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推薦別人買股票,自己分成犯法嗎
這得看你正當還是不正當!
4.莊家控盤程度較好的個股出現低位的低量能。
5.題材已經明顯的時間利益段
6.怎樣對目標品種利潤結束點進行推理對目標品種的利潤結束點進行合推理是投資計劃利潤完整實現的關鍵。
❷ `有人推好股票給我,賺錢了,再分成是真的還是騙人的
不是真的,是騙人的。因為在證券法的第八章第一百七十一條當中明確規定了:投資咨詢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從事證券服務業務不得與委託人約定分享證券投資收益或者分擔證券投資損失。所以如果和你約定分成的話,那麼不管結果是虧還是賺,都是涉嫌違法了,通常就是騙人的資金來撞概率。同時一定要注意證券從業人員以及其相關人員都是不能炒股的。這是證監會規定的,是不能夠違反的。這個規定的設立其實就是為了約束從業人員,畢竟從業人員可能會得到一些內幕消息,從而可能獲得非法收入。但是這中間是有灰色地帶,因為證券從業人員的家人朋友並不會被禁止炒股,所以許多人其實是用自己家人朋友的賬戶進行操作股票的。
開證券賬戶給親戚炒是危險的嗎
開證券賬戶給親戚炒股是危險的。出借證券賬戶違反了《證券法》,損害了投資者合法權益,嚴重擾亂了股票市場秩序。是屬於違法行為的。同時開證券賬戶給別人炒股有許多風險,其中最常見的風險是:如果借戶的人有惡意操縱股價等違法行為,一經查證會直接去找賬戶本人,證監會如果核實賬戶的確有操作股價等行為,會把賬戶禁用。名字進入證監會黑名單後,所持的身份證和本人將不能繼續炒股。情節惡劣的會凍結賬戶,經偵隊和反洗錢機構會對賬戶人開展調查,此時可能會惹上官司。因為炒股是從事股票的買賣活動。炒股的本質就是通過證券市場的買賣之間的股價差額,獲取利潤。股價的漲跌會根據市場行情的波動而發生變化,所以,把賬戶借給別人炒股就相當於讓自己為別人的股票盈虧做了無形的擔保。此外如果發生經濟糾紛,有關機構會讓你提供這筆財產的來源,如果你提供不出來,就會被凍結。雖然證券法規定借戶炒股是違法行為,但是實際情況中很難進行監管。比如券商公司監管一直會抽查券商的客戶回訪,但即使是存在讓親戚、朋友代為操作的行為,客戶一般也都會說是自己操作的,是否違法很難判定。與出借證券賬戶類似的有委託炒股,而兩者性質卻也有不同。出借證券賬戶,是指賬戶的名義持有人提供證券賬戶給他人使用,具體決策、交易資金、盈虧後果均由他人享有和承擔的行為。出借證券賬戶給他人可能牽涉到內幕交易、操縱證券市場等違法、違規的行為。而委託炒股則是賬戶的持有人委託他人代為買賣股票,交易資金、盈虧後果由賬戶持有人享有和承擔的行為,代理人按約收取報酬或按比例承擔盈虧因此開證券賬戶給親戚炒股還是面臨著一定的法律風險。
❸ 有人打電話給我說推薦股票,轉到錢後分成,有什麼貓膩
你可以先看看他給你推的票怎麼樣啊!我現在就有跟這樣的機構合作。挺不錯的一個機構。我都覺的是運氣好還是神奇, 這幾次大盤連續下跌的時候 ,票盡然都是漲的,這好多年前 就有人給我打電話叫我做會員的。一年交多少,然後提供一年的票。我覺的那個更不實在,還是賺了給一點。虧了我們就不合作的好!
❹ 給人推薦股票盈利分成合法嗎
這種情況是國家不允許的,一旦推薦的股票使投資者損失嚴重,結果就會很麻煩,很可能會被告上法庭。未經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非法經營證券理財行為的一類,構成詐騙罪的,將受到刑事制裁芹祥凱。權益受到損失的投資者,應當通過司法追贓程序或參與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程序,追回自己的損失。但專職經紀人推薦可以的,有證券從業資格。推薦一般來講不會犯法,不幫別人操作就可以了。所以要想不違法,首先要去考到相應的證券從業資格證書,還要具備相應的證券備案。
《證券法》第一百七十一條投資咨詢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從事證券服務嫌喚業務不得有下列行為:(一)代理委託人從事證券投資;(二)與委託人約定分享證券投資收益或者分宴漏擔證券投資損失;(三)買賣本咨詢機構提供服務的上市公司股票;(四)利用傳播媒介或者通過其他方式提供、傳播虛假或者誤導投資者的信息;(五)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❺ 別人給我推薦股票,賺了錢把盈利的分他15%,虧了算我的。這種合作模式對我劃算嗎
一:如果對方有能力,不是騙子。二:推薦的勞動力,應該獲得回報。三:百分之十五的比例符合國家規定的智力入股比例。
說實話,樓主,有賺錢能力的要15%絕對是低的。
❻ 每次推薦的股票第二天都漲,賺到錢再分成有什麼風險
如果這個人選股真的厲害,無論是做私募還是自己融資炒股都比收會費給你推薦賺的多,那他費力不討好給你薦股幹嘛?比如他只要每個交易日能保證獲利3%,拿100萬,十年就能超過巴菲特。還來做這個
這些所謂的薦股事後盈利分成基本都是騙局,詐騙方式主要有以下兩種。
一.給詐騙來的用戶分組,每組推薦一個近期熱點板塊熱點股,那麼總會有對的讓人賺到,然後信任他跟他分錢,比如最近推薦富士康概念,推薦農機概念,鋰電池概念,國產軟體概念,晶元半導體之類。至於買了虧損的只是這個騙局的小白鼠。
二,花錢和一些游資買消息,告訴會員第二天會拉升什麼股票幾個點。但是第二天高開後,這只股票只會震盪一下,甚至小跌一點,第三天,買入的人跑的不及時就會套,告訴你的股票永遠是第二天會漲,但永遠不會前一天收盤前告訴你,第二天高開你買入套牢機會更大。
這種騙局在香港台灣市場幾十年了,很老套沒有技術含量
❼ 問律師問高手:幫別人推薦股票37分成,怎麼樣弄算不違法
1、如果沒有分析師的資格,幫別人推薦股票37分成是違法的。這種情況是國家不允許的,一旦推薦的股票使投資者損失嚴重,結果就會很麻煩,很可能會被告上法庭。未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非法經營證券理財行為的一類,構成詐騙罪的,將受到刑事制裁。權益受到損失的投資者,應當通過司法追贓程序或參與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程序,追回自己的損失。但專職經紀人推薦可以的,有證券從業資格。推薦一般來講不會犯法,不幫別人操作就可以了。所以要想不違法,首先要去考到相應的證券從業資格證書,還要具備相應的證券備案。
2、根據證券法規的第一百七十條規定,投資咨詢機構、財務顧問機構、資信評級機構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的人員,必須具備證券專業知識和從事證券業務或者證券服務業務二年以上經驗。認定其證券從業資格的標准和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制定。
❽ 我個人給他人推薦股票,盈利部分與他人進行分成是否違法,相應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未經中國證監會許可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處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所得等值以下的罰款。
根據《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第三條: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必須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取得中國證監會的業務許可。未經中國證監會許可,任何機構和個人均不得從事本辦法第二條所列各種形式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
根據《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二條: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人員,必須取得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並加入一家有從業資格的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後,方可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
任何人未取得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的,或者取得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但是未在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工作的,不得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
根據《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二條:未經中國證監會許可,擅自從事本辦法第二條規定的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由地方證管辦(證監會)責令停止,並處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所得等值以下的罰款。
(8)給股民推薦股票盈利分成擴展閱讀: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投資咨詢人員或其他機構和個人有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時,可以向地方證管辦(證監會)投訴和舉報。
地方證管辦(證監會)根據投資人或者社會公眾的投訴或者舉報,有權要求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及其投資咨詢人員說明情況並提供相關資料。
❾ 我最近遇到有人給我介紹股票,說掙錢了給他四六分成,這是不是個騙局
這樣的人,十有八九是個騙人的幾率,他心術不正,想騙取你的錢財。說四六分層沒有保障,又沒有合同,也沒談入股的保障,所以說千萬不要輕信。是個騙局的可能性很大,現在社會上喜騙人的方法很多,千萬不要上當,不要跟他交往,去做這些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