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港股什麼情況下會退市
你好,香港交易所營運的是一個持續交易的市場,雖然一貫的政策是上市公司的股份應盡可能持續交易,但為維持市場公平有序,交易所在其認為適當的情況及條件下可能會把公司停牌或除牌。此外,交易所亦可能在以下情況把公司停牌或除牌:
1、發行人(上市公司)未能遵守《上市規則》,而情況屬嚴重者;
2、發行人證券的公眾持股量不足;
3、發行人進行的業務活動或擁有的資產不足以保持其證券繼續上市;
4、發行人或其業務不再適宜上市。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㈡ 香港股市想要退市的話,需要達到什麼條件
發行人(上市公司)不遵守上市規則,情節嚴重的; 發行人證券的公眾持股量不足; 發行人的經營活動或資產不足以維持其證券上市; 發行人或其業務不再適合上市。
一.A股中,退市的股份如需再次上市,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方可再次上市:
1.企業已全面達到A股重新上市條件。
2.企業退市後,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已全面整改。
3.退市後,企業應當更換與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行為有關的責任人員。
4.企業退市後,已妥善安排好相關民事賠償。
二.在港股市場,與A股市場類似,上市公司都會退市。 港股退市後,投資者可採取以下兩種方式:
1、如果不是破產退市,投資者可以在上市公司退市前出售其股票。
2、破產退市,投資者參與破產清算,受償權排在債權人之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也可以對公司停牌或停牌:發行人或上市公司未遵守上市規則,情節嚴重; 發行人證券的公眾持股量不足; 發行人的經營活動或資產不足以維持其證券繼續上市的; 發行人或上市公司的業務不再適合上市。
三.上市公司退市可分為主動退市和被動退市。
被動退市,即強制退市,需要滿足以下條件:信用審批和經營重大缺陷;半數董事未能如實保持半年度報告;股價連續20個交易日低於1元,市值連續20個交易日低於3億元。此外,連續兩年凈利潤虧損(扣除前和扣除後)且收入低於1億,以及財務造假。
財務造假的認定標准為:上市公司連續三年虛增凈利潤金額超過當年年報披露凈利潤金額的100%,虛增凈利潤總額三年利潤超過10億元。連續三年虛增利潤總額超過每年年度報告披露的利潤總額的100%,且三年虛增利潤總額達到10億元以上;資產負債表各項目連續三年虛假記載總額超過當年年報披露凈資產的50%,三年虛假記載總額達10億以上元。
㈢ 香港的清盤是否等於退市
不!只有部分相同。
清盤(英語:Liquidation),是一種法律程序,公司的生產運作停止,所有資產(包括生財工具的機械、工廠、辦公室、物業以及所持有的專利、債權和有價證券等),在短期內出售,變回現金,按先後次序償還(分派給)未付的債項,之後按法律程序,宣布公司解散的一連串過程。
退市是指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或被動終止上市的情形,既由一家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股票退市一般有三種情況:
虧損退市:A股公司因業績因素的退市標准:連續3年虧損就要暫停上市(暫時保留代碼和資格),如果之後6個月內仍繼續虧損就要面臨退市處理。
私有化退市:在公司實施私有化時,在大股東或戰略投資者回購全部流通股後即可宣布公司由公眾上市公司重新變為私有公司,如中石化(600028)對旗下多家上市子公司實施私有化後這些子公司就將一一退市。
換股退市:換股退市後,原股東會成為另一家公司的股東。
股票退市仍繼續流通。股票退市即退出主板市場。流通還是會繼續流通,只不過是轉到三板市場,也就是常說的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根據不同的股票資質,每周有一天、三天、五天三種交易方式,採用集合競價,即一天只能有一個成交價。
㈣ 香港的股票退市機制或條件是怎麼樣的
香港沒有退市機制,一般情況下都是公司自己申請退市。據傳,香港交易所正在研究"仙股"退市機制 ,但是由於香港上市小企業太多,也是受到了多方的反對.
所以現在是沒有的
㈤ 港股低於多少退市
1,根據規定股價連續20個交易日低於面值1元的強制退市。 當然退市後如果經營有重大改善,還是有可能重新申請上市的。
港股的股價跌至 0,01 元 會怎麼樣:如果股價由於公司方面的原因會停牌甚至暫停上市。 股票連續低於一元二十天百分百退市嗎有沒有特殊情況不退市的。
在1972年至1973年短短的2年間,香港有119家公司上市,1973年底上市公司數量達到296家。1980年7月7日四間交易所合並成香港聯合交易所。四家易所於1986年3月27日收市後全部停業,全部業務轉移至聯交所。
2,香港證券交易的歷史,可追溯到1866年,但直至1891年香港經紀協會設立,香港才成立了第一個正式的股票市場。1969年至1972年間,香港設立了遠東交易所、金銀證券交易所、九龍證券交易所,加上原來的香港證券交易所,形成了四家交易所鼎足而立的局面。
1986年,香港市場開始了其嶄新的現代化和國際化發展階段。中國對香港前途的保障,增強了投資者對香港經濟的信心,公司盈利和房地產價格回升,香港市場從此進入一個新的發展時期:交易品種多元化,市場參與者日益國際化,交易手段不斷完善,證券市場進入了長期繁榮的牛市。
2000年以後的香港證券市場香港是亞太地區最重要的金融中心之一,2000年以來的香港證券市場,正在成長為一個全球化的證券市場。 2015年4月9日,港股收市最終未能企穩於27000點以上,恆生指數收市報26944點,升707點,升幅2,7%,全日主板成交2915億港元,再創歷史新高。
㈥ 港股退市條件
退市也叫停牌,被停牌可能有以下幾種情況:
1.上市公司未遵守上市規則,且情形嚴重的;
2.上市公司公開持有證券不足;
3.上市公司的經營活動或資產不足以維持其證券上市;
4.上市公司或其業務不再適合上市;
5.上市公司具備規避證券虛假市場所需的信息;
6.上市公司合理認為存在根據內幕信息規定必須披露的內幕信息;
7.導致上市公司合理認為內幕信息的保密性已經披露或者相關信息可能已經披露的情形;
8.上市公司未能按照上市規則如期公布定期財務信息;
9.上市公司被視為現金資產公司,因為其全部或大部分資產是現金或短期證券;
拓展資料
香港上市公司除牌的流程是怎樣的?
上市公司因經營活動或資產不足以維持其證券持續上市而被暫停上市的,主板上市規則第17項的申請指引規定了明確的退市程序。
(1) 上市公司證券停牌6個月,未向證券交易所提交可行復牌方案的,公司將進入退市程序第二階段;
(2) 進入退市程序第二階段後,上市公司將有6個月時間向交易所提交可行的復牌方案。如未提交,將進入退市程序第三階段。
(3)進入退市程序第三階段後,上市公司將有最後半年時間向交易所提交可行的復牌方案。如第三期屆滿仍未提交可行的復牌方案,則該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將被取消。 在其他情況下,上市規則沒有既定的退市程序。根據上市規則,如果有關公司不再適合上市或停牌時間較長(現金資產公司為12個月),而上市公司未採取適當行動恢復其上市地位,聯交所可將其摘牌。在作出決定時,證券交易所會考慮股東和投資大眾的利益
綜上,投資者應當在詳細了解公司停牌的原因後,再做出相應的投資策略。
㈦ 港股退市和取消上市資格一樣嗎
一、股票終止上市與退市不是一回事。
二、股票終止上市與股票退市的區別
1、性質不同
股票終止上市是徹底取消上市公司之上市資格,或者取消上市證券掛牌交易資格的制度。
股票退市是上市公司因主動或者被動的原因退出二級市場而隨伴的股票摘牌的事件。
2、涉及的法律不同
股票終止上市是《證券法》規定的一項對上市公司的淘汰制度。
股票退市是《公司法》規定的一項對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或被動終止上市的情形。
(7)香港股票清盤就是退市條件擴展閱讀:
一、股票終止上市的條件
股票終止上市是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上市條件。
2、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且拒絕糾正。
3、公司最近3年連續虧損,在其後一個年度內未能恢復盈利。
4、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產。
5、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股票退市的類型
退市可分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
1、主動性退市是公司根據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主動向監管部門申請注銷《許可證》,一般有如下原因:營業期限屆滿,股東會決定不再延續;股東會決定解散;因合並或分立需要解散;破產;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結構、布局。
2、被動性退市是期貨機構被監管部門強行吊銷《許可證》,一般因為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風險等原因。
㈧ 港股退市後股票怎麼辦
港股在退市前就會發公告告訴投資者即將退市,這時候持有個股的投資者可以通過平倉來結束損失。如果直到退市後,仍舊持有股票,那麼上市公司會自己進行清算,這樣的話投資者基本就拿不回什麼錢了。最好的做法就是在退市公告發布後,及時賣出止損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