掛失前注意查看「提示信息」。
4.掛失後你的帳戶相當於就是凍結了,新卡辦下來之前都無法進行任何操作,且掛失後補辦的卡必須在開戶行領取
因為你的銀行卡和密碼卡丟失了,建議你還是馬上掛失吧,麻煩點總比丟錢好吧。
Ⅱ 銀行卡丟了證券賬戶怎麼辦
銀行卡丟了證券賬戶解決如下:
1、帶上身份證去銀行掛失,補辦新卡;
2、補辦新卡的時候重新申領一張直接在銀行再辦一次三方存管就行了,簡單的就是在銀行拿一份銀行登記三方存管的資料填下就行了。一般最多也只有知道證券公司代碼和營業部代碼就行了,不需要加證券公司營業部辦的;
3、需要注意的是,掛失補辦手續需要七天時間,這段時間,股票賬戶裡面的資金就可能沒辦法隨意流動。
銀行卡補辦流程:
1、撥打銀行卡後服務電話,說明情況,口頭掛失;
2、到開戶銀行進行正式掛失,補辦銀行卡,一定要本人去;
3、填寫銀行掛失申請書,交納掛失費用,補辦新卡。
法律依據:《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
發卡銀行的義務:
(一)發卡知祥銀行應當向銀行卡申請人提供有關銀行卡的使用說明資料,包括章程、使用說明及收費標准。現有持卡人亦可索取上述資料。
(二)發卡銀行應當設立針對銀行卡服務的公平、有效的投訴制度,並公開神猛渣投訴程序和投訴電話。發卡銀行對持卡人關於賬務情況的查詢和改正要求應當在30天內給予答復。
(三)發卡銀行應當向持卡人提供對賬服務。按月向持卡人提供賬戶結單,在下列情況下發卡銀行可不向持卡人提供賬戶結單:
1、已向持卡人提供存摺或其他交易記錄;
2、自上一份月結單後,沒有進行任何交易,賬戶沒有任何未償還余額;
3、已與持卡人另行商定。
(四)發卡銀行向持卡人提供的銀行卡對賬單應當列出以下內容:
1、交易金額、賬戶余額(貸記卡還應列出到期還款日、最低還款額、可用信用額度);
2、交易金額記入有關賬戶或游悄自有關賬戶扣除的日期;
3、交易日期與類別;
4、交易記錄號碼;
5、作為支付對象的商戶名稱或代號(異地交易除外);
6、查詢或報告不符賬務的地址或電話號碼。
(五)發卡銀行應當向持卡人提供銀行卡掛失服務,應當設立24小時掛失服務電話,提供電話和書面兩種掛失方式,書面掛失為正式掛失方式。並在章程或有關協議中明確發卡銀行與持卡人之間的掛失責任。
(六)發卡銀行應當在有關卡的章程或使用說明中向持卡人說明密碼的重要性及丟失的責任。
(七)發卡銀行對持卡人的資信資料負有保密的責任。
Ⅲ 股票綁定的銀行卡丟失怎麼辦
首先要掛失銀行卡,帶上銀行卡去銀行網點補卡,同一家銀行可以補回,然後到綁定第三方存管關系。
Ⅳ 股票賬戶綁定的銀行卡丟了怎麼辦
股票開戶的銀行卡丟失怎麼辦理
可以補辦或者重新辦理一張銀行卡,帶上身份證和銀行卡到銀行網點做三方存管綁定就可以,一般同行的不需要去證券公司辦理,只有更改了銀行的才需要到證券公司辦理。
「第三方存管」是指證券公司客戶證券交易結算資金交由銀行存管,由存管銀行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負責客戶資金的存取與資金交收,證券交易操作保持不變。該業務遵循「券商管證券,銀行管資金」的原則,也就是券商管股票,銀行管錢了,將投資者的證券賬戶與證券保證金賬戶嚴格進行分離管理。
辦理手續:
1、投資者入市前,先確定自己要在哪個券商營業部開戶,然後打聽一下,這個營業部和哪些銀行有第三方存管合作業務,並在其中選擇一家銀行,辦理一張借記卡,並開通電話銀行和網上銀行業務。已經有的該銀行借記卡也可使用。
2、簽署《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第三方存管業務三方協議》和填寫《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第三方存管業務申請表》,在營業部櫃台辦理第三方存管預指定。
3、投資者如沒有股東卡,還需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到券商營業部,開設滬深兩市股東卡。然後持銀行借記卡、滬深兩市股東卡、身份證原件,在營業部櫃台開立資金賬戶手續。
4、持銀行借記卡、滬深兩市股東卡、身份證原件、證券資金卡、《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第三方存管業務三方協議》和《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第三方存管業務申請表》,到銀行簽訂確認手續。
和股票賬戶綁定的銀行卡丟了,補辦後如果沒有辦理三方存管會怎麼樣?
關鍵看原先那張丟失的銀行卡,有沒有辦理掛失業務。
(1)丟失的銀行卡辦理了掛失,那麼證券賬戶裡面的資金無法轉入對應銀行卡內,因為該卡已經不存在;
(2)沒有為丟失的銀行卡辦理掛失,那麼證券資金劃轉到銀行卡裡面後,就在您丟失的銀行卡裡面,而不在您後來補辦的銀行卡裡面。
您需要補辦銀行游姿卡的同時,將丟失銀行卡的三方存管功能騰挪至您新辦理的銀行卡上。一般銀行無須證券公司再度出示三方存管對接單,只需要本人帶身份證、新銀行卡在系統里就可以幫您辦好對接;個別業務不是很全面的銀行,仍然需要您親自到證券公司重新領取對接單,再去銀行櫃台辦理對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一條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四)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枝兄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債權人有權利對規定時間內不還款的債務人做出法院申請,保全其相應神搭絕的資產或者凍結其賬戶,包括銀行賬戶和證券資金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