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司發行新股必須具備哪些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發行新股的條件為:
(一)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二)具有持續盈利能力,財務狀況良好;
(三)最近三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無其他重大違法行為;
(四)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1)企業增資發行股票的條件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十四條公司公開發行新股,應當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送募股申請和下列文件:
(一)公司營業執照;
(二)公司章程;
(三)股東大會決議;
(四)招股說明書;
(五)財務會計報告;
(六)代收股款銀行的名稱及地址;
(七)承銷機構名稱及有關的協議。依照本法規定聘請保薦人的,還應當報送保薦人出具的發行保薦書。
『貳』 企業增資發行股票的條件
股票增資發行是這樣定義的,增資發行是指已發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在經過一定的時期後,為了擴充股本而發行新股票。增資發行分有償增資和無償增資。有償增資可分為配股與按一定價格向社會增發新股票。無償增資就是指所謂的送股。無償增資可分為積累轉增資和紅利轉增資。
如果上市公司增資發行股票,要滿足一定的條件:
1、前一次發行的股票已經募足,並間隔1年以上;
2、公司在最近三年內連續盈利,並可向股東支付股利;
3、公司在最近三年內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從前一次公開發行股票至本次申請期間沒有重大違法行為;
4、公司逾期利潤率可達同期銀行存款利率;
5、前一次公開發行股票所得資金的使用與其招股說明書相符,並且資金使用效益良好。公司以當年利潤分派新股,不受第2項規定的限制。
上市公司為擴充股本而增資發行股票一定要滿足上述五項條件,滿足條件後就可以申請增發股票。
希望能幫到你。
『叄』 在我國增發新股,有什麼條件
一、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10%,且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10%。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與扣除前的凈利潤相比,以低者作為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的計算依據。二、增發新股募集資金量不超過公司上年度末經審計的凈資產值。三、發行前最近一年及一期財務報表中的資產負債率不低於同行業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四、前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完工進度不低於70%。五、增發新股的股份數量超過公司股份總數20%的,其增發提案還須獲得出席股東大會的流通股(社會公眾股)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股份總數以董事會增發提案的決議公告日的股份總數為計算依據。六、上市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最近12個月內不存在資金、資產被實際控制上市公司的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以下簡稱實際控制人)及關聯人佔用的情況。七、上市公司及其董事在最近12個月內未受到中國證監會公開批評或者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八、最近一年及一期財務報表不存在會計政策不穩健(如資產減值准備計提比例過低等)、或有負債數額過大、潛在不良資產比例過高等情形。九、上市公司及其附屬公司違規為其實際控制人及關聯人提供擔保的,整改已滿12個月。
十、符合《關於上市公司重大購買、出售、置換資產若干問題的通知》(證監公司字〔2001〕105號)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的上市公司,重組完成後首次申請增發新股的,其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6%,且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6%,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按照本通知第一條的有關規定計算;其增發新股募集資金量可不受本通知第二條的限制。
不少初入股市的朋友聽到股票定增簡直一頭霧水,因為這樣導致錯過很多賺錢機會,甚至走了不少彎路。
今天,我就給大家講講股票定增到底是利好還是利空。相當有價值,可以看懂股市的同時,又多了一個可以多賺錢的相關參考因素。
在我們入手學習股票定增之前,先給大家遞上近期機構值得重點關注的三隻牛股名單,隨時都有可能被刪,最好是早早領取即可再看:【緊急】3隻機構牛股名單泄露,或將迎來爆發式行情
一、股票定向增發是什麼意思?
我們先來研究下股票增發到底是什麼,股票增發是指股份制公司上市後,在原有股份的基礎上再增加發行新的股份。
股票定向增發就是上市公司將新的股票增發給少部分特定的投資者,並對其進行打折出售。不過這些股票,散戶無法在二級市場市上購買。
了解了什麼是股票定增後,我們開始進行主要內容,然後再來看看股票定增到底是利好還是利空。
二、股票定增是利好還是利空?
普遍都認定股票定增是利好表現,但是也會有一定的可能出現利空的情況,得結合各種因素進行分析判斷。
有什麼理由說股票定增一般為利好現象?
因為定向增發有益於上市公司的發展:
1. 有可能它會通過注入優質資產、整合上下游企業等方式給上市公司帶來明顯提高的業績;
2. 有可能引進戰略投資者,為了公司長遠的發展,奠定一個好的基礎。
要是股票定增確實能給上市公司帶來利益,可是還有利空的情況顯露出來,不要著急,我們繼續辨析。
如果上市公司有動向要為一些前景看好的項目定向增發,也是投資者比較看好的,這很可能會帶來股價的上漲;如果上市公司為一些前景不明朗或項目時間過長的項目增發,則會受到投資者質疑,有可能會造成股價出現下滑的。
所以說,投資者還是要實時關註上市公司的所有動態,因為這個股市播報可以為你全方位提供最新金融行業動態:【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場一手資訊播報
如果大股東注入的是優質資產,毫無疑問,折股後的每股盈利能力應該要明顯比公司現有資產更優通過增發能夠帶來公司每股價值大幅增值。否則,要是朝著定向增發,上市公司注入或置換的資產比較劣質,其成為個別大股東掏空上市公司或向關聯方輸送利益的慣用伎倆,形成了重大利空。
如果還在進行定向增發時,有操縱股價的行為,短期「利好」或「利空」就會發生。譬如有關公司可能利用打壓股價的方式,使持股成本在增發對象上降低,由此構成利空;反之,如果擬定向增發公司的股價跌破增發底價,則也許發生大股東有拉高股價的情況,最終定向增發會變成短線利好。
所以結合起來看,大部分情況下股票定增是利好現象,但投資者同樣需要防範風險,盡量參考多種因素進行綜合考量分析,減少上當受騙的幾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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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股份有限公司增資發行股票的條件
1,前一次公開發行股票所得資金的使用與其招股說明書所述的用途相符,並且資金使用效益良好;
2,距前一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時間不少於12個月;
3,從前一次公開發行股票到本次申請期間沒有重大違法行為;
4,證券委規定的其他條件.
『伍』 公司如何發行股票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發行股票有兩種情況: ①新公司成立,首次發行股票; ②已成立的公司增資發行新股票。二者在發行步驟和方法上都不相同。創建新公司首次發行股票,須辦理一系列手續。即由發起人擬定公司章程,經律師和會計師審查,在報紙上公布,同時報經主管機關經審查合格准予注冊登記,領取登記證書,在法律上取得獨立的法人資格後,才准予向社會上發行。
常見2種發行方式
包銷發行
是由代理股票發行的證券商一次性將上市公司所新發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購下來,並墊支相當股票發行價格的全部資本。
由於金融機構一般都有較雄厚的資金,可以預先墊支,以滿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資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願意將其新發行的股票一次性轉讓給證券商包銷。如果上市公司股票發行的數量太大,一家證券公司包銷有困難,還可以由幾家證券公司聯合起來包銷。
代銷發行
是由上市公司自己發行,中間只委託證券公司代為推銷,證券公司代銷證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續費。
股票上市的包銷發行方式,雖然上市公司能夠在短期內籌集到大量資金,以應付資金方面的急需。但一般包銷出去的證券,證券承銷商都只按股票的一級發行價或更低的價格收購,從而不免使上市公司喪失了部分應有的收獲。代銷發行方式對上市公司來說,雖然相對於包銷發行方式能或獲得更多的資金,但整個酬款時間可能很長,從而不能使上市公司及時的得到自己所需的資金。
『陸』 增資擴股需要哪些法律條件
公司增資擴股的法律規定:依據我國《公司法》第34條的規定,增資擴股指企業通過向社會募集股份、發行股票、新股東入股等手段來增加企業的資本金。公司增資必須經過股東大會(或股東會)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增加的注冊資本要經過會計師事務所的驗資,同時變更公司章程,並辦理相應的變更的登記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四條有限責任公司增資擴股,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有約定的除外。在有新股東投資入股的情況下,老股東還需做出聲明放棄全部或部分優先認繳出資權利。
『柒』 公司公開發行新股需符合什麼條件
(1)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2)具有持續盈利能力,財務狀況良好
(3)最近三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無其他重大違法行為
(4)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7)企業增資發行股票的條件擴展閱讀:
發行人申請公開發行股票、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依法採取承銷方式的,或者公開發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實行保薦制度的其他證券的,應當聘請具有保薦資格的機構擔任保薦人。
保薦人應當遵守業務規則和行業規范,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對發行人的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進行審慎核查,督導發行人規范運作。 保薦人的資格及其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