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成立股份制公司
1、發起人符合法定的資格,達到法定的人數。發起人的資格是指發起人依法取得的創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格。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2、發起人認繳和向社會公開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的最低限額。股份有限公司須具備基本的責任能力,為保護債權人的利益,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須要達到法定資本額。
3、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是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所必須遵循的原則。股份的發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設立時為了籌集公司資本。
1、發行股票,作為股東入股的憑證,一方面藉以取得股息,另一方面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
2、建立企業內部組織結構,股東代表大會是股份制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是最高權力機構的常設機構,總經理主持日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具有風險承擔責任,股份制企業的所有權收益分散化,經營風險也隨之由眾多的股東共同分擔。
4、具有較強的動力機制,眾多的股東都從利益上去關心企業資產的運行狀況,從而使企業的重大決策趨於優化,使企業發展能夠建立在利益機制的基礎。
㈡ 個人可以開股票投資公司嗎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序言:股票是金融市場的熱門產品,明天隨著我國金融行業的蓬勃發展,股票相關的業務也在隨之發展。那麼個人可以注冊股票投資公司嗎?注冊股票投資公司又需要哪些條件呢?下面和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三、股票投資公司的業務范圍股票投資公司屬於投資類型的公司,其經營范圍主要包括投資管理,資產管理以及相關投資業務的咨詢,企業管理事務的咨詢等多個領域。因此正常情況下,從事經貿資產或者是經營類投資范圍的公司極為投資公司,並且投資公司還可以按照本公司章程中的合法經營業務進行經營。
㈢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法律分析: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和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送募股申請和下列文件:(一)公司章程;(二)發起人協議,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六條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或者募集的實收股本總額;
(三)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四)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採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通過;
(五)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六)有公司住所。
第七十七條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採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
發起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
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或者向特定對象募集而設立公司。
第八十一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經營范圍;
(三)公司設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總數、每股金額和注冊資本;
(五)發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認購的股份數、出資方式和出資時間;
(六)董事會的組成、職權和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監事會的組成、職權和議事規則;
(九)公司利潤分配辦法;
(十)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辦法;
(十二)股東大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㈣ 股份公司的設立條件是什麼
我國公司法對於股份公司的設立條件有明確的規定,必須滿足六個條件。
1、人數要求
法定的人數要求是2人以上,但是最高人數卻不能高於200人,股份公司成立的發起人和其他股東成員必須有一半以上就在中國境內居住或者是由相應住所。
2、注冊的最低限額
股份公司注冊金額必須在500萬元以上。可以通過公司成立發起人認繳或者是通過向社會公開募集的方式。但是要注意的是,如果是通過公開募集的方式,發起人的股份不得少於總股份的百分之三十五。
3、符合法定流程
4、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成立公司必不可少的重要事項,對公司未來具有指引性,發起人制定後需要經由創立大會審核才可成立。
5、其他基本事項
公司名稱、組織機構等基本事項的設立必須要具備且必須符合法定要求。
拓展資料:
股份有限公司(Stock corporation)是指公司資本為股份所組成的公司,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產生於18世紀的歐洲。
它必須有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等組織機構,對公司實行內部管理,對外代表公司,組織機構是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理。
主要特徵
公司的資本總額平分為金額相等的股份;公司可以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籌資,股票可以依法轉讓;法律對 公司股東人數只有最低限度,無最高額規定;股東以其所認購股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每一股有一表決權,股東以其所認購持有的股份,享受權利,承擔義務;公司應當將經注冊會計師審查驗證過的會計報告公開。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方式主要有:
發起設立
即所有股份均由發起人認購,不得向社會公開招募。
招募設立
即發起人只認購股份的一部分,其餘部分向社會公開招募。在不同的國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規定有所不同。有的國家規定,只有在全部股份均被認足時,公司才得以成立。有的國家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實行法定資本制的,以認足全部股份為成立的條件;股份有限公司實行授權資本制的,可以不認足全部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的籌集資金的方式主要有:
發行股票
股票是公司發給股東的入股憑證,是股東擁有公司財產所有權的法律證書 ,也是股東據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可以依法進行買賣,價格隨行就市。股票的種類有:記名股票和無記名股票、普通股票和優先股票、有票面值股票和無票面值股票、單一股票和復數股票等。