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大股東減持股票有規定嗎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的規定:大股東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應當提前15個交易日公告減持計劃,且每90日減持數量不超過1%。而採取大宗交易的,沒有公告減持計劃的要求,但規定有每90日不超過2%,且受讓方在受讓後6個月內,不得轉讓所受讓的股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規定: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宏知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有表決權股份達到百分之五後,其所持該上市公司已發行的有表決權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百分之一,應當在該事實發生的次日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公告。
法律依據
《證券法》第四十二條 為證券發行出具審橘尺計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在該證券承銷期內和期滿後六個月內,不得買賣該證券。
除前款規定外,為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收購人、重大資產交易對方出具審計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自接受委託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開後五日內,不得買賣該證券。實際開展上述有關工作之蔽伍消日早於接受委託之日的,自實際開展上述有關工作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開後五日內,不得買賣該證券。
⑵ 持股5%大股東減持規定
1、持股5%以上的股東一般要求兩年以上才能減持。
2、持股5%以上的股東通過證交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需提前15個交易日披露減持計劃。
3、持股5%以上的股東3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
4、持股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東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數量,每達到該公司股份總數1%時,應當在該發生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做出公告。
拓展資料
一、持股5%的大股東減持的具體規定
持股5%大股東減持規定為:
減持股票比例達到5%的股東,應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在三個交易日內發布公告,且在發布公告後的兩日內不能再自行買賣該股票。
2016年1月9日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於落實《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相關事項的通知規定:
1、自2016年1月9日起,上市公司大股東此後任意連續3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
2、上市公司大股東減持公司人民幣普通股票(A股)、人民幣特種股票(B股)時,減持比例 中的股份總數 按照境內外發行股份的總股本計算。
3、上市公司大股東通過協議轉讓方式減持股份的, 單個受讓方的受讓比例不得低於 5% 。協議轉讓價格範圍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規定執行。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本所業務規則另有規定的除外。
4、上市公司大股東通過協議轉讓方式減持股份,減持後持股比例低於5%的股份出讓方、受讓方,在減持後6個月內應當繼續遵守《減持規定》第八條、第九條的規定;減持後持股比例達到或超過5%的出讓方、受讓方,在減持後應當遵守《減持規定》的要求。
5、所結合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預披露計劃及其實施情況以及協議轉讓情況,定期對其減持行為進行事後核查。發現存在違規行為的,將按照《 減持 規定》和本所業務規則的規定予以處理。
⑶ 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票規則
規則:1、大股東減持採取協議轉讓方式的,單個受讓方的受讓比例不得低於公司股份總數的5%,轉讓價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規定執行,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交易所業務規則另有規定的除外。2、大股東減持採取集中競價交易的,在連續任意90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3、大股東減持採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連續任意90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4、持有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東,24個月後解禁,也就是24個月才能進行減持,持有5%以下的非流通股,12個月後解禁,也就是12個月才能進行減持。
三、拓展資料:
上市公司股東減持新規2021:1.持有特定股份的股東,無論其持股比例,在任意連續90日內,通過競價交易減持的解禁限售股不得超過總股本的1%! 這個1%的規定沒確定沒有變,但是從大股東,變成了特定股東:可以理解為除散戶外的所有股東,包括IPO前的股東及定增入股的股東!2.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股份,在連續90個自然日內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且受讓方在受讓後6個月內不得轉讓! 之前大宗交易就是個大漏洞,所有的清倉式減持,都是通過大宗交易出掉的!現在最多隻能減持2%,且接盤方必須鎖倉6個月,這風險太大了,估計沒多少機構還願意接這個盤的! 也就是說,3個月之內,大股東最多隻能減持3%的股份,其中大宗交易的2%接盤方要鎖倉半年,所以市場承受的拋壓也就是1%! 3.通過協議轉讓方式減持股份導致喪失大股東身份的,出讓方、受讓方應當在6個月內繼續遵守減持比例和信息披露的要求!董監高辭職的,仍須按原定任期遵守股份轉讓的限制性規定等等。 這個漏洞堵的也好,避免通過野路子玩清倉式減持的! 比如董監高,以前辭職半年之後就可以清倉了,現在每年最多減持持股的25%!
⑷ 流通股東減持多少就公告 持股份多少以上必須公告
根據《證券法》規定,當投資者股東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5%後,其所持該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5%時,應當依照規定進行報告和公告。在報告期限內和作出報告、公告後兩日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股票。因此,流通股股東減持是否需要公告是根據流通股股東的股份佔比決定的。
溫馨提示:以上解釋僅供參考,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您在做任何投資之前,應確保自己完全明白該產品的投資性質和所涉及的風險,詳細了解和謹慎評估產品後,再自身判斷是否參與交易。
應答時間:2021-01-06,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平安銀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來看「平安銀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