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為什麼有的融資的股票不能融資買
有些股票不能融資融券,是因為還不滿足融資融券標的股的要求,具體如下:
1、在本所上市交易超過3個月;
2、融資買入標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於1億股或流通市值不低於5億元,融券賣出標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於2億股或流通市值不低於8億元;3、股東人數不少於4000人;
4、在最近3個月內沒有出現下列情形之一:(1)日均換手率低於基準指數日均換手率的15%,且日均成交金額小於5000萬元;(2)日均漲跌幅平均值與基準指數漲跌幅平均值的偏離值超過4%;(3)波動幅度達到基準指數波動幅度的5倍以上等。
5、股票發行公司已完成股權分置改革;
6、股票交易未被本所實施風險警示;
7、本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拓展資料:
一、不能成為融資融券標的股票,是有條件的,
交易試點實施細則》,融券標的應該具有下列特點:1、是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滿三個月;2、是融資買入標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於1億股或流通市值不低於5億元,融券賣出標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於2億股或流通市值不低於8億元;3、是股東人數不少於4000人;4、是近三個月內日均換手率不低於基準指數日均換手率的20%,日均漲跌幅的平均值與基準指數漲跌幅的平均值的偏離值不超過4個百分點,且波動幅度不超過基準指數波動幅度的500%以上;5、是股票發行公司已完成股權分置改革;六是股票交易未被交易所實行特別處理;七是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可以做的是國家和券商認為相對安全些的股票,沒有的一般有可能是券商認為會出現暴漲暴跌的情況,或者有可能有退市風險。
1、保證金要求不同。投資者從事普通證券交易須提交100%的保證金,即買入證券須事先存入足額的資金,賣出證券須事先持有足額的證券。
2、而從事融資融券交易則不同,投資者只需交納一定的保證金,即可進行保證金一定倍數的買賣(買空賣空),在預測證券價格將要上漲而手頭沒有足夠的資金時,可以向證券公司借入資金買入證券,並在高位賣出證券後歸還借款。
3、預測證券價格將要下跌而手頭沒有證券時,則可以向證券公司借入證券賣出,並在低位買入證券歸還。
4、法律關系不同。投資者從事普通證券交易時,其與證券公司之間只存在委託買賣的關系;而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時,其與證券公司之間不僅存在委託買賣的關系,還存在資金或證券的借貸關系。
5、因此還要事先以現金或證券的形式向證券公司交付一定比例的保證金,並將融資買入的證券和融券賣出所得資金交付證券公司一並作為擔保物。投資者在償還借貸的資金、證券及利息、費用,並扣除自己的保證金後有剩餘的,即為投資收益(盈利)。
『貳』 融資融券買入額有上限嗎
證券公司應當對投資者的申報情況進行核實,並進行相應的前端控制,詳細信息可咨詢相應券商。
投資者融資買入或融券賣出時所使用的保證金不得超過其保證金可用余額。
『叄』 股票融資融券交易規則
融資融券規則:
1、證券資格。證券在融資融券前必須是合格的,可以有效降低風險。
2、保證金的比例不得低於50%。
第三,市場規定投資者融資融券總額不能超過5%。
四、單只股票的信用額度管理。當一隻股票的融資融券金額達到流通股本的25%時,應當停止融資融券。
融資融券交易規則不僅僅是上面的交易規則,還有很多規則。具體如下:
1、保證金交易周期要求。
投資者從事融資融券交易的時間不得超過6個月。若標的證券停扒前首牌,融資融券債務到期日尚未確定,或復牌在融資融券債務到期日之後,則融資融券期限延長。證券公司與其客戶也可以根據雙方約定進行相關的融資融券交易結算。特殊情況下,融資融券交易期限的處理由證券公司與客戶在合同中約定。
2、融資融券申報的內容
融資融券申報分為兩種:融資買入申報和融券賣出申報。融資認購申報的內容應當包括投資者信用悔配證券賬號、融資融券專用席位代碼、標的證券代碼、認購數量、認購價格(市價申報除外)、「融資」標識以及證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內容;融券申報的內容應當包括投資者信用證券賬號、融資融券專用席位代碼、標的證券代碼、賣出數量、賣出價格(市價申報除外)、「融券」標識以及證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內容。其中,上述融資買入和融券賣出的申報數量為100股(股)或其整數倍。
3、對證券借貸申報價格的限制
投資者融券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證券;最新交易價格如果當日沒有該證券的生產交易,賣空的申報價格不得低於前一收盤價。若賣空申報價格低於上述價格,交易主機將春數視為無效申報,自動取消。投資者在融券期間通過自己或者控制的證券賬戶賣出證券中持有的同一證券的,除超過融券金額的部分外,投資者賣出證券的價格還應當符合不低於最新成交價格的要求。
4、投資者融資買入時融資融券比例的具體規定。
根據《融資融券試點交易實施細則》規定,投資者融資買入證券時,融資融券比例不得低於50%。在不超過上述交易所規定比例的基礎上,證券公司可以根據融資買入標的證券保證金金額計算適用的折算率標准,自行確定相關融資融券比例。例如,投資者信用賬戶有100元保證金可用余額,擬融資買入證券A,融資融券比例為50%,理論上可融資買入證券A市值200元(100元保證金的50%)。
5、投資者融券賣出時融券保證金比例的具體規定。
投資者賣出證券時,融券保證金比例不得低於50%。在不超過上述交易所規定比例的基礎上,證券公司可以根據計算融券標的證券保證金金額所適用的折算率標准,自行確定相關融券保證金的比例。例如,如果投資者在100元的信用賬戶中有可用的保證金余額,並計劃以50%的保證金比例出售證券B,那麼該投資者理論上可以按市值出售證券B200元(100元保證金的50%)。
『肆』 可以融資融券的股票需要什麼條件
《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客戶融資買入、融券賣出的證券,不得超出證券交易所規定的范圍。《上海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實施細則》第3.2條規定,標的證券為股票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本所上市交易超過3個月;
(二)融資買入標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於1億股或流通市值不低於5億元,融券賣出標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於2億股或流通市值不低於8億元;
(三)股東人數不少於4000人;
(四)在過去3個月內沒有出現下列情形之一:
1、日均換手率低於基準指數日均換手率的15%,且日均成交金額小於5000萬元;
2、日均漲跌幅平均值與基準指數漲跌幅平均值的偏離值超過4%;
3、波動幅度達到基準指數波動幅度的5倍以上。
(4)融資買入一隻股票限額擴展閱讀:
根據《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管理辦法》:
第五條 證券公司申請融資融券業務資格,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經營證券經紀業務已滿3年;
(二)公司治理健全,內部控制有效,能有效識別、控制和防範業務經營風險和內部管理風險;
(三)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2年內未因違法違規經營受到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且不存在因涉嫌違法違規正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正處於整改期間的情形;
(四)財務狀況良好。
(五)客戶資產安全、完整,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第三方存管有效實施,客戶資料完整真實;
(六)已建立完善的客戶投訴處理機制,能夠及時、妥善處理與客戶之間的糾紛;
(七)信息系統安全穩定運行,1年未發生因公司管理問題導致的重大事故,融資融券業務技術系統已通過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組織的測試;
(八)有擬負責融資融券業務的高級管理人員和適當數量的專業人員,融資融券業務方案和內部管理制度已通過中國證券業協會組織的專業評價;
(九)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六條 證券公司申請融資融券業務資格,應當向證監會提交下列材料,同時抄報注冊地證監會派出機構:
(一)融資融券業務資格申請書;
(二)股東會(股東大會)關於經營融資融券業務的決議;
(三)融資融券業務方案、內部管理制度文本和按照本辦法第十一條制定的選擇客戶的標准;
(四)負責融資融券業務的高級管理人員與業務人員的名冊及資格證明文件;
(五)中國證券業協會出具的關於融資融券業務方案和內部管理制度已通過專業評價的證明文件;
(六)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出具的關於融資融券業務技術系統已通過測試的證明文件;
(七)證監會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證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經營管理的主要負責人應當在融資融券業務資格申請書上簽字,承諾申請材料的內容真實、准確、完整,並對申請材料中存在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 證監會派出機構應當自收到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申請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二)、(四)、(五)、(六)項規定以及其信息系統的運行狀況進行現場核查,向證監會出具是否同意申請人開展融資融券業務的書面意見。
證監會依照法定程序和本辦法規定的條件,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第八條 獲得批準的證券公司應當按照規定,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業務范圍的變更登記,向證監會申請換發《經營證券業務許可證》。
取得證監會換發的《經營證券業務許可證》後,證券公司方可開展融資融券業務。
『伍』 融資買入股票條件是怎樣的
融資是投資者質押自有資金或者證券,向證券借入資金來買入證券,約定期限內償還給證券本金和利息。投資者可選擇賣券還錢,或者另外籌資還錢。
融券時,當賣出證券後證券價格漲了,投資者需要在更高位置買回證券,低賣高買,投資者需要承擔虧損;當賣出股票證券後證券價格下跌,投資者在低位買回股票,高賣低買的差價就是投資者融券獲利的部分。
融資時,當買入證券後價格上漲,投資者便獲利;當買入證券後價格下跌,投資者需承擔虧損。
融資融券業務有一定的杠桿成分,盈虧被相應放大,當虧損達到一定程度時有強制平倉風險,所以融資融券的風險比一般證券買賣要大。投資者進行融資融券時,必須充分意識到風險的可承受能力,不能只有賺的時候獲利加倍的概念,也要有虧損可能更大的概念。
融資融券的投資者准入門檻較高,6個月以上,資產達到50萬元以上。
融資買入是對股票進行買賣操作的一種方法,用很直白的話講:就是用借錢的辦法買入股票。當投資方需要買入某個股票時,由於資金不足,不能完成股票時,可以通過融資的辦法實現。
開通融資融券許可權的客戶可以進行融資買入或融券賣出。
條件是:
一、所在的券商有融資融券資格。
二、滿6個月(試點時期18個月),三、賬戶資產達到50萬(在授信過程中還會涉及到客戶的盈利能力,換手率等等情況。另外券商的金額要求不同)。
1)開通融資融券業務。
2)提交擔保物,申請額度。
3)在信用賬戶,融資買入股票就可以了。
1)開通融資融券業務。
2)提交擔保物,申請額度。
3)在信用賬戶,融資買入股票就可以了。
『陸』 融資融券可以買多少股票
「融資融券」又稱「證券信用」,是指投資者向具有深圳證券所會員資格的證券提供擔保物,借入資金買入本所上市證券或借入本所上市證券並賣出的行為。包括券商對投資者的融資、融券和金融機構對券商的融資、融券。修訂前的證券法禁止融資融券的證券信用。
融資是借錢買證券,證券借款給客戶證券,客戶到期償還本息,客戶向證券融資買進證券稱為「買空」;融券是借證券來賣,然後以證券歸還,證券出借證券給客戶出售,客戶到期返還相同種類和數量的證券並支付利息,客戶向證券融券賣出稱為「賣空」。
目前國際上流行的融資融券模式基本有四種:證券融資模式、投資者直接授信模式、證券授信的模式以及登記結算授信的模式。
為了防範市場過度波動風險,滬深證券所《融資融券試點實施細則》對單只證券的融資融券規模進行了以下限制:單只標的證券的融資余額達到該證券上市可流通市值的25%時,所可以在次一日暫停其融資買入;當其融資余額降低至20%以下時,所可以在次一日恢復其融資買入;
『柒』 單只證券的融資融券上限是多少百分比
單只證券的融資融券上限是多少百分比?融資融券有上限,根據不同的資金量,其融資融券的額度不同。一些證券公司的融資比例最高可達1:1.2。融資融券資金量分為全部現金和股票,現金進行融資的上限比用股票進行融資的上限要高。比如,小王有100萬現金,按最高比例1:1.2來計算,他最高可以融資120萬;如果他持有100萬股票,他可能最高融資比例為1:0.6,即他最高可以融入60萬。除了在融資的額度上有限制外,在時間上也存在限制,一般融資融券的時間不超過6個月,即18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