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大戶買股票如何保密
保護好隱私
股票賬戶不能設置隱私,不過股票賬戶每次登錄都需要輸入密碼,密碼連續輸錯會暫時性的凍結,股票賬戶安全性和隱私性都是比較好的。
2. 如果突然離世,股票賬戶和理財賬戶里的錢怎麼辦,家人不知道的話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自然人離世後,其名下資產屬於遺產,特別是各類記名金融資產和有價證券等,就需要繼承人通過法定程序實現所有權的轉移。但是,如果家裡人不知道,該怎麼辦呢?
首先,繼承權的主張必須由繼承人發起,就像民事訴訟一個原則「民不告官不管」,也就是說雖然去世人投資有證券資產或銀行理財產品,但在形式上仍然處於死者名下,而且繼續按照投資理財協議約定保持應有的狀態,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任意改變資產的所有權狀態。
假如投資有股票,那麼肯定保持持倉結構和數量不變,各種配股分紅等福利照舊,如果持有的某隻票退市,也是按照規定將剩餘資金退回到資金賬戶;如果證券資金賬戶還留存有現金,也是保持原有狀態。
如果是銀行存款和理財產品,也是同樣道理。無論活期存款還是定期存款,均繼續按照存入時約定利率和轉存方式進行;封閉式理財產品到期後,自動將資金轉入銀行卡活期賬戶;基金、黃金等則保持原有持倉狀態。在極端情況下遇到清盤,資金也是返回到死者銀行卡賬戶。
這里很多人也許有疑問,證券公司和銀行為什麼不通知家屬或繼承人呢?主要原因有三點:一是至今我國還沒有建立這樣的法律和法規,或者類似的機制;二是證券公司或銀行也不知道某人去世的情況,金融業務系統和人口管理系統目前並無預警報告機制;三是遵循金融資產的保密性,任何賬戶和資產信息不得外泄,公民隱私權依法受到保護。
鑒於以上原因,作為家屬或法定繼承人只有先對其證券賬戶和銀行賬戶進行主動查詢,再依法辦理繼承過戶手續。2019年4月,銀保監會和司法部聯合下發「關於簡化查詢已故存款人存款相關事宜通知」,明確指出已故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可以憑有效身份證件、死亡證明、和親屬關系證明,或有效遺囑直接查詢存款和非存款類金融資產余額,不得強制公證,作為繼承人來說,不僅更加便利了,也節約了一些費用。
當查詢到有餘額後,再到公證處開具金融資產繼承公證書,去銀行或證券公司辦理支取或過戶。對於繼承人之間無法達成一致分配意見的,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院出具的調解書、判決書或裁定書均具有同等效力,銀行和證券均不得拒絕受理過戶和支取。
先說一點,無論是股票賬戶還是理財賬戶,只要持有者過世了,目前而言,這些單位都不會通知其家屬,因此如果有買股票或者理財的,一定要告知家人(金額不一定要說)或者自己保存在手機的記事本中。
股票賬戶
股票賬戶,其實就是證券賬戶,目前我國的證券賬戶與銀行賬戶不一樣,銀行賬戶開戶必須要親自到網點才可以開戶,而一個地區(如果非北上廣深這些城市)的銀行數量往往一二十家,所以查找是否有辦理銀行賬戶容易;但是要查找證券賬戶就難了,因為證券賬戶是可以網上開戶的,所以涉及到一百多個可能(我國目前已經超過100家證券公司了)。對於證券賬戶里的資金,如果你沒有提取贖回,那麼這個資金就會永遠都躺在證券賬戶裡面。
理財賬戶
理財賬戶,對於正規的銀行理財賬戶,理財資金到期後有兩種處置方式:(1)一是自動贖回,資金回到銀行卡之中;(2)二是累積循環投資,到期後不贖回,繼續跟隨著下一期再投。銀行的理財賬戶都是附在銀行賬戶上的,所以通過查詢銀行賬戶即可查詢到理財賬戶中的資金。
查詢
其實證券賬戶一般也與銀行卡綁定(因為要辦理第三方託管),所以一般只要你知道過世者的銀行賬戶,基本上就可以查到他的理財賬戶以及股票賬戶。
當然為了避免出現錯漏,我們還可以通過查詢過世者的手機銀行(一般主要的銀行以及股票開戶的證券公司,他都會下載APP)或者網頁瀏覽記錄,來查詢他一般登錄哪些銀行及證券公司網站,從而查詢在這些地方是否有資金。如果有,要如何支取,參考以前答過的如何支取過世親屬賬戶里的資金的回答,此處就不在一一分析了。
總結
目前在我國,不管是什麼賬戶,持有者過世了,賬戶主管機構都不會通知其親屬的,所以對於自己所存放資金的渠道去處,最好告知最親近之人或者自己在手機里保留記錄,這樣可以避免因意外去世來不及交代,從而導致資金無償貢獻給上述單位使用。
我家小區就有一個這類事情,S男是一個老股民,好像是2003年還是2004年在家突然腦梗了,突然打擊讓他們家一下失去了經濟支柱。S男的股票賬戶里有股票和資金,他老婆和他女兒卻不知道S男股票賬戶密碼,所以無法賣出股票也更無法從股票賬戶里提取現金。
另外一件也是自己親身知道的一件事情,那是2005年的6月一天,我那時候在證券營業部的中戶室炒股,一天中午快11點一個手機電話,我接聽電話知道一個朋友問我說她姐姐得病走了後,有我們公司在上海上市的股票,開始她姐姐去世很突然,她和她姐夫也不知道股票里的密碼,她給我打電話就想問問我錢在裡面該怎麼辦? 我說大姐你別著急,我替你問問我的客戶經理這事該怎麼辦?問完後我告訴她說要帶上她姐姐的死亡證明和身份證復印件。那時候因為券商們已經實行「第三方託管」,我又帶著那位大姐又到銀行再取錢,一直幫她銀行取錢。
辦完事情後,我和我老婆說,假如我們出現這種事情,也得以防萬一提前說好股票交易密碼是什麼?股票交易與銀行之間資金轉賬密碼是多少?第三方銀行託管銀行卡密碼又是多少?這都要一一告訴老婆。
生死有命,富貴在天吧。。。誰也不願意出事,但人往往無法預料自己的生死。
3. 如何對股票賬戶封閉
1、首先打開股票賬戶輸入密碼粗簡裂進入。
2、其次打開咐皮我的個人中心找到封閉。
3、最後點擊岩閉封閉即可。
4. 股票,我怎麼可以保證自己資金安全呢,是在網上開戶的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國泰君安上海分公司給予如下解答
現在好多家大券商都提供網上開戶服務了,網路完全已經非常成熟,不用擔心安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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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如果突然離世,股票賬戶和理財賬戶里的錢怎麼辦,家人不知道的話
這個呢就是有點麻煩,有可能它永久的承載離世人的證券賬戶和銀行賬戶里,因為證券公司和銀行都不會通知家裡人的原因有一不知道存款人死亡,沒有存款人家屬的信息,二為存款人保密的原則,不過出現這種情況也不是沒有辦法解決。
目前在我國,不管是什麼賬戶,持有者過世了,賬戶主管機構都不會通知其親屬的,所以對於自己所存放資金的渠道去處,最好告知最親近之人或者自己在手機里保留記錄,這樣可以避免因意外去世來不及交代,從而導致資金無償貢獻給上述單位使用。 萬一有什麼意外,家裡人知道拿著證件去銀行及證券公司辦理。去銀行及證券公司辦理時還需要各種證明,手續還是非常復雜的。
6. 關於股票交易有些什麼法律法規啊
一般規定如下:
第三十七條證券交易當事人依法買賣的證券,必須是依法發行並交付的證券。
非依法發行的證券,不得買賣。
第三十九條依法公開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及其他證券,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國務院批準的其他證券交易場所轉讓。
第四十條證券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應當採用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方式。
第四十一條證券交易當事人買賣的證券可以採用紙面形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形式。
第四十二條證券交易以現貨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交易。
第四十三條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須依法轉讓。
第四十四條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必須依法為客戶開立的賬戶保密。
第四十五條為股票發行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在該股票承銷期內和期滿後六個月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
除前款規定外,為上市公司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自接受上市公司委託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開後五日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
第四十六條證券交易的收費必須合理,並公開收費項目、收費標准和收費辦法。
證券交易的收費項目、收費標准和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統一規定。
第四十七條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證券公司因包銷購入售後剩餘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賣出該股票不受六個月時間限制。
公司董事會不按照前款規定執行的,股東有權要求董事會在三十日內執行。公司董事會未在上述期限內執行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公司董事會不按照第一款的規定執行的,負有責任的董事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證券屬於資本證券,是股權憑證和債權憑證兩種形式的結合,證券交易當事人的買賣可以採用紙面形式,也可以採用其他形式,但是該形式必須是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形式。以上信息由小編整理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