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安凍結賬戶新規定2022
公安凍結賬戶規定具體如下:
1、公安機關凍結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為六個月;
2、凍結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為二年;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期限的,公安機關應當在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繼續凍結手續;
3、每次續凍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每次續凍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二百三十三條
需要凍結犯罪嫌疑人在金融機構等單位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的,應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製作協助凍結財產通知書,通知金融機構等單位執行。
第二百三十六條
凍結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為六個月。凍結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為二年。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期限的,公安機關應當在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繼續凍結手續。每次續凍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每次續凍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繼續凍結的,應當按照本規定第二百三十三條的規定重新辦理凍結手續。逾期不辦理繼續凍結手續的,視為自動解除凍結。
銀行卡解凍流程有哪些
1、如果儲蓄卡因輸錯密碼而被凍結了,需要用戶本人攜帶有效的身份證原件及銀行卡到銀行網點解凍;
2、如果儲蓄卡因為司法等原因被凍結,則需要在履行相應的義務後才能解凍;
3、如果是很久沒有使用儲蓄卡,導致櫃面業務被凍結,也需要本人持有身份證和銀行卡去櫃台辦理。
⑵ 公安機關有權直接要求凍結他人財產如銀行賬戶股票基金賬戶等么
有法院的凍結通知書,是可以的
⑶ 公安凍結賬戶新規定2020
原則上警方凍結個人銀行卡還是比較嚴重的,應該是涉嫌違法犯罪了才會凍結。
執法機關是可以無卡執行凍結存款的,只要是有或案件需要可以使用無卡進行凍結存款的方式,凍結犯罪嫌疑人或涉案人的賬戶。
銀行凍結存款是不需要存款人的卡或存單的,但必須由縣級以上司法部門或公檢法部門出具的法律文書才可以有權執行凍結職能。
否則銀行不會受理,公安機關凍結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為六個月。
凍結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為二年。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期限的,公安機關應當在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繼續凍結手續。每次續凍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每次續凍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繼續凍結的,應當按照本規定第二百三十三條的規定重新辦理凍結手續。
逾期不辦理繼續凍結手續的,視為自動解除凍結。
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2012)第二百三十三條需要凍結犯罪嫌疑人在金融機構等單位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的,應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製作協助凍結財產通知書,通知金融機構等單位執行。第二百三十六條凍結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為六個月。凍結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為二年。
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期限的,公安機關應當在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繼續凍結手續。
每次續凍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每次續凍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
繼續凍結的,應當按照本規定第二百三十三條的規定重新辦理凍結手續。逾期不辦理繼續凍結手續的,視為自動解除凍結。
⑷ 派出所可以凍結銀行卡嗎
派出所可以凍結銀行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實施凍結:
1、已經轉移、隱匿違法資金、證券等涉案財產的;
2、可能轉移、隱匿違法資金、證券等涉案財產的;
3、已經隱匿、偽造、毀損重要證據的;
4、可能隱匿、偽造、毀損重要證據的;
5、其他需要及時凍結、查封的情形。
派出所凍結銀行卡的相關程序:
1、辦案民警呈請凍結賬戶;
2、辦案單位領導審批,建議凍結;
3、法制室法核,建議凍結;
4、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批准,同意;
5、帶著法律文書,單位介紹信,警官證到銀行,銀行辦理凍結賬戶。
綜上所述,如涉及辦案需求要凍結用戶的銀行卡賬戶,須由派出所報請法院凍結涉案相關銀行賬戶,接著法院發函給銀行,銀行收到發函回復並簽字,再按規定凍結該用戶的賬戶。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需要凍結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等財產的時候,應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製作下達協助凍結財產通知書,最後由知金融機構等單位執行。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二百三十七條
公安機關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規定查詢、凍結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期貨保證金等資金,債券、股票、基金份額和其他證券,以及股權、保單權益和其他投資權益等財產,並可以要求有關單位和個人配合。
對於前款規定的財產,不得劃轉、轉賬或者以其他方式變相扣押。
⑸ 公安凍結賬戶新規定2022
公安凍結賬戶規定具體如下:
1、公安機關凍結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為六個月;
2、凍結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為二年;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期限的,公安機關應當在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繼續凍結手續陪纖;
3、每次續凍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每次續凍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
銀行凍結賬戶的條件:
按照法律規定,只有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等執法機關可以要求銀行凍結賬戶。銀行凍結資金的原因只可能是接到了法院,檢察院等執法機關的法律文書。銀行無權自行凍結客戶的賬戶二種是,原來要求凍結的執法機關將加蓋有縣級以上執法機關公章和負責人簽字的《解除凍結通知書》遞交銀行,銀行收到後會立即解凍。
1、可以申請訴前保全,然後在規定期限內提起民事訴訟;或者直接提起訴訟,並申請財產保全;
2、財產保全需要提供擔保,根據《新民事訴訟法》的精神,現在常州范圍內保全需要提供一定比例的現金擔保,具體可以咨詢案件受理法院。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二百三十三條
需要凍結犯罪嫌疑人在金融機構等單位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的,應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製作協助凍結財產通知書,通知金融機構等單位執行。
第二百三十六條
凍結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為六個月。凍結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為二年。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期限的,公安機關應當在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繼續凍結手續。每次續凍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每次續凍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繼續凍結沖乎的,應當按照本規定第二百三十三條的規定重新辦理凍結手續。逾期不辦理繼續凍結手續的,視為自動解除凍結。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
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蘆判仿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第一百零一條
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⑹ 公安機關有權凍結銀行賬戶嗎
法律分析:公安機關有權凍結銀行賬戶,公安機關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規定查詢、凍結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二條 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規定查詢、凍結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已被凍結的,不得重復凍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